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发放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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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文件 修改标识:
0
受控状态
受控
分发编号
文件编号:
QEOZG/YP310016-2014
薪酬发放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
2014年12月11日
1目的
明确薪酬结算、薪酬发放的工作节点,统一规范薪酬发放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薪酬分配方案规定的各项目发放。
3职责
3.1管理部:
薪酬发放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考勤汇总及核算各单位工资总额。
3.1.2负责薪酬发放数据报批、转财务部、打印工资单。
3.1.3负责薪酬核算及薪酬发放资料的建档。
3.2各单位职责
3.2.1负责提供过程类考核数据。
3.2.2负责本单位的考勤以及进行二次分配后报管理部。
3.2.3财务部
3.2.3.1负责核对薪酬发放数据。
3.2.3.2负责财务扣款的管理。
3.2.3.3负责发放薪酬的付款。
4引用文件
4.1公司薪酬分配方案
4.2《计划管理规定》
4.3《绩效管理规定》
4.3《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5管理规定
5.1月度工资总额由管理部负责核算。
5.2核算所需的基础资料,由各单位按时提供。
对不按时提供的基础资料,滚动到下月再核算。
5.3每月15日前,调度中心负责提供经公司领导签字确认的上月产量表给管理部;销售部负责提供上月回款报表给管理部。
5.4各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过程类考核数据提供管理部。
对过程考核类的奖罚,原则上采取当月奖罚全额执行的办法;如扣罚数额较大的,可分月执行扣罚。
5.5管理部以薪酬分配方案及计划管理规定、绩效管理规定为依据,核算各单位月度工资总额,每月17日前将生产车间的工资总额通知单发生产部,每月20日前将职能部门的月度工资总额通知单发各单位。
5.6各单位根据单位绩效、员工绩效以及考勤结果,进行二次分配后于每月22日前报管理部。
5.7管理部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薪酬数据无误后录入工资系统。
5.8管理部将工资薪酬发放数据报表报公司领导审批,转财务部发放。
5.9薪酬计算办法
5.9.1公司内调动薪酬计算办法
5.9.1.1员工在15日前(含15日)调动的,当月薪酬关系在新单位;16日起调动的,当月薪酬关系仍在原单位(次月起转新单位)。
5.9.1.2员工调动当月的薪酬涉及职能部门的按“相应岗位月度薪酬标准/当月天数×在相应岗位天数”核算,涉及生产车间的由生产车间按相关规定核算。
5.9.2借调人员薪酬计算办法
5.9.2.1员工在公司内部借调的,员工借调期间,薪酬核算办法按5.9.1.2。
5.9.2.2员工借调到公司外单位的,其薪酬由借调单位承担。
5.9.3新员工薪酬计算办法
新员工在15日前(含15日)报到的,在当月入册;在16日以后(含16日)报到的,在次月入册。
从报到之日起按薪酬分配方案规定计发薪酬(有协议的,按协议标准计算)。
对当月发放薪酬不足额扣缴个人承担“五险一金”的,由管理部直接预支,预支薪酬标准为扣缴个人承担“五险一金”与当月发放总额的差额。
预支薪酬由管理部在员工下月的薪酬中扣回。
5.10薪酬发放模式及发放时间
按“当月发放上月薪酬”的模式,在每月28日前一次性发放。
6记录
6.1考核通报文件
6.2综合绩效考评分数表
6.3定岗定编定员变动通知
6.4调动通知
6.5工资核定通知单
6.6工资二次分配表
6.7工资单
7修改记录页
修改记录页
ZJ/YP10002
序号
更改、处置通知单编号
更改内容提要(或更改页码、条款)
更改人
更改时间
1
2014年换版
王英桃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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