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常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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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常识
1、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一月至六月,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吸烟、烤火、野炊、烧纸、玩火等。
2、发生森林火灾不能动员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员等参加扑救。
3、森林防火报警电话是:
12119。
4、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报警。
5、发现林区违章用火行为,要主动制止,并可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报警。
6、林区违章用火、吸烟、失火烧山要受到什么处罚?
轻则教育罚款,赔偿损失,限期更新造林,重则受法律制裁。
7、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
8、森林火灾扑救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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