码头停车场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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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停车场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湾仔旅游码头停车场的收费,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力度,提高停车服务质量,保证停车收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停车场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经珠海市九洲邮轮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审议,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湾仔旅游码头一、二号及花卉文化广场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驾驶员、区域内人员,以及公司全体员工、负责停车场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全体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1、一号停车场:
指码头综合楼前,(面向南湾大道,下同)左至避风小海湾右至排洪渠市场部办公楼之间的停车空地范围。
2、花卉文化广场停车场:
指南湾大道旁,左至排洪渠市场部办公楼右至边防正门通道之间的停车空地范围。
3、二号停车场:
指南湾大道旁,左至边防正门通道右至海鲜市场之间的停车空地范围。
4、指定的月保停放区域:
指二号停车场靠海边边防围栏一排张拉膜下停车位的区域。
5、大型车辆:
指20座以上(含20座)的客车,2吨(2含吨)以上的货车。
6、小型车辆:
指20座以下的小轿车,2吨以下的货车。
7、特殊免费车:
指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及持有效的免费停车凭证的车辆。
8、月租车:
指按规定一次性交足一个月的停车费用,在交费周期内不计停车时间与次数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
9、月保车,指交满一个月保管费的摩托车或自行车。
10、有效的免费停车凭证:
指公司办公室印制的《湾仔旅游码头停车场放行条》,由归口接待部门开具,并至少有签写“时间、车牌号码及经手人”的凭证。
11、停车卡:
指用于进出一、二号及花卉文化广场停车场的电子记录凭证,分为:
月卡、临时卡及免费卡三种。
“月卡”为月租车已收费标识的卡;“临时卡”为外来车辆即时收费的记录与标识的卡;“免费卡”为我司员工或经我司办公室同意免费停放的相关合作单位与客户的车辆设置的卡。
12、管理负责人:
指负责停车场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驻场经理或指定的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
13、管理员:
指负责停车场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值班管理员或引导员。
14、大假日:
指“春节”七天、“五一劳动节”三天以及“国庆节”七天的假期。
四、停车场管理员的职责
1、管理负责人职责
⑴负责监督和落实管理员岗位职责。
⑵负责协调与联系各方面关系,处理车辆管理安全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⑶熟悉掌握停车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
保证停车场车位的使用最大化。
大假日期间,及时开通备用停车场,合理安排车辆停放。
⑷负责领取收费单据,准备收费零钞;对管理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⑸积极参加场务部的例会,积极、主动与场务部沟通和交流物业管理工作。
⑹每周一向公司财务部上交停车收费款,交款收据一式三联:
交款人一联,财务一联,场务部一联。
每日向场务部上交《车辆收费日报表》。
⑺每月5日前,将上月停车收费编制成《车辆收费月报表》,分别上交给财务及场务部保存。
⑻每天不少于一次抽查管理员的收费情况。
抽查办法:
查电脑记录、发票与收费金额是否一致。
⑼每月5日前,将上月停车场收费系统电子报表拷贝一份交到财务部,以备核查。
⑽每月收取月保费时,提醒摩托车、单车车主购买综合保险,并有义务告知保管车主本停车场不承担丢失赔偿责任。
2、管理员的职责
⑴依法循章对湾仔旅游码头内外的交通与车辆进行管理,保证车辆、游客的进出安全与有序。
⑵负责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
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⑶熟悉掌握码头车位情况及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车位。
⑷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⑸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码头的交通、停车秩序。
车辆停放后,提醒司机检查车辆,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⑹保持停车场的美观与清洁。
提醒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⑺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随车财物不丢失。
⑻保证车场设施、设备不受破坏。
设施、设备受破坏时,应主动制止,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
⑼爱护停车场收费系统,保证其正常运作。
⑽完成管理公司规定的其他工作。
3、管理员的纪律
⑴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⑵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⑶严禁在收费系统的电脑上,做除收费工作外的任何读写、视听的动作。
⑷值班时禁止睡觉、喝酒、吃东西:
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⑸爱护各种器具,不得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丢失或损坏需赔偿。
⑹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⑺禁止在上班时间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下棋、打扑克或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⑻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⑼上班时间严禁陪同亲戚朋友在码头逗留,无关的闲杂人员、乞讨人员、滋事人员、流动商贩等要及时劝其离开。
⑽认真执行值班规定,勤巡逻,多观察,时时保持对讲机通话畅通,随时注意进入或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防止有破坏车辆及伤害进出人员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并报告主管领导。
4、管理员的仪容仪表规定
⑴着装规定
①统一按管理员的着装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②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⑵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男员工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玩手机游戏、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游客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五、车辆管理
1、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除外)的停放规定
⑴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⑵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⑶禁止超重的车辆、牵挂车、集装箱车、危险品车、以及漏油、漏水等带病车进入停车场。
⑷一号和花卉文化广场停车场只能停9座以下、2吨以下的机动车;二号停车场禁止停放二十吨以上的车辆。
⑸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管理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车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
否则,因此丢失财物或物品的责任由车主承担。
⑹进场车辆的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⑺所有进场车辆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设备。
出现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时,肇事车主需按损坏的程度给予赔偿或复原。
⑻大假日期间,除总经办或公司应急用车外,所有持免费卡的车辆原则上不能停车在湾仔旅游码头停车场内,建议停放在码头对面的海昧中心停车场。
2、摩托车、自行车(含电动)保管规定
⑴摩托车、自行车(含电动)实行月保的收费管理,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
摩托车30元/月,自行车(含电动)10/月),领取月保号牌标志;
⑵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⑶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⑷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停放区域停放,并将月保号牌标志贴在保管车辆的显眼位置,以便管理员核对。
月保车辆不得停放在非指定的月保停放区域内。
⑸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⑹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收费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⑺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⑻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管理员报物业主管同意后,由管理员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3、车辆停放流程
⑴小型车辆:
来访→管理员询问→车主取卡→管理员指引→管理员检查、提醒→车主离场;取车→管理员指引→车主刷卡→交费→引导离场。
⑵大型车辆:
来访→管理员询问→管理员交大车卡→管理员指引→管理员检查、提醒→车主离场;取车→管理员指引→车主刷卡→交费→引导离场。
⑶摩托车、单车:
来访→管理员确认→放行→管理员指引至规定区域→管理员检查、提醒→车主离场;取车→管理员确认→放行→引导离场。
六、收费管理
1、车辆收费规定
⑴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以及九洲邮轮有限公司的有关收费规定收取车辆管理费。
⑵所有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做到每车读卡入场、每车读卡出场,有月卡的也不例外;必须交纳停车费(免票车辆出示放行条)。
管理员对免票放行车辆做好登记,以备案抽查。
⑶月租卡,免费卡不得外借他人,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收缴月租卡、免费卡、上交管理负责人处理。
并按临时停车收费。
⑷管理员收取车主的停车费时,必须主动给车主停车费发票,一手收钱,一手付票,唱付唱收。
车主不要发票时,管理员必须将遗留的发票作废,丢进废票箱,以备案抽查。
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⑸交班前,管理员必须做好盘点、记帐,并在当天20:
00前向管理负责人上交当天收缴的停车费。
⑹管理负责人必须在次日9:
30前向场务部上交上一日的收费汇总报表,每周周一9:
30前向财务部上交上周的收费汇总报表与收费款项。
⑺管理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要求管理员按发票序号“连码”使用。
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2、现场收费流程:
⑴小型车辆:
入口处→车主取卡→开闸→车主停车离场;出口处→车主刷卡,交费→管理员给发票找零钱→开闸→引导离场。
⑵大型车辆:
入口处→管理员送大车卡→开闸→车主停车离场;出口处→车主刷卡交卡,交费→管理员给发票找零钱→开闸→引导离场。
⑶特殊免费车辆:
入口处→车主取(刷)卡→开闸→车主停车离场;出口时→车主刷卡(交卡),交有效的免费停车凭证→收费员登记车牌号、停放时间、免费金额以及免费签发人→开闸→引导离场。
⑷摩托车、自行车:
月底交下月的月保管费(领取“号牌标志”),每次车辆进出→管理员查核“号牌标志”→指引到规定区域→没“号牌标志”的补交月保管费。
⑸游客乘坐的摩托车、自行车,凭湾仔旅游码头内当天有效的消费凭证免费发行。
3、收费的标准
⑴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
①大型客车,20座以上(含20座)的客车,2吨以上(含20吨)的货车,5元/半小时.辆;24小时内最高100元/辆。
②小型车辆,20座以下的客车,2吨以下的货车,3元/半小时.辆;24小时内最高50元/辆。
③前15分停车免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具体按收费系统的设置。
⑵摩托车、单车:
摩托车每月30元/辆;单车每月10元/辆。
游客凭湾仔旅游码头内当天有效的消费凭证免费。
4、停车卡的管理
⑴停车卡的办理
①临时卡:
由场务部办理→交管理员收费→报废卡送回场务部换新卡。
②月租卡:
管理员向场务部报月租车需求→场务部报财务开月租收费单→财务将月租单送场务部转交管理员收费→管理员将月租车费交财务(记录月租车车牌以及车主的资料,制成《月租车一览明细》以备查)→管理员每月初送场务部一份《月租车一览明细》。
③免费卡:
由员工或归口部门报财务同意→财务通知场务部→场务部登记并办理免费卡。
⑵停车卡的遗失处理
①丢失临时停车卡的车主需要出示停放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或身份证,经管理员核对证件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登记,收取应收停车费和丢失卡工本费(50元,开发票)后放行。
事后,管理员将丢失情况报告场务部、财务部;将收取的工本费上缴财务,向场务部申请补充丢失的卡。
②丢失免费停车卡的车主需要向所在部门或归口单位申请并经同意后,向财务交纳丢失卡工本费(30元,开收据)后,凭收据向场务部申请重办丢失的卡。
管理员发现享受免费卡车主无法提供免费卡,初次可让该车免费进出,管理员提醒车主尽快补办;再次出现未能办理免费卡时,按临时卡进入和收费。
③停车卡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折叠。
由场务部统一发放与登记。
5、特殊情况处理
⑴发生收费争议。
管理员应耐心做好收费的解释工作,解答司机的疑难问题。
如发现收费系统故障造成收费额错误,做好必要的确认及登记,按核准价收费,向司机致谦,并向管理负责人报告。
遇到职责内无法处理事项时,向管理负责人汇报。
应急情况涉及到车辆或人员安全时可先处理,后报告并做好记录。
(2)发生车辆冲闸。
对强行冲闸车辆立即通知值班主管或报交警,并做好车辆牌号的记录,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留下影像做证据。
⑶车辆遗失卡的处理。
按本细则五、4.2项处理。
⑷如遇停电、系统故障出入闸无法正常使用时,按应急方案操作。
管理员立即报告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在场配合手动将收费系统闸杆打开,对进出车辆逐台登记。
对出场的车辆,通过询问进来的时间,计算应收停车费,并做好记录,取回已取车卡,无法确定停车时间的车辆,经请示场务部主管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同意确认后按1小时计算。
⑸送客车辆(包括小车)临时停放指引工作。
该类车辆入场必须向车主说明免费停放时间并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
6、违规处理
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并确认,属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罚赔;按公司相关规定及物业合同条款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