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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报告

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塘胜

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

竣工报告

前言

云南省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塘胜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

是澜沧县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

该建设项目于2006年踏勘,并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

澜沧县人民政府以澜政复〔2006〕75号《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东回乡等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的批复》,确定为占补平衡项目。

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期为1年,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标准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科学规范,严格管理的原则,对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组织实施。

在项目的组织准备,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工程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土地权属及文档管理中,做到规范、科学和严格管理,项目实施安全运营,完成土地开发整理84.11公顷,实现新增耕地面积60.09公顷,新增耕地率达71.44%。

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和其他工程按规划设计进行实施,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实施达到了预期目的。

经过1年多的实施,已建成了所有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现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区基本情况

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塘胜村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项目区位于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塘胜村民委员会,距县城10.0公里,地处东经3°04′47″~103°06′17″北纬5°37′20″~25°38′45″之间。

项目区东到南朗河支流里公河、南至里公村委员会、西至控麻河边,北临新控麻村。

根据实地勘测结果,重新计算得本项目建设规模为84.11公顷(1261.65亩)。

通过土地整理和宜农荒草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60.09公顷,新增耕地率71.44%。

项目总投资3117931.21元,单位面积投资37069.69元/公顷(2471.31元/亩)。

2、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

(1)交通设施

县城到项目区10.0公里,有乡村公路到达塘胜村民委员会驻地,交通比较方便。

从塘胜村到项目区有田间道可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项目区内有部分农村田间小道,是农民为方便行走自然形成的土路,基本上呈自然分布,比较零乱,占地较多,路面坑凹不平且宽窄不一,下雨易积水,较泥泞,而且互不联通,没有形成通畅的田间道路体系,需要根据土地平整对道路重新进行布置,形成利于耕作、方便生活的田间道路体系。

(2)水利设施

项目区虽然水土资源丰富,但项目区荒草地成片,长期处于荒芜状态,杂草丛生,项目区内没有成型农田水利设施。

大部分耕地灌溉靠天然降雨,只在局部有小型箐沟作为当地农民灌溉的渠道,无调节能力,种植收益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因此亟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改善项目区的灌溉情况。

(3)电力设施

项目区附近的村庄以实现村村通电,电力供应充足,可满足施工和生产需要。

从项目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分析,在该区进行土地开发的基础条件已具备,只需投入一定资金,便可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3、土地利用现状

3.1土地权属状况

项目区总占地面积88.34公顷,全部土地属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塘胜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

根据项目区内的权属界线和图斑图,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规程》和《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规定,主要地类有望天田、旱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农村道路、田坎、荒草地、河流水面等。

土地确权定界依据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的勘界协议,权属合法,界线清楚,无争议。

各村民小组之间现状界线核定清楚,无土地权属纠纷。

3.2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88.34公顷,建设规模84.11公顷,其中耕地14.26公顷,占总面积的16.14%(其中望天田8.48公顷,占9.60%,旱地5.78公顷,占6.54%);林地1.68公顷,占总面积的1.90%(其中有林地0.92公顷,占1.04%,灌木林地0.76公顷,占0.86%);其他农用地8.19公顷,占总面积的9.27%(农村道路0.97公顷,占1.10%,田坎7.22公顷,占8.17%);未利用地64.21公顷,占总面积的72.69%(荒草地61.66公顷,占69.80%,河流水面2.55公顷,占2.89%)。

(详见表2.1)

表2.1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地类

现状面积

(公顷)

占总面积比例

(%)

备注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农用地

耕地

灌溉水田

0.00

0.00

 

望天田

8.48

9.60

 

水浇地

0.00

0.00

 

旱地

5.78

6.54

 

小计

14.26

16.14

 

林地

有林地

0.92

1.04

不动工

灌木林地

0.76

0.86

不动工

小计

1.68

1.90

 

其他农用地

农村道路

0.97

1.10

 

农业水利用地

0.00

0.00

 

田坎

7.22

8.17

 

小计

8.19

9.27

 

合计

24.13

27.31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

荒草地

61.66

69.80

 

小计

61.66

69.80

 

其他未利用地

河流水面

2.55

2.89

不动工

小计

2.55

2.89

 

合计

64.21

72.69

 

总计

88.34

100.00

不动工4.23

注: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84.11公顷(1261.65亩)。

4、项目类型及性质

按照国家项目分类标准,本项目属于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性质为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

4.1项目范围及规模

根据实地勘测结果,项目区位于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塘胜村民委员会,距县城10.0公里,地处东经103°04′47″~103°06′17″北纬25°37′20″~25°38′45″之间。

项目区拐点坐标见表1.1。

根据实地勘测结果,重新计算得本项目建设规模为84.11公顷(1261.65亩)。

通过土地整理和宜农荒草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60.09公顷,新增耕地率71.44%。

项目总投资3117931.21元,单位面积投资37069.69元/公顷(2471.31元/亩)。

4.2项目工程特性

项目工程特性见表1.2

表1.2项目工程特性表

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勐朗镇塘胜村民委员会

2.建设规模

公顷

84.11

1261.65亩

3.投资预算

万元

287.84

4.新增耕地

公顷

60.09

901.35亩

5.新增耕地率

%

71.44

6.项目性质

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

7.建设期

1

二、建设内容

1.土地平整

 

 

(1)土方开挖

m3

112663.7

(2)土方回填

m3

112663.7

(3)垒埂

m3

2.农田水利

 

 

(1)干管

m 

4345

De200PE管

(2)支管

m

1160

De110PE管

(3)农渠

m 

2572.82

12条

(4)取水坝

1

位于南朗河的支流里公河上游

(5)蓄水池

6

(6)沉沙池

39

(7)阀门井

13

3.田间道路

(1)田间道

m

4480.00

2条,全部为改建

(2)生产路

m

3090

6条,全部为新建

(3)管涵

24

其中有4座位于项目区外

三、综合经济指标

1.项目投资

万元

3117931.21

2.投资标准

万元/公顷

3.71

5、工程概况

5.1项目名称

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塘胜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

5.2项目涉及图幅号

项目涉及图幅号为F-47-56-B-2,涉及图号:

2501.5-593.5;2501.5-594.0;

2501.0-593.5;2501.0-594.0;2500.5-593.5;2500.5-594.0

5.3项目来源

澜沧县人民政府以澜政复〔2006〕75号《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东回乡等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的批复》,确定为占补平衡项目。

项目地点:

云南省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

项目类型:

占补平衡项目。

项目施工单位:

经过公开招标,由国营思茅农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

项目设计单位:

昆明兴地农业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

云南盛翔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规划工程投资概算

本项目有澜沧县财政土地收益金出资。

项目总投资3117931.21元。

项目实施开发整理总面积88.34公顷,建设规模为84.11公顷,其中开发荒草地60.66公顷,整理坡旱地5.78公顷,整理望天田8.48公顷。

其中因不适宜耕作而规划经济林地1.68公顷、田间道路工程占地0.97公顷、项目区开发整理后实际净耕地面积为74.35公顷,占开发整理总面积的88.4%。

本项目于2008年5月28日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经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自检验收合格后移交勐朗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和使用。

本项目资金严格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和《澜沧县勐朗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至项目结束共支出各项资金3117931.21元。

二、项目实施准备情况

项目工程实施的准备工作是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必须准确落实人、财、物及项目必须的前期准备。

在项目批准实施后,我局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在县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项目实施机构和管理机构,建立各种制度,做好前期调查等工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1、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项目实施机构建设是关键,是工作得以开展的龙头和纽带,我县对此高度重视,于2006年5月12日以澜国土资字[2006]83号文件成立了以国土资源局赵安禄局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明康、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股长王建红为副组长,冯建文、何伟珍、张东、李荣平、张亚红、罗长生、柳爱华、苏云昌等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土地开发领导小组。

统筹了项目建设的各项综合协调工作。

我局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为项目工作组织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抓好细化前期工作,提供项目实施保证

在有计划、科学组织领导下,项目实施的各领导机构及人员,认真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项目区土地权属等进行分析、研究调查,使其每个人都知晓本项目开发整理的目标、任务,明确项目建设的各项工程内容,总体设计及各项工程预算情况。

具体项目负责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明晰其工程布设情况,区域土地权属,地类等分布情况,理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法,确定项目实施计划,施工技术管理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为项目全面实施提供保证。

3、建章立制,明确职责,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保障。

项目承担单位在省、市的指导、监理下,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要求,认真制定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公告制等制度,规范各职责、任务、内容项目的各种行为。

第一,落实项目招标制,本项目施工招标委托云南隆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全部公开招标事宜。

并于2006年12月在思茅日报、澜沧电视台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整个招标过程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整治中心和市监察局全过程监督下公开公平进行。

第二,项目实行公告制,进行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基本概况公告,在项目区制作项目概况公告牌,公告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设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接受群众监督。

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并进行了土地权属调整公告。

第三,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度,该项目由我局下属的地产事务部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第四,财务管理上,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设专帐实行专款专用。

由国土资源局财务室进行专款管理。

国土资源局会计和出纳作为项目专款管理会计和出纳。

第五,合同管理和廉政工作方面,项目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国营思茅农场建筑公司为施工单位,双方按相关规定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整个招标过程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整治中心和市监察局全过程监督下公开公平进行,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了廉政施工合同并到县监察局备案。

并严格按廉政合同条款约束自己,保障工程公平、有序、合法进行。

第六,项目检查汇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实施指挥部按《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工程实施进度编制进度报表逐级上报,同时,项目实施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土地开发领导小组及市国土资源局汇报工程进展情况,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

使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第七,落实项目监理制,因工程量不大,工程监理的选择根据我县审计部门的推荐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委托云南盛翔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在省国土资源厅备过案,监理人员均参加过省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培训,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

三、项目实施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是项目建设的核心内容。

我县勐朗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项目方案确定后,从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组织、管理规范上都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把各环节的规范标准,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使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的。

监理工作人员进住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和竣工验收资料等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理工作。

在工程监理中严格按监理职业规范操作,采取旁站、平行检查、巡查、见证取样、原材料检查复检、仪器测量等有效措施和手段,随时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检查验收,保证人员到位,检查监理及时、认真负责,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通过现场监理人员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圆满完成了项目监理任务。

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四、工程建设数量及质量情况

1、项目建设完成数量情况

云南省思茅市澜沧县勐朗镇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工程建设,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耕地产出率,不断提高区域农业产业化,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土地收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实施了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林网工程和其他工程,基本满足了区域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项目实施,各项规划及设计目标得到落实,其中施工单位土地平整完成工程量为901.67亩,完成土方挖填112663.7m3,当地农户投工投劳平整359.98亩,完成土方量35983.6m3;农田水利标段完成灌溉渠施工2159.8米;完成排水沟施工380.1米;施工毛石取水坝1座;过路涵管24座;完成400m3水池1座;完成100m3水池5座;完成DN200PE管道安装4345m,完成DN110PE管道安装1160m。

田间道路完成田间道路施工4480m,完成生产道3090m。

表2:

规划设计与施工完成量对比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设计工程量

完成工程量

土地平整

1261.65

1261.65

1

耕地

1261.65

1261.65

农田水利工程

1

1

1

农沟

m

0

380.1

2

农渠

m

2572.82

2159.8

3

涵管

24

24

4

阀门井

13

18

5

取水坝

1

1

6

dn100pe管安装

m

1160

1160

7

dn160pe管安装

m

0

725

8

dn200pe管安装

m

4345

3620

9

水池

6

6

10

dn100阀门

10

16

11

dn160阀门

1

1

12

dn200阀门

2

2

13

铁制水闸

0

80

14

水池铁丝维护网

0

6

田间道路工程

 

 

 

1

田间道

4480

4480

2

生产道

3090

3090

3

道路边沟

m

0

100

累计工程直接投资为3117931.21元。

根据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经项目实施后,基本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方便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改善了区域地块的基础设施,为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云南省思茅市澜沧县勐朗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国家重点项目,该项目工程建设以工程监督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由项目实施指挥部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分别对单体工程进行监管,按照行业标准,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对项目工程质量层层把关,抓落实。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该项目工程共划分为3个单项工程,11个单位工程,105个分部工程,457个单元工程。

依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划设计,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规范等,项目监理部采用巡视、旁站、跟班作业等方式,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上道工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按照工程特点,建设时令,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对各单体工程进行了时令控制和进度控制,使项目工程按时限进度进行施工。

同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依据进度,合理支付工程款。

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认真组织协调施工单位和当地农民的各种关系,基本实现了项目监督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目标,使项目工程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经对项目工程的现场监督,经过对项目工程的全程监督与管理,各工作环节都得到一一检查、核实,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

1、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监理部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检验等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对已完工的单元工程按程序逐个进行质量核查。

承包人每完成一个单元工程,都经过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复核。

若复核仍不合格,由施工单位负责返工或修补缺陷,直至合格为止,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对已完工的分部工程由指挥部、监理部联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签证,评定质量等级。

2、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准入制度。

项目区内所购进的水管、砼预制件、阀门、水泥等产品,必须“三证”齐全,即生产厂家提供的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证、产品合格证。

否则,一律不得进场或投入使用。

3、加强质量检查督办力度。

施工期间,监理部每天都有工程监理人员挂牌巡回在工地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做好监理日记。

针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解决。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因工程质量和施工工序问题先后召开监理工作现场会议5次,印发《监理工作会议纪要》5期,对已出现问题的工程项目逐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采取先整改,后验收,再进行下序工程施工的办法,从而解决了工程施工质量自身存在的问题。

4、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由当地镇政府组织当地农户投工投劳,人工平整土地359.98亩,由我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保障该部分田地块既能满足农户需求,又能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

为此,我单位委派现场监理工程师陈方权常驻施工第一线,直接参与土地平整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从而有效控制了施工质量。

经严格按程序自检,本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各个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资金是项目工程建设的命脉,是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会计核算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勐朗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专项核算管理。

项目资金主要由国土资源局负责,设置专职会计、出纳人员,建立项目资金专库,建立项目资金风险防范机制,实行项目资金报请制,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项目预算实际完成情况

A项目工程总收入2513805.47元,具体款项来源如下:

1、拨入专款2500000.00元。

2、其他收入(利息)13805.47元。

B项目总支出3117931.21元

1、工程施工费支出2791463.07元,具体支出如下:

(1)土地平整支出751466.88元。

其中水田部分支出497941.5元,旱地部分支出211771.2元,水浇地部分支出41754.18元。

(2)农田水利支出1413449.14元。

其中:

灌溉工程支出1380064.99元,排水工程支出33384.15元。

(3)田间道路支出626547.05元。

其中:

田间道支出519904元;生产道支出89053.80元。

2、其他费用支出326468.14元,具体支出如下:

1)前期工作费145720.61元;其中:

可研及规划设计费85000.00元,项目招标费18550元,项目勘测费24000元,项目踏勘及报告编制费10000元,土地前期权属清查费8170.61元。

2)工程监理费40477.95元。

3)竣工验收费80955.90元,其中:

竣工验收费60955.90元,资料费20000.00元。

4)业主管理费59313.68元,其中:

办公费支出1957.68元,业务费支出53516.00元,接待费支出3840元。

(竣工验收费80955.90元,其中:

资料费支出20000元,预留竣工验收费60955.90元,用于竣工验收整理资料和初验费用、最后验收费用;)

C资金节余情况

工程完工,整个项目资金支出与预算总投资(3088527.9元)相比,超支29403.31元。

项目资金使用按照项目资金专储,专款专用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要求,进行资金往来。

项目资金支付实行报请制度,按照项目单体或合同进行资金拨付,严格资金审批手续。

前期工作费、业主管理费和竣工验收等费用按照单项工作合同或支付明细,经财务主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分项支付。

工程施工费必须经项目监理工程师计价核量,质量监督人员签字核定,财务主管核查,由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列支,做到了项目工程完工一件,结算一件,审核一件,签证一件,支付一件的专款资金管理制度,形成了有效的资金风险防范,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了项目资金专款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中。

六、土地权属调整及登记情况

1、项目区原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开发整理总面积88.34公顷,建设规模84.11公顷,其中耕地14.26公顷(望天田8.48公顷、坡(旱)地5.78公顷)、道路占地0.97公顷、水利工程占地0公顷、有林地0.92公顷、灌木林地0.76公顷、田坎占地7.22公顷、水面2.55公顷、未利用地61.66公顷。

项目区开发整理土地属勐朗镇塘胜村委会下属控麻村民小组,土地权属为集体,目前还未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仅在农用地(耕地)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

项目竣工后,县国土资源局、乡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开发整理投入和有关政策以及各村民小组人均占有耕地的情况,通过行政与经济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土地权属调整,以保证整理后的耕地均能获得应有的投入,实现高产、稳产。

2.土地开发整理后土地结构情况

项目区开发整理后总面积88.34公顷,建设规模84.11公顷,其中耕地74.35公顷(水田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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