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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湖南省郴宁高速公路

房建工程44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编制人:

鲍洪伟

审核人:

崔东林

 

国都建设集团郴宁高速44标项目部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实现项目工程安全、优质高效顾客满意的目标,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各项目部(养护公司可参照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项目安全管理总目标

  第三条安全生产总目标:

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项目部必须完成和实现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及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并按相关条款对公司负责。

  二、施工现场应杜绝责任性因工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年负伤频率应控制在6‰以内。

  三、公务车、机械设备无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100%完成,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无等级火警事故。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项目部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和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和所属工区(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用以计划和决策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内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安全规章制度,贯彻安全生产领导组决定,指导各工区(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处理日常安全工作。

  第六条建立项目部领导成员轮流安全施工值日制度,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及进行日常巡回安全监督检查。

  第四章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工区(施工队)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由项目部安全领导组其他成员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工区(施工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要监督、指导本工区(施工队)的全体施工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正确运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履行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要通过思想教育、组织保证、工作到位、制度健全和经济保障等措施来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领导。

  第八条各工区(施工队)的负责人和项目部分管责任人,要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控制为重点,把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安全教育相结合,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实现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五章安全责任

  第九条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责任到组,落实到人。

  第十条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工区(施工队)的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本工区(施工队)对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项目部员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项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部的安全责任制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挂钩,层层负责。

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各工区(施工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实施整改、纠错、评比、奖惩。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本项目在施工中所存在的安全问题,为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

  第十三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规划、计划,考核本项目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各工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当接到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中的安全负技术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分项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其审批人的责任;专(兼)职安全员发现分项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其专(兼)职安全员责任。

  第十五条为加强对项目部人员的安全管理,项目人员配备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同项目部全体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各施工队(协作方)、运输队、公务车驾驶员、机械操作手等均需同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安全保证,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项目部工作人员安全守则: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身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3)加强安全生产、环保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人和群体综合素质,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4)爱护并随时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使用,进入施工现场,按不同的作业需要戴好防护用品。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并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6)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随时制止损害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

  7)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8)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协助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抢险。

  第六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3)建立并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控制施工队(协作方)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4)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

对本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项目经理、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各分项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整改;

  4、负责职工的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和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并及时编制采购计划;

  5、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查处安全隐患,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以上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直至安全隐患消除;

  6、对安全标牌、防护墩、安全帽、安全带、标志服(帽)等要进行定期检查,对丢失、损坏的要适时补齐,确保施工安全;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累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为以后的安全生产提供更好的服务;

  8、编制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做到持证上岗、持证作业。

大力提高全体人员的自我保护的能力,并做好本项目施工结束后的一次安全检查,消除施工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隐患,加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等项工作。

  二、工程科安全生产职责:

  工程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部门,对本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负技术管理责任。

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项目经理、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编制各工作岗位上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他们“应知应会”后上岗作业;

  4、组织做好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问题;

  5、合理组织施工生产,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施工方案),及时掌握施工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段内的道路安全畅通,模板作业牢固、支架牢固、构件吊装有序、基坑加固合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秩序。

  三、试验室、质检科安全生产职责:

  试验室和质检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不可忽视的部门。

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

  2、负责所辖范围内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负责对本科室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4、对使用过的化学物品及废弃物处理方法得当,加强用电管理技能培训,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现场取样人员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得当,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物资科安全生产职责:

  物资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所编制的安全防护、警示、指示标志等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组织采购,确保供给;

  2、对损坏的安全设备、设施,应及时组织维修、保养,需要检测的应及时送检,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的状态;

  3、对所采购的物品,一定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并有检验合格证明,必要时应当还要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自检或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否则,严禁使用,以保障工地安全生产。

  五、财务科安全生产职责:

  财务科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指挥部(业主)及公司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督促执行;

  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落实,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的支出,并将其纳入项目部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3、保证安全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支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4、对购置的安全设备、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报给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使之进入使用和管理程序,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办公室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项目部的安全会议记录。

  2、组织检查落实工地的值班制度,工地的职业健康检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检验及项目部住地的安全保卫等项工作;

  3、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公务车的年检、维修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4、做好食堂的卫生清洁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做好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七、工区(施工队)安全生产职责:

  各工区(施工队)是项目部安全生产最主要的一个层面,在其施工、生产范围内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其安全生产职能是: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2、落实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本工区(施工队)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工区(施工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措施;

  3、检查、督促所属作业班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搞好环境卫生,实现文明生产、文明施工;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和交通维护人员,加强对作业面、作业工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本工程的交通安全和生产安全;

  5、负责所属人员(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特殊岗位必须坚持持证上岗;

  6、安全工作要坚持天天做、天天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项目部报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7、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项目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大。

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八、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处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第一线,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在其施工、生产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严格执行项目部和工区(施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2、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蛮干,把握好技术交底的难点,做到相互协作、科学施工;

  3、做好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落实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制度,作业时按规定必须穿着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中注意检查安全事故隐患,一旦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排查,并逐级上报;

  5、积极开展安全技术交流活动,努力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6、对事故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并要求通过检收,同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7、当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调查事故的原因时,应积极配合,引以为戒。

  第二十条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本项目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经营,项目经理均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

  

(2)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提供和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和生活条件,向全体从业人员提供所需的个人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

  (4)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质保体系。

  (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6)亲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拒绝安排不合格(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和患有禁忌症的)的作业队或人员上岗作业。

必须安排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其准操类别工种进行特种作业。

  (7)亲自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消除隐患,定期研究和分析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8)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保证从业人员劳逸结合,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9)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和生活条件的合理建议,遇有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要以人为本,及时组织撤离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生命健康受损。

  (10)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企业和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

并要本着“四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责任追究不放过。

  二、项目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对本单位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

  

(2)参与编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并负责组织向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要求,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4)参与关健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的考核和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6)参与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角度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意见,并组织有关工作的落实。

  三、主管生产项目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对因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造成的事故负责。

  

(2)支持安全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作业队伍和从业人员以及进场设备的审查和把关工作。

  (5)负责保证施工现场各种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6)组织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工作。

对发生的事故或常见违章和隐患,要及时组织分析,弄清原因、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

  四、项目其他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保卫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检查所管辖的部门负责人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职责。

  五、安全科科长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

  2、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接受主管部门考核,执行主管部门的指令,呈报工程中安全情况,传达安全例会精神,准确按时报送各种报表和主管部门所需资料。

  3、拟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计划、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写好年终工作总结。

  4、深入施工现场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整改的,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报告分管领导直至消除隐患。

  5、负责整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按公司主管部门要求建立档案目录,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负责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7、做好项目部安全人员资格考核(年检)工作,组织安全管理干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项目部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持证作业、挂牌上岗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8、参加伤亡事故的检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并协助领导写好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专(兼)职安全员应立足本职,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1、宣传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行业最新的有关管理要求;

  2、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跟踪验证;

  3、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各类报表材料的上报;

  4、负责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及日常管理;

  5、负责组织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不安全因素的分析确认及有关方案措施及交底落实的监督检查;

  7、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查处;

  8.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的例会,负责公司、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

  七、项目部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部工作人员应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2.积极参加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熟知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常识及安全操作规程;

  3.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安全生产工作;4.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5.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违章指挥,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及时加以劝阻和制止;

  6.认真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在不同的施工现场穿戴相应的安全标志服(帽)等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在施工路段内有强行拦车、扒车等不良行为,以免造成意外伤亡事故;

  7.爱护施工沿线的警示和指示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不擅自乱拆乱移,发现偷盗行为应及时制止;

  8.严禁非公务车驾驶员驾驶公务车或其他车辆,严禁非机械操作手操作工程机械,严禁公务车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手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更不得随意将车和机械交给他人驾驶。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9.发生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积极主动地参加救援工作,认真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八、公务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无责任事故的目标。

  2.所用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费用齐全,必须购买相关保险。

  3.服从项目部的管理与调度,不得擅自出车。

  4.在行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集中思想,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5.不得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特别是交给无证或与准驾类不符的人员驾驶。

  6.加强对车辆的日常保养与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7.车辆停放时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

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对本项目工程所涉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的编制和落实;

  2、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合项目部安全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里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4、督促检查各工种按工序作业及各工种交叉作业,把好安全生产关,做好安全记录;

  5、负责各工种逐道工序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不违章指挥,制止工人违章作业;

  6、监督检查各班组分部分项作业计划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7、配合项目经理参加每月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工区(施工队)安全员(交通维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工区(施工队)队安全员(交通维护人员),负责本工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本施工段内的交通安全维护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检查、督促本队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负责本队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检查、落实作业班组(工种)的安全教育、学习及记录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服从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统一调度和指挥,按要求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设施并做好巡视工作。

若发现其移位或丢失,要及时重新补齐安放;

  4、负责交通安全维护设施的管护(必要时24小时轮流值班)。

同时,做好交通安全标志、标牌整齐及清洁工作,始终保持其醒目易识别;

  5、当本工区(施工队)施工(交通维护)路段内出现堵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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