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托管方案对比与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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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托管方案对比与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汇编

煤矿安全托管方案对比与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汇编

煤矿安全托管方案对比

1、托管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煤矿井上下的安全、技术、劳动组织、人事、生产、生活设施等进行全面管理,甲方负责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财务进行监督及煤炭的销售。

甲方按吨煤单价、和单项工程签证预结算支付乙方托管费用,该托管费为含税价。

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人员培训。

负责煤矿煤炭开采等一切符合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的建设、生产、安全活动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负责煤矿机修车间、配电室、监控室、压风机房、矿灯房、炸药库、黄泥灌浆站、主风机房、热风炉、两堂一舍等地面辅助生产系统的管理。

负责煤矿生产期间的技术方案优化与技术管理。

负责煤矿井下及地面主要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建设等。

甲方派人作为矿安全管理、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监督人员,日常不参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只在安全生产及设备管理上进行监督。

2、托管费用

托管费用为吨煤提取费用,用核子秤计量与捆垛计量相结合计算产量。

托管费的构成:

办公费、招待费、材料配件费、火工品费、乙方所有人员的工资、人工费、装运费、安全费、设备维修费、工作面接替延米费、首采工作面安装费、接替工作面搬家费、机械电气设备试验检测费、仪器仪表检测费、培训费、安全监控等与矿井安全生产、生活相关的一切费用,并负担政府各部门每年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掘进费用按照巷道设计要求依据定额套算工程造价,掘进工程费用在吨煤提取费用之中折算。

乙方负责生产过程中的一些管理技术上的投入,甲方负责矿井硬件设施的投入。

3、责任分担

乙方对甲方煤矿生产生活安全负全面责任,甲方不乘担任何责任。

如甲方因此而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赔偿款、罚款及财产损失等费用。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承担政治、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对不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或甲方认可的开采方式施工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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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弊分析

有利因素:

矿井整体托管方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参与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只是起监督作用,由乙方整个管理矿井的安全生产所有方面,利于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

不利因素:

矿井整体由乙方管理,甲方的矿井管理和发展方向上的意向无法体现,整个矿井为乙方管理人员甲方无管理人员,后期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短期无能力接管矿井。

托管方式二:

矿井地面辅助及井下生产托管方式

1、托管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矿井主副井及风井以下的所有区域及岗位,地面直接为井下服务的区域及岗位,主要承担地面辅助系统(变电所、主扇机房、空压机房、矿灯房、检身房、安全监控室、浴室、锅炉房、机修车间、材料库房、炸药库、输煤走廊、灌浆水池、职工住宅楼、热风炉、食堂等等),井下采煤、掘进、供电,排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

甲方只配备矿井管理人员,甲方对煤矿井上、下的安全、设备、技术、生产、生活设施等进行全面管理。

2、托管费用

托管费用为吨煤提取费用,用核子秤计量与捆垛计量相结合计算产量。

托管费的构成与方式一相比减少了矿井管理和负担政府各部门每年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吨煤提取费用相比方式一有所降低。

3、责任分担

甲方对煤矿生产生活安全负全面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乙方承担责任区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乙方负责的范围内发生事故,甲方应当积极协助进行抢险救灾,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负责协调地方周边关系,有权对乙方人员实行入井前培训、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用乙方承担。

甲方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化,甲方不得指挥乙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进行生产。

4、利弊分析

有利因素:

矿井管理人员为甲方人员,矿井管理和发展方向可以按照甲方意向进行,由乙方管理矿井的整个生产系统,减少了管理上出现的繁琐环节,利于矿井的管理,甲方可以专注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

不利因素:

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比较困难,乙方管理煤矿整个生产相关系统,后期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的托管方,乙方与甲方有讨价还价的资本,矿井的管理比较困难。

托管方式三:

矿井井下生产托管方式

1、托管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井下轨道运输系统、工作面采煤、采煤工作面轨道运输顺槽、切眼的掘进,矿井的井下皮带运输系统、采煤面机械电器的安装及维修。

乙方主要负责井下采煤、掘进工作,采煤工作包括:

回采工作面的设备安装、初采初放、回采、末采、设备回撤及一通三防管理等环节所涉及的一切工作。

甲方配备矿井管理人员和的面辅助岗位人员,甲方对煤矿井上、下的安全、设备、技术、生产、生活设施等进行全面管理。

2、托管费用

托管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即采煤和掘进,与前两种方式相比就是将井下掘进费用提出单独核算,采煤吨煤提取费用相应的降低。

总托管费用较前两种方式有所降低。

掘进费用根据掘进工作面特征(煤岩别、断面、支护方式、掘进方法、运距等),按国家规定的煤炭定额考核结算,从地面向工作面运输材料、设备和随着采煤面推进退用的材料、设备等由乙方完成。

采煤费用根据采煤工作面煤层的采高、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切眼的长度,配置的机械、水文地质条件、一通三防的需要要求达到的回采率等确定吨煤承包单价,承包单价包括工资、设备租赁费、材料费、配件费、电费、运输和回风巷道维修费、安全风险费、管理费、利税等,完成的原煤产量乘以吨煤承包单价为承包总收入。

3、责任分担

甲方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化,甲方不得指挥乙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进行生产。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乙方负责的范围内发生事故,甲方应当积极协助进行抢险救灾,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负责协调地方周边关系,有权对乙方人员实行入井前培训、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用乙方承担。

特殊工种培训甲方可协助乙方进行,所产生费用乙方全额承担。

4、利弊分析

有利因素:

乙方只管理井下采煤生产系统,甲方人员可以很好去管理乙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容易,后期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短期内可以找到合适的托管方,矿井管理和发展方向也可以按照甲方意向进行,同时减少了管理减少了井下生产系统的管理,减少一些繁琐环节,利于矿井的管理。

不利因素:

乙方管理井下采煤生产系统,掌握着矿井的经济命脉,矿井的经济情况直接取决于乙方的生产和管理能力,对甲方在日常安全生产上的管理不利。

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11·27”重大事故批示精神在六盘水市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2015〕1号)、《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发〔2015〕6号)、《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党办字〔2015〕11号)等文件要求和2015年1月23日全市、1月27日全县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精神,决定在全局开展以“抓典型促整改回头看”为主题的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我矿遵按《水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如下《三岔沟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意义及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将我矿的安全理念思想统一到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的思路中去,对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彻底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以开展“抓典型促整改回头看”为主题的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将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深入贯彻落实到全矿全体职工中去,让全体职工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质,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不断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从典型问题入手深层次分析事故隐患原因,坚持一切从事故的角度转变方式思考问题,查缺补漏整改隐患,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摆正安全生产态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根本好转,达到长治久安的安全目的。

二、领导管理机构及成员为确保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矿成立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

本机构设1位组长,5位副组长,10个小组成员,煤矿分别从十个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组长:

刘永安(矿长)副组长:

明伟(安全副矿长)、吴存端(总工)、黄满(生产副矿长)、周新文(机电副组长)、雷跃辉(后勤副矿长)。

小组长成员:

、周新安(1一通三防)、林永高(2安全与救护)、范存荣(3采掘)、王辉(4机运)、徐旭(5地测)、田忠明(6调度)、王小宽(7监控)、陈霞林(8地面材料仓库)、曾荣君(9工会)、施辉泽(10财务)等领导小组设活动工作办公室,安全矿长明伟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组长工作职责:

负责全面统筹安排部署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组织活动小组制定相关方案及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督促活动实施与整治工作。

(二)、副组长工作职责:

1、安全副矿长:

协助组长负责根据上级文件和精神组织研究分析和编制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贯彻落实煤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抓好安全管理、调度监控、应急救援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问题查找、督促整改及验收等工作。

2、生产副矿长:

协助组长负责安排落实下属生产科室队组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抓好生产科采掘、顶板管理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问题查找、督促整改及验收等工作。

3、总工:

协助组长负责安排落实下属科室队组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抓好技术科、通防科、防突队、抽采队、通风组、地测组开展一通三防及地测防治水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问题查找、督促整改及验收等工作。

4、机电副矿长:

协助组长负责安排落实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抓好机运科、机电队、运输队、机修队矿井机电、运输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问题查找、督促整改及验收等工作。

5、后勤副矿长:

协助组长负责安排落实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抓好地面广场、二堂一舍后勤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问题查找、督促整改及验收等工作。

(三)、各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通防:

负责落实执行通防专业相关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工作,按工作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一通三防专业隐患自查与整改工作,并按时进行工作总结及资料收集汇总。

2、安全与救护:

安全负责落实执行警示教育活动具体工作,落实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执行安全管理专业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按工作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职工培训教育及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并按时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资料收集汇总及工作总结。

救护负责落实执行应急救援专业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按工作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本专业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并按时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资料收集汇总及工作总结。

3、采掘:

负责落实执行开拓、开采、采煤、掘进、顶板管理专业相关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工作,按工作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采煤、掘进、顶板管理专业隐患自查与整改工作,并按时进行工作总结及资料收集汇总。

4、机运:

负责落实执行机运科机电、运输专业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按工作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本专业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并按时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资料收集汇总及工作总结。

5、地测:

负责落实执行地质测量、防治水专业相关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工作,按工作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地质测量、防治水专业隐患自查与整改工作,并按时进行工作总结及资料收集汇总。

6、调度:

负责落实执行安全调度专业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按工作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本专业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并按时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资料收集汇总及工作总结。

7、监控:

负责落实执行安全监控监测和信息化系统方面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按工作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本专业隐患排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并按时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资料收集汇总及工作总结。

8、地面、材料仓库:

负责落实执行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后勤管理工作,按计划完成活动所需物资及材料采购工作。

9、工会:

负责落实执行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会管理工作,组织动员全体职工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工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10、财务:

负责落实执行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经费筹备与使用管理工作,建立活动专用资金账户,从资金方面,材料供应方面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活动时间安排及主要内容第一阶段:

动员阶段,由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报备阶段从2015年1月24日-2月26日。

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启动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安全警示教育阶段,从2015年2月27日至3月25日。

组织全体职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从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及批示警示,贯彻学习煤矿“双七条规定、八个100%、和松林煤矿“11.27”重大事故十条教训,并收集整理煤矿事故案例,全面剖析全市、周边煤矿事故、本矿历年来各种安全事故原因,组织全矿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观看事故案例,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从思想上、管理上、措施上找漏洞、找不足,认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矿矿受教育、一矿有隐患、矿矿受警示。

主要开展一系列自我检查和学习安全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心得与意见征求活动。

第三阶段:

自查及整改实践阶段,从2015年3月26日至7月31日。

组织相关科室队组及活动小组开展全面自查与整改工作,查找问题围绕煤矿双七条规定、八个100%、和松林煤矿11.27事故的10条教训、查大系统除大隐患为主要内容逐条对照,开展深入性的大排查,注重重点环节、突出重点问题。

经自查后由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报批整改,隐患整改必须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及时安排落实整改。

主要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查找与解决建议活动。

第四阶段:

验收及总结阶段,从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活动小组根据整改进度及时安排对各专业小组整改任务进行验收,并提出复查意见,认真总结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取得的经验及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差距,总结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主要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交流与评比总结活动。

五、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内容:

以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分别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动员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宣传栏、专题培训营造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良好氛围,促使广大职工能够深刻领悟规定精神实质,做到入脑入心。

1、组织全体职工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国发99号文以及省委赵克志书记对盘县松林煤矿11.27事故作出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陈敏尔省长在11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继续组织深入贯彻七条规定、1077措施、八个100%和松林煤矿11.27事故10条教训。

八个100%是指:

一做到真查、真改、真验,二做到煤矿安全分类管理,三落实放炮撤人制度,四落实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五落实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六落实1077重点措施,七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八建立严管、严查、严处制度;1077是指:

《十项瓦斯治理措施》(一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实时测定主要参数;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二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必须进行保护层开采等综合瓦斯治理措施。

三石门揭煤必须编制专项设计、严格执行地质预测、综合防突措施、消突评判及安全防护。

四必须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五必须强化瓦斯治理全过程管控,确保真实有效。

六合理规划采掘接续,严格执行“四量”管理【开拓煤量、回采煤量、准备煤量、安全煤量】。

七严格瓦斯超限管理、防灭火管理及现场管理。

八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信息化平台可靠运行。

九建立健全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十加大瓦斯治理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隐患,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

《七项防治水措施》(一必须查明老窑、采空区等水害隐蔽致灾因素,准确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基础图件上。

三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四必须配备物探设备,坚持物探先行、提供目标、钻探验证、综合治理。

五必须严格落实“三专”探放水要求。

六探放水钻孔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规定。

七必须扎实开展雨季“三防”工作)。

《七项顶板管理措施》(一大力提升采掘机械化水平。

二扎实推行支护改革。

三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过断层、过老巷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初次放顶设计,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

五采煤工作面基本支护齐全,特殊支护数量满足要求。

六采煤工作面回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回收方法、回收顺序符合规定。

七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巷道维修时,严禁多段作业)。

3、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全市及本矿典型事故案例,深度剖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矿矿受教育、人人受教育。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应在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前提下,从思想上转变过去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正确对待安全与生产摆位问题,从思想上、责任心上、制度上、管理上、措施上、教育培训上找漏洞、找不足、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双七条”规定、“八个100%”、“1077攻坚措施”以及松林煤矿“11.27”重大瓦斯事故的10条教训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规程等标准为主要排查治理内容依据,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经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制定具体排查整治内容如下:

1、排查处理矿井持证情况,对证件过期的必须按时办理相关手续,排查安全生产机构及特殊工种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组织相关科室重新审查修改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要求进行落实执行。

2、排查整治矿井开拓开采系统,是否存在多头多面现象,是否存在、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非正规采煤。

3、排查治理矿井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合理,杜绝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发生,局 部通风管理是否合理。

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是否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共用回风等现象;是否严格执行矿井停、送电撤人措施。

4、进一步普查收集矿井瓦斯参数,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编制瓦斯抽采规划、年度计划、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按要求施工瓦斯抽采钻孔、进行抽采效果评判,瓦斯抽采率符合要求,对应抽煤层必须严格落实防突措施,确保抽采达标,消突后再进行采掘活动。

安全监控系统是否真实、可靠。

安全监控系统瓦斯传感器数量、位置是否按规定布置,是否正常运行。

瓦斯传感器传递的数据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有意移动、遮掩、撤除瓦斯传感器的行为,人员定位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正常使用,重点作业场所是否安装视频探头且清晰可靠。

是否完善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加强监控系统维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运行稳定、有效,瓦斯超限是否立即撤人。

5、排查矿井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

查明老空(窑)水并编制水文地质图;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排水系统是否可靠;是否执行有掘必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

6、修改完善矿井机电管理制度,落实机电安全生产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管理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杜绝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是否制定机电设备检修措施;是否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7、规范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排查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领导是否真正带班入井并与矿工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是否存在虚假带班行为,冒充顶替现象,是否严格入井检查登记制度,是否实现矿灯发放、自救器发放、检身记录、人员定位“四统一”。

排查梳理员工培训持证情况,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必须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严格执行“五统一”的要求。

8、排查整治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调,配备应急救援装备,预案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9、排查整治矿井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四假”(假钻孔、假图纸、假数据、假封闭)行为,集中整治“三超”、超层越界、图实不符现象,图纸与实际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上级部门检查时用一套图纸,实际采掘时用另一套图纸现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逃避监管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承包转包、以包代管等现象。

10、排查是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每周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验收人,并建立台帐。

对各级安全检查提出的隐患,必须认真制定方案,组织整改,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改工作,做到真查、真改、真验。

11、排查是否严格执行放炮撤人制度:

(1)、对放炮员资质的要求。

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严禁由其他人员担任放炮员。

且放炮员必须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

(2)、要落实好放炮制度。

严格执行“班队长带班放炮”、“三人连锁放炮”、“一炮三检”制度。

(3)、加强放炮管理。

炮眼必须按照规定充填黄泥和水泡泥。

所有爆破作业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站岗撤人必须到位。

放炮45分钟后必须确认瓦斯浓度在0.8%以下并经调度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4)井巷掘穿突出煤层必须采用远距离放炮,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措施中必须包括放炮地点、停电、撤人、警戒范围及避灾路线等,必须汇报调度室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放炮。

(5)、煤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放炮位置必须设置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距工作面距离要超过500米。

采面放炮时放炮位置距工作面距离要超过300米。

12、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各科室专业人员开展,开展自查后将隐患排查结果汇总并提交自查分析报告,再由活动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逐条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六、工作保障措施:

1、组长必须加强加强各小组领导、完善各项措施,周密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精心组织。

2、各小组成员必须各尽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本次活动。

3、加大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运用宣传栏、黑板报、墙报、标语等载体,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

4、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工作简报、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及时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严肃纪律,务求实效。

5、本次活动所需物资及资金必须提前报送后勤矿长,后勤矿长必须全力保障活动资金及物资供应。

七、附相关活动表和学习材料:

附1、意见征求表附2、查得问题与处理建议表附3、附学习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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