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铭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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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铭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

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1页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一: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2页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了解、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

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元或现金收入超过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

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一、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

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三、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适用所有汽车营销人员及负责人。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三、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对外签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时备案。

四、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五、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六、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七、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

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

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八、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九、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并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十二、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十三凡可能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当及时向公司负责人通报,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为解决纠纷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十四、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由办公室建档管理

十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四:

销售人员管理

一、销售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公司制

度。

二、销售部人员必须爱护公司财物,对公司配发的办公用品设备应爱惜

使用,损坏赔偿。

三、销售部人员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公司对其办公设施的检查。

四、销售部人员不得在业务过程中损害公司利益,如经发现,公司将给

予罚款、警告、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

五、市场部销售管理:

1、销售业务授权:

市场部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必须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签字授权,未经授权签字的合同。

该授权为一对一授权,即是按每一笔合同进行授权。

2、销售提成办法:

(1)原则上按市场部人员的销售额比例进行提成。

(2)销售部人员对外销售价格管理。

(3)销售部人员在销售中,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越权下浮销售价格或恶意上浮销售价格,一旦发生,如经核实,公司有权给予经办人员严处直至开除。

(4)销售部人员在销售中,超出公司规定销售价格销售部分,公司按超出部分额度的30%(含税)给予奖励。

(5)销售部人员按年度签订销售定额,市场部人员完成订额或超额完成订额,年终核算后由公司总经理给予红包奖励。

市场部人员未完成销售订额,公司将视情况,给予扣罚一定比例的提成或直至解聘。

(6)销售部人员领取销售提成的办法。

按销售合同总额,回款率达到销售总金额的%时,市场部人员可领取应提成金额的%,回款率达到销售总金额的%时,市场部人员可领取应提成金额的%,余额%到年终核算后领取。

销售部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图

详细记录事故投诉原因

相关领导批示处理意见及措施

通知客户处理结

果并向客户道歉

分析原因并进行相关调查

向客户解释清楚“否”的原因

把事故原因记录在案,避免有相同情况出现

五: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销售合同的签订应规范化、具体化,字迹清晰、工整。

销售合同一式两份,用户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二、销售合同中的每栏目均应填写清楚,牵涉到具体数据时必须用大写数字填写,对合同中的其它要求,应根据双方约定逐项填写清楚。

三、合同签订后,应按合同要求立即填写“生产任务通知单”送生产部门安排生产。

四、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按片区归档整理。

每半年装订成册,并一道编制索引。

五、对用户负责,对合同内容应作好保密工作,未经领导批准,非签约人无权查阅合同内容。

六:

销售部退换货物管理制度

一、分析顾客要求退换货原因。

二、如问题出在公司方,都应无条件满足。

并且详细记录下整个事情的过程。

三、如问题出在客户方,应向客户解释清楚原因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四、根据客户退换货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分别进行退换货。

七:

市场部成品库管理制度

一、市场营销部是车辆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车辆营销任务。

三、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六、车辆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七、所有购车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八、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车辆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九对于在售车辆销售人员不得擅自开动及上路行使,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当由责任负责赔偿。

十任何公司员工包括车辆销售人员在下班后,不得从事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载客行为,该行为应当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如有发现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如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等交通事故侵权事故,其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不得认定为工伤,不享有任何工伤待遇。

八: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

文件形成后,由董事长签发。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

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

六、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

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

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七、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

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九、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

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一、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二、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九:

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

具体标准如下:

办公室元/月,投资发展部元/月,财务部   元/月;市场营销部      元/月。

二、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

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十: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天以内的(含天),由部门主管批准;天以内的(含天),由销售经理批准;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上述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连续矿工日的,应当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之劳动合同。

四、上班时间开始后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五、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次者,扣发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次以上次以下者,扣发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次以上次以下者,扣发当月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六、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天者,扣发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天者,扣发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天以上,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天以上者(含天),予以辞退。

七、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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