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登记表.doc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部门职责登记表.doc(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
山海关区城乡建设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普及和宣传建设法律法规。
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承办和处理全局的行政管理和党务工作。
办公室
负责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决定等文件;撰写、编辑工作简报和宣传信息。
负责局系统的人事、劳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与职改工作,办理职工调资、调转手续。
负责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议案和提案及信访、政务、党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组织局内各种重要会议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协助书记、副书记抓好基层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察及报批工作。
负责局内各类文书档案、电子音像、图片的收集、制作、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
负责局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有关条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以及执法证件的年检、发放工作。
行政管理与监察股
2
负责政府投资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筹备以及工程实施阶段的协调与管理工作,办理工程结算;组织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工作;参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及公用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核与监管。
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土地预审意见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报审,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组织报审,项目投资概算编制及项目投资计划报审工作。
造价分站
负责工程测绘、地勘、设计、图审、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前期技术工作;参与工程招投标,选定施工单位,签订相关合同,选派甲方代表;负责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质量及进度的管理工作;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作及保管竣工资料;负责我局所属各单位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谋划、编制,储备建设项目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城市建设股
负责正常经费的预算工作;负责正常经费的年终决算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城市维护费计划,催办建设与维护资金,反应、监督、审核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财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股
3
负责全区地震管理和防震减灾的科学普及工作;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的抗震、防震工作。
负责全区地震管理和防震减灾的科学普及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房屋工程抗震设防技术标准管理工作,协调市相关部门技术调查和鉴定工作。
抗震及防震减灾股
4
负责协调、指导乡镇为管理主体饿村镇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协调指导全区小城镇发展建设工作,组织重点镇、示范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探索城镇建设融资渠道,负责指导全区村庄、集镇开展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发展建设统计工作。
村镇建设与建筑业管理股
5
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建筑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
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建筑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
协调规范建筑市场各方面主体行为;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动态管理;监督建筑业企业履行合同;协调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
村镇建设与建筑业管理股
6
负责全区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我区城市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区公用事业协调办公室)
7
负责山海关区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负责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上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景名胜区开展的各类创建活动和行业管理工作;履行区委、区政府、区城建局赋予的其他职责。
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
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
8
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本部门承担的政府投资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工程建设概、预、结算及招标工程合同价的计价工作质量,依法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标底(最高限价)编制及竣工结算实施备案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计价科学、准确、合理。
造价分站
配合市造价站开展现行各专业计价依据及相关计价办法的日常管理。
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核定工作。
全程参加地质勘察单位招标,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施工单位招标,监理单位招标以及施工图审查,工程清单、拦标价编制与报审,建设工程质监、安监备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9
负责城市道路、桥涵、园林绿化等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负责全区所有主干道、次干道、人行道、各桥涵、雨水管沟,小街小巷等市政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
市政管理处(事业单位)
负责协助区城乡建设局进行道路挖掘的执法工作,对道路挖掘施工现场的管理、巡查监督,发现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负责对城市区内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防护林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
园林管理处(事业单位)
负责对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进行检查、指导、评比等工作;负责城市区绿化普查与统计工作;
10
负责城乡建设资金和城市维护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对所属单位进行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股
11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部门名称:
山海关区城乡建设局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负责园林绿化法规宣传工作;
定期组织宣传国务院100号令
《城市绿化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23号令
《河北省城市园林管理办法》
园林管理处
5051780
5
6
四、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监督检查)
单位:
山海关区城乡建设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园林绿化植物及绿化设施
二、监督检查内容
依据《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查处辖区内园林绿化违法违规案件,同时承担对全区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管理以及查处的任务
三、监督检查方式
执法工作人员巡视及社会监督相结合。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全区绿化植物及绿化设施进行不间断巡视,并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五、监督检查程序
简易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市府法制办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2)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法规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3)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听取其辩解。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园林绿化当场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给当事人。
一般程序:
除按简易处罚程序办理的案件外,均应按照一般处罚程序办理。
包括受理、立案、调查、审核、事先告知、听证、审批、送达、执行、结案等具体操作步骤。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法律依据和违法行为情节轻重进行具体处理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国务院100令《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3)《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4)《秦皇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