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标准工作制--详尽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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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帘邦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____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上海市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诚信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工作地点:
甲方工作场地或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
2、甲方因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及甲方客户的评介,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乙方应予服从。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工作日中间休息1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
00,下午5:
00)按照排班表轮流休息和工作,如有甲方及其顾客的工作时间有特殊需求的,乙方应予以服从。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税前工资为贰仟伍佰元整(小写:
¥2500元)。
其中试用期工资为贰仟叁佰元整(小写:
¥2300元)。
2、甲方每月5-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税前工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发薪的,可延缓发薪时间,但延缓发薪时间尽量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3、工资发放方式为(银行卡)工资卡发放,或以现金方式发放。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期间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等有薪假期。
六、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对乙方进行岗位培训时,同时将规章制度告知乙方;甲方的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包括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订《员工手册》、《消防安全管理》、《考勤制度》、《奖惩条列》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及其员工、第三方的人身及其财产,遵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行业规定。
3、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机密、严格遵守保密合同规定,不将公司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不从事与本行业有关的任何兼职工作。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关联客户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该客户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客户(或顾客)及其他第三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侵犯甲方及其员工、甲方的客户(或顾客)、第三方的人身权益、合法财产权益。
5、甲方企业性质,要求乙方如患有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的疾病,必须立即主动告知甲方,否则,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6、如因乙方有违反本条上述各项规定所为的不当行为或以上所列外的其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飞单”、同性恋、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寻衅滋事、斗殴、伤害他人、损坏财物等),无论甲方是否给予第三方赔偿或是否致甲方有其他损失者(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誉损失等),均视为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的规定。
七、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聘用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被修改或被废止;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范,发生责任事故的;
4)、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故意不完成工作、不履行职责,造成甲方或者其他方严重后果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被收监执行,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劳动教养;
8)、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9)、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情形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10)、乙方或乙方指使他人与服务对象或在甲方工作的员工、管理人等发生肢体冲突并致上述人员轻伤以上损害后果或冲突事件被媒体曝光的;
11)、乙方有其他违反甲方制定《员工手册》、《奖惩条例》、《考勤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本合同约定等甲方制度的规定被辞退、被开除或者乙方自动离职。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在国家或本市出台新的规定前,医疗期参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不能完成岗位工作或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完成所聘岗位工作或不能完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一致的;
4、甲方由于管理体制变更、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企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按照《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经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认定的精神病的;
5、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依法服兵役的。
九、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或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
5、甲乙双方实际不履行本合同已满3个月,本合同自然终止。
(二)本合同解除、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领取的办公用品、工作资料等相关手续。
十、劳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合同。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解聘、辞退、开除等情况而产生争议时,可以依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共6页,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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