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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专利申请文件翻译指南

英文专利申请文件翻译指南

英文专利申请文件翻译指南(试用)

2008年12月18日

 

一、基本原则

(一)中文译文要忠实原文,通顺易懂,规范专业。

忠实原文是指,从技术的角度和法律的角度看,译文的内容要和原文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不同,不得增加,不得减少。

通顺易懂是指,译文要符合中文的语法和逻辑,使读者不看原文就能够容易地理解。

规范专业是指,译文要使用专业的技术术语和法律术语,采用相关技术领域规范的行文方式。

(二)原则上,采用直译的方法。

只有直译无法正确表达原文的含义,或者使译文不通顺易懂时,可采用意译的方法。

(三)同一术语的译文要保持一致,相同部分的译文要保持一致。

(四)原则上,当一个术语有广义和狭义之别时,如果不能毫无疑义地确定应取狭义,则要用广义的译法。

例如,container宜译为“容器”,不宜译为“罐”、“桶”。

fluid宜译为“流体”,不宜译为“液体”。

(五)原文存在错误的,如果是能够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明显错误,例如能够从上下文判断出正确拼法的拼写错误,可径行改正。

如果不是,要在与客户沟通的基础上予以改正。

(六)对于非PCT申请,如果原文不符合中国专利法对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例如,没有小标题,说明书中有对权利要求的引用,要径行改正。

没有小标题的,在适当地方加入小标题。

说明书中存在对权利要求的引用的,要删除引用语段,将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内容复制到相应位置。

二、翻译者的素质

(一)具备良好的技术基础,对发明所涉及的技术有正确的理解。

(二)扎实的外语功底,并且有语言上的敏感性。

在精通英文的同时最好还懂得小语种,例如日语、德语、法语等。

(三)扎实的中文语言功底,对中文有很好的驾御能力。

(四)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五)勤于思考,善于学习,能够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六)对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审查、无效和侵权诉讼等实践有及时的跟踪,这有时直接关系到对某一术语译文的选择,关系到对某一技术特征的正确表达。

三、翻译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确定正确的翻译基础

在着手进行翻译之前,首先要检查申请文件原文,确定申请文件是否完整。

例如,有段落标记的,其编号是否连续;公式、符号、上下标是否基本上正确、清楚;有无乱码;附图是否清楚。

此外,一些客户会后续提供申请文件的修改文本,在这种情况下,应特别小心要以最新文本为准。

对于客户同时提供了多种语言文本的情况,需要确认以哪一种语言作为翻译基础。

对于PCT申请,需要确认翻译基础是否为原始提交或国际公开的文本。

某些来自欧洲的申请,申请人直接提供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而未提供原始提交或者国际公开文本,尤其应当予以注意。

要注意摘要和发明名称应按PCTA1公开文本扉页。

如果公开类型为A2,则摘要(包括附图)、发明名称应以A3为准。

有时候公开类型为A2而国际局还没有出版A3,但是申请人提供了国际检索报告,则摘要(包括附图)、发明名称应以国际检索报告所记载的为准。

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或进入国家阶段时做的修改,要作为修改文本提交。

(二)参照其他语种的相关申请文件

当翻译基础不是原始文本而是转译的文本时,由于翻译基础已经经历了一次语言的转换,其中可能包含表达不规范、不到位、不清楚之处,甚至会存在错误,因此需要译者有一定的敏感性,适时地参照原始文本,以确定某一术语的确切含义或者某一语句的确切修饰关系。

常有申请人提供台湾中译文供作为参考或者直接作为校对的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要注意,众多技术术语和表达方式在海峡两岸有所不同,不可直接套用。

(三)词典的使用

原则上,应该使用专业词典。

需要注意,越专业的词典释义越单一。

使用专业词典要么很准确,要么错得很远。

所以,若要查专业词典,必须确信这个词确实是用在特定专业的上下文中,否则,就会造成严重错误。

如果确认一个词是比较普通的技术词汇,或者这个词在很多领域中都会存在,则最好查综合的科技词典,比如常用的《英汉科学技术词典》(国防工业出版社)。

对于专业术语,不能因为似乎熟识就不查词典,只要不能完全确信,就应当通过查字典确定其准确含义。

对于专业术语,尤其是不熟悉的领域的专业术语,不能仅满足于找到其中文译文,而要通过查阅解释技术术语含义的词典、教科书或专著,弄清楚其技术含义。

对于英语普通词汇,有的词义众多,要根据上下文确定词义,而不能望文生义。

例如,并不是所有的where都表示地点,尤其在法律文件中,其常相当于if或者when。

也并不是所有in都解为“在……中”,有时候它是when或者during的意思。

此外,一些普通词汇可以产生很多不同的短语,这些短语很容易混淆。

例如in(of)theorderof(大约),inorderof(按照……的顺序),inorderto,inorderthat(为了)。

又如,下面两个短语仅定冠词之差,而含义完全相反:

AinpossessionofB(A拥有B),AinthepossessionofB(B拥有A)。

不能忽视对汉语词典的运用。

在使用对其含义不能确定或者不常用的中文术语之前,一定要查阅词典。

有一些翻译质量差的专利申请文件,问题不在于译者没有看懂相应的外文文本,而在于中文表达不当或错误。

有时,越是普通的词汇,越应予以充分的注意。

例如,经常出现对“其”和“之”的误用:

“其的”、“之的”。

其实,对于“其”,它既可作代词,解作“他/它(们)”,也可以作“他/它(们)的”讲,因此“其的”完全是错误的。

而“之”除了直接用作“的”外,只能用作代词“他/它(们)”,因此“之的”也完全是错误的。

使用词典时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不能迷信词典。

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词典的收词和释义很容易落后于时代,而且,有的词典还会有错误。

因此,在使用词典,要时时保持独立的判断。

(四)网络查词

原则上,要尽量避免通过网络查词。

在通过网络查词时,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不能完全相信网络信息。

与查词典相比,在从网络上查词时更需要了解背景技术,了解相关术语的技术实质。

在网络上搜索有关术语的译法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程序:

1.用外文加上确信中译文中必有或者可能有的关键字词进行搜索,初步确定中译文。

此时,千万要注意不能只看搜索结果中的摘要,因为摘要是自动生成的,可能把相距遥远完全不相关的东西捏在一起,因此,必须调出网页全文查看。

2.分别用外文和所初步确定的中译文(不一定只有一种)单独地进行搜索,并根据情况加上合适的关键词,以求找到对有关术语的原文/中文的解释。

在找到了详细解释的情况下,结合译者对背景技术的了解,确定最终译法。

(五)防止漏译

1.防止漏段

在原文和译文中对每个自然段加上连续的段号能够有效防止漏段。

2.防止漏页

这种情况极为罕见,但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发生。

例如当两页原文的首尾都极为相似或者相同时,其与前后的内容过渡很自然,如果发生原文漏页、翻页时多翻页、原文双面用纸等情况,就可能发生翻译漏页。

一般来说,漏页也就漏段了,因此加段号也可防止漏页。

但是也有一段跨两页或者三页的情况,要格外加以注意。

3.防止串行、漏行、漏句、漏词

在原文中有多行内容相似,或者相同单词在邻近行的邻近位置出现的情况下,就容易串行、漏行、漏句或者漏词。

这种错误的避免必须依靠译者的细致,以及对技术内容的充分理解。

(六)主动态和被动态

科技英语多用被动态。

原则上,不必将被动态转变为主动态。

为使译文更加简洁,符合中文表达习惯,可尽量省略“被”字。

但是要注意,某些动词当主动态和被动态解在上下文中都是可以读通的,因此翻译时需要注意在上下文中是否会引起歧义,必要时要明确地表示出被动态,而不能省略“被”字。

(七)长句的翻译

在英语中进行复杂语义表达时,主要依靠语法,借助于介词、关系代词等对简单的主干结构进行扩展,形成比较长的句子。

相反,在汉语中进行复杂语义表达时,由于缺乏严密的语法,主要依靠短句,借助于所表达的意义之间的逻辑联系将这些短句串联为有机的整体。

在翻译申请文件时,要考虑到英汉两种语言的上述差异,进行适当的转换。

原则上,在翻译时应将长句拆为短句。

最为简单的拆分长句的方式就是找出句子的主干,再分别限定其中的各个成分。

例如:

“A包括B、C和D,所述B为……;所述C为……;所述D为……。

在进行转换时,有时需要对语序进行调整,如果调整不当就会破坏原文的内在逻辑。

这一点应予以充分的注意。

此外,如果一个名词有多个定语,在翻译时应尽量少用“的”。

(八)正确处理有歧义的语句

由于英文语言本身的局限性,有些语句仅通过语法关系难以确定其语义。

在这种情况下,需借助于上下文的逻辑关系、技术背景和技术方案,确定其准确含义。

同样,在中文译文中,也要注意借助于上下文的逻辑关系,尽量无歧义地进行表达。

例如:

AportionofBthatcorrespondstoC。

按照英文语法规则,该句的意思应当是“B中对应于C的部分”。

然而有些译者将其简单地译为“对应于C的B的一部分”。

这种译法虽然表面上也符合语法,但会产生两种意思:

‘对应于C的B’的一部分,或者,对应于C的‘B的一部分’,所以是不可取的。

又如:

AandBofC 。

有两种理解:

A和“C的B”,或者,C的“A和B”。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根据上下文能够确知其含义,应当做准确的翻译。

否则,可以考虑将其译为“C的B和A”,以保持原文的含义。

再如,AmethodformanufacturingAinB,到底是“一种在B中制造A的方法”,还是“一种制造B中的A的方法”,其含义有所不同,应在搞清楚其技术背景和技术方案之后正确地选用。

(九)确保公式、数字、符号、表格、附图的清楚和正确

对于专利申请文件来说,公式、数字、符号、表格和附图是极端重要的,也往往是最容易出错的。

1.公式、表格、数据、符号的粘贴或者录入

在涉及公式、表格、数据(主要是大规模的数据)和符号时,往往由于其表达特殊、信息繁杂而极可能出错。

这种错误有时候是致命的。

因此,公式、表格、大规模数据和符号要尽可能直接使用原文中的文本。

如果有可编辑的电子文本,可以直接拷贝;如果没有,而纸件足够清晰的话,则可以扫描后作为图像予以剪切粘贴。

如果没有可编辑的电子文本而且纸件不清晰,则需要重新编辑。

无论是什么方式,都要谨防出错。

当直接拷贝时,需要保证拷贝完全、位置正确,而且要注意内容在不同文本之间拷贝时是否会出现格式的变化、乱码等等。

当粘贴图像时,需要保证图像足够清晰,并且在文本中能够正常、完整地显示。

当重新编辑时,需要反复校对,保证与原文一致。

然后,当打印出纸件时,对上述所有事项都要检查,看是否有错漏、乱码出现。

2.表格和附图中的译文

表格和附图由于空间有限,其中的文字部分往往很简略,这体现在使用缩写、简写,省略句子成分等等。

因此,对于表格和附图中的文字,要参照说明书中的内容加以准确的翻译。

尤其是对于一些看起来似乎是附图标记的字母符号及其组合,以及一些不太常见的简写和缩写,需要结合说明书仔细琢磨其含义,不可简单地原样照搬,否则可能导致关键的含义未能译出。

3.符号与符号的读法

在某些申请文件中,可能是由于特殊符号不方便录入,原文中往往使用符号的读法来代替具体的符号,例如delta(δ或者∆),Abar(

)等。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识别,最好将其改写为符号本身。

(十)标点符号的处理

中文和英文的标点符号的用法和含义不尽相同。

在翻译时,除了权利要求只能在最末使用一个句号是专利申请文件本身的特点对标点符号所施加的唯一限制之外,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任何部分,一般要按照中文习惯处理标点符号,不能完全采用原文的标点符号,不加更改,或者一逗到底,不明句读。

对标点符号的处理不仅涉及翻译是否地道,有时候甚至影响对内容的理解。

下面具体说明几个在翻译中应当注意的标点符号。

句号:

中英文中都表示一个句子后较长的停顿。

英文中的句号在大多数国家还可以用作小数点,但在有些国家(例如德国、法国)则用作数字表达中的分节符号。

逗号:

表示在主语之间、补语之间、句子成分之间、分句之间较小的间隔。

它有时候相当于中文的逗号,有时候则相当于中文的顿号。

当表示并列的多个对象的列举时,如果列举的对象是词或者短语,中文一般用顿号。

如果列举的对象是句子,则用逗号。

英文中的逗号在在大多数国家还可以用作数字表达中的分节符号,但在有些国家(例如德国、法国)则用作小数点。

分号:

表示较长的停顿。

翻译时,英文中的分号有时需要予以适当的转换,可以转化为逗号或者句号。

连字符:

连接复合名词或词组的两个成份。

在翻译时,需要注意常常要将连字符舍弃。

例如,A-group应直接译为“A组”,而不是“A-组”。

括号:

中英文中括号的作用差不多。

作为一般原则,只有当原文用括号时译文才用括号,否则尽量不用。

尤其是,在权利要求中不要添加原文中没有的括号,并且尽量通过调整译文去除原文中存在的中国专利法不允许的括号。

但是在说明书中,在处理少数长句时,若不好拆分为短句或者拆分本身将导致含义改变或者逻辑关系混乱,则可以考虑用括号。

此外,还应注意,标点符号可用来表达不同层次的含义之间的包含关系,这种包含关系一般按照“句号、分号、逗号、顿号”的顺序。

如果有时候层次过多,标点符号不够用,还需要借助于格式来表达包含关系,例如利用分段和退格来表达。

(十一)不定冠词

在英文申请文件中,不定冠词一般应当解释为一个或者多个,与中文不使用冠词的效果是一样的。

因此,在翻译时,不定冠词一般应当不译,除非根据上下文必须译为“一个”。

(十二)定冠词和said

在撰写得较为严谨的权利要求中,在指称前面已出现过的技术特征时,常使用“said”,译为“上述/前述”。

但是也有一些权利要求并不使用said,而只是使用定冠词。

使用定冠词时,需要考虑是否将其译出。

首先,在中文中,同一个词第一次提起和第二次提起并没有什么分别。

因此,按照正常的中文表达,定冠词一般不需要译出,除非定冠词有特别的含义。

但是,在权利要求当中,需要精确地界定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体现在单个权利要求的内部,或者多个有引用关系的权利要求之间。

在这种情况下,明确地表达什么技术特征是新出现的、什么技术特征是前面提到过的就很重要。

因此,作为一般原则,权利要求中的定冠词应当译为“上述/前述”。

其次,定冠词的用法有多种,并不是所有的定冠词都表示其所限定的名词是第二次出现。

例如,将“thenumberofmemories”中的“thenumber”翻译成“上述/前述数量”就是不恰当的。

另外,还要适当地顾及语言的简明和通顺。

有时候名词的使用比较密集,因此定冠词也会很密集。

如果将这些定冠词全部翻译出来,就会出现过多的“上述/前述”,不太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给读者带来阅读障碍,从而导致权利要求的表述不清楚或者不简明。

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省略某些定冠词的翻译。

例如,“thevalueoftheleakagecurrentbetweenthedrainandthesourceofthefirsttransistor”,如果所有定冠词都翻译成“上述/前述”,则其中文译文如下:

“上述第一晶体管的上述漏极和上述源极之间的上述漏电流的上述值”,这样的译文显然是非常冗长的。

此时,就不如下述译文清楚和简明:

“上述第一晶体管的漏极和源极之间的漏电流的值”。

值得注意的是,将said或者定冠词译为“该”有时是不适当的。

《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2001年修订第三版)解释:

“该,指示代词。

指前面提到过的人或事物(多用于公文),例如该员,该地。

”《现代汉英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8年11月第一版)释义:

“该,(多用于公文)this;that;thesaid;theabove-mentioned”(没有these,those的释义)。

由上述释义、所举示例和使用习惯来看,“该”是单数含义。

如果定冠词或者said后的名词是复数,则用“该”是不恰当的。

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用“上述”或者“所述”为宜。

(十三)计量单位、引证文件

计量单位(如Kg,cm,ml,m/s,rpm)、数学符号、数学公式、各种编程语言、计算机程序、化学元素或分子符号、序列代号及特定意义的表示符号(例如中国国家标准缩写GB)等不需译出。

此外,原文中引证的外国专利文献、专利申请、非专利文献的出处和名称也不需译出。

(十四)申请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的译法

按照中国专利法,说明书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五部分。

在英文申请文件中,这五部分有各种表达,但都大同小异。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非PCT申请,只要译者能够判断英文说明书中的相应部分与中国专利法中规定的五部分是对应的或者基本对应的,即应译为所述五部分。

以下是一些英文表达的例子:

技术领域:

FieldoftheInvention,TechnicalField。

背景技术:

BackgroundoftheInvention,BackgroundoftheArt。

有时候,英文说明书第一部分就是背景技术部分,而将技术领域也包括在其中。

发明内容:

SummaryoftheInvention,DisclosureoftheInvention。

附图说明:

BriefDescriptionoftheDrawings;BriefDescriptionoftheAccompanyingDrawings。

具体实施方式:

DetailedDescriptionoftheInvention,PreferredEmbodimentsoftheInvention,DetailedDescriptionofEmbodiments。

(十五)权利要求的译法

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划界或者不划界,以下列出数种独立权利要求之实例及其译法:

(1)Anapparatusforforminganimage,comprising...

一种用于形成图像的设备,包括:

……

注意:

权利要求中需将主题名称的冠词译为“一种”。

如果原文未对权利要求划界,译文也不可划界。

comprise(包括,包含)是权利要求中常用的“开放式”表达词汇,用来表示技术方案的构成并不限于所列要素,不要译为“由……组成”这样的封闭式表达,否则会被解释为技术方案仅由所列要素构成。

(2)Anapparatusforforminganimage,characterizedincomprising...

一种用于形成图像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

(3)Anapparatusforforminganimagecomprisinganinputdevice,characterizedinthattheinputdevice...

一种用于形成图像的设备,包括输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入装置……

(4)Inanapparatusforforminganimagecomprisinganinputdevice,theimprovementresidinginthattheinputdevice…

一种用于形成图像的设备,包括输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入装置……

(5)Amethodforforminganimage,comprising:

afirststep…;

一种用于形成图像的方法,包括:

第一步骤,……;

(6)Amethodforforminganimage,comprisingstepsof:

...

一种用于形成图像的方法,包括步骤:

……

(7)AnapparatusforrealizingthemethodasclaimedinClaim6,comprising:

一种用于实现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的设备,包括:

……

(8)AnarticlehavingasurfacetreatedinaccordancewiththeprocessofClaim5....

一种物品,具有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所处理的表面....

(9)AprocessforpreparingcompoundA,comprising:

一种用于制备化合物A的方法,包括:

……

(10)AcompoundconsistingofAandB.

一种由A和B组成的化合物。

注意:

这是一种封闭式表达,与通常用“comprising(包括)”进行的开放式表达不同。

通常,化学领域更容易用到封闭式表达。

(11)AprocessforpreparingcompoundA,characterizedbyafirststep…;

一种用于制备化合物A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步骤:

(12)AprocessforpreparingcompoundA,whereinafirststep…;

一种用于制备化合物A的方法,其中,第一步骤……;

(13)Auseofacompoundasclaimedinclaim10inpreventingwaterevaporation.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化合物用于防止水蒸发的用途。

(14)Auseofacompoundasclaimedinclaim10inthepreparationofamedicamentfortreatingand/orpreventing….(Swisstypeclaim)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化合物在制备用于治疗和/或预防……的药物中的用途。

从属权利要求的译文需以“根据”或“如”开始,例如“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

原文可以为“Theapparatusasclaim1”,“Theapparatusofclaim1”,“Theapparatusasclaimedinclaiml”,“Theapparatusassetforthinclaim1”,“Theapparatusaccordingtoclaim1”等。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例如“Theapparatusasclaimedinanyoneofclaims1to9”,可译为“根据权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设备”。

从属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可以用wherein(其中)或者characterizedby/in(that)(其特征在于)引入,也可以直接使用“furthercomprising...”(还包括)这样的形式。

(十六)部分常用词汇解析

alternativeembodiment:

“替代实施方案”,或者“另一实施方案”。

alternatively:

一般是指可以用后面提及的技术特征或者技术方案替代前面提及的技术特征或者技术方案。

因此,虽然其字面含义是“可二者择一的”,准确通顺的译法是译为“或者”就可以了。

and:

是英语中最为常见的连词。

有多种含义,例如:

1.表示并列:

和,与,以及,并且,而且;2.表示结果和承接:

(然后)就,便,于是;3.语法作用,表示列举,并列等,不必译出。

因此,在翻译时绝对不能逢and就一定要译出,即便译出也不是一律译为“和”、“以及”或者“并且”。

andthelike:

表示列举未穷尽,译为“等”。

有的人译为“和其相似物”,是不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的。

apparently:

“显然”,不要译成“显而易见”。

“显而易见”的译法容易让读者联想到或者误解为技术方案(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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