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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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第二聘期

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大学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临大校办发〔2016〕19号)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竞聘工作小组

组长:

奚凤兰

成员:

牛祥春丁兆锋杨涛全涛李久德盛昌繁孟祥新宋程华丁焕香赵光勇

工作职责:

负责院聘岗位职责、竞聘条件的制定及聘用工作,负责对院聘各类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政策说明、组织报名、材料审核、水平评估,并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排序、推荐等工作。

同时对校聘教授特殊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推荐。

(二)竞聘工作项目与分工

1.竞聘方案制定工作组

组长:

奚凤兰

成员:

丁兆锋杨涛全涛董波孟祥新

2.职业道德与学历教龄组

组长:

牛祥春

成员:

全涛李艳斌董波

3.教学业绩审核组

组长:

丁兆锋

成员:

董波宋程华李艳斌

4、科研业绩审核组

组长:

杨涛

成员:

盛昌繁李久德孟祥新丁焕香赵光勇

5.材料组

组长:

全涛

成员:

谢俊陈庆杰

(三)竞聘监督小组

组长:

李云成

成员:

赖云升丁忠

工作职责:

负责对本单位或本系列的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竞聘条件和岗位数额。

2.个人申报。

竞聘人员向学院提交竞聘材料。

凡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竞聘第二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请竞聘同级别或高一级别岗位。

落岗待聘:

落岗人员参加二次竞聘并进行岗位调整,无故不申请竞聘或不服从岗位调整者,学校不再聘用。

3.资格审查。

学院对校聘岗位、院聘岗位申报人员提交的竞聘材料认真审查和公示,并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

4.学院评议推荐。

竞聘工作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岗位数额排定顺序、确定人选。

对校聘教授特殊岗位竞聘人员进行评议、推荐;院聘岗位按照岗位数额进行评议、推荐。

排序及推荐结果须在学院显要位置及单位网站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5.学科评议组评议。

学校学科评议组对校聘教授特殊岗位竞聘人员进行评议,并将通过人员向学校高评委推荐。

学院评议组对院聘各类岗位竞聘人员进行评议,拟晋升院聘教授四级岗、副教授三级岗位人员按名额1:

1比例向学校高评委推荐。

6.学校高评委、学院中评委评价。

学校高评委对拟晋升高级岗位推荐人选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学院中评委对拟晋升院聘中级及以下岗位推荐人选进行评价,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7.党委研究,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经党委会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发文公布校内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三、院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与考核条件(见附件)

体育学院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

体育学院

第二聘期院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与考核条件

一、院聘教授四级岗位

上岗条件:

(一)已聘教授,且满足下列条件。

聘期内承担两门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24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在以下五类中,同时满足下列任意三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科研项目类:

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三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各级各类项目,到位总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

2.科研奖励类:

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前五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前五、三、二位;或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三、二、一位;或获得国家级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体育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

3.教学奖励类: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五、三、二位;或获厅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三、二、一位;或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三、二、一位;校级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获得者;校级教学名师;校级优秀教学奖获得者;校级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厅级一等奖1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指导本科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篇;指导本科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D类1篇。

4.教学项目类:

承担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五位;承担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三位;主持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主编规划教材1部、或学校立项教材1部;在D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1篇及以上。

5.科研成果类:

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在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D类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首位人员,公开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或获国家发明专利(职务)1项(首位),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二)晋升教授岗位,受聘副教授4年以上(46周岁以下需具有博士学位),且满足下列条件。

1.教学业绩

(1)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承担两门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24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教学评教优秀次数占总评教次数的30%。

(2)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并至少具备①-⑥中的2条:

①承担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五位;承担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二位;主持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

②出版规划教材1部(前三位)、学校立项教材1部(首位)。

③省级教学竞赛奖获得者;校级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校级教学名师;校级优秀教学奖获得者;校级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获得者。

④在D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1篇及以上。

⑤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部委级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省级体育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指导本科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篇;指导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C类及以上1篇或D类2篇。

⑥举办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政府部门或省级以上协会承办的个人画展、音乐会、技能大赛等。

(二)科研业绩。

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1.作为首位人员,在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五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首位人员,公开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或获国家发明专利(职务)2项(首位),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或咨询报告被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2.承担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前二位);或主持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各级各类项目,到位总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3.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前五、三、二位;或获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或获市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首位;或获得国家级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体育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

考核条件:

(一)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三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1项到位经费5万元以上的委托项目。

(二)每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

(三)承担指导青年教师和学业导师任务。

(四)每年面向教师或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指导学生发表论文1篇;或指导学生获得厅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1项。

(五)年教研、科研分值不少于150分。

(六)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1项:

1.每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源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聘期内有2篇Ⅲ区SCI论文或1篇Ⅱ区SCI论文发表;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四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2篇“五类学术期刊”学术论文;或撰写的咨询报告被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2.聘期内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本学科规划教材或专译著1部;或作为首位人员,在百佳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编著1部;或出版学校立项教材1部;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首位。

3.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五、三、二位;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三、二、一位;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

二、院聘副教授岗位

(一)院聘副教授一级岗位

上岗条件:

已聘副教授,且满足下列条件。

1.教学业绩

聘期内承担两门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270标准学时的课时工作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具备

(1)-(6)中的2条:

(1)承担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五位;承担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三位;主持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

(2)出版规划教材1部(前三位)、或学校立项教材1部(首位)。

(3)厅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奖者;校级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校级教学名师;校级优秀教学奖获得者;校级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额定位次);获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前五、四、三位;校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前二、一位。

(5)在D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1篇及以上。

(6)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或省部委级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或(省)厅级体育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指导本科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篇;指导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C类1篇或D类2篇。

2.科研方面

在本聘期内满足任意两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三位);承担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前二位);主持市厅级科研或教研项目1项;主持1项到位经费8万元以上的委托项目。

(2)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五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且在“六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国家发明专利1项(首位);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前五位、四位、三位;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三、二、一位;获得国家级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或省部级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或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

考核条件

1.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五位);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前三位);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1项到位经费5万元以上的委托项目。

2.每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70学时,运动训练、竞赛裁判、体质测试等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

3.承担学业导师任务。

4.年科研、教研分值不少于130分。

5.每年面向教师或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指导学生发表论文1篇;或指导学生获得厅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1项。

6.聘期内完成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1项:

(1)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四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2篇“五类学术期刊”学术论文;以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为基础,在百佳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出版规划教材或学校立项教材1部;出版编著1部(首位);国家发明专利1项(首位);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2)获国家级科研奖;省部级科研奖额定人数一、二、三等奖的前五、四、三位;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前三、二、一位;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

(二)院聘副教授二级岗位

上岗条件

已聘副教授,且满足下列条件。

1.教学方面

聘期内承担两门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27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具备

(1)-(6)中的2条:

(1)承担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六位;承担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四位;主持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前二位)。

(2)出版规划教材1部(前四位);或学校立项教材1部(前二位)。

(3)厅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奖者;校级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校级教学名师;校级优秀教学奖获得者;校级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省级教学成一、二、三等奖的前六、五、四位;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三、二、一位。

(5)在E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1篇。

(6)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或厅级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指导本科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篇;指导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E类1篇。

2.科研方面

在本聘期内满足任意两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五位);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前三位);承担厅级科研项目1项(前二位);主持市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1项到位经费6万元以上的委托项目。

(2)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五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且在“六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前二位);国家发明专利1项(首位);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额定位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额定位次;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前四、三、二位;获省部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或厅级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

考核条件

1.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六位);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前四位);主持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主持1项到位经费4万元以上的委托项目。

2.每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70学时,运动训练、竞赛裁判与体质测试等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

3.承担学业导师任务。

4.年科研、教研分值不少于110分。

5.每年面向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指导学生发表论文1篇;或指导学生获得厅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1项。

6.聘期内完成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1项:

(1)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五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六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为基础,作为首位人员在百佳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前二位);出版规划教材或学校立项教材1部(前二位);出版编著1部(前二位);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二位);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2)国家级科研奖额定人数;省部级科研奖额定人数;获厅级社科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前四、三、二位;市社科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前三、二位;或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

(三)院聘副教授三级岗位

上岗条件

1.已聘副教授,且满足下列条件。

聘期内承担两门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27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在以下五类中,同时满足下列任意三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科研项目类:

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1项到位经费3万元及以上的委托项目。

(2)科研奖励类:

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获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

(3)教学奖励类:

获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额定人数,二、三等奖前五、三位;校级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校级青年教学能手;校级教学名师;校级优秀教学奖获得者;校级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指导本科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篇;指导本科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4)教学项目类:

承担厅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前五位;参编规划教材1部、或学校立项教材1部(前五位)、其他教材1部(副主编);在E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1篇。

(5)科研成果类:

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五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在“六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前五位);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1部(前五位),且在“六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三位)、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首位);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2.晋升副教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且受聘讲师4年以上(40周岁以下须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讲师2年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者:

A.教学业绩。

聘期内承担两门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27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并至少具备1-7中的2条:

(1)承担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额定人数;承担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前五位;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前三位。

(2)出版国家规划教材1部(前五位)、学校立项教材1部(前三位)。

(3)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校级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校级教学名师;校级优秀教学奖获得者;校级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额定位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额定位次;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额定人数,二、三等奖前五、三位。

(5)在E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1篇及以上。

(6)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指导本科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篇;指导本科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7)举办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政府部门或省级以上协(学)会承办的个人画展、音乐会、技能大赛等。

B.科研业绩:

满足任意两类所列条件之一:

(1)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五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且在“六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作为首位人员在百佳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咨询报告被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2)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五位);或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前四位);承担厅级科研项目1项(前三位);主持市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委托项目,到位经费4万元。

(3)获国家级科研奖额定位次;省部级社科成果奖额定位次;获厅级社科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五、三、二位;市社科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前四、三位;获厅级体育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

考核条件

1.聘期内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七位);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前五位);主持2项纵向科研课题;主持1项到位经费3万元以上的委托项目。

2.每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70学时,运动训练、竞赛裁判与体质测试等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

3.承担学业导师任务。

4.每年面向教师或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指导学生发表论文1篇;或指导学生获得厅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1项。

5.年科研、教研分值不少于90分。

6.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1项:

(1)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五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在“六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在百佳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前二位);出版编著1部(首位),且在“五类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

(2)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二位);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采用。

(3)国家级科研奖额定人数;省部级科研奖额定人数;厅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五、四、三位;市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前三、二、一位次;获厅级体育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

三、院聘讲师岗位

(一)院聘讲师一级岗位

上岗条件:

已聘讲师,且满足下列条件。

承担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300标准学时的课时工作量,积极开展创新课堂建设,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在以下五类中,同时满足下列任意三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科研项目类:

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前五位);承担厅级科研项目1项(前三位,四);主持市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1项到位经费2万元及以上的委托项目(增加)。

2.科研奖励类:

获国家级科研奖额定位次;省部级成果奖额定位次;获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获市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三、二、一位;获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

3.教学奖励类:

获厅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获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三、二、一位次;获校级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学院教学比赛一等奖;校级优秀教学奖获得者;校级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校级青年教学能手;指导学生获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

4.教学项目类:

主持厅级及以上教学质量项目1项;承担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1项(前三位);在E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1篇;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指导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E类1篇;出版教材1部(副主编)。

5.科研成果类:

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在“五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在“六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前三位);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二位);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采用。

考核条件

1.聘期内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主持1项市厅级科研课题;主持1项到位经费2万元以上的委托项目。

2.每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0学时、运动训练、竞赛裁判与体质测试等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

3.承担学业导师任务。

4.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指导学生获得厅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1项;或指导学生发表论文1篇。

5.年科研、教研分值不少于70分。

6.聘期内完成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1项:

(1)作为首位人员,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在“五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在“六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出版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前四位);教材1部(前三位)。

(2)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二位);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采用。

(3)获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市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三、二、一位;或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

(二)院聘讲师二级岗位

上岗条件:

已聘讲师,且满足下列条件。

承担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300标准学时的课时工作量,积极开展创新课堂建设,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在以下五类中,同时满足下列任意三类所列条件之一者:

1.科研项目类:

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承担厅级科研项目1项(前五位);主持市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1项到位经费1万元及以上的委托项目。

2.科研奖励类:

获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获市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四、三、二位次;获厅级及以上体育学科竞赛三等奖。

3.教学奖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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