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申报全国科技进步县考核材料任务分解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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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
10
工业废水排放量
吨
11
工业废气排放量
立方米
12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3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
14
本级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15
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16
风险投资基金
县科委
含财政和民间
17
专业技术人员数
县人事局
18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19
专利申请数
件
20
授权专利数
授权发明专利数
2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
县经委
2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
23
获省(市、区)科技厅(委)项目数
项
获省(市、区)科技厅(委)经费额
24
获国家科技部项目数
获国家科技部经费额
25
科技管理部门编制人数
人
科技管理部门实际人数
26
科技管理部门中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人数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一)定性考核指标(11个400分)(各责任单位提供精炼的文字说明和相应的附件材料)
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一票否决指标)
县委办、县府办、县科委
见指标说明和一票否决要求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一票否决指标)
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限2500字)
见指标说明
科技进步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此两项限2500字
加强人才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及落实情况
县人才办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全民素质纲要工作例会制度及其工作情况
县科协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开展和产生成效情况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此三项限2500个字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使用领域和方式及其产生成效情况
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开展及产生成效情况。
本地区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情况。
(二)定量考核指标(20个600分)(各责任单位提供数据和数据来源的说明,用正式公文,格式见附件1)
提供单位
GDP增长率
%
人均GDP
元
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
人均财政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
城乡居民收入比
/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
县教委
万人拥有医护人员数
人/万人
县卫生局
单位GDP能耗
吨·
标煤/万元
能源利用
单位GDP能耗减少比例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吨/万元
县环保局
工业三废排放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减少比例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
立方米/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减少比例
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减少比例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一票否决指标)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增长比例
人均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元/人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
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
技术开发和服务机构数
家
27
10万人专利申请数
件/10万人
28
10万人授权专利数
10万人授权发明专利数
29
年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
3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
31
国家和省级有关政府部门累计认定并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数
三、提供考核指标证明材料
(一)定性指标的证明材料(先填材料清单,再按此顺序提供附件)
1.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科技工作专门汇报的会议纪要(录)(责任单位:
县委办、县府办、科委)
按照表1的要求,列出所有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的科技进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清单,只提交每年各4次最重要的会议纪要(录)。
表1党委和政府召开研究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汇报清单
会议(听取
汇报)主题
时间
地点
参加领导及部门
讨论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责任单位:
县科委)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
填写表2;
提交由本级政府发文的最新“三定”方案文件,提交科技管理部门在政府年度考核中的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表2中的下属地区,对市,是指下属的县(市、区);
对县(市、区),下属地区是乡镇和街道。
表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
下属地区
名称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负责人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编制人数(人)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实际人数(人)
联系电话
简单说明本级政府中科技管理机构的职能设置情况
3.关于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工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责任单位:
填写表3,列出本级政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若干配套政策》、加速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工作和实施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等制定的各种政策和规章清单。
提交考核年度内新出台的、最具代表性的政策和规章作为证明材料。
表3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
制定时间
制定
部门
类别(法规、规章
和政策等)
4.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责任单位:
填写表4,列出本地区内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在内的各类、各种所有制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清单;
提供最多3个运行状况比较好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产生成效的证明材料。
表4主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
成立
总人数(人)
本科及本科以上人数(人)
主要服务内容
考核期年平均服务性收入(万元)
5.定性指标的其它证明材料(责任单位:
这些材料一方面可用于反映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解决的重要科技问题和产生的成效、各种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产生的成效、科技进步工作特色、以及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情况等;
另一方面可用于反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使用领域和方式及其产生成效情况、科普工作情况、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开展及产生成效情况等。
填写表5;
提供最能反映考核要求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不一定覆盖到每个定性考核指标。
表5其它定性指标的证明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形成时间
提供部门
说明的问题
6.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填写表6和表7;
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
加盖财政局和人大常委会公章的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科技计划发文及项目清单;
有关科学技术支出的《国库集中支付支出明细表》(必须加盖财政局公章);
银行拨款凭证;
经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同意扣除“转移性收入”中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的证明材料。
表6和7中的数据必须与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和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国库集中支付支出明细表》、银行拨款凭证等的数据一致,如果不一致,请详细说明原因。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扣除转移性收入。
如果确要扣除,必须得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同意,并且只能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扣除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考核中,申请扣除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的程序是:
先由要求扣除地区提供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和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并说明本级财政转移性收入中返还性收入、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各自额度以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的使用领域,提出要求扣除的理由,报省级科技管理部门;
然后省级科技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扣除,并将相关材料与所有考核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上报科技部。
表6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及其使用情况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考核年份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万元)
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额(万元)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使用情况
使用领域
经费主管部门
经费额(万元)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技术研究与开发
科技条件与服务
社会科学
科学技术普及
科技交流与合作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表7国库集中支付支出明细表
付款人
收款人
拨款金额
(万元)
拨款日期
用途
全称
开户银行
(二)定量指标证明材料(各定量指标涉及到的单位,按附件的统一格式报送)
对21个定量指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归类为2部分:
一是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指标21);
二是除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外,其它定量指标的证明材料。
对这些定量指标,如果是统计年鉴上直接有的数据,直接提交一本统计年鉴即可;
如果统计年鉴上没有,可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
在证明中,应简单说明数据的来源和计算依据,每个定量指标的说明不超过一页。
县财政局:
另外提供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
(其中银行拨款凭证部分已在年度考核时复印,但需提供科普经费和科学事业费拨款单)
县统计局:
另外提供2007年和2008年统计年鉴
县科委:
另外提供科技计划发文及项目清单
四、定性考核指标说明
1.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
系指党委和政府召开专门研究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的重大科技进步工作的常务会议次数、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进步工作汇报的次数以及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产生显著成效。
要求对召开的会议及解决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其产生成效进行说明。
考核重点是解决科技进步工作中问题的重要性和产生的成效。
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会议纪要(录)。
考核时可实地访查。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
在机构建设上,一方面是本级政府中设立有独立机构、编制和职能的科技管理部门的情况;
另一方面,对市是所属县(市、区)设立有独立机构、编制和职能的科技管理部门的情况;
对县(市、区)是所属乡镇(街道)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职能上,一方面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科技管理机构改善工作条件和为其配备强有力领导班子、支持其开展工作的情况;
另一方面是科技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
考核重点是党委和政府支持科技管理机构改善工作条件和为其配备强有力领导班子情况以及本级科技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
3.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建立和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情况,另一方面是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情况。
要求说明是否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以及其内容和方式及产生成效情况。
考核重点是目标责任制实施产生的成效。
4.科技进步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系指本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特点具体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
若干配套政策》等的情况及产生的成效,制定各类科技进步政策、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及实施和产生成效情况。
考核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
若干配套政策》等的落实情况,科技进步政策制定和落实及产生成效情况。
5.加强人才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及落实情况:
系指本级政府为加强人才工作制定的各种政策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及其实施产生的成效情况。
考核重点是具体政策措施落实和产生成效情况。
6.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全民素质纲要工作例会制度及其工作情况:
系指有关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工作和产生成效情况以及全民素质纲要工作例会制度及其工作和产生成效情况等。
考核重点是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全民素质纲要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和运行及产生成效情况。
7.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开展和产生成效情况:
系指本级政府支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站(室)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教进社区等群众性和经常性科普活动开展及其产生成效情况。
考核重点是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开展产生的成效。
8.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系指农业科技推广、科技信息系统、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中介组织和机构等的建立和运行及产生成效。
考核重点是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及产生成效情况。
9.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使用领域和方式及其产生成效情况:
系指政府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使用领域、管理方式、绩效评价方法以及发挥的引导作用和产生成效情况,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中归科技管理部门掌握和使用部分所占比例情况。
考核重点是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使用和产生成效情况。
10.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开展及产生成效情况:
系指本地区在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上所采取措施及其产生成效情况。
考核重点是产生成效情况。
11.本地区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情况:
本指标考核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考核本地区在科技兴市(县)工作中在科技政策与管理、科技型企业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节能减排、《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实施<
若干配套政策》的落实等方面的独创性工作和突出成效;
另一方面是考核本地区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情况。
五、部分定量指标说明:
1.单位GDP能耗、单位GDP能耗减少比例:
单位GDP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和地区内能源消耗总量与GDP总量的比值。
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时期内,本地区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
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
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GDP总量。
单位GDP能耗减少比例=(考核上年度单位GDP能耗-考核年度单位GDP能耗)/考核上年度单位GDP能耗*100%。
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三废排放量及其减少比例:
工业三废包括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和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是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是指企业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量,以标准状态(273K,101325Pa)计。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燃料燃烧过程废气排放量+生产工艺过程废气排放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数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工业增加值;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减少比例=(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考核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100%。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工业增加值;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减少比例=(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考核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100%。
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减少比例=(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考核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考核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100%。
3.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指本级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支出的决算费用;
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系指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决算额。
按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或统计年鉴填写。
4.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增长比例:
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增长比例=(考核年度本级科学技术支出-考核上年度科学技术支出)/考核上年度科学技术支出*100%。
5.人均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人均科学技术普及支出=财政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年末总人口。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开发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开发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等。
以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
高新技术产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含化学药品制造、中成药制造、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含通信设备制造业、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业、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电子器件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家用视听设备制造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含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业)、医疗器械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含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
按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8.国家和省级有关政府部门累计认定并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数:
系指考核年度及其以前被国家和省级有关政府部门认定、并在认定有效期内正常运行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量。
以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科技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六、对一票否决指标的要求
1.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指标1):
要求由党委或政府召开专门研究解决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的科技进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次数每年分别不少于两次(每年共四次),并切实、有效和及时地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指标2):
要求本级政府中设立独立科技管理部门。
同时,对市,要求所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