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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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区乡(镇、办事处)村
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年月日
武汉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武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情况
受
让
方
代表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经营权证编号
家庭住址
区乡(镇、办事处)村组
承
包
方
代表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经营权证编号
家庭住址
区乡(镇、办事处)村组
发包方
全称
法人代表
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流转方式
流转总面积
亩
流转原因
流转土地用途
流转价款
支付方式
流转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解决纠纷方式
合
同
签
章
受让方签章:
年月日
承包方签章:
年月日
发包方签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签章:
年月日
武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
流转土地情况
流转土地总面积
(亩)
流转地块
总数(块)
流
转
地
块
情
况
地块名称
面积
(亩)
等级
地类
座落
(四至边界)
长
(米)
宽
(米)
折
(亩)
东:
西:
南:
北:
长
(米)
宽
(米)
折
(亩)
东:
西:
南:
北:
长
(米)
宽
(米)
折
(亩)
东:
西:
南:
北:
长
(米)
宽
(米)
折
(亩)
东:
西:
南:
北:
长
(米)
宽
(米)
折
(亩)
东:
西:
南:
北:
长
(米)
宽
(米)
折
(亩)
东:
西:
南:
北:
长
(米)
宽
(米)
折
(亩)
东:
西:
南:
北:
武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条款
受
让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1、受让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转包(出租)土地并要求承包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2、受让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
3、受让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耕的前提下,对转包(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4、受让方必须管好用好转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5、合同到期后,由受让方投资的地上附着物受让方能拆走的拆走,并负责恢复耕地原貌,不能拆走的归承包方所有,不得强行折价,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还地日期,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承
包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1、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承包方承担。
但如因受让方不向承包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承包方不能履约时,受让方应与承包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承包方有权监督受让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受让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承包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武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条款
合
同
变
更
和
解
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受让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承包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流转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后书面同意方可终止合同。
违
约
责
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解
决
纠
纷
方
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流转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
他
事
项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流转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3、合同未到期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其补偿费按照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