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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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1范围

为了依法、有效地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规范项目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用工纠纷,保证生产安全和施工质量,维护企业利益,根据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劳务分包管理。

2术语和定义

劳务分包:

是与具有工程劳务承包资格的劳务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劳务队伍)通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对工程施工作业劳务进行的承包的活动(劳务队伍中的员工简称外协工)。

3职责

3.1中南通道电务分部成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工程部、财务部、物资部、安质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各项目劳务队伍的管理。

3.2工程部:

负责管理监督劳务队伍人员,安排施工生产。

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配合公司施计部对劳务队伍的注册、年检管理;结合施工任务情况,培育、建立劳务队伍体系;配合公司施计部对劳务队伍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建立、修订劳务分包价格体系,对外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把关。

3.3财务部:

负责监督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支付流程的合规性,掌握劳务队伍大额资金流向,监督、检查工资支付情况。

4工作流程

流程概述:

劳务分包管理流程包括审核外部用工条件、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评审、劳务分包合同评审、考核评估、劳务队伍年检管理五个环节。

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参照本流程执行。

5管理规定和要求

5.1劳务队伍使用的原则和条件

5.11.1项目劳动力不足时,应遵循“先内后外,先调后用”的原则。

内部无法调剂时,引进外部劳务队伍,必须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5.11.2劳务队伍的劳务工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并取得相关操作证。

5.11.3用工项目部应在劳务队伍劳务工进场前,对其体检记录和必要证件(身份证、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相关复印件资料应妥善保管。

5.2劳务队伍的选择与确定

劳务队伍的选择与确定:

用工项目部应选择报价合理、信誉和业绩良好、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施工能力的劳务队伍;年检不合格的劳务队伍严禁使用。

a)劳务队伍选择与确定流程:

成立评审小组→资格预审→竞标资料准备→组织竞标→评标小组评审→报施计部审批→合同谈判→施工计划部注册。

b)劳务队伍的评审:

组建以用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资格预审和资料评审,主要内容有: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施工能力、施工业绩、注册手续;施工方案及资源配置,报价水平,承诺条件等。

c)对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分包项目,由公司施计部负责、纪审部参与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5.3合同的签订、履行

5.31.1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及履行原则:

合同签订要有授权书,并按照相应的授权范围进行;增加工程应及时补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严禁无合同进场施工。

5.31.2合同管理小组职责:

组建以用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合同策划、起草、谈判、评审、签订,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控。

主要内容有:

提供工程数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前10日内向施计部上报劳务价格信息资料;保管好评审记录等书面材料,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31.3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统一的合同范本,专用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业主、局、公司、用工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现场会议纪要都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劳务队伍应严格执行。

5.31.4劳务分包合同的其他相关规定:

a)合同必须由签约方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要有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印章;严禁将仅有单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或合同末页交、寄给对方签字、盖章;严禁向对方出具盖有公司任何印章的空白合同书;多页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

b)对于份额较大的合同,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段、分期签订;不得一次签订大份额的合同,以避免产生劳务纠纷或劳务队伍能力不足时难以清退。

5.4劳务队伍管理

a)注册条件:

劳务队伍应及时到公司施工计划部办理注册和年检手续。

b)注册程序:

由劳务队伍提出申请,填写《劳务队伍注册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书或资料,项目部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公司施计部办理注册手续;

c)外协工的日常管理以劳务队伍为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进行监督,对其使用管理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估,并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

对于劳务队伍在施工安全、劳动工资支付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或制止。

对外协工违章作业或有损企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责令劳务队伍改正。

d)年检管理:

对劳务队伍实行年检淘汰制度,建立年检台帐,逐步完善劳务队伍体系。

对信誉好、实力强的队伍推荐使用;对发生劳务纠纷、拖欠工资、施工能力差的队伍取消年检注册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公司范围内禁止使用。

5.5计量支付

5.51.1计量支付原则:

a)按月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计量,不得突破合同总量,若突破,必须要有手续完备的变更设计。

质量不达标的工程不得计量,返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b)计价总额必须控制在合同总价以内,不得出现超支超付,原则上不得预付工程款;

c)按月建立各项扣款清单,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末次计量支付及退场手续;

d)所有结算资料必须实行“双检制”,要有计算人、复核人和劳务队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认可,对签字不全的结算单据,项目负责人不得批准,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5.51.2工作流程:

  月度已完工程验收→填写清方表→工程部长复核→总工审核→填写计价单→各部门计算、审核当月扣款→填写工程价款支付审批单→项目负责人审批→支付中间计量数→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签订协议,办理末次结算→支付剩余价款、外部劳务队伍退场→保修期满→返还或扣除质量保证金→合同终止。

5.51.3计价管理小组职责:

  组建以用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和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为组员的计价管理小组,主要职责为:

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建立材料供应等扣款台帐;及时按规定进行计量、支付,建立健全计量台帐;控制外部劳务队伍资金流向,监督或代理外协工工资发放;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各部门召开末次计量会议,解决遗留问题,办理末次计量支付手续;发现不良施工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出具罚单进行处罚,在月度结算时扣除。

5.51.4计量支付其他要求

a)每月应办理计量结算手续,不得无故拖延。

无正当理由不得向外部劳务队伍支付预支款,在紧急情况下确需预支的,必须严格控制预支额度并及时在支付款中扣除;

b)合同履行期间应保持计量支付人员相对稳定,确因需要发生人员变更的,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

c)末次计量结算工作。

按验工计价的85-95%拨付工程款,余留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再予以清算。

末次结算协议必须明确外部劳务队伍最终完成工程价值、各项扣款、应付工程款、已付工程款、扣留质保金等,同时明确剩余价款的支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的退还期限及方式。

末次支付前应确保外协工工资足额发放,否则不得办理末次支付。

5.6监督检查和处罚

a)合同价款、合同条款需经合同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审查、决策,杜绝个人行为。

合同管理小组对合同的履行每月进行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督促整改,对确无施工能力的队伍及时予以清退;

b)必须做到结算清单等基础资料齐全,结算资料主动传递,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相互监督、集体把关,财务部门最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支付。

6相关文件

6.1《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

6.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CF—2003—0214)

7记录

7.1《外协工、劳务工信息统计表》(表SJ-15)

7.2《外协工、劳务工汇总统计表》(表SJ-16)

7.3《劳务分包合同评审表》(表SJ-20)

7.4《已完分包工程数量清方表》(表SJ-21)

7.5《已完工程验工计价单》(表SJ-22)

7.6《工程价款支付审批单》(表SJ-23)

 

外协工、劳务工信息统计表

表SJ-15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种

特殊工种证号

进场时间

退场时间

工资支付情况

所属单位

联系方式

备注

 

 

 

 

 

 

 

 

 

 

 

 

 

 

 

 

 

 

 

 

 

 

 

 

 

 

 

 

 

 

 

 

 

 

 

 

 

 

 

 

 

 

 

 

 

 

 

 

 

 

 

 

 

 

 

 

 

 

 

 

 

 

 

 

 

 

 

 

 

 

 

 

 

 

 

 

 

 

 

 

 

 

 

 

 

 

 

 

 

 

 

注:

此表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

时间:

外协工、劳务工汇总统计表

表SJ-16

单位:

 

外协工

劳务工

备注

所在单位或项目名称

外部劳务队伍名称

人数

工资支付情况

所在单位或项目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人数

工资支付情况

 

 

 

 

 

 

 

 

 

 

 

 

 

 

 

 

 

 

 

 

 

 

 

 

 

 

 

 

 

 

 

 

 

 

 

 

 

 

 

 

 

 

 

 

 

 

 

 

 

 

 

 

 

 

 

 

 

 

 

 

 

 

 

合计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本表每月18日前报施计部,如有工资拖欠情况,请在备注栏中说明。

劳务分包合同评审表

表SJ-20

单位:

合同编号:

年月

申请部门

 

经办人及电话

 

合同名称

 

合同拟签定时间

 

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权限

 

主要内容(附合同复印件)

 

评审情况

评审意见

部门

意见

 

 

 

 

 

 

 

 

 

 

 

 

评审结果

 

注:

本表适用于合同签定前评审、合同修订评审。

已完分包工程数量清方单

表SJ-21

年月

合同编号:

外部劳务队伍名称:

施工单位:

工点名称:

支付

编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支付项目名称)

单位

总数量

本月完

成数量

本年完

成数量

开累完

成数量

剩余工

程数量

备注

 

 

 

 

 

 

 

 

 

 

 

 

 

 

 

 

 

 

 

 

 

 

 

 

 

 

 

 

 

 

 

 

 

 

 

 

 

 

 

 

 

 

 

 

 

 

 

 

 

 

 

 

 

 

 

 

 

 

 

 

 

 

 

 

 

工程变更情况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

 

变更增减数量草图

工程数量计算式

 

 

计算人:

质检工程师:

工程部长:

总工程师:

劳务队伍负责人:

年月日

已完工程验工计价单

表SG-22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单位(公章):

 

外部劳务队伍(公章):

 

支付

编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支付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合同数量

本期计价

年累计价

开累计价

剩余工程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单位负责人:

审核:

制表:

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

时间:

注:

1、本表审核栏必须签字,制表与审核不得由同一人承担,变更增减数量依此表单独计列。

2、本计价单附件共计页。

工程价款支付审批单

表SG-23

年月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序号

费用名称

本期

开累

部门审核

签字

备注

金额(元)

金额(元)

已完工程计价

 

 

 

 

扣质保金

 

 

 

 

扣水、电费

 

 

 

 

扣材料款

 

 

 

 

扣机械费

 

 

 

 

安全罚款

 

 

 

 

质量罚款

 

 

 

 

扣试验费

 

 

 

 

扣治安管理

 

 

 

 

其他扣款

 

 

 

 

1

 

 

 

 

 

2

 

 

 

 

 

应付工程款

 

 

 

 

实际支付

 

 

 

 

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制表人:

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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