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广州市建设工地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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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查施工、监理单位执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情况,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执行监理上报制度。

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10月上旬,各区建设局要组织本区从事建筑活动的所有施工、监理单位开会动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整改内容和标准自行整改,并自觉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坚持长抓不懈。

  

(二)各区自查。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区建设局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坚决处罚。

  (三)监督抽查。

我委将组织安全巡查小组全市各建设工地进行随机抽查。

抽查安排见附件2。

  (四)总结评价。

11月下旬,各区建设局要总结本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对工地的查改情况、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情况以及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我委于12月上旬将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上报省建设厅。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分管副局长要亲自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各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区建设局和市建委的工作要求,督促一线监督人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要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情况,直到排除隐患为止。

  (三)各区建设局和各安全监督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四)各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我委。

附件:

1.专项整治内容及标准一览表

  2.市建委建设工地专项整治督察计划表(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

 

专项整治内容及标准一览表

基本建设程序的安全监理抽查表

序号

抽查内容

抽查情况

备注

1

建设单位办理安监、质监和施工许可证情况;

按照规定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列支、支付进行审查、监控;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

建设单位是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

3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施工图(特别是深基坑支护设计图)进行审查,是否已按审查意见进行完善;

4

监理单位中标文件(含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是否存在阴阳合同;

监理合同中是否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

5

监理规划和包含针对施工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方案;

是否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监理方案》、《项目监理部应急救援预案》、《各高危作业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各专业、分部工程监理细则》;

是否针对现场施工安全监理和项目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分别制订相关制度;

基本符合要求

6

项目总监是否到位,监理单位是否设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组织架构图、授权书;

各级监理人员、安全员资质是否合格;

是否存在越权代签;

7

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行严格审批;

危险性较大工程按规定编审和组织专家论证,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签字同意后实施;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需变更时,是否已重新进行审查;

8

监理单位是否建立对安全事故隐患及发现违反建设程序而拒不整改情况的上报制度;

执行广东省、广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情况;

对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是否已整改,并书面回复;

9

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是否合格;

10

施工单位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

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

11

项目经理是否到位,项目部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到位情况;

12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分别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B、C级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4

监理单位是否组织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评分,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并已书面回复、复查;

15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对现场正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检查情况;

16

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是否对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查技术交底记录;

17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是否已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查三级教育记录;

18

施工单位是否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9

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审情况。

20

监理单位按要求建立安全监理档案情况;

监理日记(含安全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月报等相关监理文件记录;

21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省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使用相关表格情况;

按规定对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施等进行专项验收情况;

22

对质监、安监等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已反馈信息;

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监理抽查表

(1)

抽查建设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资料交接手续;

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对毗邻建筑物安全鉴定(检查评价)资料;

建设单位是否组织深基坑支护方案的评审;

建设单位是否就深基坑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跟踪处理;

深基坑设计方案发生变更后是否重新进行审批;

建设单位是否委托第三方对基坑变形进行监测;

监理单位是否制定专项的深基坑监理细则及旁站监理制度;

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进行严格审批;

是否按规定将深基坑施工方案报送公司总工室复查(由06年4月14日起执行);

监理单位是否对第三方监测机构和施工单位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查跟踪;

监理单位是否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经项目总监审批;

施工单位是否对基坑实施动态监测,是否及时将每次监测结果向监理汇报,出现预警值或报警值必须及时上报;

施工单位对深度超过2m以上的基坑的临边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临边防护是否牢固、可靠;

施工单位是否在基坑顶及基坑底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控制基坑顶的堆料及机械设施距离坑边的安全距离;

抽查土方开挖设备的司机持证上岗情况;

按照规定程序挖土并有无超挖现象;

监测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深基坑变形监测资质。

监测单位是否编制监测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并报设计单位审定。

(按广州市规定,监测单位须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必须经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定批准并报工程安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监测单位是否及时将每次监测结果提供给有关部门负责人,建立预警制度。

人工挖孔桩的安全监理抽查表

(2)

采用人工挖孔桩,是否已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单位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进行审批;

监理单位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及旁站监理方案并经审批;

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审查、签字;

施工单位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时,孔内是否设置应急爬梯及半月型安全挡板;

施工单位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时,是否使用麻绳、尼龙绳吊挂或用脚踢壁凸缘及运土设施上下孔道;

下井前是否使用检测仪器检测井内是否存在有毒气体,若发现是否采取防范措施,并按《省安统表》中的《气体检测记录》做好相关记录;

是否专门配备井下送风设备,风量不得小于25L/s;

井下施工时,井上是否有人监控配合;

挖出的土方是否及时运离孔口,孔口四周1m以内不得堆载或放置零星散物,距孔口3m之内不得有机动车行驶或停放;

人工挖孔桩是否采用混凝土护壁,孔壁须高出地面20cm以上,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

如护壁出现变形及损坏,是否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和补强,否则严禁继续施工;

每个孔内用电是否分闸控制,是否出现一闸多用,通过孔口上方的电缆是否架空2.0m以上,严禁托地或埋入土中。

井内照明用电是否使用12V以下的安全用电;

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

下孔作业人员是否戴安全帽、系安全绳;

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人工挖孔桩开挖时是否跳挖,严禁相邻桩同时开挖。

是否按《省安统表》中的《人工挖孔桩防护验收表》组织专项验收;

高支模工程的安全监理抽查表(3)

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报项目总监审批;

项目监理部是否将施工方案报送公司总工室复查(由06年4月14日开始执行);

钢管、扣件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施工现场是否使用锈蚀变形、断裂、脱焊等不合格钢管;

高支模采用扣件式钢管搭设,不得使用竹木材料和钢、木、竹混合材料;

施工单位进行高支模工程施工之前,是否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监理单位是否对高支模体系进行日常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作出整改,并书面回复、复查合格;

抽查施工现场的高支模体系安装是否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专项方案实施;

在完成高支模安装工序后,进行混凝土浇筑之前,监理单位是否组织项目的有关建设各方对该高支模体系进行专项验收并签字;

(《省安统表》中《模板工程验收表》)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否在现场监控混凝土浇筑施工全过程,混凝土浇筑施工全过程是否实施24小时监测;

高支模体系在拆除之前,是否按规定申报批准(《省安统表》中《模板拆除审批表》),并在拆除区域设置警戒人员,同时严格按拆除方案实施。

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监理检查表(4)

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是否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报项目总监审批;

是否按规定将施工方案报送公司总工室复查(由06年4月14日开始执行);

塔吊、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前是否已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是否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定位负责;

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设备安装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每台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设备是否经专业检测合格,领取备案登记牌后才投入使用;

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设备是否由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作业;

每台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设备的运行是否有交接班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

不符合求

监理单位是否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进行旁站监管。

是否按《省安统表》中的相关设备验收表及时组织专项验收;

每台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设备是否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是否有采用禁止使用的设备(QT60/80塔式起重机、井架式塔式起重机已被建设部明令禁止使用)

防止高处坠落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监理抽查表(5)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等列入其中;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项目监理部应将专项施工方案报送公司总工室复查,由06年4月14日开始执行)。

施工单位在高处作业前,是否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并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在进行高处作业之前,是否已由施工及监理单位组织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逐项进行检查和验收;

监理单位是否经常组织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逐项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作出整改;

抽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验证施工单位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状况和现场管理水平;

安全网是否按规定按比例进行检测,安全网销量单与实际使用数量是否相符。

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理抽查表(6)

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其工种和人数能否满足施工现场作业的需要;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种类和有效期;

核对正在现场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份。

监理单位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名册”进行抽查。

施工单位是否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报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抽查表(7)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记录(《省安统表》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验证电气技术人员和电工履行职责的情况;

抽查施工现场临电设施,验证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状况和现场管理的水平,内容应包括:

①三级配电系统(包括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TN-S接零保护系统;

③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④电源线、电缆架设或敷设状况;

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管理状况。

施工单位对外电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电工的资质证件审查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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