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回答 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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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回答十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回答十
土木工程: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问答
什么是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哪些因素会诱发滑坡?
(1)地震;
(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
滑坡发生有什么规律?
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
(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
(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
(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
(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滑坡发生前有什么前兆?
(1)大滑动前,在滑坡前缘坡脚处,有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现象,或出现泉水(水井)忽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等类似的异常现象。
(2)在滑坡体中,前部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
(3)大滑动之前,在滑坡体前缘坡脚处,土体出现上隆(凸起)现象。
(4)临滑前,有岩石开裂或被剪切挤压的音响。
(5)滑坡体四面岩体(土体)出现小型崩塌和松弛现象。
(6)假如在滑坡体上有长观位移量,那么大滑动之前无论是水平移量还是垂直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这是明显的临滑现象。
(7)滑坡后缘的裂缝急剧扩张,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气)。
(8)动物惊恐异常,植物变态。
如猪、狗、牛惊恐不安,不入睡,老鼠乱窜不进洞。
树木枯萎或歪斜等。
如何预防滑坡?
(1)在工程选址中尽量避开已有或易于发生地质灾难的地段。
(2)工程设计和施工中注重避免因开挖、弃土、排水而诱发崩塌滑坡。
当发现斜坡开裂进入加速变形阶段或接到临滑警报后,应采取什么紧急措施?
(1)组织危险区的居民及有关设施立即疏散搬迁。
(2)派人上山昼夜巡视,封闭路经危险区的路口,禁止闲人进入危险区,制定警报信号,在快速滑动(崩塌)开始前及时发出警报信号。
(3)滑坡发生后,派人到滑坡后缘调查,分析、确认不会继续滑坡后,解除警报。
什么叫崩塌?
陡坡上被竖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忽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哪些因素会诱发崩塌?
(1)采掘矿产资源;
(2)道路工程开挖边坡;(3)水库蓄水与渠道渗
漏;(4)堆(弃)渣填土;(5)强烈振动。
崩塌发生有什么规律?
发生崩塌的时间大致有以下规律:
(1)降雨过程之中或稍滞后。
这是出现崩塌最多的时间。
(2)强烈地震过程之中。
(3)开挖坡脚过程之中或滞后一段时间。
(4)水库蓄水初期及河流洪峰期。
(5)强烈的机械及大爆破之后。
崩塌发生有什么前兆?
(1)崩塌的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
(2)崩塌的坡脚出现新的破裂形迹,嗅到异常气味。
(3)不是偶闻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声。
(4)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
(5)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崩塌灾难预防与应急措施有哪些?
跟滑坡的预防与应急措施相同。
什么叫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非凡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1)不合理开挖;
(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3)滥伐乱垦。
怎样识别泥石流?
能否产生泥石流可以从下列几种现象来识别:
(1)中游沟身常不对称,参差不齐,往往凹岸发生冲刷坍塌,凸岸堆积成延伸不长的石堤,或凸岸被冲刷凹岸堆积,有明显的截弯取直现象。
(2)沟槽经常大段地被大量松散固体物堵塞,构成跌水。
(3)由于多次规模不同的泥石流下切淤积,沟的中下游常有多级阶地,在较宽广地带常有垅岗状堆积物。
(4)下游堆积扇的轴部一般较高耸,稠度大的堆积物其扇角小,呈丘状。
(5)堆积扇上沟槽不固定,扇体上杂乱分布着垅岗状、舌状、岛状堆积物。
(6)堆积的石块均具尖锐的棱角,无方向性,无明显的分选层次。
泥石流发生有什么规律?
(1)季节性:
泥石流的爆发主要受连续降雨、暴雨,尤其是特大暴雨等集中降雨的诱发。
(2)周期性:
泥石流的发生受雨、洪、地震的影响,而雨、洪、地震总是周期性地出现。
(3)泥石流的发生,一般是在一次降雨的高峰期,或是在连续降雨稍后。
(4)链生性的群发性:
滑坡、崩塌常成为泥石流的固体物源,但泥石流在流动过程中又强烈冲刷、侵蚀岸坡,触发滑坡、崩塌发生,故常有滑坡、崩塌→泥石流→滑坡、崩塌的循环产生。
如何预防泥石流?
(1)新建工程场址不宜选在泥石沟的形成区(汇水区除外)流通区和堆积区。
(2)若工程正在泥石沟内建设,首先应对已建工程搬迁和泥石流进行工程防治的技术、经济对比论证,优选可行方案,然后,组织实施优选方案(搬迁或者进行工程防治),避让或治理泥
石流灾难。
(3)对采矿弃渣、工程建设弃土,要规划选择可靠的堆放场地,不能在山坡、沟谷中随意乱堆乱放;对大规模的弃渣、弃土,在沟谷中要修建尾矿坝、淤泥坝、梯田等,截蓄弃渣、弃土。
(4)避免人为因素诱发老滑坡复活和新的崩塌、滑坡产生。
(5)提高山区新建水库工程质量,对泥石流沟内水库,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坝下的坝肩渗漏,杜绝溃坝;雨季,在保证水库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确定蓄水高度,合理调蓄,防止溃坝触发泥石流灾难。
发生泥石流时应采取什么应急措施?
(1)当处于泥石流区时,应迅速向泥石流沟两侧跑离,切记不能顺沟向上或向下跑动。
当处于非泥石流区时,则应立即报告该泥石流沟下游可能波及(影响)到的村、乡、镇、县或工矿企业单位。
(2)有关政府部门应立即组织有政府、单位(村、乡、镇)、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的抢险救灾活动。
(3)拟定并实施应急措施(或计划)。
比如:
酌情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等。
(4)密切注视该泥石流灾难可能引发某种生命线工程(如水库、铁路、公路等)的次生灾难甚至第三次灾难。
如火灾、洪水、中断交通、爆炸、房屋倒塌等。
(5)建立观测站(网)进行长期动态监测,把握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并作出决断。
什么叫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哪些因素会诱发地面塌陷?
(1)矿山地下水采空;
(2)地下工程中的排三水疏干与突水作用;(3)过量抽采地下水;(4)人工蓄水;(5)人工加载;(6)人工振动;(7)地表渗水。
地面塌陷有什么规律?
(1)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
(2)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3)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5)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6)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7)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8)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9)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地面塌陷有什么前兆?
(1)井、泉的异常变化:
如井、泉的忽然干枯或浑浊翻沙,水位骤然降落等。
(2)地面形变:
地面产生地鼓,小型跨塌,地面出现环型开裂,地面出
现沉降。
(3)建筑物作响、倾斜、开裂。
(4)地面积水引起地面冒气泡、水泡、旋流等。
(5)植物变态、动物惊恐。
微微可闻地下土层的跨落声。
怎么预防地面塌陷?
在岩溶区进行工程建设,应采取如下对策预防岩溶塌陷:
(1)对已有岩溶塌陷发生且其稳定性差尚有活动迹象的地段,就果断避让;
(2)对已有岩溶塌陷数量较少且其稳定性较好已不再活动的地段。
(3)建筑物应尽量避开有利于岩溶塌陷发育的地段,原则上应使主要建筑避开塌陷地段。
(4)工程设计和施工中要注重消除或减轻人为因素的影响;如设计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地表水大量入渗,对已有塌陷坑进行填堵处理,防止地表水向其汇聚注入等。
发生地面塌陷时应采取什么应急措施?
(1)视险情发展将人、物及时撤离险区。
在发现前兆时即应制定撤离计划。
(2)塌陷发生后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应及时填堵,以免影响建筑物的稳定。
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铺砂卵石,再上铺砂,表面用粘土夯实,经一段时间的下沉压密后用粘土夯实补平。
(3)对建筑物四周的地面裂缝应及时堵塞,地面的塌陷坑应拦截地表水防止其注入。
(4)对严重开裂的建筑物应暂时封闭不许使用,待进行危房鉴定后才确定应采取的措施。
什么是地质灾难?
地质灾难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难。
地质灾难的级别如何划分?
地质灾难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小共划分四个等级。
即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大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
防治地质灾难的三项原则
一是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大量的地质灾难属于自然灾难,其有一定的偶然性。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和防再减灾经验的不断积累,一些地质灾难的先兆是可以被人们捕捉到的,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这些信息,预告预警地灾,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难,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难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灾难治理投入大、工期长,《条例》明确自然灾难治理由各级政府承担,中心政府以及灾难所
在地的各级政府都负有治理的责任。
三是统一治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难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国务院其它有关方面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难防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难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难防治工作。
防治地质灾难的五项制度
一是地质灾难调查制度。
《条例》第十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全国的地质灾难调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级区域内的地质灾难调查。
二是地质灾难预告制度。
预告内容包括地质灾难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难预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
三是工程建设地质灾难危险性评估制度。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难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难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
四是地质灾难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难防治工程资质治理制度。
《条例》规定,凡是从事地质灾难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难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治理单位,都必须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五是与建设工程配套实施的地质灾难治理工程的“三同时”制度。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难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难危害的建设工程,地质灾难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配套的地质灾难治理工程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地质灾难的五项措施
一是国家建立地质灾难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并公布实施;三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地质灾难防治方案并公布实施;四是发生地质灾难险情时,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地质灾难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编制突发性地质灾难应急预案,统一协调相关部门、指挥和组织地质灾难抢险救灾;五是地质灾难易发区的县
、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难群测群防工作。
防治地质灾难体制
《条例》通篇贯穿一个重要思想,是各级政府对地质灾难防治负责。
《条例》明确地质灾难防治实行政府统一治理,各部门分工协作,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的地灾防治体制。
公民在地质灾难防治中的权利和义务
群众在地质灾难防治中有责任将发现的灾难先兆报告政府或有关部门,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地质灾难防治工作不力,群众有举报权,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难产生严重的后果的还可以向有关责任单位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