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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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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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Word格式.docx

  一、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

  1、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二、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具体为:

  1)、在职人员:

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

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

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

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

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

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

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3、家庭成员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4、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

  篇二: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

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

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

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

  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篇三:

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

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合格的进行公示:

  4、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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