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3199726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32.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8页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8页
亲,该文档总共2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翁梅中心河南大街赭山港河道工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经余杭区建设主管备案的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单位(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与报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总监资质要求: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专业:

水工建筑)。

5

监理业绩要求

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信誉良好

6

招标答疑

投标人经自行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中产生的疑问,应在2018年10月9日15时前以书面方式提交至代理公司。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8

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整,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6时,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公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户名:

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

工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

1202083109900484141。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网银形式,凭银行支付凭证(以实际到账为准),各投标单位请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缴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交至采购人(时代广场B座617室),在开标现场至采购人代表处领取收据(缴纳转账支票的需等确认金额到账后开取收据)。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需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分支机构等的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区内企业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2013]2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5%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11

投标书递交至

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临平新城管委会1楼开标室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止

13

开标时间及

地点

时间:

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

地点:

14

评标办法

明标抽签法

15

特殊说明

16

备注

/

注:

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第一章工程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余杭区临平新城范围内

3、工程规模及内容:

对施工图围内的原有河道清淤、新开河道挖运土方、回填土方,浆砌块石挡墙、种植绿化、拆除混凝土等项目内容的监理,项目概算544.5万元。

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酌情配置监理人员。

4、建设单位:

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待定

7、工程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杭州余杭区临平新城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现场条件

三通一平已完成,资金已落实,各方面满足施工要求。

三、工程监理范围

招标文件及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四、施工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按照国家强制性建筑规范标准,浙江省及杭州市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确保该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承诺的实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五、施工进度计划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监理服务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日止。

总服务期1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包括资料整理期)。

七、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

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

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定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后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定期报业主。

4、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

5、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代表同意后,由甲方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

6、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7、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方式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二、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

1、经余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备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的企业;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到位率不低于87%;

3、应具有足够的设备和能力来有效地实施工程监理服务。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

1.2、投标须知前附表

1.3、招标文件附件

1.4、技术规范:

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1.5、招标文件补充(如有)

1.6、图纸及地质资料

2、投标要求

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凡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为便于投标人获取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和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踏勘现场自行。

3、招标文件的解释

3.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8年  10月9日15时0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等)向招标单位或代理公司提出,由招标人整理后作为补充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2、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送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在投标截止日期三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4.2补充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4.4、补充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加盖业主和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效力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交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注: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格式详见附件: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4、明标抽签法监理投标函;

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作出承诺的承诺书;

6、投标保证金递交函(投标保证金收据或缴款凭证);

7、监理组织架构及监理大纲,监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监理人员按监理规定规范要求配备);

8、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9、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10、投标人拟派总监如存在一个二等及以下工程加锁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经工程所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的工程类别情况书面证明等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业主提供的图纸(如有)、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报价。

2、本次招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工程概算544.5万元确定监理费(精确到元,四舍五入),监理费的浮动幅度为下浮15%,即15.0538万元;

否则视为不正当竞争或低于成本价论处,作废标处理。

3、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其附表,采用内插法计算。

3.1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

专业调整系数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高程调整系数1.0

3.2监理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率)

4、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余杭区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4、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五天内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的;

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5.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三个月内招标无结果的,应向各投标人双倍返回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标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肆份,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都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c、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以上第1、4条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接受。

六、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临平新城管委会1楼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字样。

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工作结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投标文件的效力

1、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60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

未中标者,到时自动失效)。

在此有效期内,投标书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招标文件规定或询标、签约时招投标双方认可,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否则按违约处理,业主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需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

第四章开标

一、开标

1、招标单位将于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在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临平新城管委会1楼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应随带并现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交易员还应单独携带交易员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

附件三)原件。

未携带以上资料的作无效标处理。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核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等内容,但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3、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4、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自动弃权。

二、在开标前,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⑴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⑵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⑶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⑷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者未带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委托书;

⑸投标人与招标人被监理工程的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供应单位隶属于同一管理单位或有股份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唱标

招标人当众拆封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费报价、监理服务期、总监姓名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四、记录

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评标、定标

一、评标组织

招标人根据七部委第12号令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人员的组成须报主管部门备案。

评标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步进行。

二、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明标抽签法,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抽签范围,详见第九章。

二、评标流程:

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确定有效投标人名单;

3、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符合性审查:

由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的有关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属于重大偏差范围,视做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

⑴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⑵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短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的;

⑷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⑸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⑺投标单位送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⑻投标存在明显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⑼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⑽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⑾评标委员会在审查中发现投标人的监理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的。

⑿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明显不能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

⒁擅自更换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总监;

⒂投标文件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⒃投标文件未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

⒄投标人未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⒅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⒆投标人拟派总监如存在一个二等及以下工程加锁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经工程所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的工程类别情况书面证明复印件;

⒇国家、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标范围的;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但不允许更改监理费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评标内容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动,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六、决标

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符合性审查后入围参加抽签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根据抽签结果在书面评标报告中向招标人推荐一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详见评标办法)。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报备案机关登记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第六章授予合同

一、授予合同(签约)

1、投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书的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与业主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并同时交纳投标需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支票。

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业主将依据国家和省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报经招标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扣罚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另行选择中标人。

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业主违约拒签合同的。

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以与投标保证金的相等数额支付给中标人作招标违约金。

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

二、招标结束

1、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即为招标结束。

2、未中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前应归还业主的全部招标图纸和资料,同时收回图纸押金,如有损坏、遗失图纸资料的,应予赔偿。

3、业主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书一律不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招标图纸资料押金在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三、其他

1、本招标文件未尽量事宜按杭政函(2005)53号《杭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有关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2、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和代理公司负责解释。

第七章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

第八章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本工程设计文件;

勘测成果;

施工合同;

投标文件;

2、建设部现行《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3、杭州市政府令《杭州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4、杭建工(1998)129号《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定》;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6、其他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程、条例;

7、建设部颁发的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及规定。

8、有关现行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及工程造价信息等。

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3年养护期等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业务,并对今后工程出现问题终身负责,包括;

1、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开展监理工作,当遇到涉及工期、质量、投资等重大技术、经济问题时,监理方应及时报告业主或向业主提出建议,取得业主确认后,由监理方监督实施;

2、监理方派驻现场监理组人员应自觉遵守业主定的各项制度,应接受业主的检查、监督。

3、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4、按照双方合同,委派项目总监工程师,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建立监理机构。

根据工程需要监理人员分批进驻现场,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未经业主同意,监理方不得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现场代表。

5、根据《建筑法》及合同规定的具体监理范围和任务、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等,制定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6、主持施工图交底,起草会议纪要。

7、参加业主签定施工合同和做好开工准备,复校灰线;

8、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业主同意;

9、审查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10、对工程的各工序进行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并进行抽检,严格对隐蔽工程的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实行旁站制度),并签字认可;

11、对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进行质量监理,检查其规格、性能、重量、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或质保书等;

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编制主材及设备的供货计划,确保供货及时到位;

12、定期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及时建立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对质量保证的资料进行审查;

13、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程竣工时,向业主和质监部门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4、监督承包商严格按图施工,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权对承包商不符合国家规定、规范操作、规范要求的工序作出要求整改、返工的指令;

对严重违反国家规定、规范、操作规程及设计文件的施工行为,经与业主协商同意后,有权作出暂停施工的指令;

15、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或有质量疑问的材料作出替换,进行试验、提出停止使用的意见;

16、监督承包商严格按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线及红线外建(构)筑物进行保护;

17、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并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18、帮助承包商采取科学的组织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

19、协助业主参加审核工程预算和决算;

20、根据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费用条款,协助业主核算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应付工程款金额,并交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