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145513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3.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文明城区建设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

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指挥部要加大督导力度,以《督查专报》形式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咬住不放,跟踪问效。

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不整改,不销号。

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通报批评。

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区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以“专款专用”方式对各街道(镇)给予资金支持。

区委将“两项测评”结果纳入对科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对在“两项测评”中丢分多、被市通报批评的街道(镇)和区直部门,取消年底“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并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

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材料

材料1

青少年成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2018年5月31日,四川省高院相关负责人结合法院工作实践,详细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诱因和动向。

并透露,经全省法院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采取相关举措,使全省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和判处人数连续两年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下降趋势。

家庭教育的缺失与不当,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重要原因。

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家庭的不断增多,使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关爱和教育;

有的家长对孩子凡事迁就,纵容放任,使其形成不健全人格,遇到问题容易寻求偏激方式解决。

调查结果显示,法律知识不足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重要原因。

有超过半数的少年犯表示,犯罪之前并不确切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有半数少年犯表示,自己对法律知识了解得很少,一些人甚至表示一无所知。

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还有网络不良信息。

省高院援引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称,8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不良信息有关;

少年犯中,经常进网吧的占93%,沉迷网络的占85%。

全省受理案件显示,近年来因沉迷网络游戏而导致的暴力犯罪、受网上暴力文化误导而实施的暴力犯罪、因上网缺钱而导致的财产型犯罪、因受网上色情毒害而导致的性犯罪等逐渐增多。

其中,网上邀约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新动向。

在与网络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80%以上都有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联系的情况,一些未成年人利用QQ群结成帮派,聚集犯罪。

材料2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

北京市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杜心(化名),这个身高1.77米、体重180多斤的小伙子,在面临中考时不得不天天躺在床上。

因为他走不了两步就会摔倒,握笔的手写字时不停抖动,书看不到一小时就头晕、恶心。

导致杜心如此惨状的凶手竟是同龄的5个学生,而他们疯狂地殴打杜心的原因则是由于他没将自行车借给其中一位并不很熟的同学。

2002年6月,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受理了一起盗窃现金31万余元的特大案件。

但谁也不会想到,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开始作案时,还是一名不满16周岁的花季少女!

近日,黑龙江省虎林市杨岗镇公安边防派出所一举打掉一个儿童盗窃团伙,其中年龄最小的对暴力限制太少,虽然我国一直都在限制色情暴力内容的传播,但在实际做法上往往是限制色情不限制暴力。

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孩子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触到暴力的场面。

特别是我国对影视作品中的暴力没有分类,更没有因为其中有暴力内容而限制孩子观看。

更不可理解的是,成人往往因为一些影视作品是描写正义的战争或正义的行为就让孩子观看,即使其中的暴力场面十分可怖。

其实,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就能充分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地,他可能学到的只是其中暴力的行为。

对刚开始接触暴力内容的孩子来说一般是恐惧,看多了就会有一些孩子觉得兴奋、刺激,再后来,因为看得太多,就麻木了。

对再血腥的场面也习以为常,这种麻木的状态其实比兴奋更可怕,说明他对暴力已经非常习惯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孩子就有可能做出类似影视作品中的暴力行为还不以为然。

针对美国这几年不断发生校园枪击事件,皮艺军教授说他个人相信那些枪击同学和老师的青少年在自己射击时,心理感受可能和自己在游戏机上射击时差不多。

因为他平时已习惯游戏机上的射杀,在真实的射击中他就有可能认为自己还是在做游戏。

我国的青少年实施暴力犯罪时绝大多数不会用枪支,因为不可能获得,但其残忍程度比用枪更残忍。

从视觉和心理感受来说,用刀子、斧头之类的冷兵器,与受害者近距离接触,见血见肉地砍杀,比起用现代武器的攻击更恐怖更野蛮,这只能意味着实施者更冷酷更残忍。

皮艺军教授说,暴力的基础就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这是值得更深探究的问题。

材料3

2000年8月2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五十余刀。

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

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

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

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

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

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杨某悄悄谈恋爱。

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某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2000年3月,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

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期间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在轰动一时的徐力杀母案中,徐杀死母亲后移尸灭迹,还写字条欺骗父亲说妈妈去杭州看病了,并居然照常参加了考试。

抚顺11岁的男孩王某在杀害自己的母亲以后的11个小时里,他的父亲没有发现儿子有任何恐慌和反常的举动。

当这个孩子在派出所接受警察询问时,一边不慌不忙地编造了一个又一个谎言,一边还若无其事地在各个屋里乱窜。

对暴力的麻木和生命的冷漠到了如此程度,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春晨博士说,在上面的案件中,这些未成年人所表现出来的对生命价值的漠然令我们感到吃惊。

仅仅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就可以置一个人于死地,我们可以将这样的行为理解为未成年人缺少法律意识和理性自控能力,为了一时之快,才做出了这样的犯法行为。

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深究这些未成年人的内心状态,也许会对这一现象有更深的认识。

生命对人的可贵性在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因此,对生命的敬畏应该成为我们基本的道德素质。

而对这些犯法的未成年人来说,这种敬畏生命的道德感是缺乏的。

在他们的眼里,他人的生命就如同一件东西,是可以随意处置的。

如果我们排除这些未成年人中可能存在的精神障碍问题而把他们看成是精神正常的人,那么,这种对生命的非道德态度是非常可怕和恐怖的。

材料4

家教不当,成为最易感染的部位。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情况复杂,原因是多方面的,是由家庭、学校、社会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家庭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直接的、重要的原因。

据广东省少管所反映,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80%和家庭教育不当有关。

广州市某中学心理咨询室的老师说,到该室咨询心事的学生,反映的问题90%和家庭不和有关。

据广东、山东、河北、四川、重庆五省市对四百多名女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对女中学生成长影响最大的是父母。

一些从事了十几年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的法官也认为,家庭教育最关键。

少年犯罪与单亲家庭、家教差、父母法律意识薄弱很有关系,家庭教育成了易感染部位,教育方式不当,为青少年成长埋下了隐患。

有的学者认为,目前中国正在出现第三次离婚高潮,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将越来越多。

有的孩子因父母离异,家庭破裂,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心灵上受到严重创伤,有的还因此引起父子和母子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犯罪。

蓝极速网吧遭中学生报复纵火事件及轰动一时的刘海洋泼熊事件同样出自离异家庭。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许燕教授认为,离异家庭比正常家庭更容易出现教育问题,更易引发孩子的不良心理与问题行为。

这是因为,其一,忽视教育的离异家庭易使孩子产生偏差行为。

离异父母常常无力或疏忽对孩子的教育,甚至将他们推到学校或社会。

纵火的两少年合伙在外居住并逃学,他们的偏差行为无法得到及时的调整与节制,逐渐由小的偏差行为发展至违法犯罪行为。

其二,缺少适度关爱的离异家庭易使孩子形成冷漠无情的性格。

离异家庭给孩子带来一种残缺的爱,或使孩子完全失去了父母的爱,或父母怕孩子受委屈而给予孩子过度宠爱,无论缺少爱或是过度爱对孩子的作用是异曲同工的。

在缺少爱和过度宠爱的家庭环境中,孩子都会缺乏爱心,容易形成冷漠无情的性格,他们易采取极端的行为来实施报复,甚至不惜殃及无辜者。

其三,软弱无力的离异家庭易对青春期少年产生失控局面。

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处于心理发展的急风暴雨时期,这时的孩子心理冲突加剧,行为爆发力强,容易用狂躁的行为释放出他们心理的能量与不满。

这一时期也是他们寻求心理独立的阶段,他们力图摆脱家庭及学校的管教,行为的隐蔽性增强,加之自身的是非不清及自控力差,很容易作出偏差行为。

其四,成长环境不良的离异家庭使孩子形成反社会人格。

这种人格特征表现出对社会的仇视与敌对,常作出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犯错误后无悔恨之心,也不能吸取教训,不承担责任,无罪责感。

形成这种人格障碍的家庭原因多是孩子童年所体验的创伤经历,如父母离异,缺少温暖等,孩子将对家庭的不满转移到社会中,认为家庭和社会都愧对于他,稍有不满意的地方,就采用冷酷的行为加以反抗,最终成为社会中的危险分子。

许燕教授指出,家庭离异并非与子女不良行为有必然的关系,然而不当的家庭教育却是子女不良行为的根源之一。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答案提示一

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

我国现在的青少年基本上是独生子女,家长对他们往往期望过高,孩子们从小就承受了很大的压力,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心理扭曲;

而现在社会上凶杀、暴力、色情等读物,影视作品泛滥,一些青少年经过不良文化的耳濡目染,又在幼稚中平添了几分早熟,他们出于好奇,盲从、逆反、攀比虚荣、寻求刺激等等心理,导致花季迷失,酿出了一起起令人震惊的恶性犯罪事件。

2.以政府调研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

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答案提示二

(1)社会各界都认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逐渐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预防青少年犯罪。

(2)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

(3)全社会共同努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犯罪的土壤。

参考例文

亡羊补牢,为了祖国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怎样避免青少年犯罪成为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犯罪预防需要一个非常长的过程,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和行为规范是从小养成的,如果从幼儿时期就过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对暴力的麻木,或者家长对其过度地溺爱或打骂,形成骄纵或暴力人格,到青春期时一旦有实施暴力的能力和诱因,就很可能造成犯罪。

所以防范青少年犯罪必须从小做起,预防得越早,减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

在未成年人的行为选择中,应该重视道德的引导作用。

法律和道德都是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和要求,其目的都是为了限制个人的行为不损害他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利益。

从区别上看,法律对行为的约束是强制性的,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惩罚。

而道德对行为的约束则没有强制性,它依赖的是个人自觉。

联系到未成年人的行为选择,之所以说要重视道德的引导作用,是因为在人的整个成长历程中,未成年时期是个人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与发展的基础阶段。

在这个时期,一味地强制要求未成年人不能做什么,显然是不利于他们身心的自然发展的。

对未成年人来说,法律的保护意义远大于惩罚作用,而未成年人的道德发展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实践的过程。

这就要求成人社会通过各种途径引导未成年人的道德发展,使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样的行为是善的,是值得去做的;

什么样的行为是恶的,是不应当做的。

如果未成年人能够知道分辨基本的善行与恶行,那么,就可以在未成年人的内心形成基本的行为规范,长此以往,也能够推进未成年人道德素质的提高。

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学校和家庭是两个重要的场所。

但是,学校的道德教育存在一个如何进行的问题。

如果学校的道德教育只停留在进行道德灌输的水平上,只是对学生讲空洞的大道理,或者不考虑学生道德养成的发展规律,用成年人的眼光来看待和处理未成年人的道德问题,对学生提出不切实际的道德要求,那么,这样的道德教育是很难获得学生认可的,而缺少学生心灵呼应的道德教育是注定不会有很好效果的。

怎样使得学校的道德教育渗透到学生的内心深处,是摆在学校道德教育面前的重大课题。

与学校教育同样重要的另一个因素是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而在我国,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现象使得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更具有了它的特殊性。

当我们不得不面对整个家庭围着独生子女这个小太阳而运转的时候,我们同时也就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

我们自认为对孩子关怀备至,并尽可能满足了孩子的物质需求,但为什么还有孩子会出现像案件中的犯法行为呢?

在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我们思考:

一是家庭对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家长们更重视孩子的知识学习和技能培养。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道德教育就被放到了次要的位置。

但家长们需要考虑的是,即便某个孩子在知识学习和技能培养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如果在道德上是个低能儿,那么这样的孩子对社会、家庭又有怎样的作用呢?

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又能获得怎样的发展呢?

二是成人的道德示范作用。

未成年人的道德发展是潜移默化的,其身边成人的行为对他们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善还是恶起着很大的标尺作用。

家长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孩子道德的发展方向。

因此,要培养一个道德上合格的孩子,家庭成员首先应该是合格的好公民。

遗憾的是,不少成年人的道德水准之低令人堪忧。

社会的道德环境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发展影响巨大。

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要接触这个社会,并受到社会上各种价值观念的影响。

社会提倡什么,流行什么,未成年人很容易就能够感知到,并且喜欢学习和模仿。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做有道德的人就意味着吃亏,讲道德就是傻,成为一种相当有影响力的观念时,未成年人对道德的感情能有多深就可想而知了。

因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感受到的社会道德现状在其心理上形成的印象是深刻的和直接的。

我们国家树立的道德典范人物很多,隔一段时间就可以在各种媒体上发现一个新推出的道德典范人物。

但是,效果怎样呢,经常像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这些道德典范人物不能与未成年人的道德,心理发展过程相吻合,离孩子们太远,甚至是高不可攀的。

实际上,一个社会的道德典范人物不在于多少,关键是向道德典范人物学习要有可操作性,必须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学习过程,不能要求其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很快就能达到典范人物的道德水准。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一方面是要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还要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

另一方面,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以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犯罪的土壤。

贯彻《公务员法》坚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贯彻《公务员法》坚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华容县农机局夏金明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人事管理的一种机制。

它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那些德才兼备,务实创新,廉洁奉公、符合干部四化要求,适应市场经济形势的优秀人才及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同时,把那些才德平平,政绩不佳、存在问题、发挥不了作用的干部调整出领导岗位。

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让干部在公开、平等的条件下竞争上岗或下岗。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人事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法》的具体要求,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必然选择。

一、实行干部“能上能下”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1、实行干部“能上能下”能够克服狭隘的用人渠道,为选贤任能开辟新路,让真正的“千里马”得以脱颖而出。

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平均,把“求全责备、平衡照顾、论资排辈”为做干部使用公平原则供奉,助长了干部“排队”上岗的弊端,只要四平八稳不犯错误,凭着“胡子”就能捞一官半职,就能一辈子“吃皇粮”,终生享受国家的“俸禄”。

使极少数人对竞争、下岗、待业等现象不理解,认为不公平。

另一方面又将“机会均等”错误地加以批判,画地为牢,局限于干部队伍这个小圈子选人用人,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优秀人才均被排斥在外,致使整个社会缺乏竞争和激励机制,导致既不公平又低效率的恶性循环。

实行“能上能下”它能破除论资排辈的老框框,打破行业界限、消除地区差别,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树立录用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使干部在同一起跑线上,彼此平等竞争,凭德才、实绩,公开决定胜负,通过公开竞选上岗,这样可激发干部增强开拓进取精神,促使干部加强市场经济的学习,迫使干部干出实绩。

2、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能够革除干部管理体制上的弊端,打破干部队伍的消极平衡状态。

目前,我们的干部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在干部的调配和任用上,主要靠组织人事部门这只“有形的手”起作用,单向选择,统分统配,干部只上不下,一纸任命定终身,即使在一个地方搞糟了,干不下去了,还可异地为官,甚至升迁,致使一些干部缺乏压力,缺乏基本的自主创造的动力;

干群间隔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干部属部门单位所有,流动难。

有的单位需要的人进不来,不需要的出不去,一方面是人才浪废,一方面是人才奇缺,很大程度上“人不能尽其才,才不能尽其用。

”是龙也成了困龙,是虎也成了懒虎。

实行“能上能下”制度,能够增加在职干部的“压力感”和“危机感”,激发他们奋发向上地工作热情。

3、实行干部“能上能下”能够有效地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上难免出现一些拉关系,走后门,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并蔓延到用人工作中,出现了任人唯亲,唯顺是从的用人观和崇尚亲戚关系,培植裙带势力的现象。

在部分人思想上,只挑选那些向个人套近乎的人,而不是德才兼备的人,在少数干部中形成了“生命在于运动,当官在于活动”的思想意向,“要官”“跑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所谓“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横向移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

出现了“辛辛苦苦干事的不如搞花花点子作假的;

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干工作的不如油腔滑调的”等等“草欺禾、莠挤良”般的不公平现象。

4、能促进领导干部素质的提高,“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人事管理体制:

一是能够有效地激化干部队伍的学习热情、形成学理论、学市场经济知识、专业文化知识的风气,形成脚踏实地干事业的风气,焕发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提高整体素质,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一支合格的干部人才队伍,让那些“太平官”、“维持部长”寝食不安,(下来的干部也是一个学习,实践、提高的过程)。

二是能够激励人们奋发进取,追求真才实学,人才竞争是能力的角逐,智慧的较量,它使人清楚的认识到,竞争场上是凭学识能力和才华取胜,参与竞争者,必须有真才实学,这对治疗只图虚名不求实效的“文凭热”是一剂有效的良药,同时实行“能上能下”人才竞争,对人才评价比较公正、客观。

凭人的感情、印象、关系等选拔人才的心理状况就会淡化乃至消除。

也可以解除竞争者的所谓“是否听话”、“爱出风头”等顾虑,使人才潜在的智慧淋漓尽臻的发挥出来,实现人的最高社会价值。

鼓励人们的创新意识。

5、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一种人才竞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固有规律,经济的竞争必然引起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人才,谁就拥有第一生产力,谁就拥有市场。

过去干部人事管理中的最大弊端就是缺乏竞争,缺少活力。

人才发现靠有限的几个伯乐相马,干部升降由组织定夺,而且选人的视野窄,用人的随意性大,这不但形不成大批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而且往往使真正优秀的人才被搁置和埋没。

改革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创造一种机会均等的竞争环境,使有真才实学的人在竞争中

冒尖,使缺德少才的庸人在竞争中淘汰,最大限度地发掘人才,是市场经济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必须突出重点。

干部能上能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为顺应历史的潮流我们必须认认真真抓好这项工作,在实践中作一些有益的探讨。

1、从思想教育着眼,淡化旧“官念”。

时代在发展,观念要更新,作为领导阶层的“官念”更应更新,才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才不至被时代所抛弃,要更新“官念”,我们认为要促进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①摒除人才与单位单一选择的旧观念,树立组织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新观念。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干部的安排主要是组织上的事,个人意愿的成分不多,单位和个人能够双向选择的机会不多。

倘若一个干部自己选择单位,便被认为是不服从组织的行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