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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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在中世纪以至今日的教学中,不过是指三段论推理的一些术语和规则的烦琐的汇集。
但是……从17世纪初以来,所有从事推理的富有生气的人物都已抛弃了中世纪的传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扩大了逻辑的范围。
第一次扩展是培根和伽利略引进归纳法,前者是以一种理论的而且多半是错误的形式引进的,后者则是在建立近代物理学和天文学基础的实际应用中引进的。
这大概是一般受过教育的人们所熟知的对旧逻辑的唯一的扩展。
那末相信因果论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大致说来有三种可能的回答;
(1)它本身是先天地被认识的;
(2)它是一个公设,(3)它是一个经验的概括,从我们发现它在其中有效的那些事例得来的。
认为因果律是先天地被认识的这种理论是不可能被断然驳倒的,但是只要把因果律加以精确的表述,从而指出它远比一般想象的更为复杂、更不明确:
就可以表明它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认为因果性是公设,即认为它是某种我们虽知其很可能是错的却要加以肯定的东西,这种理论也是无法驳倒的;
但是它显然也无法证明因果律在推理中有任何用处。
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接受穆勒的观点,即认为因果论是经验概括的理论。
照穆勒看来,因果律是由被称为“简单枚举归纳”的一种显然难免有误的过程证明的。
他说,这个过程“在于把普遍真理的性质归之于在我们所知的一切事例中都真的所有命题”。
至于这种方法之可能有误,他认为“简单枚举法之不可靠与概括的宽广程度成反比。
观察的对象愈特殊,范围愈狭窄,这个过程就愈不可靠,愈不适当。
但是随着观察对象范围的扩大,这种非科学的方法则愈来愈不易使人致误了;
具有最大普遍性的那些真理,例如因果律,算术和几何的原理,都只有用这种方法给以充分而令人满意的证明,而不可能有任何别的证明”。
在上面论述中有两点明显的缺漏:
(1)如何证明简单枚举法是正确的?
(2)什么逻辑原则(如果有这样一种逻辑原则的话)既与这种方法涉及的范围相同,而又不致有这种方法的缺陷?
我们最多只能说,经验材料使结论成为有或然性的。
我们应该况因果律在我们至今可能加以检验的一切事例中都是适用的;
因此它在未经检验的事例中或许也是适用的。
我们应当像下面这样说:
使一命题为真的每个事例都增加了它在新事例中为真的或然性,如果对此命题为真有利的事例数量足够的多,而又无任何反例,这就会使得此命题在新事例中为真的或然性无限地接近于确实性。
因此逻辑的知识不是仅由经验得来的,经验派的哲学因而也不能被完全接受,尽管它在逻辑范围之外的许多问题上有其长处。
黑格尔及其门徒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扩大了逻辑的范围,我认为这种方式是错误的。
……在他们的著作中,逻辑实际上等于形而上学。
大致说米二者的这种等同是以如下的方式发生的。
黑格尔认为,用先天的推理可以指出,世界必有各种不同的重要而有趣的特性,因为没有这些特性的世界是不可能的和自相矛盾的。
因此他所谓“逻辑”乃是对宇宙本性的研究,这是就宇宙本性只能从宇宙必然逻辑地自相一致这个原则推出而言的。
我本人并不相信,仅仅从这个原则能够对现存宇宙推出任何重要的东西来。
黑格尔没有讨论这个问题。
他虽然批判了传统逻辑,并且宣称用他自己的一种改善的逻辑代替了传统逻辑,但是就某种意义而言,他的推理贯彻始终都无批判地不自觉地承受了传统逻辑及其全部缺陷。
另外还有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方向,逻辑学在技术上的大发展就是沿着这个方向发生的。
我指的是被称为逻辑斯谛或数理逻辑的那个方向。
这种逻辑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是数学的:
它本身是数学的一个分文,又是可专门应用于其他更为传统的诸数学分支的逻辑。
从希腊时代以来,真正逻辑的第一个重大的进步是由皮亚诺和弗雷格各自独立做出的,而他们二人都是数学家。
他们都是通过数学分析而达到他们的逻辑结论的。
传统逻辑认为“苏格拉底是有死的”和“所有人都是有死的”这两个命题具有相同的形式;
皮亚诺和弗雷格指出,它们在形式上是完全不同的。
这不仅模糊了对判断和推理形式的全部研究,而且把事物与其性质的关系、具体存在与抽象概念的关系以及感官世界与柏拉图理念世界的关系弄得暖昧不清了。
数理逻辑的开头部分,这是唯一真正可称为哲学逻辑的部分。
“抽象原则”的原则,这个原则也可以被称为“消除抽象的原则”,是清除那些惊人的形而上学废物堆的一个原则。
这个原则是直接由数理逻辑提示的。
在每个命题和每个推论中,除了所论及的特殊对象之外还有某种形式,即命题或推论的话成分结合起来的方式。
如果我说;
“苏格拉底是有死的”,“琼斯是愤怒的”,“太阳是热的”,那末,在这三例中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即由“是“字所表示的某种东西。
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命题的形式,而不是它的一个实际的成分。
因此形式不是另一种成分,而是诸成分结合起来的方式。
在这个意义上,形式乃是哲学逻辑的真正对象。
在一切推论中,唯有形式是具有本质重要性的,推论的特殊对象除了可以保证前提的真实性之外,是无关紧要的。
逻辑形式之具有极大的重要性,这是一个原因。
当我说:
“苏格拉底是人,所有的人都是有死的,所以苏格拉底是有死的”,前提和结论的联系决不依赖于所说的是苏格拉底,是人,是有死性。
推论的一般形式可以这样的话来表达,即“如果一个事物具有某个属性,并且凡是具有这个属性的事物都具有某个别的属性,那末所说的这个事物就也具有那个别的属性”。
这里没有提到任何特殊的事物或特殊的属性,这个命题是绝对普遍的。
所有的推论,如果完全陈述出来,都是具有这类普遍性的命题的例子。
如果说它们似乎不仅在前提的真实性上有赖于推论的对象,那是因为前提没有全都被明白陈述出来。
在逻辑上,讨论有关特殊情形的推论是浪费时间,我们自始至终只讨论完全普遍和纯粹形式的蕴涵关系,而留给其他科学去发现这些假设何时能得到证实,何时得不到证实。
因此陈述两个事物具有某种关系的命题与主谓式命题具有不同的形式,看不到这种区别或者不承认这种区别,一直是传统形而上学中许多谬误的根源。
如果我们的逻辑是要发现日常的世界是可理解的,那末就决不能对这个世界抱有敌意,而必须真诚地容纳它,而这种真诚容纳的精神在形而上学家中间是不常见到的。
把关系分为对称的,不对称的和仅仅非对称的,是我们必须考察的两种分类法中的第一种。
第二种分类法是把关系分为传递的,不传递的和仅仅非传递的。
给事实的逻辑形式进行分类,这是逻辑的首要职务,而且是传统逻辑最有欠缺之处。
当我谈到一个“事实”时,我不是指世界上的一个简单的事物,而是指某物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有某种关系。
假定有一个事实,就有一个表达这一事实的断言。
事实本身是客观的,独立于我们对它的思想或意见的,但是断言则含有思想,而且可真可假。
语词的那种必真或假的形式,我将称为命题。
因此命题就是可以有意义地加以断定或否定的东西。
一个命题如果表达了我们所说的一个事实,即当它被断定时,就是断言某物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有某种关系,那末这个命题就称为原于命题,因为我们立即可以看到,还有其他一些命题,原子命题包含在这些命题之中,正如原子包含在分子中一样。
这样得知的原子事实就是感官知觉的事实;
无论如何,感官知觉的事实是我们这样得知的最明显最确实的事实。
如果我们已知一切原子事实,并且已知除我们所知者外别无任何原子事实,那末我们在理论上就该能够把无论什么形式的一切真理都推出来。
这样,逻辑就会提供我们以所需要的全部工具。
但是在最初取得关于原子事实的知识上,逻辑是无用的。
在纯逻辑中,决不提及任何原子事实,
我们只限于讨论形式,而不问什么对象可填入这些形式。
因此纯逻辑是独立于原子事实的;
反过来说,在某种意义上,原于事实也是独立于逻辑的。
纯逻辑和原子事实是两极,一为完全先天的,—为完全经验的。
但是在这两极之间有一广阔的中间地带,现在我们必须简略地考察一下这个中间地带。
“分子命题”是包含如果、或、和、除非,等等连接词的命题,这些连接词是分子命题的标志。
试看这么一个断言:
“如果下雨,我就带伞。
”我们可把包含“有些”一词的命题称为否定的全称命题,把包含“所有”一词的命题称为肯定的全称命题。
因此普遍真理不可能仅从特殊真理推出,但是如果我们要认识普遍真理的话,那末它们就必然或者是自明的,或者从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普遍真理的一些前提中推出来的。
但是一切经验的根据都属于特殊真理。
因此,如果关于普遍真理真有任何知识的话,那末必有某种独立于经验根据的关于普遍真理的知识,亦即不依赖于感觉材料的知识。
上述的结论(归纳原则是其一例)是重要的,因为它驳斥了旧经验论者。
他们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得来的,依赖于感觉的。
我们必须承认,有并非来自感觉的普遍知识,这种知识有的不是靠推论得到的,而是初始的知识。
我们可以说,逻辑是由两部分构成的。
第一部分研究什么是命题和命题可能具有什么形式;
这一部分列举出不同种类的原子命题,分子命题,全称命题等等。
第二部分包括某些最普遍的命题,这些命题肯定了具有某些形式的一切命题都是真的。
这第二部分合并于纯数学,纯数学的命题经过分析全都转成这样普遍的形式真理。
第三
论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
关于唯心主义传统的逻辑……我们将把注意力集中在诸如它对运动的连续性和时空的无限性的诘难上,这些诘难已由现代数学家们做了充分的回答,他们回答的方式构成了逻辑分析方法在哲学中的一个永久的胜利。
这些诘难和现代对这些诘难的回答将在第五、第六和第七诸讲中论述。
我们将看到,物理学的世界与感官的世界之间的矛盾(这一点我们将在第四讲中考察)是表面的而非实在的,我们将指出,凡是在物理学上有理由相信的东西都可能根据感觉予以说明。
发现的工具完全是现代逻辑,这种逻辑是一门与教科书里讲的逻辑和唯心主义的逻辑大不相同的科学。
我们在第二讲中对现代逻辑及其有别于各种传统逻辑的要点做过简略的说明。
在最后一讲中,在讨论了因果性和自由意志之后,我们将试图对科学哲学的逻辑分析方法作一概括的说明,对这种方法使我们对于哲学的进步所抱有的希望试做一个评价。
在我们开始分析普通认识时,首先看到的是这种知识中有些是派生的,有些是原始的;
这就是说,有些知识之为我们相信,是因为它们在某种意义上是从某种别的知识推论出来的,虽然未必是在严格逻辑的意义上推论出来的,而另外一些部分的知识之被我们相信则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而无须任何外部证据的支持。
显然感觉提供后一种知识:
视、触、听所感知的直接事实无须用论证来证明,而是完全自明的。
因此,我们就要对我们可称之为“硬”材料和“软”材料的东西作一稍许含糊的区别。
这种区别是程度上的,而且不是非强加不可的;
但是这种区别即使不必看得过于认真,它却可以帮助我们把情况弄清楚。
我所谓“硬”材料是指那些不受批判反思的消解影响的材料,“软”材料则是指经过反思过程的作用对我们的心灵或多或少变得可疑的材料。
硬材料中最硬者有两种:
特殊的感官事实和逻辑的普遍真理。
我们对它们愈是加以反思,就愈是了解它们究为何物以及对它们的怀疑实际上究为何意,而它们就愈是变得明确无疑。
我认为,可把下述一点作为普遍的原则,即就物理学或常识是可证实的而言,它必可仅用实际感觉材料来解释。
理由很简单,证实总是在于一个预期的感觉材料的出现。
天文学家告诉我们将有月蚀。
我们注视月亮,发现地球的影子侵入月亮,就是说,我们看到与平常满月时非常不同的一种现象。
如果预期的感觉材料构成证实,那末我们所做的断定必然是关于感觉材料的;
或者,无论如何,如果被断定的东西有一部分不是关于感觉材料的,那末就只有其他部分是被证实了的。
事实上关于感觉材料的出现是有一定的规则性或符合规律性的,但是在某个时候出现的感觉材料常常与在完全不同的时候出现的那些感觉材料有因果的联系,而与在相近的时候出现的那些感觉材料却没有联系或至少没有非常紧密的联系。
如果我望见月亮,之后立即听见一列火车开来了,那末在我这两个感觉材料之间是没有什么非常紧密的因果联系的;
但是如果我在一周内两个晚上分别望见月亮,那末在这两个感觉材料之间就有一种非常紧密的因果联系。
对这种联系的最简单或至少是最容易的陈述是通过想象有一个“实在的”月亮而得到的,只要有一系列可能的感觉材料,不论我们是否望见它,这个“实在的”月亮就继续存在,而在这些可能的感觉材料中,只有在我打算望月亮的那—刻出现的那些感觉材料才是现实的感觉材料。
我们现已构造出一个多半是假设的世界图景。
它包容并整理安排经验的事实,包括来自见证的那些事实,我们略费气力就可以用已经构造的这个世界去解释粗糙的感官事实,物理学事实和生理学事实。
因此这个世界是一个可能真实的世界。
它与事实相符,没有任何与之相反的经验证据;
而且也没有逻辑上的不可能性。
但是我们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它是实在的呢?
这又把我们带回到原来的问题,即关于相信在我的私有世界之外有任何东西存在的根据问题。
醒时的推论之优于梦中的推论,只是因为它具有更大的范围和前后一致。
……我们的梦既不能彼此形成—个首尾一贯的整体,也不能与醒时生活融贯一致,我们之认为梦非真实只是因为这一点。
在醒时生活中我们看到一定的齐一性,而梦则似乎是完全无定的。
第四
物理学世界和感官世界
对感觉对象的实在性提出反对,有一个论点是从物理学所见的物质和感觉所见的物质显然有别而得出的。
科学家大都要指责直接材料是“纯粹主观的”,同时又还坚持从这些材料推论出来的物理学的真理性。
这种态度虽然也许可能有正当理由,但是它显然需要提出理由,而可能有的唯一的理由必然表明物质为感觉材料的逻辑构造,除非确有某种纯粹先天的原则可借以从已知的东西推论出未知的存在物。
因此必须找到某种方法把物理学世界和感官世界的鸿沟沟通起来,本讲就是讨论这个问题的。
对不可毁灭的“事物”的信念最早采取的形式是原子论。
我认为,原于论的基本动机不是在解释现象上获得的任何经验的成功,而应该说是一种本能的信念,这种信念相信在感性世界的一切变化下面必有某种恒常不变的东西。
这个信念无疑由于其实际的成功(这种成功在质量守恒定律上达到顶点)而得到增强和助长;
但是它并不是这些成功的产物。
相反地,这些成功乃是这个信念的产物。
讨论物理学的哲学著作家们有时把某物或他物的守恒说成似乎是科学之所以可能的根本要素,但是我认为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看法。
如果没有对物质持存不灭的这种先天的信念,那末我们今日用这个信念的说法表述的同一些规律也完全可以不用这种说法表述出来。
我们为什么会设想,冰融化时,代替冰的水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形式呢?
只是因为这个设想使我们能以一种符合我们成见的方式来陈述这个现象。
我们实际所知的只是:
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我们叫做冰的现象被我们叫做水的现象所代替。
这样我们就可以做出如下的定义:
事物是服从物理学规律的那些样相的系列。
在第三讲中,不同的私有世界常常包含着相互关联的现象,常识会认为这些现象是同一个“事物”的现象。
当不同世界中的两个现象相互关联而属于一个事物的一个瞬间“状态”,人们就会自然地认为它们是同时的,从而提供一种简单的手段把不同的私有时间相互关联起来。
但这只能看做一种初步的接近。
邻近声源的人比远离芦源的人会更快地听到我们称为声音的东西,对于光在较低的程度上也可以这样说。
因此不同世界中两个相互关联的现象并不必然要看做在物理时间的同一日期发生的,虽然它们会是一个事物的一个瞬间状态的部分。
不同私有时间的相互关联是由为保证对物理学规律做尽可能最简单的陈述这一要求来调节的,因而提出一些相当复杂的技术性的问题;
但是从哲学理论的观点来看,并不包含十分严重的原则上的困难。
上面简略的概述不过是一种尝试和建议。
其目的只是指出一种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假定有一个具有心理学家在感官世界中发现的那类性质的世界,我们就有可能通过纯粹的逻辑构造,给可分别称为粒子、点和瞬间的那些感觉材料的系列或集合下定义,从而使这个世界得到数学的处理。
如果这种构造是可能的,那末数学物理学就可应用于实在的世界,尽管在实际的存在物中事实上并没有粒子、点和瞬间。
如果一个项对另一个项有一种关系,那末另一个项对这个项也有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就被称为“对称的”。
因此“弟兄或姊妹”是一种“对称”关系;
如果某人是另一个人的弟兄或姊妹,那末另一个人也是这个人的弟兄或姊妹。
同时性也是一种对称关系,大小相等也是如此。
如果一个项对另一个项有一种关系,另一个项对第三个项也有这种关系,那末第一个项对第三个项也有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就被称为“传递的”。
但是,有许多关系是传递关系而非对称关系,另外有些关系则是对称而非传递的。
第五
连续性理论
我认为,对于想象来说,困难主要在于排除无限小的距离和时间的设想。
假定我们把某个距离分成两半,然后把其半又分成两半,如此等等,我们可以随意长地把这个过程继续下去,这个过程继续得愈长,得到的距离就变得愈小。
这种无限可分性初看似乎意味着有无限小的距离,就是说,这些距离是如此之小,以致一英寸的任何有限的分数都会比它们大。
然而这却是一个错误。
把距离不断地分成两半,虽然得到愈来愈小的距离,但是得到的永远是有限的距离。
假如原来的距离是一英寸,那末我们连续不断地得到的是半英寸,四分之一英寸,八分之一英寸,十六分之一英寸,等等;
但是这个愈来愈小的距离的无限系列中的每—个都是有限的。
人们也许会说:
“但是在终点上距离将变成无限小”。
不是的,因为根本没有终点。
二分的过程从理论上说是一个可以永远进行下去的过程,而达不到任何最后的极限。
因此我们虽然必须承认距离的无限可分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有小到任何有限距离都比它们大的距离。
现在我们来讨论是否要把时空中的事物看作是由没有广延或绵延的元素即只占有点和瞬间的元素组成的问题。
形式上,物理学在其微分方程式中假定了事物是由在每个瞬间仅占据一个点但持续存在于全部时间的元素构成的。
根据第四讲中所说的那些理由,事物在整个时间的持续存在应被看作逻辑构造的形式的结果,而不必然意味着任何实际的持续存在。
事实上,使事物分解为点一粒子的同样的动机大概也应使事物分解为瞬间一粒子,从而物理学上物质的究极的形式成分就将是一个点一瞬间一粒子。
但是这种对象与物理学的粒子一样,都不是直接材料。
同样,假设的经济迫使我们实际采用相对时空而不采用绝对时空,也迫使我们实际采用具有有限广延和绵延的物质元素。
如第四讲中所看到的,既然点和瞬间可构造为这些元素的逻辑函项,那末对运动(在这个运动中粒子不断地穿过一系列连续的点)的数学说明就可以这样一种形式加以解释,即只假定在具有有限广延和绵延上与我们肋实际材料相一致的元素。
这样,就点和瞬间的使用来说,对运动的数学说明就可以不被指责为利用虚构了。
但是现在我们必须面对这个问题:
在实际的经验事实上,是否有任何充足的理由相信感官世界是连续的?
我想,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必然是否定的。
我们可以说,连续性假设与事实和逻辑是完全一致的,而且在技术上比任何其他可持的假设都更简单。
但是由于我们对非常相似的可感对象加以辨别的能力不是无限精确的,对仅在涉及辨别限度之外的东西上才有所区别的各种不同的理论要作出判定是极不可能的。
在这一讲中我们则只是要指出,粗糙事实中没有任何东西与数学的连续性学说是不相容的,或者需要一种与数学运动的连续性根本不同的连续性。
第六
无限性问题之历史的考察
人们所设想的连续性的困难,其根源全在这个事实,即一个连续的系列必有无穷多的项,连续性的困难实即关于无限性的困难。
因此,解除无限性的矛盾,同树就证明了科学上所假定的连续性的逻辑可能性。
我们可以康德的头两个二律背反为例来说明无限性被用以使人怀疑感官世界的那种方法。
在第一个二律背反中,正题是:
“世界在时间上有一个开端,在空间上有一个界限”;
反题是:
“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在空间上没有界限,无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世界都是无限的”。
康德宣称对这两个命题都作了证明,然而,如果我们关于现代逻辑所说的话有任何真理性,那末要证明任何一个命题都是不可能的。
无论如何,为了拯救感官世界,摧毁其中一个命题的证明也就足够了。
对我们当前的目的来说,使我们感兴趣的是关于世界是有限的那个证明。
康德在这个证明中对空间的论证是建立在他对时间的论证之上的。
因此我们只需考察他对时间的论证。
他的论证如下:
“试假定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从而在到达每个给定的瞬间时,无穷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因此在世界上有一个无穷系列的事物的连续状态已经过去了。
但是一个系列的无限性恰恰在于,它永不可能由连续的综合所完成。
因此,一个无穷的过去的世界系列是不可能的,于是世界有一个开端乃是世界存在的必要条件,这是要加以证明的第一点。
”
对这个论证可能有各种不同的批评,但是我们将只作一点点最低限度的批评。
首先,把一个系列的无限性定义为“不可能由连续的综合所完成”是错误的。
我们在下一讲中将看到,无限性的概念主要是类的属性,而且只能引申地应用于系列;
无穷类是通过定义其分子的属性而同时被给予的,因而并不存在“完成”的问题或“连续的综合”问题。
“综合”这个词,由于暗示综合的心理活动,多少有点秘密地引入了全部康德哲学都沾染上的那种同心灵的关联。
其次,当康德说一个无穷系列“永不”可能由连续的综合所完成时,他有权利(即使是想象的)说的一切不过是说无穷系列不可能在有限时间内完成。
因此他实际证明的顶多是:
如果世界没有开端,它必已存在了一个无限的时间。
然而,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结论,决不适于他的目的。
人类理智被这个问题困扰了两千多年;
它的许多的失败和它的最后的成功使这个问题特别适用于作为说明方法的例证。
这个问题最初似乎是像下面所说的那样产生的。
毕达哥拉及其门徒像笛卡儿一样对数之应用于几何学有兴趣,他们在几何学中采用了比我们熟悉的欧几里得的那些方法更加算术化的方法。
他们或者他们的同时代人原子论者显然认为,空间是由不可分的点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