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3190315 上传时间:2023-05-05 格式:DOCX 页数:44 大小:56.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4页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4页
亲,该文档总共4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docx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

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

  前  言

  郴州、资兴两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事宜。

2009年1月15日,省人大代表、郴州市委书记戴道晋,市长向力力向省政府建议“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09年5月14日,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向力力,郴州市委常委、资兴市委书记李评向来郴调研的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建议“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10年1月27日,省人大代表、资兴市市长方南玲向省政府建议“实施东江湖重金属治理工程、建立东江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0年3月11日,资兴市政协主席郑艾萍提出“2010年重点组织三级政协委员开展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资政调研”。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要求,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建设,根据市发改委安排,我们围绕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这一课题,展开了研究,形成了此报告。

  由于水平所限,研究中难免有不切实际的地方,需不断调整完善。

  一、水源区概况

  东江湖位于郴州市东南部,涉及一市三县(资兴市、宜章县、汝城县和桂东县),被誉为“湘南洞庭”。

水源区主要指东江湖水库周边的黄草、滁口、兴宁、青江、龙溪、白廊、东坪、坪石、瑶岗仙(宜章)、外沙(汝城)、沙田(桂东)等乡镇。

  1、资兴市自然地理

  资兴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耒水上游。

地处东经113°08′~113°44′,北纬25°34′~26°18′。

东邻桂东、炎陵县,南接汝城、宜章县,西与郴州市苏仙区毗邻,北与永兴、安仁县接壤,南北长约80km,东西宽约60km,土地总面积2716km2,约占湖南省总面积的1.296%,占郴州市总面积的14.158%,其中耕地面积为30.3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46%,人均耕地0.83亩,低于全省0.93亩/人的平均水平。

全市现有28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66个行政村,88个社区居委会,2813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36.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6万人,占62.0%。

  资兴市土地总面积2716km2,其中山丘区面积1829km2,平原区面积887km2。

全市地貌形态以山地为主,丘、岗、平地交错。

东南部主要为山地,西北部主要为丘、岗、平地。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东南平均海拔500m上下,最高点为八面山,海拔2042m;西北平均海拔200m左右,最低点为程江口,海拔仅为106m。

  东江湖位于郴州资兴市东江上游,是一个集发电、旅游、种养于一体的人工湖,蓄水量相当于半个洞庭湖。

东江水电站位于罗霄山脉南端,耒水上游,距资兴市内仅16公里,水库区内正常水位为海拔285米,总面积达160平方公里,蓄水量81.2亿立方米。

东江湖水质清澈,达到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是国内稀有的优质饮用水资源,成为湖南省最优质的饮用水源之一,被确定为长株潭城市群的第二水源,将使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及郴州5市13个县(市)1300万人受益,是“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战略发展资源。

  2、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资兴是一个融“老、少、山、边、库、穷”为一体的贫困山区,长期以来,为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山区人民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无私奉献,在过度“献血”之后,经济发展脆弱。

2004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49.4亿元,同比增长16.7%,人均GDP达到1588美元,完成财政总收入4.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21亿元,县城经济发展名列全省第五;2009年财政总收入9.42亿元,一般预算收入5.42亿元,县城经济发展名列全省第八。

按照国家功能区规划,资兴被列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限制开发区),如何解决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是资兴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

  二、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

  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着郴州、资兴在保障水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上,肩负着重大的政治经济社会责任,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移民和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突出。

  东江湖位于湘江支流耒水上游,资兴西南部,罗霄山脉南端,水库坝高157米,正常水位285米,总面积达160平方公里,蓄水量81.2亿立方米,相当于半个洞庭湖。

水库于1986年8月关闸蓄水,淹没涉及资兴、汝城两市(县),其中水面的80%在资兴市境内,迁移53874人口(包括农业人口46477人),淹没耕地56531亩(其中水田47510亩、旱土1708亩)、林地94000亩及大量房屋、工厂、矿山、交通线路和通讯网络等生产、生活设施,所淹没之地恰是资兴市的"粮仓、油库、林海"。

  为兴建东江水库移民65779人中,后靠移民46722人,占移民安置总人口的72%,安置密度在全国同类水库中是最大的,资兴生态环境遭受史无前例的破坏。

内安人员,多为后靠上山,生产、生活、生存环境恶劣;外迁人员,由于对迁出地人文环境、生活方式、劳作技能等诸方面的不适应,出现了回迁返乡等问题。

工程淹毁大量资源,加剧了国土资源、基础设施,尤其是耕地资源的奇缺、脆弱,现在后靠移民基本上没有农田(人均0.17亩),只有靠发展果木、渔业、林业经济赖以谋生,全市人均现有耕地仅0.83亩,低于全国1.43亩及全省0.93亩的平均水平,东江湖水库周边乡镇半数以上几乎无标准基本农田。

  2、生态环境保护与功能脆弱的矛盾突出。

一是水土流失范围大。

东江库区流域涉及一市三县(资兴市、宜章县、汝城县和桂东县),总面积4719Km2,由于生态伤害和山地生态特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达1087Km2,年平均土壤侵蚀量约400万t,其中资兴的水土流失面积为277.7Km2,占其土地总面积(1505Km2)的18.5%。

平均土壤侵蚀模数3687t/km2•a,年土壤侵蚀量约102万t。

2006年“7•15”、“7•26”特大洪灾水土流失量则高达780万t。

二是地质灾害隐患大。

据普查,全市地质灾害隐患634处,危及群众5996户24956人。

库区地形复杂,山高坡陡,溪河密度大,且降雨强度大、覆盖面广,成土母岩中花岗岩、砂页岩、红岩及第四纪红土,由这些母质母岩形成的各类红壤,含沙量高,抗蚀性较弱,一旦植被破坏,极易产生面蚀、沟蚀和崩岗,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

工程建成后,由于水位的上升和库容增加,山区、库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一步加大,预计累计影响库岸段100多公里。

三是极端气候影响大。

生态变化与气候变化紧密相连。

国家多次在这里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库区县市气候变暖,持续干旱、低温冻害、暴雨、冰雹等极端气候加剧,没有无灾之年,只有轻重之分。

库区在先后经历了2000年的“9•1”、2005年“9•1”、2006年“7•15”和2007年“8•19”等特大洪旱灾,又遭遇2008年特大冰冻灾害后,东江湖自然生态已经严重破坏,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四是环境防污基础设施薄弱。

东江湖流域涉及52个乡镇,人口86万。

目前只有资兴市的黄草、滁口两镇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且不完善外,其余50个乡镇包括汝城、桂东2大县城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52个乡镇包括汝城、桂东均无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接污染东江湖,加上湖区内旅游、水上交通、网箱养殖产生的污染,东江湖部分水域已出现富营养化现象。

防污染设施建设资金严重缺口。

  三、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大意义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

  1、建立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资兴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建立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逐步实现从污染控制到生态建设、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从点源治理到片域和区域治理、从行政命令为主导的环境管理到以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主导的环境管理,真正实现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就是要用生态理念统领资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就是要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彰显资兴城市绿色个性,打响资兴绿色品牌;就是要加快资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资兴市城市综合功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因此,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促进资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建立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是服务中下游城市、确保东江清水送“长株潭”的政治任务。

1986年以来,东江湖在调节华中电网、湘江流域防汛抗旱、重大水体污染事故处置、城市供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已成为“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战略的后备资源,东江水是湖南的“政治之水、经济之水、生命之水”,切实做好库区的水土流失治理、保护东江湖水资源及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源涵养、保护生态环境,任务光荣而又艰巨。

这就要求我们紧紧抓住机遇,与中下游地区实施生态联动,紧密合作,综合治理,将资兴水源区建设成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调节地区气候的生态“调节器”和国家一流的生态经济示范区,维护东江水质安全,不辜负“长株潭”人民的期望。

  3、建立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是资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绿色繁荣的必由之路。

按照国家功能区规划,资兴被列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限制开发区)。

建立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推进资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走出一条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保护型、循环经济型的经济发展之路。

这不仅有利于资源永续利用,实现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分级循环利用,缓解资兴市资源保证程度低、环境容量小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更重要的是能够从根本上整合和重新配置有限的环境资源,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把生态环境建设培育成资兴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绿色繁荣,真正做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把美好家园奉献给37万资兴人民,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

  四、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依据

  1、国家政策依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环保部等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为建立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充足的政策依据。

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②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③国务院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提出,“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应考虑生态补偿因素,国家和地方可分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

“要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⑤国务院2007年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

“要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⑥原国家环保局在《关于在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对重要生态用地要“占一补一”,还在《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

要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生态补偿机制。

⑦2009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党中央、国务院再次明确指出,“环境保护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把生态环境建设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全国新增的4万亿元投资中,用于节能环保的资金达2100亿。

好的经济政策就是好的环境政策。

  2、国家法规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法》、《国家水污染防治法》(新修订本)、《国家水法》、《国家水土保持法》、《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等有关法规,为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充足的法规依据。

  3、理论依据。

生态经济学理论、环境经济学与资源经济学理论、产权经济学理论,以及生态环境价值理论等基础理论,特别是目前国内不少著名专家学者所取得的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为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充足的理论依据。

如国家环保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经济管理政策研究室主任、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冯东方的《生态补偿的理论与政策探讨》和《生态补偿的经济学评价方法》;山水自然生态保护中心生态补偿项目负责人、博士何毅的《市场手段在生态补偿机制中的应用》等,都做了深入的理论与政策研究。

  4、国内外实践依据。

一是国外实践依据。

美国、法国、德国、捷克、日本、澳大利亚、哥斯达黎加、南非等国进行生态补偿的成功实践典例,有许多可资学习借鉴的成功经验。

如美国纽约市与上游共建“清洁水支付机制”;德国与捷克签定“易北河治理跨国生态补偿协议”等。

二是国内实践依据。

江苏、江西、浙江、广东、福建、河北、青海、北京、天津等地,近年来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探索实践范例,为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充足的实践依据,有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新鲜经验。

如江苏省进行“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试点”;浙江省在全国第一个实施“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创建“东阳义乌水资源交易模式”和“金华流域生态补偿异地开发模式”;广东省实施“跨省域的东江源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河北省试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北京市、天津市与河北省共同实施“密云水库上游水源保护协作”等。

  五、实行流域生态补偿的典型案例

  案例1:

福建省九龙江流域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119亿立方米,发源于龙岩,流经漳州,从厦门入海。

位于上游的龙岩是我国“中央苏区县”的集中分布区,其产业结构以消耗资源的行业为主,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模式较为粗放,面临较大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压力;流域中下游的漳州生态环境较好,但面临着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下游的厦门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但水环境质量受上游影响较大。

据统计,2005年厦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029.5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为98.95亿元,分别是漳州市的1.6倍和3.7倍,是龙岩市的2.7倍和4.8倍。

而环境监测结果表明,九龙江流域上游龙岩段的水质较差,影响到下游及河口的水质。

  2003年,九龙江流域成为全省首个实行流域生态补偿的试点。

在省政府的协调下,设立专项资金,2003-2007年,由厦门市每年出资1000万元,漳州和龙岩各配套500万元,每年共2000万元;省环保局每年安排400万元,2005年起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用于龙岩、漳州的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2003-2005年,补偿资金占当地流域环境污染治理投入的比例,龙岩为12.3%,漳州为15.1%。

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制定了《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配套、安排、使用程序和扶持重点做了明确的规定。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对流域主要污染物氨氮的贡献最大等突出问题,补偿资金重点用于补助养殖业污染治理和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初步建立促进了九龙江流域水质的改善,I-III类水质达标率从2004年的84.3%提高到2005年的88.9%和2006年上半年的89.5%。

  目前,九龙江流域已制定了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力争到2010年,流域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趋势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污染严重的河段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90%以上的河段达到功能分区水质标准要求。

“十一五”期间,龙岩和漳州两市规划了88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总投资52亿元。

根据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绩效评估的研究结果[1],1999年至2003年5年间流域投入效益与费用比为1.89,据此推算,2003年到2005年,三年内用于九龙江的7680万元的上下游补偿资金已产生1.45亿元的直接效益,预期“十一五”期间,还将产生可观的经济与环境效益。

  案例2:

福建省闽江流域

  闽江是福建省最大的河流,年径流量621亿立方米,流域约占福建省总面积的一半,主要涉及山区的三明、南平等市和沿海的福州。

闽江流域是福建省重要的经济区之一,在全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005年,福州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482.06亿元,财政收入为97.45亿元,是上游三明市的3.8倍和5.0倍,是中游南平市的4.2倍和6.5倍。

闽江流域是工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工业废水中COD年排放量约占全省的60%,氨氮年排放量约占全省的40%以上。

近年来,闽江流域上、中游地区养殖业发展迅猛,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生活污染日益突出。

  2005年,闽江流域开始实施上下游生态补偿,其做法与九龙江流域类似。

确定从2005-2010年,福州市政府每年新增1000万元资金,三明、南平在原有的闽江流域环境整治资金的基础上,再各配套500万元,每年合计2000万元,由省财政设立专户管理,专款用于闽江三明段和南平段的治理。

同时,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每年各安排1500万元资金,专项扶持闽江全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

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制定了《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生态补偿的形式和内容。

  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的项目实施,重点是用于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乡镇垃圾处理、水源保护、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示范工程、工业污染防治及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等8大工程的建设,以实现“到2010年,闽江全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95%以上的国控和省控断面达到功能分区的环境质量标准”的目标。

闽江流域“十一五”期间,重点治理工程将达104项,总投资为66亿元。

  2005年,筹措的5000万元上下游补偿资金分别带动了三明市和南平市1.53亿元和1.07亿元的治理投入,占两市流域环境治理投入的比例分别为14.0%和18.9%,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资金缺口,有效改善了闽江水质。

全流域I-III类水质达标率从2004年的83.0%提高到2005年的92.0%和2006年上半年的95.3%。

  案例3:

江西省的主要做法及进展

  江西省在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探讨是和东江源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和建设同步进行的。

东江是珠江水系三大干流之一,源区包括赣州市的寻乌、安远和定南三县,区内流域面积3502平方公里,约占东江全流域面积的十分之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珠三角”地区的重要饮用水源。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及源区三县高度重视东江源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立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指导方针,制定了“保东江源一方净土、富东江源一方百姓、送粤港两地一江清水”的目标。

江西省于2002年建立东江源生态功能保护区,成立了江西省东江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领导小组,编制了《东江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并通过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2003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2005年,东江源被纳入中国保护国际合作委员会“生态补偿机制研讨会及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委员会课题”的典型案例,2006年,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与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合作完成了“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课题。

2008年东江源区被列为国家首批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地区。

  江西省提出的生态补偿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⑴东江源补偿的依据和标准:

一是东江源区为下游提供的水质和水量,及其对下游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二是为提供稳定优质水源,源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额外投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损失;三是源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周边地区、下游地区的差距。

  ⑵东江源补偿的原则:

循序渐进,协商共识原则;明确界定主体责任原则,涉及国家、江西省、广东省和源区三县等四方责任主体,明确各方责任;上下游公平、“共赢”和多渠道多方式原则。

  ⑶东江源补偿机制:

采取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两种方式。

纵向补偿即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国家加大对源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源区的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横向补偿即广东与江西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在国家设东江流域生态共建基金专户,双方经谈判后,下游将横向转移资金汇入国家东江流域生态共建基金,并请国家协调广东在收取香港的水费中,调剂部分资金补偿东江源头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由于国家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实施尚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和时间,广东、江西两省之间的横向补偿谈判也需要国家层面的协调,因此,该补偿方案尚未进入实施阶段。

  与此同时,江西省制定了本省区域内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补偿范围主要包括省内五条大河流域源头以及东江源地区,共涉及40个乡镇,省财政拟每年拿出5000万元作为补偿基金和奖励基金,补偿和奖励依据一是按流域面积补偿,占补偿权重的40%,二是按交接水质进行补偿,占补偿权重的60%,三是实行以奖促治,对关停排污企业的地方给予奖励。

目前《江西省生态补偿和奖励实施方法》已基本确定,待省政府批准后即进入操作实施阶段。

  案例4:

江苏省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江苏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确定,从2009年3月1日起,在太湖流域5个省辖市正式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

  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⑴“方案”确定,省、设区的市、县(市)政府,要分别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内跨设区的市、县(市)、乡镇河流交界断面环境资源区域补偿。

江苏省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设立跨设区的市行政交界控制断面和水质目标,上游设区的市出境水质超过控制面水质目标的,由上游设区的市及所辖县(市)政府,根据责任对下游设区的市予以资金补偿;上游设区的市入湖断面、入清水廊道断面、入省界断面水质超过控制断面水质目标的,由上游设区的市及所辖县(市)政府,根据责任向省级财政缴纳补偿资金。

  ⑵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由试点工作时的一条河流,调整到太湖流域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等5个省辖市,主要覆盖太湖西部上游地区、望虞河、京杭运河苏南段以及14条主要入湖河流水系。

  ⑶具有“兼顾实际,易于实施”的特点,在太湖流域选择河流较宽、水量较大、流向稳定的河流设立断面,而各断面均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部分河流还设置了参照断面。

水质与水量还实现了同步监测,这样,易于界定河流污染责任,更便于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实施和管理。

由于各断面明确了上下游水质交界的目标,确定了责任主体和责任,便于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工作的考核和推广实施。

  ⑷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明码标价”

  按照太湖流域水环境状况,这次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的区域,共设置了30个主要河流的监测断面。

其中,望虞河沿线共设置了7个补偿断面和1个对照断面;在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设置5个补偿断面和2个对照断面;在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上设置了14个补偿断面和1个对照断面。

  明确了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标准和水质补偿目标。

即从2009年3月1日起,补偿标准为:

化学需氧量每吨1.5万元,氨氮每吨10万元,总磷每吨10万元。

水质补偿目标则由省环保厅根据国家、省太湖治理工作要求每年进行调整。

  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资金核算公式为“单因子补偿资金=(断面水质指标-断面水质补偿目标值)×月断面水量×补偿标准”,断面补偿资金为各单因子补偿资金的之和。

各市应缴纳补偿资金应为各市所有断面补偿资金之和。

  ⑸“方案”公布了各个上下游河流水质断面监测及数据发布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