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工艺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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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工艺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公司福利政策,规范各类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尚品工艺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1、迟到:
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
3、脱岗: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中途外出未进行报备者;
4、旷工:
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
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2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迟到、早退或脱岗时间在2小时以上(不含1小时)、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时间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含8小时)的,按旷工全天论处。
5、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考勤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五条排班规定
1、员工休假实行单休制,具体为大月休假5天,小月休假4天,每月固定上班26天;2月(春节期间)的休假视公司具体经营状况另行通知。
2、每天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9:
30-12:
00;13:
30-17:
30。
3、各部门每月28日前将下月的排班表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排班表经确认后,如确因工作需要或突发情况需要换班的,员工需在换班前及时填写《换班单》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员工需每天考勤二次,即上午上班前考勤一次,下午下班前考勤一次。
第七条所有新入职员工须在入职当天录入指纹,采用指纹考勤。
第八条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于当天电话通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报备,并于第二天及时填写《未打卡说明》,《未打卡说明》上须有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打卡,按未上班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须及时到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说明》,《未打卡说明》上须有综合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打卡,按未上班处理。
第十条违反考勤纪律者,按以下标准和原则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
每次扣罚20元;
2、脱岗的处罚标准:
每次扣罚100元;
2、旷工半天扣罚一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旷工一天扣罚二个工作日的薪资额,但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
3、员工忘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扣罚当事人50元/次的处罚,否则视为旷工。
第三章请假规定
第十一条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工伤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1、事假:
员工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一般情况下应提前1天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书面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下,也必须先电话向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交《员工请假单》,否则视为旷工。
2、病假:
①员工申请病假,须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原件;员工重疾或手术出院后仍需休养的,须再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养证明。
②医疗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③如因病不能及时上班,需在上班时间前电话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并于上班后及时提交上述证明;如无法提交相应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已到期而须办理续假的,获准后方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婚假:
①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员工入职后领取结婚证书可享有婚假。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书半年内(以发证日期为准)一次性休完。
员工凭结婚证书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假。
②适龄结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含公休假日)假期。
具体规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4、丧假
①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
其中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可休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丧假1天。
②需提交医院、派出所、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
5、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员工,凭《准生证》、《出生证》向综合管理部申请产假或陪产假,凭医院诊断证明可申请计划生育假,具体假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②产假(计划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③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及时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并在24小时内报综合管理部和所在部门。
②工伤经认定后,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办理工伤假手续。
7、年休假
公司视生产经营状况在春节期间统一安排。
第四章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带薪假期。
①元旦一天
②春节三天
③国际劳动节一天
④国庆节三天
⑤清明节一天
⑥端午节一天
⑦中秋节一天
2、女员工在妇女节(3月8日)放假半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3、节假日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公司将在节后安排补休。
第十三条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个工作日者,不计发工资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发文:
审核:
批准:
时间: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