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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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称号。

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教研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市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任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获国家级二等奖1人次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市级一等奖4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政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

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为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4.担任班主任、团的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市模范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并提交1篇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

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

近5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教师在县域范围内)上示范课(观摩课)1次以上,须附示范课(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

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以及近5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积极组织并参与课改实验,注意发现、培养优秀教师,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需提供计划、总结或本地课改评选材料)。

有很强的组织、指导、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动(需提供教研计划、活动总结等。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教科研能力强,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

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

(四)应邀在全市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需提供通知、讲稿等附件。

(五)主持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六)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并经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次(农村教师在全市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市一等奖2次)。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

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区)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区)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

有学科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教师一起研究。

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学科带头人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省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附件2: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了表彰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工作表率性的称号。

马鞍山市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六)近5年来,学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优秀等次或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模范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辅导员、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工等)。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获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级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

3.近5年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

省级三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或县(区)级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同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5.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显著。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1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

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近5年来,在全市(县、区)范围内上过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年能在学校上1节公开课(须提供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1篇3000字以上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县(区)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5年来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

(二)参加市级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交流)中,获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

(三)应邀在市(县、区)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五)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二等奖1次)。

(六)近5年来主持县(区)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和成果获奖证书等。

或是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的骨干成员。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等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

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区或学校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县、区、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评课人的评价意见)。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骨干教师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市骨干教师,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市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附件3: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称号。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和教研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市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

近5年来,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或被授予市首席技师。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3.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政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

4.本人在参加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业务比赛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或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5.本人担任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该课程已被省级评审通过立项。

6.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高级工考评员,并承担高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劳动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内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

须提交1篇对本学科教学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教学大纲,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

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

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

近5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教师在县域范围内)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须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4.熟悉所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内容、岗位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要求。

参评者须提供1篇4000字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的研究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职教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教科研能力强,近5年来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2条):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

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

(四)应邀在市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

(五)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并经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六)主持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或主持市级以上教改实验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须附文件通知和成果资料)。

(七)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内进行新产品研发推广,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

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或参加市(县)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专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

有学科(专业)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专业)教师一起进行研究,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附件4: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是我市为表彰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工作表率性的称号。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六)近5年来,学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优秀等次或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模范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辅导员、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工等)。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

3.本人担任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并已通过评审立项。

4.本人在参加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业务比赛评选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5.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级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或所带班级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称号。

6.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劳动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明显。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须提供1篇对本学科有一定见解的论文。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熟悉所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内容、岗位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要求。

提供1篇3000字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

【教研员】

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职业教育特征;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提交1篇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职教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2条):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参加市级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交流)中,获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

(三)应邀在市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报告1次。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五)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二等奖1次)。

(六)近5年来主持县(区)级教科研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和成果获奖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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