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164170 上传时间:2023-05-0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docx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与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汇编

确保国家卫生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体现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水平的重要特征,是关系全市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的大事;是高度关注民生、造福于民的好事;是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要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强化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少军同志兼任;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办公室设在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笑同志兼任;分别负责组织协调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三、责任分工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辖8个整顿工作组,分别为督查工作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组、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组、食品流通整顿工作组、餐饮服务整顿工作

组、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整顿工作组、流动食品摊点整顿工作组和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组,各工作组要分别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一)督查工作组 

实施部门:

委、政府督查室 配合部门: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局

负责对其它7个工作组及我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组

实施部门:

农牧业局、畜牧兽医局 配合部门:

工商分局

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农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的专项整顿,农药、兽药的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三)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组

实施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配合部门:

工商分局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和“前店后厂”食品店的专项整顿,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四)食品流通整顿工作组

实施部门:

工商分局 配合部门:

市容局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品流通业、集贸市场的专项整顿,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并负责取缔无证、无照各类食品企业。

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整治商住混合楼下的餐饮服务业,要求其从事其它行业。

(五)餐饮服务整顿工作组

实施部门:

卫生局 配合部门:

工商分局、教育局、建设局

负责餐饮服务业、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要达到95%以上。

(六)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整顿工作组

实施部门:

发展和改革经贸局 配合部门:

畜牧兽医局、工商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的专项整顿,严禁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

(七)流动食品摊点整顿工作组

实施部门:

市容局 配合部门:

工商分局

负责取缔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流动食品摊点,取消“马路”食品市场。

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拒不从事其它行业的,责令停业,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八)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组

实施部门:

卫生局 配合部门:

发改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文体广电局

负责公共场所、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卫生及医疗机构传

染病防治的专项整顿,重点整治“五小"行业(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

四、整顿时限(4月14日一8月13曰)

(一)宣传培训阶段(4月14日一4月28日)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

对具体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二)综合整顿阶段(4月30日一6月28日)

各工作组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针对城乡结合部及小作坊、“前店后厂"食品店、小超市(商店)、小餐饮、小吃店及“五小"行业进行重点整治,规范各类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30日一7月30日)

在综合整顿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四)考核验收阶段(7月30日一8月13日)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模拟考核验收,根据模拟考核验收掌握的总体情况,再制定下一步的

工作思路和对策。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势”,切实将整顿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各整顿工作组于4月15日报具体的实施方案,8月15日前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上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上报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生局汇总后上报人民政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示范区企业做强做大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示范区工业化进程,扶持企业做强做大,特制定本政策。

一、重点企业发展目标

通过持续扶持重点企业做强做大,拉动全区工业经济较快发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xx年,确保重点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30%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37亿元、工业增加值11.5亿元,上缴税金0.98亿元,形成2个年产值过5亿元和8个过1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2-3家、500万元以上企业3-4家、100万元以上企业10-12家,新增3个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

到xx年,确保重点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40%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160亿元、工业增加值48亿元,上缴税金10亿元,形成1个产值过50亿元、5个过10亿元和20个过1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纳税5000万元以上企业2家、xx万元以上企业7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15家、500万元以上企业25家,新增15个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

到2020年,确保重点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25%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800亿元、工业增加值230亿元,上缴税金50亿元,形成1个产值过100亿元、5个过50亿元和30个过1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纳税1亿元以上企业5家、5000万元以上企业20家、xx万元以上企业30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50家,新增50个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

二、扶持政策及措施

(一)贯彻落实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具体问题

对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由经贸发展局调研、梳理、归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政策和责任部门。

一企一策经管委会研究印发执行,管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示范区管委会对纳入扶持目录的重点企业实行达标管理制度,由示范区经贸局代表管委会与各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二)加快建设工业园区,健全完善公共服务

制定完善示范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生物制药、食品、农资、农机及机械加工等特色工业园区,对条件成熟的园区设立园区管理办公室,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引导扶持水、电、气、热、管道、压力容器等专业服务公司为区内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不断建设和完善各园区餐饮、购物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企业职工公寓、职工俱乐部及附属设施,为企业员工提供食宿、购物、娱乐等服务,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帮助企业解决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

(三)优先推荐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凡是中省的各类项目和资金,示范区各职能部门要优先推荐重点企业;凡是示范区的各类项目和资金,在同等条件下,示范区各职能部门要优先审批支持重点企业。

示范区各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打包式服务:

在申报项目时,提供包装、策划服务;在项目实施时,提供全程指导和跟踪服务;在项目验收时,提供项目验收辅导服务。

(四)拓展多层次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构建银企合作机制。

建立管委会与省内各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跟踪落实各商业银行为示范区提供的授信额度,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放。

构建银企定期沟通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举办2次以上银企融资项目对接会、座谈会、沙龙等活动,为企业、项目、资金搭建桥梁。

加快示范区农信社向商业银行改制步伐,加速示范区农发行入区布点。

2.设立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扩大生产。

从xx年起,每年设立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并根据示范区财力增长情况同比例逐年增加,对重点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补助支持,减轻企业财务费用负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充分发挥担保公司作用,推动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

加快组建*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不断充实担保基金,并争取省上再担保。

不断改进和提升担保公司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担保基金放大比例,充分发挥担保公司在企业融资活动中的放大助力作用。

针对产品市场前景好,企业生产经营中诚信度高,但缺乏实物资产抵押的重点企业,简化审查流程,确保及时获得融资担保服务,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

4.做好企业上市融资服务推进工作。

做好拟上市企业相关生产、财务管理等培训规范工作,鼓励支持拟上市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上市融资,对于企业在上市前的辅导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资助;对成功上市的区内企业按管委会有关扶持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五)设立品牌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品牌建设

管委会每年列支200万元设立品牌专项资金,具体扶持办法由示范区经贸局会同财政局制定实施。

1.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品牌。

深入开展企业诚信建设工程,依据《*示范区企业诚信等级综合评定办法》,每年对区内企业诚信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及表彰,对诚信企业在省及区内媒体上公告,按照《*示范区扶持诚信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对诚信企业予以奖励。

2.打造优势产业品牌。

重点打造*制药、*食品、*农资等特色产业品牌,制作统一标识(logo设计)并注册。

采用“企业自筹为主、管委会资助为辅”的机制,通过陕西农林卫视等媒体及户外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示范区的产业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对企业用于品牌建设的广告宣传费用给予补贴。

3.培育知名产品品牌。

鼓励支持企业争创中省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对企业申报中省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费用给予补贴。

4.建设示范区工业企业产品展销厅,扩大企业产品影响力。

经贸、规划等有关部门加快示范区工业企业产品展销厅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工作,尽快投入使用,陈列展示示范区富有特色的医药、食品、农资、机械加工等产品,帮助企业扩大产品宣传,提高产品知名度,扩大企业及产品的影响力。

(六)扶持企业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

1.加大培训力度,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及著名企业家对区内企业负责人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投融资、市场营销、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帮助企业负责人提高相关能力和水平;管委会与区内外著名院校合作在*开办高级研修班,加大对企业家队伍和高级工商管理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懂管理、善营销、会融资、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职业经理人。

2.每年定期邀请著名专家学者来*为企业家作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重大经济政策分析报告,帮助企业家把握宏观经济发展形式和相关产业发展趋势;每季度组织医药、食品、农资等企业负责人开展各种论坛、联谊、沙龙等活动,加强企业家之间的信息交流沟通;邀请国内外著名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对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诊断,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3.每年组织企业家到东部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当地企业家创业成功的经验和先进的营销管理理念,开拓企业家视野。

4.对于企业培育和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按照《中共*示范区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支持企业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给予资助扶持。

(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

示范区管委会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的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由示范区经贸局会同示范区科教局、财政局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随着示范区财力的壮大,不断增加专项资金额度。

1.加大对企业自主研发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建自主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紧密结合,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企业成立的研发机构,被认定为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由示范区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鼓励支持企业加强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研发,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进程,促使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企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产品被认定为国家和省级重点新产品的,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资助。

每年开展“技术创新专家行”活动,邀请国内一流专家到重点企业诊断把脉咨询,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3.充分发挥区内两所大学的人才、研发设备等科教资源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协调区内科研院所为企业开放使用科研仪器设备、重点实验室、科技文献资料等,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试验检测、咨询认证等服务,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对于企业开展的有关试验、检测、检验费用,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八)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扩大工业增量

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跟踪促进工作。

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服务意识,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倒排时间,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协调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项目早日建成,达产达效,扩大工业经济增量,壮大工业经济实力。

(九)领导包抓,部门包扶

建立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

每家重点企业都由一名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联系,定期跟踪走访,深入调研,及时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以协调解决,为企业排忧解难。

各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本部门帮扶企业的具体措施,要落实分管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任务,及时、高效的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重点企业的遴选及管理

根据入区企业的产业方向、投资规模、产能产值、销售收入、利税状况、品牌影响、诚信状况等指标,示范区管委会每年确定一批重点企业予以倾斜扶持。

杨陵区政府也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企业予以倾斜扶持。

示范区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评定一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