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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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
XX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了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使民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民政事业“十一五”工作回顾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城乡低保工作。
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的工作要求,保障标准由2005年的城市居民160元/月(补差58.3元)、农村居民70元/月(补差36.1元),先后经过4次提标,提高到目前城市居民230元/月(补差132.85元)、农村居民130元/月(补差62.7元)。
城乡低保对象由2005年的5428户9323人增加到9079户18643人,五年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4652.4947万元。
2009年,在全市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了城乡低保民主评审制度,全市所有村(居)委会普遍成立了低保民主评审团,规范了工作程序,全程实现阳光操作。
将全市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农村五保工作。
2006年以来五保供养资金全额列入了市财政预算。
全市五保供养标准由2006年初的人均不低于1432元提至集中供养年人均3120元以上,分散供养年人均1872元以上,并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医疗救助工作。
我市医疗救助制度自2006年初建立以来(城镇2006年1月,农村2006年7月),市财政全额出资169.92万元全额资助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出资37.21万元全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覆盖。
累计救助患病困难群众2865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8余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灾害救助工作。
2005年以来,我市灾害救助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各乡镇、街道和300多个村(居)委会增加了专门的灾害信息员,在全市建立走了覆盖城乡的报灾信息网络,救灾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累计发放救灾款331.15万元,救济棉衣6330套,棉被8370条,面粉1044.77吨,救助灾民和农村特困户6.6万人次,扶持216户灾民和低保户建房320间。
(二)、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跨入新台阶
双拥工作。
深入开展“学习驻军、宣传驻军、热爱驻军、支持驻军”活动,五年来,“春节”、“八一”期间全市为驻军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赠送慰问品(金)共计300余万元,办实事40余件,并与驻军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座谈会50多场(次)。
投资922.8万元,为驻军建房1万余平方米,购置办公室设施、生活电器、健身器材150多台(件)。
继续保持了省级双拥模范城(五连冠)、XX市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等荣誉称号。
退伍安置工作。
严格执行退伍安置政策,妥善安置退伍军人,2005年以来,共接收退伍军人1574人,其中回农村安置的693人,需城镇安置的881人。
把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514名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到事业单位和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并拿出1178.8万元对388名城镇退役士兵进行了有偿安置,按时足额为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47.6万元。
16名军休干部、无军籍退职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得到全部落实。
优抚工作。
及时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款,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率达到100%;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每年为优抚对象减免挂号费、医疗费达20多万元。
筹措资金100多万,为23户重点优抚对象建房51间,为30户修缮房屋40多间,为520户解决了治病难,为630户解决了生活难。
涉军稳定工作。
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防止集访、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全市社会大局的发展和稳定。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老龄工作。
认真做好老年人法规政策的宣传落实,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关于60岁以上老年免费乘坐市内城乡公交车的政策,累计办理《老年优待证》8.8万多本。
组织开展了以“爱老奉献、共建和谐”为主题的22项老年人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的深入开展。
敬老院建设工作。
2006年以来,市政府连年加强敬老院建设,累计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高标准新建、改扩建设乡镇敬老院15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00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90%,改善了五保供养环境,提高了服务能力。
坚持开展敬老院百分考核活动,有10所敬老院获XX市级文明敬老院称号,4所获省级(示范)文明敬老院称号。
慈善工作。
在每年的“XX市慈善日”和2008年汶川地震活动中,全力组织开展捐赠活动,累计接收社会捐款1027万元,实施了慈善紧急救助活动,累计为3177人发放救助金61.99万元,其中对194户大病家庭救助资金15.19万元。
争取澳门善明会善款40万元,新建了辛店镇油坊沟小学。
对全市37个慈善工作先进集体、10个慈善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营造了浓厚的慈善工作氛围。
孤残救助工作。
联合制订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制定了《关于办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人身伤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暂行办法》,切实维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累计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317人,发放救助金9.94万元,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72人,发放救助金6.75万元,送养XX儿童福利院弃婴和流浪儿童121名。
百岁老人。
在对全市百岁老人认真普查的同时,认真落实百岁老补助金标准提高工作,2008年1月起百岁老人补助金由原来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200元,累计为他们发放敬老补助金2.2万余元。
福利企业生产管理。
2007年《XX省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对福利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
全市福利企业2005年共有47家,安置残疾职工1270人,占福利企业生产人数52.71%;2009年底全市福利企业23家,安置残疾职工1102人,占福利企业生产人数的33.22%。
残疾人职工每人每月最低工资由2005年的420元提高至550元(以满勤20.92天计算),工资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全部为残疾职工办理了“四金”,有效保证了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福利中心建设。
我市福利中心于2009年3月立项、规划,该项目为民政部县级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试点项目,集老年服务、孤儿收养、流浪救助等功能为一体,预算1500万元,占地面积20亩,总建设面积70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张。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
殡葬改革工作。
我市自XX年XX月开展遗体火化工作以来,共火化遗体19448具,保持了火化率100%,丧事简办率达到80%。
2008年1月起,我市免除了XX籍亡故居民基本火化费(500元/具),共减免群众基本火化费372.15万元。
2007年开展村级骨灰堂建设工程以来,214个村民委员会建成了村级骨灰堂172座,殡葬改革工作走在了XX市前列。
地名区划工作。
2005年11月,完成了撤销千户寨乡,整体并入辛店镇的区划调整。
全市城乡地名设标率达90%,共计完成530多块。
市区道路设标率100%,累计设标达300余块;对全市46条未命名道路进行命名;完成了4679条地名信息的收集入库工作;完成了二七XX线、XX新密线、XX中牟线及XX许昌线的边界联检工作,做好24颗界桩管护工作。
建立了XX市边界信息管理数据库,入库信息1200余条。
被XX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边界工作管理先进单位。
婚姻登记、收养工作。
2005年以来,我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33069对,其中结婚登记28839对,离婚登记3689对,补领登记541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634份,办理收养登记52对,合法率、合格率均达100%。
2008年12月婚姻登记大厅被授予了“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窗口单位”、2007年12月被XX省民政厅命名为“XX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五)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更加稳固
城乡社区。
积极推进10个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试点工程,各项硬件设施、规章制度得到了全面完善,达到了了XX市建设标准。
村务公开。
2005年、2008年顺利完成了全市十二个乡镇309个村的第五届、第六届换届选举工作;2009年顺利完成了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居干部结构得到了优化,干部素质明显提高,为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组织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和庄镇、薛店镇的格大张村、和庄镇的老庄刘村、八千乡的邢庄村分别被命名为XX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村,新村镇郝家岗村村主任郭树峰被命名为XX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民间组织管理。
2005年以来,新登记社会团体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8家,查处违法案件15起;依法注销12家民间组织;取缔非法民间组织22家;合并6家。
截止目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由98家发展到112个,新发展14个,已注册登记的有62个,纳入“备案”管理的50,社会团体由16家发展到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由18发展到86家,共有各类民间组织182家。
二、存在问题
几年来,尽管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
在敬老院建设方面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村级骨灰堂建设方面,内部设施及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使用率还不够高;城乡示范社区建设发展也不平衡。
二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服务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是民政系统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工作缺乏力度,尤其是民政执法存在“软”的现象。
如对非法民间组织查处,殡改违法案件查纠办法不够多,力度不够大。
四是乡镇、办事处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办公条件、工作手段相对滞后。
例如核查上报灾情,核查上报低保对象存在办事效率不够高,监督不够严的问题。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奋斗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成熟的“四大体系”,即:
进一步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进一步健全以城市老年公寓、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实现福利救助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落实优抚双拥安置政策为重点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进一步巩固群众自治为重点民主建设体系,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四、“十二五”发展思路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低保工作。
完善覆盖城乡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建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建全低保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根据低保家庭结构、人口变化、就业变化、收入变化等情况建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农村五保工作。
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十二五期间达到95%以上;
医疗救助工作。
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等“六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灾害救助工作。
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乡镇100%制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85%的城乡社区建设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创建1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建立救灾物资中心储备库,各乡镇、街道建立救灾物资中心储备室。
探索建立救灾保险制度
(二)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的落实,不断提高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城水平和优抚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优抚政策法规,建立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
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探索以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城乡一体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新制度,确保年度安置任务完成率100%,建立自谋职业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自谋职业安置率达85%以上。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培育发展农村老年群众服务组织、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老年福利机构,确保农村老年人各种政策待遇落实。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政府为主导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多种养老服务方式互相补充、务类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规划在我市新城区建设1所社会福利机构,占地50亩,投资2000万,设计床位300张。
开展农村老年协会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的积极作用。
继续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不断巩固提高集中供养率,力争十二五期间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让五保老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善慈善网络体系建设。
组织好系列慈善活动,预计受惠群众3500人。
加强对乡镇(街道)慈善工作的指导,不断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巩固殡仪服务免费政策,拓展殡葬服务项目,加强村级骨灰堂建设,完善骨灰堂内部设施,确保火化率100%,骨灰堂使用率100%。
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一步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城乡地名设标率100%,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加快边界信息化建设步伐
完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落实婚姻登记婚前健康检查报销、免收登记工本费等惠民政策,保持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
(五)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推广“四议两公开”和“三有一化”的成功经验。
加大村务公开督查力度,完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
推进社保体系建立、促进基层农村和谐稳定,健全社区组织,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形成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
增强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积极性,推动培育发展,深化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
XX市民政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