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基础教育工作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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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基础教育工作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x

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保持在96.8%以上;

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本市户籍毕业生人数要达34380人,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的招生比例保持在6:

4。

成人教育:

全市省级示范性乡镇成校达到11所,各高校在我市联合办学点的在学人数达到2万人(不含本市高校内的成人教育在校生数);

全市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年培训量争取达50万人次(不含劳动部门);

自考和成人高考报考继续保持较大规模。

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加强校长和中层干部培训工作;

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办法,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逐步理顺聘用合同制教师入编问题,加强临时代课人员管理,落实教师福利待遇“两相当”,规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

全面开展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创设“东莞名校长工作室”和“东莞名教师工作室”,启动第二批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加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力度,加快创设激励性专业职位,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教育教学质量:

继续抓好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质量和效益,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争取2010年中考取得较好成绩,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考省线入围人数、录取人数、高分段考生人数实现持续增长,普通高考录取率和每万户籍人口当年升普通大学比例、升本科比例保持在全省前列。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坚持解放思想,科学制订“十二五”规划

研究制订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范围广、质量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必须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本着对事业、对未来负责的态度,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期待,认真总结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分析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研究确定未来5年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力求在教育思想、发展思路、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努力把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上升为党委政府的发展战略,引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坚持科学发展,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1、重视发展学前教育。

一是将学前教育纳入“十二五”规划重点内容和项目,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制度,推动公办园与民办园、中心园与村办园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调整市幼教教研室的设置,推进园本教研制度建设,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的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研讨、园长论坛和幼儿活动。

强化省、市一级园创建,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发挥优质园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幼儿园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开展幼儿园常规排查整改和园舍建筑安全检查,严格幼儿园的审批程序,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调查,召开学前教育研讨会,力争在幼儿教育管理体制、教师待遇、教师培训、办园质量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加大学前教育宣传力度,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稳步提升义务教育。

一是继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贯彻落实防止学生辍学的领导责任制,完善全市学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学籍管理,防止学生非正常辍学,严禁小学、初中劝退和开除学生,严禁公办学校招收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复读生。

二是探索公办学校之间、公民办学校之间的帮扶交流模式。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口帮扶工作,借鉴高中阶段学校结对交流经验,探索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口帮扶新模式,搭建公民办学校交流平台,形成交流学习机制,推动共同发展。

三是加大“减负”督查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强化督查工作措施和方法,采取专项督查、学校自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活动,突出“学校分班、课程开设、假期补课、学校应对中考改革恶补历史科目”等督查重点。

对发现问题的学校,一律督促整改、严格问责。

四是切实解决好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总结去年贯彻落实《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的经验与问题,修改完善《暂行办法》,做好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落实具体的操作办法和程序。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手册,明晰申办程序和手续,确保群众办理过程的顺畅便捷,使该惠民政策深入民心。

五是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成果。

进一步提高小学、初中教育装备水平,加强对教育装备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的督查,管好用好各类仪器设备和优质教学资源。

六是加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与持续发展的研究。

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针对我市镇街间学校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存在差异、学科发展不平衡和学生两极分化等突出问题,做好分类调研,扶持镇街学校,促进均衡发展,提高质量。

七是继续巩固、提高“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

办好启智学校,抓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并做好“三残”儿童少年的入学(园)统计工作及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工作。

3、巩固发展普高教育。

一是积极应对高中入学高峰难题。

加快推进全市完中的初、高中分离进度,统筹协调已停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清溪、凤岗、桥头、东坑、横沥等5镇新学年招生组织工作,切实帮助高中就学压力较大的镇街减轻负担。

二是加快高中布局调整实施进度。

继续跟进2009年已动工的12所学校项目建设,启动第五高级中学(原高涉中学)、第七高级中学(原企石中学)、职教城东莞理工学校和长安职中等4所学校新建扩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东莞市委托镇街代建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建设工程实施办法》,明确职责,规范代建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努力扩充优质普通高中资源。

召开示范性高中总结会议,总结推广示范性高中建设经验,制定高中优质化建设中软硬件的改进方案,鼓励和帮助条件成熟的高中创建示范性高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比例。

深化普通高(完)中结对交流活动,加强检查和督导力度,组织“结对交流”阶段成果展示暨推广现场会,定期出版《结对交流活动通讯》,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

探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多元化录取的做法,加快构建学生初中阶段综合评价体系,稳妥推进提高优质高中名额分配比例工作,进一步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改革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将历史科列入考试科目,调整学业考试加分项目,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和成效。

五是加强高考备考、报考、应考工作。

深入研究新高考方案和高考发展方向,扎实做好文综理综备考工作,制定高三各科复习有效措施。

加强对高考新方案的政策宣传,做好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

加强国家统一考试考场建设,对照教育部新标准完善考场电子监控系统,做好2011年英语听说考试考场设置准备。

4、做优做强职业教育。

一是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建设。

进一步扩大现有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市职业学校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全市进入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读书的学生人数占中职教育在校生人数的65%以上。

重点扶持育才职业技术学校、南博职业技术学校和智通职业技术学校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全市国家级、省级重点中职学校达13所,优质中职学位数进一步增加。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督促中职学校做好实训场所、设施设备、师资和课程设置等规划,切实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与质量。

二是大力推动校企合作。

探索成立市职业教育协会,搭建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以我市中职学校、知名企业、相关行业为主体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平台,完善校企合作组织网络,探索和实践校企合作新机制、新模式。

引进企业、行业协会参与中职学校的专业建设和教学过程,在学生实习就业、师资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双向交流。

结合经济社会和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拓宽中职学校办学模式,积极探索工学交替、半工半读、订单培养、车间进校、企业课堂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办学,全面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与企业合作开发职业素养课程,改变中职学生的就业观念,提升中职学生的职业能力。

三是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的技能培训,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学习,组织专业教师到大型挂钩企业实习锻炼,组织优秀教师到国内外职教先进地区进行参观学习,鼓励广大教师参加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考试及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不断提高中职教师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

加强与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中职学校教师团队建设、职业理念等的主题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热情、增强团队凝聚力。

四是继续做好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和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

做好第九期小规模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工作,进一步拓宽中职学校的办学渠道,支持、鼓励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继续与我市对口扶贫山区市县职业学校开展“2+1”等形式的联合办学。

做好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学校做好接收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报考高职学院的考前培训工作。

5、积极发展成人教育。

一是推进示范性成人学校创建工作,争取常平、凤岗、清溪三所镇街成校评上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全市省级示范性乡镇成校达到11所,努力扩大重点成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是鼓励镇街成人学校和各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成人教育培训,扩大与高校合作办学的规模,承接部门、行业、企业、村委会等单位的各类短期培训、讲座,进一步拓宽办学渠道。

三是加强对民办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把审批和换证关,继续抓好成人教育机构的年度评估工作,整顿评估不及格或存在问题的机构,撤销连续两年不参加评估或连续两年评估为不合格的机构,促使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

6、扶持规范民办教育。

一是落实扶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政策。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出台《东莞市民办学校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和奖励,进一步调动民办学校举办者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的积极性,提高全市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

二是加快制定《东莞市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民办学校的财务核算管理,保证民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是整顿违规办学行为。

开展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排查,重新核对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整顿超规模办学行为。

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争取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严格执行民办学校筹建期禁止提前招生的规定,杜绝无证办学,整顿跨层次招生,巩固专项整改成果。

四是继续抓好民办学校星级评估工作,帮助指导学校制订整改措施,促使学校依法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发挥星级学校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三)坚持内涵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1、创新德育工作机制。

认真做好德育课题研究和中职德育新课改工作,把2010年定为中小学“校风建设年”,特别是要在全市中职学校开展以“树职教新风,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中职学校校风建设活动,分宣传学习、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和总结检查等四个阶段,通过开设针对中职学生的德育课程、加强时事政策教育、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手段,整顿中职学校校风,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形象。

继续密切与东莞展览馆、东纵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合作,抓好德育基地开办工作,进一步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现德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加强与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联系,整合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力量,丰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模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促进德育与各学科融合,增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效果,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学生形成文明、健康行为习惯。

2、深入实施科研促教。

加强中小学教学的衔接研究,推进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教学研究的互动,把握好教学重点,优化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益。

健全以校为本、融研于教、减负增效的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引导教师在研究出提高,研究中发展。

推进区域教研工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激活区域教研交流与合作。

加强教科研骨干队伍建设,制定教研员上课制度,组织教研员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推动教研员与教师的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加大备课组长培训力度,开展“先进教研组”创建活动和第二批东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

成立学科立项课题研究指导小组,加强课题研究管理工作,完善课题配套制度建设,重点抓好市级层面的现场研讨,努力促进课题优质成果的形成。

出台加强镇街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镇街充实辅导员队伍,提高镇街辅导员整体素质。

强化质量监控和分析,做好起始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调研,加强对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知识能力发展状况的评价,发挥质量监测对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的促进功能。

3、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按照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修订完善《东莞市普通中小学校管理工作规程》,建立涵盖常规管理、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内容的管理制度,努力实现由约束型管理向内驱型管理的转变。

进一步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编写《东莞市普通中小学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召开全市学校常规“精细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加大指导督查力度,促进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的落实。

树立学校管理典型,开展学校管理案例征集活动,出版《东莞市中小学校优秀管理案例集》,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动。

巩固校园文化建设的成果,深入推进中小学书香校园的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读书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宽松和谐的学生成长环境。

加强特色学校建设,完善特色学校建设的项目体系,细化创建目标、发展内涵、推进措施和评价体系,促进全市中小学校的特色化发展。

4、推进信息技术教育。

分层次培训中小学校网管员、辅导教师、软件开发人员等教育信息化中坚力量,培养一批校园网络管理、课件制作、电脑作品制作、机器人设计、信息学奥赛等方面的优秀指导教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教师的骨干带头作用,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水平。

加强信息化学习环境建设和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完善学科网站和教学资源库的管理,丰富教育教学资源。

组织各级各类信息技术竞赛活动,提升学生信息技术使用水平。

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成功创建学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督促指导20所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通过中期验收,开展第5批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创建与评估工作,力争省级以上实验学校占全市公办中小学校比例达20%,新创建市级实验学校20所。

加强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以课题研究带动应用实践,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校的教育技术应用水平。

5、加强体育艺术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引领,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组织全市中学生羽毛球、篮球、田径比赛等体育竞赛,增强学生体质,愉悦师生身心,增添校园活力。

研究和改进中小学体育考试方法,健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完善特长生的考试、招生办法,调整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的管理办法,推进高中毕业会考加考体育政策的实施。

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课程改革,组织开展书画、表演等艺术竞赛,全面提高学校艺术教育质量。

继续开展“推普周”活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四)坚持人才强教,提升两支队伍素质

1、深化教育人事改革。

积极与市编制、财政等部门沟通,核实和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严格控制中小学领导职数,合理确定教师与职员、教学辅导人员、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

指导超编较多的学校开展小班制教学探索,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认真总结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的经验,特别是赴国内高校招聘毕业生工作的经验,完善毕业生考核工作,促使毕业生招聘工作逐步制度化。

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促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开招聘教师的质量。

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教职工队伍的活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开发综合人事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人事业务职能过程管理和教师档案处理信息化,优化教育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分批理顺符合条件且表现优秀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入编问题,逐步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待遇水平,规范临时代课人员的聘用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代课教师问题反弹。

研究并草拟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办法,加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民办学校教师整体素质。

继续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坚决辞退离开教育系统时间较长、事实清楚人员,理顺借调到其他单位人员的人事关系,保证教师队伍数量足够,素质优良。

加强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情况督查,指导学校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杠杆作用,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3、加快教师专业成长。

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建立“东莞名师工作室”,开发“市学科带头人网络工作室”,完善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抓好学科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加大名师队伍建设力度,形成教育人才梯队。

制定激励性专业职位设置方案,强化教师职业规划意识,引导教师根据学科特色、兴趣特长等规划业务发展目标。

出台《东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制度,落实培训经费,全面提高教师员工的岗位服务意识和水平。

切实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管理和指导,明确学校承担校本培训的主体责任,督促学校结合校情有针对性地组织好教师培训工作。

继续实施“海外培训”计划,开展以学科教学实践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学科教学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更新思想观念、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4、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构建理论型、学者型、专家型校长的成长平台,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探索校长专业化发展道路,引导校长树立大教育观、大服务观和大人才观的教育理念。

改革创新中小学校长培养工作,创设“东莞名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本土优秀校长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打造中小学名校长品牌。

继续选派校长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到教育发达地区学校跟岗学习,组织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提高校长理论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

加大学校行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监督等工作力度,加强中层干部岗位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领导力。

完善学校领导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通过理论学习挂职锻炼专题培训、进名校长工作室跟岗学习等手段,搭建后备干部培养平台,提高素质、加快成长,充实学校领导干部后备力量。

(五)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1、强化教育督导,依法督政督学。

认真总结和推广我市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试点考核的成功经验,落实有关整改措施,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发展上新台阶。

加强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监督,根据教育发展新形势开展专项督查,推进我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保障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抓好教育强镇复评工作,督促全市各镇街继续重视发展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综合实力,巩固教育强市建设成果。

推进优质学校创建工作,加强省一级高中、幼儿园、民办学校创建工作,强化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推动塘厦中学、石龙中学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完善等级评估制度,促进规范化学校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力促我市公办中小学等级学校全覆盖。

2、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镇街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专项调研,研究制定镇街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指导意见,督促镇街政府履行责任,增加投入,保障学校公用经费正常供给,规范教育经费管理。

实施和完善《市直属学校生均定额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晰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和要求,规范学校津贴补贴发放行为,防止学校乱花乱支公用经费;

认真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继续加强市直属学校财务内审,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3、做好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稳定。

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加强师生校外生活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为、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开展警校共育工作,坚持开展全市性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监控,巩固校园周边整治成果。

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联系,切实做好学校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完善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维护和稳定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加快撤并不符合校舍安全规范的学校,督促镇街落实校安工程资金,及早进行加固改造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和建筑质量及安全管理等校舍改造工作,加强校安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力争在明年底前完成我市校安工程总目标的90%的任务。

4、做好卫生防疫,保障师生健康。

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了解甲流疫情信息,严格学校甲流疫情监督检查。

全市中小学要把防控甲流疫情工作作为明年学校卫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教职工培训,熟悉防控程序,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继续落实晨检制度、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积极主动落实甲流防控措施。

加强甲流防控和各类常见病、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广大教师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参加户外体育锻炼,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进一步落实“心理健康促进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三预”工作机制,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督促学校落实心理教师编制,加大专职专业心理教师引进力度;

积极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完成公办教师C证全员培训、组织德育师资队伍B证培训、选送心理专业教师参加A证培训,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比赛,提高心理教师专业水平。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交流平台,发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职能,推动市级交流学习活动开展;

组织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开展示范活动,促进区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交流;

加强心理氧吧、网络交流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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