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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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装
汕头市金平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装
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PZH013B028
招标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1
第二章投标须知6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9
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35
第五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41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邀请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委托,就汕头市金平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详情请参阅本次招标文件。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投标邀请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其它计量单位均以“国际标准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项目编号:
PZH013B028
三、项目名称:
汕头市金平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招标项目
四、项目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仍在有效期限内的服装生产企业(公司);
3、投标企业必须有合格的厂房设备,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要求,设备配套齐全(附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技术管理人员社保、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6、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和声明函);
7、投标包组规定样式校服的实物样品各一套(具体见用户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8日每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4:
30-17:
00,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招标文件发售不接受邮寄)
七、发售招标文件地址:
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七楼
八、购买本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核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7月29日上午09:
00-10:
00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7月29日上午10:
00
十一、投标地点:
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七楼会议厅
十二、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十三、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四、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于2013年7月25日下午17:
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每个包组¥5000元(人民币:
伍仟元整)(以银行收到日期为准),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投标。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十六、购买了招标文件并递交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否则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七、关于招标文件公示:
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PZH013B028,可点击附件下载)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金平教育信息网》及《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3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8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人: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招标人地址:
汕头市东厦路82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股联系电话:
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七楼
联系人:
方工联系电话:
3传真号码:
8邮政编码:
515041公司邮箱:
公司网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地址
名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七楼
联系电话:
3
传真:
8
邮箱:
网址:
2
招标人名称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3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日内
4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150元/套。
(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发售地点:
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七楼
发售时间:
2013年7月2日-2013年7月8日
每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4:
30-17:
00
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投递时间和地址
投递时间:
2013年7月29日上午09:
00-10:
00
投递地址:
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七楼会议厅
注: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文件组成
详见第五章《资格证明材料》中投标文件组成
7
开标时间
和地点
时间:
2013年7月29日上午10:
00时整
地点:
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七楼会议厅
8
评分权重
一、商务、技术得分40%二、服装质量得分30%三、价格得分30%
9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10
合同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各包组学校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1
合同备案
签订后的合同需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备案。
12
有效通知媒体
所有有关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澄清及结果公示均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金平教育信息网和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有关说明
1.定义
1.1“招标人”: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1.2“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1.3“投标人”:
购买了招标文件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资格的企业法人。
1.4“有效投标人”: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缴交投标保证金、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1.5“中标人”:
经合法招标流程评选出来的投标人。
1.6“货物”:
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需向招标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产品,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应以中文和/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
(2)投标人交付货物时须出具货物的出厂合格证明和市级(含)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1.7“服务”:
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8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2.适用范围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2.2招标人、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3.应遵循的原则
3.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3.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服务到位。
3.3合法、规范、高效。
4.招标人及资金来源
4.1招标人: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4.2资金来源:
代收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仍在有效期限内的服装生产企业(公司);
3、投标企业必须有合格的厂房设备,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要求,设备配套齐全(附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技术管理人员社保、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6、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投标(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和声明函);
7、投标包组规定样式校服的实物样品各一套(具体见用户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汕头市金平区中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合同(参考版本);
5)资格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招标文件的答疑与修改
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2.2.对于投标人澄清要求的回复,或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补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澄清或补充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确认,则视为投标人已确认。
2.3.招标采购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方均有责任履行相应义务。
2.4.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2.投标文件组成:
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参考格式1-22所有要求内容)。
3.投标文件的编写
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3.2.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按《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报价中必须包含服装的物料购置、制作、运输、检验、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人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4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3.5投标文件其他规定。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6投标文件应一式7份(包括电子文件):
其中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本1份(电子文件要求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投标人投标包组规定的校服样品各一套。
纸制文件需注明“正本”和“副本”及“校服样本”字样,并分别用信封封装。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如有任何更改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所有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投标人应对投标校服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
4.投标有效期
4.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起算90日内有效。
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在征得投标人同意后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5.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3.6投标文件的文本数目。
5.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副本可以复印(另行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签名均必须用黑色墨水填写,并由投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5.3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的书面承诺
招标过程中,评审委员要求投标人提交的任何投标承诺及补充文件均与投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如果由于信封密封不严,导致投标文件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并将该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2.对投标文件投递的要求
2.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名,并现场核对所交资料的份数,同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所交资料。
2.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在密封完好的信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唱标信封/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汕头市金平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3B028
收件人名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所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3.2在招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从招标截止时间起至招标有效终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3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的投标。
3.4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为每个包组¥5000元(人民币:
伍仟元整)
4.2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提交,并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现金或电汇(请将电汇回执单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名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汕头阳光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入的账号:
20014165
4.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7月25日17:
00时前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否则将被拒绝其投标。
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1)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该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本金(无息)退还手续。
(2)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和合同正本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本金(无息)退回手续。
4.5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
(1)投标人在参与招标活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的;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7月29日上午09:
00-10:
00时
2.开标
2.1开标时间:
2013年7月29日上午10:
00时
2.2开标地点:
汕头市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七楼会议厅
七、投标样品及检验报告书的提交
1、投标样品和检验报告书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按有关要求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样品提交到指定的地点摆放,检验报告书用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样品和检验报告书,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人须提交的样品及检验报告:
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包组的学生装样品(详见下表,外观参照提供的参考样品)以及每套样品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由市级以上(含市级)质检部门出具,检验报告书原件备查)供评委评审。
包组
需提交的样品类别和套数
备注说明
中学A包组
(共2套)
①夏服:
上衣为运动服款式,下装为长裤一套
②冬服:
上衣为冬运动服、下装为长裤一套
1、同时兼投中学A包组、中学B包组的,按中学A包组要求的数量和种类提供样品
2、兼投小学B包组、C包组的按小学B包组要求样品
3、兼投小学A包组、B包组、C包组的按小学A包组要求提供样品
4、同时兼投所有包组的按中学A包组和小学A包组要求的数量和种类提供校服样品
中学B包组
(共2套)
①夏服:
上衣为运动服款式、下装为长裤
②冬服:
上衣为冬运动服、下装为长裤一套
小学A包组
(共4套)
①夏服:
上衣为开胸衬衫,下装为长裤一套
②夏服:
上衣为开胸衬衫、下装为短裤、裙一套
③夏服:
上衣为运动服款式、下装为长裤一套
④冬校服:
上衣为冬运动服、下装为长裤一套
小学B包组
(共2套)
①夏服:
上衣为开胸衬衫,下装为短裤
②冬校服:
上衣为冬运动服、下装为长裤
小学C包组
(共2套)
①夏服:
上衣为开胸衬衫、下装为短裤
②冬校服:
上衣为冬运动服、下装为长裤
检验报告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在提交的每个样品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产品名称,然后将投标人单位名称用不透明纸张胶贴密封。
4、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没有按规定和要求提交样品和检验报告书或提交的样品和检验报告书不齐全或样品不按要求密封投标单位名称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5、投标人提交的样品只供评委评审,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样品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取回,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样品及检测报告书在评标结束后交由采购人保管,并作为验收依据。
八、评标和定标
1.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在保证汕头市金平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招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技术和商务需求,制定本评标文件。
2.评标原则
2.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平、公正、择优信用原则。
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3商务和技术相结合,以综合评价为主;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服务到位,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为唯一中标条件。
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1从公开开标到签订汕头市金平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装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招标项目购销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2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代理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3.3招标工作的评标过程,招标人应派监督部门监督。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有关澄清的答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如需要澄清的问题较多,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可召开会议邀请投标人到会予以澄清。
5.评标委员会
5.1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七人单数组成,其中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代表二名,其余五名均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标委员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评标文件。
5.2评标专家名单在中标结果生效前严格保密。
5.3评标委员会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4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评标标准和方法
6.1分值分布:
从商务技术、服装质量、价格共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评审,由此产生中标人,分值分布如下:
评分内容
所占比例
商务、技术
40%
服装质量
30%
价格
30%
6.1.1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1.2评标专家只对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进行计分。
6.2评标标准:
6.2.1评委根据各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评分应考虑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之间的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但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的技术信息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6.2.2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③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