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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北精锻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手册

员工安全手册

目录

第一章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理念

第二章安全承诺

第三章员工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章安全基本知识

31

第一章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理念

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公司战略安全目标:

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公司核心安全理念:

生产安全、质量安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影响一切”,用100%的措施保证100%的安全。

公司安全愿景:

平安江北,幸福家园。

公司安全意识: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生命的保障。

公司安全管理理念:

高标准,细流程,严考核,重闭环。

公司安全文化核心理念:

以人为本,安全至上。

公司核心价值观:

发展公司、成就客户、回报股东、致富员工、服务社会、保护环境。

员工安全承诺:

履行安全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关注细节,质量为上。

第二章安全承诺

为实现公司既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江北精锻向全体员工及社会郑重承诺: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

(2)开展风险管理,进行风险预测预报,实现超前控制;认真抓好隐患治理,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准。

(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全面实现。

(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5)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公司安全文化,形成公司特色的安全文化内涵,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6)保持各类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7)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加强劳动保护。

(8)自觉接受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主动承担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 员工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

员工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

1、八大权利

(1)知情权。

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三项义务:

(1)自律遵守的义务,即从业人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自觉遵守施工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3、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上级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4、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

5、员工之间应该相互监督,有义务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办公设备和灭火器材,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安装拆卸办公设备和转移灭火器位置,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7、自觉参加和接受施工处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管理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9、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10、经常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公司和车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规程、工艺规程,协助主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班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对新进员工及转岗进来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3、监督本岗位员工正确操作和使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具、原辅材料、消防安全器材、劳动保护用品。

负责对本班组员工安全操作法指导和执行情况的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违规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4、监督员工做好班前、班后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执行岗位定置管理规定,对本班组员工有考核权。

在操作过程中坚持检查复核制,确保操作程序准确无误。

5、每周召开班组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在布置、检查、总结班组工作时,必须将安全工作同步进行,做到警钟长鸣;

6、在车间领导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7、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车间领导。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车间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对车间的安全工作负责。

2、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长进行业务指导。

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3、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5、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6、参加车间安全检查,并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参与车间各工段异常情况处置的演练,提高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7、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防反事故演习。

8、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落实设备装置检修、停开工的安全措施。

9、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消防设施、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10、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11、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13、按时发放车间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14、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对自己的安全工作负责。

2、熟悉车间各类设备构造及其性能。

3、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

察看设备运行是否稳定、有无异常,并做好相应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齐全,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检修规程检修各类设备。

5、严格执行登高安全规定登高作业。

6、及时整改各级部门检查的安全隐患。

7、动火、进入容器、登高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熟悉车间各岗位危险品的存放与管制。

10、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1、积极参加事故追查分析、公司及车间举行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以便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1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必须持有焊工证;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要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抓梯登高;

7、雷雨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8、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9、氧气瓶、乙炔瓶应小心轻放,防止暴晒,开气时人员应站在气瓶嘴侧面;禁止用铅丝和硬物垫气瓶嘴;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

10、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乙炔表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损;

11、注意氧气表压力一般不超过5公斤/厘米,割刀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开关,同时注意防止皮管破裂伤人;

12、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

13、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工作;

2、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

熟知安全知识,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

对漏电掉闸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正确使用劳动护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高空或危险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5、电器设备,线路检修时,必须挂检修牌,谁挂谁取。

任何情况下检修高压电器或高压线路,都须小心谨慎,经验电、放电、三相线路输入端对地短接后,才能检修;

6、对各级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施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交流动的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架设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长或其他负责人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9、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车间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车间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

在自己安全生产责任制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中间过程安全控制产品的发放批准。

3、负责对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以及重点操作的复核。

4、负责对车间批生产记录的初步审核工作。

5、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技术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6、具有熟练的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叉车驾驶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车间各项安全规定,对自己的安全工作负责。

2、驾驶员必须具备有驾驶证或者上岗证,有一定的驾驶技能和一定的安全操作知识,同时还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同意。

3、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带病行车。

4、每天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未发现异常情况方可启动使用。

5、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禁止高叉取货物和和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铲车作业时,禁止站在货叉上。

7、禁止用铲车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处坠落事故。

8、严禁超标装载行车和使用单叉作业。

9、铲车在行驶过程中,除驾驶员外禁止搭乘其他人员。

10、铲车使用完毕要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并拉好手刹车,叉子前倾放到最低位置。

11、铲车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或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员,待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公司财产造成意外损失。

2范围:

适用于对违纪违规行为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处理;对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3职责:

车间主任负责日常考核和对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各生产车间、部门可作为内部考核的参考。

4考核内容

4.1对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4.1.1员工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处20元罚款。

4.1.2员工睡岗、串岗、脱岗等违纪行为,处50元罚款。

一月内连续3次者,作待岗处理。

4.1.3不得在机器、设备、管道上放置和烘烤衣服及其它杂物,违者处20元罚款。

4.1.4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安全隐患时禁止使用,违者处100元罚款。

4.1.5未经批准严禁员工将亲友、小孩带入生产车间,违者处50元罚款。

4.1.6设备检修人员维修设备时,违反规程,不切断水、电、汽,不挂牌,不清场,处50元罚款。

4.1.7不按规程进行操作、巡查或维修不及时,使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转等情况以及安全装置不完好,处20~200元罚款。

4.1.8特种设备、动力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操作人员没有履行交接班记录不全,交接班不清楚,处接班人员50~200元罚款。

4.1.9未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表》履行日常检查的处责任人20元罚款。

4.1.10在公司禁火区域内动火不进行清场,容器动火不作动火分析,容器内气体未置换,又无专人监护的,处责任人50~100元罚款。

登高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无专人监护或下罐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又无专人监护的,处责任人50~200元罚款。

4.1.11谎报火警的,处责任人100元罚款。

4.1.12未经批准,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龙头的,处责任人20元罚款,并赔偿相关损失。

4.1.13在公司禁火区域内吸烟处以200元罚款,是本厂员工并处通报处分;

4.1.14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化学危险品区域未戴阻火器,处责任人50元罚款。

4.1.15未按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程》、《常用灭火器的操作维护规程》对消防器材进行正常管理、维护的,处20~100元罚款。

4.1.16未按规定放置气(液)体钢瓶、易燃易爆物品等,处20元罚款。

4.1.17属于野蛮搬运、装卸钢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处责任人50~200元罚款。

4.1.18对转岗、工作调动等类型的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操作培训,处有关责任人30~100元罚款。

4.1.19生产过程中发生擦伤、扎伤、扭伤、跌伤、烫伤等,未造成严重后果(指未住院治疗),处有关责任人20~200元罚款。

4.1.20上班前4小时内饮酒者(公务性活动及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处100元罚款。

属于酗酒后上班者,必须责令其回家,处200元罚款,并处车间内部待岗处理。

4.1.21属于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未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处责任人200—1000元罚款,并作书面检查。

4.1.22在公司内无证驾驶(或未经授权)机动车辆者,处200元罚款。

4.1.23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中规定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或未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毕,处责任人30~100罚款。

4.1.24对其它违纪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视情节给予罚款。

4.1.25对虽然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但出现了重大安全隐患的,出现火警等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办。

4.2对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4.2.1因”三违”发生工伤事故,到医院住院治疗后康复,但未造成伤残的,处相关责任人200~2000元罚款,并视情况给予车间或厂内下岗。

4.2.2因”三违”发生工伤事故,到医院治疗,经工伤管理部门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4.2.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经济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4.2.4其它未列情形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

4.3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4.3.1抓获、检举他人偷窃公私财物者,检举他人违章操作者,将罚款总额的50%对当事人进行奖励,并予保密。

4.3.2及时上报重大事故隐患,以及避免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有功人员,给予50-200元奖励。

4.3.3及时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者,给予20-100元奖励。

4.3.4抓获在禁火区内吸烟者,给予100元奖励。

4.3.5发生安全事故后,积极采取求援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4.3.6其它未列情形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交接班管理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与交班人员进行口头交接,然后接班人员到现场细心观察,确定一切正常后方可接班,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否则当班者不准离开岗位。

2.不准带病交接班,当班出现生产事故或设备故障必须当班处理,方可办理交接班,若确需延到下一班处理时需经生产经理允许方可交接班。

3.交接班时的重要事项(如当班发现的生产非正常现象、设备可能发生的故障、车间暂时调整工艺参数等),必须用文字写明后交接。

4.各岗位必须认真执行规定的各项交接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公司内生产区、仓储区为禁火、禁烟区域,凡进入者严禁携带烟火。

2.办公室和会议室内经批准后允许抽烟,吸烟时不允许离开办公室和会议室。

3.门卫有权对进入禁火、禁烟区域人员进行相关询问、确认。

4.凡进入单位禁火禁烟区域人员可将烟火留至公司传达室内。

5.单位禁火、禁烟应设计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

6.凡私自带烟、火进入禁火、禁烟区域内,或在禁火、禁烟区域内吸烟者,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罚。

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规范,明确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险而穿(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

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

2.范围: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的全过程。

3.职责:

公司负责计划的编制、采购,公司安全员负责验收,仓库保管员、车间负责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细则》发放、领用。

4.程序:

4.1.计划:

根据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细则》,编制月度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由采购人员按月进行采购。

4.2.采购:

劳动保护用品应到持有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劳动保护用品定点许可证》或《定点许可证》的生产单位采购,并取得复印件备查。

4.3.验收: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入库时由生产部安全员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生产单位等进行验收,确认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不得入库。

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对采购数量进行清点,办理入库手续。

4.4.发放、更换、报废:

4.4.1劳保用品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性文件,结合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和工艺条件制定。

4.4.2劳保用品的配置是为了满足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防止环境、设备对人身伤害进行的保护措施。

4.4.3随着工艺和环境的变化,将随时进行调整劳保用品的配置。

4.4.4车间必须建立员工劳保档案,车间人员变动(增加,减少或调动)劳保用品交车间,由车间统一调配,同时车间应对员工劳保档案随时作出变更。

劳保用品的领用必须凭车间开具的领料单领取。

4.4.5车间开工不足,劳保用品的发放时间相对延长。

4.4.6未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对当事人将给予处罚。

4.4.7未到期劳保用品损害或遗失,视情节费用由个人承担50~80%,公司将及时配置。

4.4.8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细则》进行发放。

4.4.9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实行定期更换制度。

更换下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再投入使用,一律作报废处理。

4.4.10生产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认为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予以补充,对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作业的行为,并按规定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4.4.12生产部、各车间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领用记录。

4.4.13本规定解释权属生产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出现的安全问题及紧急事故进行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减少和规避公司及个人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2、各部门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生产及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管理和落实

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总责任人,落实生产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由生产部组织并实施新入职员工岗前关于消防安全、及生产方面的培训;由生产部每月一次,利用会议、板报等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以生产安全、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及培训。

3、工厂员工入厂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厂区生产及管理制度

1、厂区内动火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2、生产区内严禁吸烟。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在班前、班上禁止饮酒。

4、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5、登高作业时需佩戴安全帽,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6、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检修设备时,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7、公司电线和电器设备不得随意拖动;未经生产部批准,不得动用公司变电箱。

8、各部门负责人对自己管辖区域内的电线及电气设备负责,定期对电路插座进行检查,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9、重点区域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四、消防器材管理及消防检查制度

1、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劝阻不听者处以50-200元的罚款。

2、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3、由生产部组织每周对厂区(办公区、生产区、仓库区等)进行一次安检,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巡查表》中;由生产部每月对工厂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在节假日前,由生产部加强对辖区内设备安全、电气安全、化学危险品安全、消防安全的巡查,为保障公司安全落实到位,减少公司的安全隐患。

五、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1、由生产部负责人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专人负责,限期完成。

生产部进行追踪监督检查,确认防范措施,必须达到安全有效。

2、事故处理和惩罚:

◆生产操作事故/轻伤事故:

<指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造成生产被动减产或停产,员工受伤3个工作日以上100个工作日以下的>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对部门负责人警告处理,并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相关绩效。

◆重伤/重大设备事故:

凡发生一起重伤/重大设备事故,对责任人予以书面辞退,并扣除部门负责人当年的绩效。

◆爆炸/火灾事故:

凡发生一起爆炸/火灾事故,对部门负责人书面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而酿成的事故要加重经济处罚。

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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