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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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制度……………………………………3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4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6

4.起重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6

5.三同时制度……………………………………………………7

6.架子队全管理制度…………………………………………7

7.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8

8.安全生产班前活动制度……………………………………10

9.班前讲话制度………………………………………………11

10.安全交接班制度……………………………………………11

11.安全资料管理制度…………………………………………12

12.安全生产验收制度…………………………………………12

1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13

14.领导跟班制度………………………………………………15

15.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15

1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16

17.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8

18.特种设备管理办法…………………………………………18

19.消防管理制度………………………………………………24

20.防洪管理制度………………………………………………26

21.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2

22.安标工地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6

2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3

24.安全检查制度………………………………………………46

25.安全教育制度………………………………………………48

26.施工现场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3

27.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54

28.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实施办法…………………………56

2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31

30.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34

3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50

3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57

3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59

3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61

35.安全风险评估及危险源管理办法…………………………161

3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65

37.应急救援制度………………………………………………169

38.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71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由项目部安全总监负责,安全环保部为主的职责部门,工程部为配合部门、安全环保部长具体组织相关安全工程师、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等,依据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要求、工程实际情况以及股份公司要求进行编制,并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由项目部各部门会签、领导审批后,以文件形式明确,并报送项目管理机构、监理机构备案。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项目各单位要对新招用的和转换工种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本职工作的操作技能和安全规程。

1、开工前安全教育制度

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全体职工进行针对工程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方案、工艺、质量标准的教育,以及重点、难点工程的安全和技术培训工作。

2、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

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应贯穿施工全过程,按照时间、单位、工种、工序等分期分批分片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提醒教育。

利用板报、广播、标语等形式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3、“四新”技术培训制度

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得技术培训,然后再上岗。

4、特种作业培训制度

对电气焊、架子工、车辆司机、起重司机等特殊的重要工种,要送到劳动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5、一般性技术培训制度

对于一般的工种和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常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可以采用“以老带新,以师带徒”的方法。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建立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制度。

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确立危险源,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中毒窒息等,制定消除和控制危险源的措施。

二、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

内容包括:

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和检测方法,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应急材料、器具、设备的配备等。

三、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吊装、支模、拆除、特殊架子搭设和拆除、龙门架的安装和拆除、施工用电等特殊工程或作业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按规定组织专题论证,否则不许开工。

四、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依据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防止一般化。

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行分级审批。

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和技术人员编制和审批;大型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技术部门编制和审批。

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审批部门的技术人员随同施工组织设计一道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逐级交底。

六、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3)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交底;(4)对新进场工人的技术交底。

七、实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每个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指挥或施工员都要针对不同情况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别向参加施工的不同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双方应在交底书上签字。

八、应配备现行有效的,与生产活动内容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九、建立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制度。

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及时淘汰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

2、项目部要在安全检查中,重点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3、对技术交底工作落后的作业队,工班,项目部必须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

电焊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电气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起重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1、在施工现场安装、拆除施工起重机械和模板等设施,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2、施工起重机械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要明确主管部门及检查要求,加强过程管理。

4、出现违反上述要求的问题,项目部必须确保及时纠正,并落实严格考核。

“三同时”制度

1、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项目部要重点分析工程实际,明确安全设施配置要求,并按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达到三同时的要求。

架子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及目的

1编制依据

(1)、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股司工[2002]83号)和《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2)、《成绵乐客运专线安全管理办法》、项目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及相关制度文件执行。

2目的

加强架子队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架子队劳务人员人生安全和施工安全。

(二)、管理目标

架子队和劳务工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劳务人员的人身和施工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架子队劳务工进场安全培训,各队的安检室负责架子队劳务工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架子队成立相应劳务工安全管理部门,架子队安全工程师、工班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劳务工安全监督工作。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一)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在半小时内向指挥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指挥部有关领导及安全生产委员会。

指挥部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总公司指挥部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四)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

4、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6、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

2、发生事故后,轻伤事故12小时内,项目部必须报指挥部,由指挥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事故项目部必须在2小时以内报指挥部,由指挥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并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项目部一起分析事故,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追查和处罚;

3、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没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指挥部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其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

安全生产班前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具体如下:

(一)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

(二)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活动。

(三)班前安全活动细则:

1、活动主持人:

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组有安全经验的员工、工程队领导和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2、活动内容:

(1)国家、社会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根据本作业队的情况制定相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上一班次的安全工作情况;

(5)本班次应该注意的安全工作;

(6)典型安全事件分析;

(7)每次活动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一、作业班组进入工点施工作业前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进行班前讲话,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二、对工作内容作安排的同时,必须向员工讲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作业顺序。

三、每日作业前,当日对施工项目分区域、分工种、分工序都要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讲解,并让每个作业员工都清楚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内容。

安全交接班制度

一、作业班组负责人、作业人员在向下交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及注意事项。

二、交班班组、交班人在交班时,应对作业场地、作业项目、工序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在作业场地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做到工完料清,机具、材料摆放安全可靠,场地清洁。

三、交班班组、交班人在向接班班组、接班人在向交接班时,必须对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机械设备性能状态、工具是否完好要讲清。

四、接班班组、接班人在接班时应认真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清楚作业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五、对作业场地进行检查,对电器、机械设备、工具进行认真检查,如有不清楚的应当面问清。

六、交接班时实行上不清,下不接。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未明确安全保证资料收集范围,规范安全保证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中铁二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管理。

3、管理范围

(1)安全环保部收集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2)对制度进一步落实、管理、执行。

(3)对文件进行目录、归档、细化。

(4)安全资料借阅必须签字、登记。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堆料架和支护用安全网,由工程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龙门架及架桥机等起重设备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1、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2、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05的规范标准。

13、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

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氧气瓶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在地面滚动。

氧气瓶严禁在阳光下爆晒和沾染油脂,距火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同,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摄氏度。

乙炔瓶使用和储存时必须直立,不得横放,以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烧或爆炸。

5、建筑用各种外加剂、有害物品如:

亚硝酸钠等,必须设专库存放标识,防止亚硝酸钠误食中毒。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要摆放整齐,对各类不同物品进行标识,分类堆放整齐,牢固安全,并作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爆等工作。

按禁令严格发放手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木材、沥青、油毡、塑料制品等易燃材料选择堆放地点时,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仓库及有明火(锅炉、烟囱、厨房等)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志和消防设备。

8、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汽油、稀释剂等物品应效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9、库存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10、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11、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

12、可燃有毒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须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

领导跟班制度

1、重大危险源施工领导必须实行跟班制,作好现场监控工作,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的缺班,责任自负。

2、跟班干部负责协调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违反规定和不服从管理的职工有权视情节进行处理。

对当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承担相应的处罚。

4、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班中不得喝酒,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5、作好当班记录簿上记录。

6、值班领导在值班时间内全权处理本班所发生的生产和安全问题。

7、值班领导要盯住施工现场的重点生产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工序,及时发现隐患并监督落实整改。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为了确保在建工程的安全处于有效监控之内,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如下规定:

1、项目部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应经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有:

1)既有线安全技术施工方案;

2)运架梁安全、技术施工方案;

3、应经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工程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再由项目部工程部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经指挥部部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应根据项目部年度施工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内容包括:

1、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费(包括购置安全网、脚手板、梯子、栏杆、安全保险装置、施工现场围档、安全警示牌)。

2、劳动保护用品费(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眼镜)。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危险作业职工体检费。

4、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购置、应急救援演练费。

5、防暑降温清凉饮料、保健费。

6、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费。

7、施工现场的卫生与防疫费。

8、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费。

9、施工临时用电设施、器材、脚手架防护的购置、搭拆费。

10、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

11、施工(生产)环境保护防治措施费。

12、安全生产培训经费。

13、法律、法规、行政等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开支的费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提,桥梁上部结构施工及辅助结构安装应不低于不含税造价的0.65%,土方及桩基工程施工应不低于不含税造价的0.5%。

三)、项目部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实施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经审批的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应及时报安全质量部及财务部。

四)、项目经理应保证该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项目部财务部门应合理安排生产安全资金的使用,满足生产安全的需要。

六)、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应督促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实施。

七)、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及财务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八)、项目部财务部应将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列帐,并于每年6月、12月分别统计一次报指挥部财务部,财务部应将统计资料汇总、保存备查。

九)、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安排,及时、认真地落实各项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条件满足安全施工(生产)的需要。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主要施工机械要随机配置“操作规程”。

2、设备进入工地后,要按《设备安装使用明书》要求进行安装使用,使用中严格按规程实施。

大型设备如塔吊安装应编写安拆方案。

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作业。

3、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证”,持证上岗,设备员须经指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有效的“上岗证”。

4、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对机械设备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项目部要对机械设备操作工、设备员组织专业培训。

6、已报废的设备不得使用。

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1、总则

  第一条、为加项目部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保障人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施工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范围包括所属项目部装备的架桥机、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

  第四条、项目部应明确架桥机、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的主管部门,并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和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共同做好架桥机、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依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质检锅〔2004〕31号《特种设备目录》以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等法规、工艺构件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环境和配套设备的特点制点。

2、管理职责

 第六条、主管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本企业的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2)负责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的维修、改造、更新、检验、报废等计划的审定、技术审查和组织验收工作。

 (3)参与新购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安装单位资质的审核。

 (4)负责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台账的建立、使用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取证等工作。

 (5)负责组织或参与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负责对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的单位操作人员资格的监督检查。

 (7)负责对起重机机械地场内机动车辆维修单位资质和维修人员上岗资格的监督制检查。

 第七条、使用单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架桥机、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企业制定的架桥机、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管理办法。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架桥机、起重机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

 (3)负责本单位架桥机、起重机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计划的申报,以及项的实施、检查和验收工作。

 (4)负责本单位架桥机、起重机械场场内机车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架桥机、起重机械场场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6)负责对操作本单位架桥机、起重机械场场内机动车辆的外单位人员上网资格的审查和使用监督。

 (7)参与架桥机、起重机械场场内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

3、相关定义

 第八条、架桥机是指动力驱动,进行桥梁箱梁架设的设备,包括提梁设备、运量设备、架梁设备等。

 第九条、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和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m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工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十条、场区内施工车辆是指在场区内行驶的车辆(如:

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吊、载货车、野外作业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第十一条、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符合原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作业。

4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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