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汇编20100701--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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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汇编20100701--内容.doc

第一篇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各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对党员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宣传和表彰党员中的先进事迹;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遵纪守法。

四、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紧紧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和基本理论。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三、召集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

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五、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作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部门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七、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党委(校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围绕党委和行政中心工作,开展信息调研,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组织安排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大会及有关重大活动。

三、实施、催办、督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大会决定的事项。

四、为学校负责的工作搞好服务。

五、上传下达,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六、负责安排公务接待、来信来访和对外联络工作。

七、会同组织人事处和宣传办公室做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及日常党务工作。

八、收发、传阅、保管学校内外公文,做好文件保密工作。

九、文书、秘书工作。

十、负责综合档案室、文印室、车辆管理、收发室及报刊杂志征订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部(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发展、组织活动以及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二、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统计工作。

三、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干部的培养、使用、考核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四、负责干审、政审、落实政策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及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负责制定组织、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学校人才发展规划和用人计划,办理各类人事调配、人员聘用和人才引进工作。

七、负责组织教师资格的认定申报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在职培养、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材料上报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等工作。

八、负责劳动工资和津贴标准管理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考勤、年度考核、奖惩,教职工超课时工作量的审定。

办理教职工调动、退休、辞退等手续;负责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

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党员和职工在行政、劳动人事、财务、招生、考试、毕业证发放、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上报各类信息。

二、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加强同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的改革发展形势,树立良好的形象,不断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

三、会同有关处室搞好校内外各类招生、就业、招聘、公告等宣传工作。

四、负责校报、校务通讯、校内外宣传橱窗及广告牌匾等舆论阵地的制作和管理;

五、负责为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络提供信息。

六、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

围绕重大节庆和学校重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种主题教育、社会宣传及校园文化活动。

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纪委的决议精神,在学校党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制定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各级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3、制定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制度、规定或实施办法。

4、受理对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等,维护党员权利。

5、负责对本校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并按批准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上级纪委要求搞好纪律检查案件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党纪政纪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委抓好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7、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委做好干部的考察工作。

8、承办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监察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学校内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机关指示、学校行政决议、决定的情况,保证学校政令畅通。

2、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草拟学校行政监察方面的工作制度、规定或实施办法。

3、受理对校内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4、调查处理校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5、受理学校教职工和学校聘用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可由监察室受理的申诉。

6、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一、学校工会是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发挥工会全体委员的作用,布置、检查、指导各基层小组开展工作。

二、贯彻《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工会法》,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三、自觉履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的教育,积极开展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类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四、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师表工程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五、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六、承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召开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大会闭会期间,组织教代会代表组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活动,督促检查贯彻教代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七、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渠道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协商制度,协调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关心群众生活,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八、着力履行维护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促进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

重视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参与学校有关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

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积极开展女工工作,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九、组织好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利用教工之家等活动场所,搞好群众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更好地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使教职工在各项活动中陶冶情操,增长知识。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一、收缴、管理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十二、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

十三、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认真完成好学校党委交办的事项。

教务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提出学校关于系(部)建设、专业设置、学制、培养目标、办学模式、招生规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对各教学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

三、负责对各系(部)制定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审核、认定及汇总。

四、制定和修订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五、协助人事处做好核定教师及教辅人员编制、教学业绩考核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协助人事处制定教师队伍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六、负责全校学生成绩考核及成绩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各系(部)教学设备、教学用品、教材的统一计划、购置、配备和管理工作。

九、协调各系(部)之间的教学管理工作。

十、组织技能大赛,开展教学评估。

十一、负责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实行校企联合,配合就业指导处安排学生校外实习。

十三、配合各系(部)和招生、就业指导处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十四、做好教学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员工和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习和调查了解全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动态,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

二、负责制定学生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指导各系部搞好学生综合评定、各种奖学金评定和各类获奖学生的表彰以及学生助学金、奖励金、困补费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同时做好与各部门之间有关学生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四、根据《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负责调查、研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行为。

五、负责各系部公共卫生区的划分,教室、宿舍和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

六、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传递及办理和发放毕业证等工作。

负责学生各类保险的组织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物业公司搞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生家长的来访和信访接待工作。

九、做好校学生会的管理指导工作及指导各系部开展好学生“第二课堂”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积极向上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倡导良好的校风。

十、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载体作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为青年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

十一、指导学生会、学生群众组织、校园广播站开展工作;组织和领导青年志愿者活动。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委工作职责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学校团委是我校共青团组织的最高机构和运作核心,是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本校团委与学生处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有关精神制定共青团工作计划和团员思想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和改进全校共青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负责组织团校、开展党章学习小组等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入党工作。

三、组织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优化校园环境。

举办科技文化艺术节和学生课外科技、技能学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知识和技能竞赛活动。

四、组织全校性团组织和学生组织的宣传工作,指导和帮助全校共青团组织的网络、广播电台等宣传舆论阵地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载体作用,积极开展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为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

定期进行学生和团员青年思想动态调查研究,为上级党团组织提供决策依据。

五、组织全校性的假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协助指导教学部门纳入教学计划的日常社会实践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校内青年志愿者等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

六、负责全校共青团基层组织的年度考核及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专职团干部队伍建设。

七、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及组织活动,负责学生组织开展全校性活动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团的对外接待、联络,加强与兄弟学校团委的交流与联系,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学习先进的经验,并在工作中努力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

九、配合学生处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深入班级,了解情况,检查和指导团总支部工作,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培训团的干部,交流团的工作经验。

关心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十、承担学校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处工作职责

一、会同宣传办公室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适应市场形势,不断扩大学校的影响和知名度。

二、拟定上报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编制招生简章,组织、协调好各处室、系部人员,开展招生工作。

三、建立健全招生网络,不断扩大招生数量,完成年度招生计划。

四、负责做好新生资料的整理、汇总、入学、建档工作。

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就业指导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掌握市场对人才需求动向,适时组织专业论证,为学校的专业设置、办学决策、组织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就业指导,不定期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处室开好就业指导课等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毕业生推荐程序和相应的制度,做好毕业学生的信息采集,填写推荐表、协议书等对学生进行就业安置。

四、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所的职能并与各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及各用人单位或部门建立长期协作关系,建立人才资源信息网络,采集人才需求信息,编撰信息快讯,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适时组织供需见面会,推荐毕业生就业。

五、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联办关系,组织各专业学生进行参观见习及生产实习。

形成稳定的实习、见习基地。

六、经常走访用人单位并建立广泛的联系网络,对学校毕业生进行追踪调查,以了解学生培养过程中的不足。

七、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人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务于社会,开拓培训市场,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的经济效益。

二、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培训及成人教育的市场调研、宣传、招生及服务工作。

三、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大力开展函授教育和网络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有关规范管理实施细则。

五、健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负责组织实施理论和实习教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授课教师和学员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七、负责各类培训的学籍管理及学生管理、安全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保管各种档案资料。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统一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统一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实施全面监控。

三、做好筹措、调配、运用、结算和监督资金工作,加强宏观调控,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积极开展对经济活动的分析和预测,为学校财经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负责会计核算工作,统一对外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六、负责校内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核定学校的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各项收费及管理。

七、做好学校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项目的制表、发放工作以及学生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八、做好社会保障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上缴管理等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建、采购等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各类审计工作。

十、对学校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实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其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情况。

十一、做好各类代收代管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做好学校资产和信贷资金的管理。

十二、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总务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适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校内后勤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财务预算,负责做好后勤服务预算内经费实施计划、协调与监督。

逐步实行校系经费包干责任制,落实责、权、利清晰的资产管理体系。

三、负责做好后勤服务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逐步改善后勤服务管理人员队伍的结构,提高后勤服务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负责做好学校水、电、暖及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维修。

五、负责校产物资的采购、保管、供应等工作,严格计划、审批、采购、供应程序,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反对浪费。

六、负责做好食堂、超市、理发店、洗浴中心等经济实体服务契约与合同的管理并严格监督实施。

七、负责卫生室管理工作。

搞好与卫生防疫、水务、电力、质量技术监督等后勤保障有关联的业务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负责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疾病预防和保健工作。

九、督导物业公司,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综合楼保洁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十、加强后勤服务信访接待与处理,自觉主动地接受师生员工对后勤工作的监督,听取师生员工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后勤服务质量。

十一、负责对处、室、系、部资产使用监督与检查工作,建立学校固定资产使用台账,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卫机关指示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各处、室、系、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抓好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组织防灾、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

四、与各处、室、系、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各处、室、系、部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证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深入实际,密切掌握影响学校稳定与安全的信息、动态,及时预防,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五、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对发生在校园内的一般刑事、消防、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对重大案件及时上报。

六、负责事故发生的责任追究,分析原因,写出事故报告,提出对责任人处罚意见,送交校务会讨论、执行。

七、加强对学校及物业公司安保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门岗执勤、校园安全管理和夜间巡逻检查值班。

八、配合学生处搞好学生的封闭管理,协助调查处理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

九、负责落实住校人员的户籍和暂住证管理。

十、加强对安保人员的经常性教育,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做好校内规划的各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计划落实、开工准备及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收集各种建筑材料的市场信息,为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起草合同条款。

三、负责组织施工中所需二级机电产品及建筑材料的招标、采购、保管、供给等工作,并做到账物相符,账目清楚。

四、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并收集有关资料,做好施工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负责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装订、整理工程档案,报上级档案馆和校档案室存档。

六、负责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努力节约资金。

七、廉洁奉公、不拘私情,不购置伪劣及不合格材料,严把材料的质量、数量、型号、功能关。

杜绝劣质建材投入使用。

八、协助总务处搞好设施、设备维修与维护工作。

系(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本系(部)改革、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

二、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各级职务比例内确定教职员工岗位设置,配合人事处拟订本系(部)人员聘任意见,做好教师聘任工作。

负责本系(部)教职员工业务与行政管理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本部门人员定岗、定级、职称评定、考核、晋升、考勤和奖惩工作。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部)师资队伍培养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一体化师资队伍。

四、负责学科建设,建设名牌专业;拟订本系(部)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专业教学计划(含实习、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按照一体化教学需要,提出教材选用方案,组织编写校本教材和参考资料。

五、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改革创新,发明创造,出成果、出名师,评选学科带头人;进行校企联合,组织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

六、组织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安排教学任务,负责对教学秩序、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评估考核,确保教学工作规范有序;搞好教学文件和学生学业成绩等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七、负责制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技能大赛,实行以赛代考;注意培养选拔选手,积极参加全省职业院校各学科技能大赛和其他赛事活动。

八、配合教务处,负责学生各学科成绩的考核、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和毕业实习鉴定工作。

九、负责实习、实验等一体化教室和教学实习基地建设;负责教学设备、仪器、工具量具、材料、各种消耗物品、产成品的保管、使用和管理;负责制定实训教学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规则,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实训教学过程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十、全面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纪律、安全教育,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建设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提高学生技能水平,努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十一、负责本系(部)教学经费的管理、使用,严格按预算、按程序支出,努力增收节支。

十二、负责本系(部)师生员工和财产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根据专业特点和学校的安排,会同有关处室,对学校某些特定项目实施管理和维护,完成某些特定的工作。

十四、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制订符合本系(部)实际的学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本系(部)新生入学接待、配合学生处做好入学教育和新生的军训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部)班主任的选拔、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召开日常班主任工作会议;指导班主任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包括组织纪律、劳动卫生、校园安全等)

十七、负责本系(部)班级综合测评(包括学生的操行评定、纪律考核、毕业鉴定)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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