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2927802 上传时间:2023-05-0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8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

长春市劳动用工备案内容及工作流程

 

一、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行业类别、用人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等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情况。

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工种等情况;

3.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包括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或解除等情况;

4.工资收入分配情况。

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工资支付等情况;

5.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包括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情况。

二、用人单位办理初次劳动用工备案流程

(一)用人单位到所属社区领取《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同时登录中国长春人力资源网下载用工备案软件。

(二)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同时录入用工备案客户端软件。

(三)用人单位持填写完毕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到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

(四)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含电子版);

(五)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经与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核实无误后,为用人单位登记核发《劳动用工备案手册》(以下简称为手册),注明经办人和日期,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

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上述流程办理初次劳动用工备案。

三、招用劳动者备案流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持《手册》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领取下列材料:

1.《员工录用表》;

2.《劳动合同书》;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

(二)劳动者应持《员工录用表》和本人《失业就业登录证》到住所地街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就业登记。

(三)用人单位持《手册》、《员工录用表》、《劳动合同书》、被招用劳动者本人的《失业就业登录证》、或《农村及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包括电子版)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招用备案。

(四)用人单位应持《手册》、经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员工录用表》,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转和核定工资等手续。

(五)社会保险局根据《手册》、经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员工录用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在15日内持《手册》、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2.用人单位填写完毕后,持《手册》、员工档案、经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3.劳动者持《失业就业登录证》或《农村及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住所地所在街镇(乡)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

4.用人单位应持《手册》、经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名册》,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劳动关系接转手续。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申领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符合退休条件时,用人单位按上述流程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社会保险局根据《手册》、经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名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

五、续签劳动合同备案流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后,应自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手册》、《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到所辖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续签劳动合同备案指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办理续订劳动合同备案。

六、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注销备案流程

(一)用人单位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进行注销备案:

1.被依法宣告破产;

2.用人单位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因合并、分立或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二)用人单位注销时,应当自注销之日起15日内到所辖就业服务机构办结注销备案。

用人单位应当携带《手册》,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手续;

2.经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三)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供的用工备案信息核实无误后,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七、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检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年一月初至三月未前持《手册》、《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到所辖就业服务机构年检,就业服务机构对《手册》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年检专用章”,注明经办人和日期。

八、其他

1.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公司输出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2.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用工备案到其经营驻所地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用工行为的外埠用人单位,按照流程办理。

4.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均适用本通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通知办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