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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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题
3、营改增试题(88题)(总8页)
“营改增”试题
一、单选题(共12题)
1.甲企业20XX年10月1日为乙建筑企业提供一项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价款为200万元,合同约定10月10日乙企业付款50万元,但实际到20XX年12月7日才付款,试问甲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A.10月1日
B.10月10日
C.12月7日
D.12月30日
【正确答案】B
2.分支机构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分支机构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
A.暂停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
B.差额部分全额退税
C.差额部分即征即退
D.以上答案都不对
【正确答案】A
3.防伪开票子系统的用户应选择的打印机是()
A.激光打印机
B.喷墨打印机
C.针式打印机
D.上面三者都行
【正确答案】C
4.在认证通过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A.当月
B.次月
C.15日内
D.30日内
【正确答案】B
5.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
A.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B.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C.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D.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税率
【正确答案】A
6.防伪开票子系统由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构成。
A.开票软件
B.实物发票
C.黑匣子
D.以上都不是
【正确答案】A
7.以下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实行验旧供新制度
B.实行最高开票限额许可制度
C.税务机关可以向外地临时到本地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专用发票
D.严格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加强专用发票发售部门和征
收部门的衔接
【正确答案】C
8.为了杜绝偷税骗税现象的发生,防伪税控系统在()四个环节分别采取了有效措施。
A.设备安装、购买发票、开具发票、认证发票
B.购买发票、开具发票、认证发票、纳税申报
C.设备安装、开具发票、认证发票、纳税申报
D.设备安装、购买发票、开具发票、纳税申报
【正确答案】B
9.分支机构,应按月将当月《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进项税额和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归集汇总,填写《企业分支机构传递单》,报送主管国税机关签章确认后,于次月()日前传递给总机构。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B
10.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管理有关规定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不得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B.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全部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C.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D.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正确答案】C
11.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情形的是()
A.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B.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C.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D.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不动产租赁服务
【正确答案】D
12.下列只能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A.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企业,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健全
B.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C.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D.年应税销售额100万的个人(非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D
二、多选题(共21题)
1.下列业务中,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A、远洋运输的承租业务
B、铁路运输
C、建筑服务
D、广播影视节目播映服务
E、技术咨询服务
【正确答案】ABCDE
2.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营改增”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A.提供邮政普遍服务,适用税率为6%
B.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
C.境内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D.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E.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正确答案】DE
三、填空题(共10题)
1、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3、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5、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未分别核算的, 从高 适用税率。
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但是不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 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9、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10、一般纳税人发生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办法 计税。
四、判断题(共20题)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保证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否则可能存在虚开的风险(√)
3.目前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税务机关需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
4.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加盖公章(×)
5.财务人员开具发票时 “发票抬头”可以使用付款公司的简称(×)
6.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
8.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24个月内不得变更(×)
9.增值税兼营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常常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10.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
11.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3.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4.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15.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16.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1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5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18.混合销售或兼营行为中用于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9.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则不可以抵扣相关进项税额(×)
20.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向购货方(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简答题(共25题)
1、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3、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4、两个纳税人能否合并纳税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5、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6、目前的营改增政策中对增值税税率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
(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7、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哪些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8、增值税进项税额指什么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四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9、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哪些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10、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哪个税务机关征收?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1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12、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有哪些
答: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13、哪些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可以适用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
答: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1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如何确定
答: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按期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5、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能适用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吗?
答: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7、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的能放弃免税、减税吗?
答: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18、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的可以进行选择吗?
答: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19、个人出租住房,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计算应纳税额。
20、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能否汇总纳税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属于固定业户的试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21、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什么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22、营改增后,个人销售住房的政策是什么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23、营改增后,个人销售免税住房办理免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销售免税住房,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如何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答: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25、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必须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