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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版思品复习提纲

第五单元我是中国公民

5.1我们都是公民(课本P5-7)

1、什么是公民?

国籍?

答: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国籍:

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2、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答:

我国法律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怎样成为中国公民?

(1)如果我们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在中国的领土上出生,那么我们一出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我国法律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4、作为公民,公民身份的内涵是什么?

答:

(1)公民是受国家宪法和法律管辖和保护的个人;

(2)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和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

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履行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

(3)公民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4)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

人民当家做主,还表现为公民通过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4、我们应该怎样树立公民意识,做个合格公民?

答:

第一,树立自己的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的素质至关重要。

第二,忠于自己的国家;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三,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第四,要培养民主意识和公民道德;公民道德包括:

仁爱守序的社会公德心、诚信宽容的道德品质、协商谦让的道德风尚、尊重差异的道德气度。

5.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课本P14-15)

1、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答:

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哪几类?

答:

第一类,公民的平等权利;

第二类,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类,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第四类,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儿童权利。

第五类,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

3、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哪几类?

答:

第一类,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

第二类,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

第三类,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

4、为什么说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答: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公民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作出更多的贡献,国家才能更加富强,才能提供更好的条件来保障公民权利。

(3)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如劳动权、受教育权。

5、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答:

(1)维护权利主要包括:

第一,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第二,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第三,要以合法的适当的方式行使权利。

(2)自觉履行义务应做到:

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5.3宪法保障公民权利(课本P21-23)

1、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2、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

因为:

第一,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

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其内容不能与宪法相违背、相抵触。

否则,将被视违宪而不能得到适用。

第三,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答:

因为:

(1)普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

(2)普通法律法规的内容不能与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如相抵触,将被视为违宪法而宣布无效。

4、什么是公共权力?

答: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的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

5、宪法对公共权力是怎样严格规范和限制的?

答:

各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

律规定做的事,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6、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答:

(1)宪法对公共权力实行严格的规范和限制;

(2)宪法规定国家和政府负有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责任;

(3)我国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

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7、怎样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答:

首先,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其次,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第三,有序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宪法意识的表现,也是我们的公民责任。

第六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

6.1维护人身权利(课本P30-31)

1、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答: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人身自由权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

生命健康权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

2、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哪些规定?

答: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执法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目的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3、怎样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答:

(1)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2)一旦受到伤害,要懂得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3)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4、当我们遇到社会上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或伤害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行为时,应该怎么办?

答:

可以打“110”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救,或通知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救。

 

6.2维护人格尊严(P37-39)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它包括哪些内容?

答:

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它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2、为什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答:

因为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3、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答:

要学会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譬如,我们可以视受伤害的程度,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要求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4、我们应该怎样维护他人的人格尊严?

答:

我们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不应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不应给他人起侮辱性外号,更不能歧视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

6.3保护个人隐私(P44-45)

1、什么是个人隐私权?

答:

个人隐私权也叫个人私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我们应该怎样尊重的隐私权?

答:

(1)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就是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要到处宣扬;还要运用法律制止侵犯隐私的行为。

(2)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包括:

未经同意,不私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不私自闯入他人住宅;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等。

(3)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第七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7.1维护受教育权(P51-52)

1、什么是受教育权利?

答:

所谓受教育权利,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为什么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答:

就我们个人来说,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

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在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自己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

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宪法和法律也规定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

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

所以,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3、什么是义务教育?

答: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特点:

公益性、普遍性、强制性。

4、我们怎样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答:

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要做到: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7.2维护财产权(P60-61)

1、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答:

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财产继承的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3、什么是法定继承?

答:

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叫做法定继承。

4、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

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特殊情形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6、什么是遗嘱继承?

答: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7、遗嘱继承有什么特点?

答:

在遗嘱继承中谁能接受遗产,接受的份额多少,是由立遗嘱人的意愿来确定的,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8、什么是智力成果权?

它包括哪些内容?

答:

智力成果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智力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7.3维护消费权(P66-67)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2、我国消费者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答: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维护尊严权。

3、如果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

消费时:

(1)注意避免在消费时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

(2)注意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

消费后: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单元对社会负责

8.1社会合作与公平(P74-76)

1、为什么社会生活需要合作?

答:

因为:

(1)社会生活是人们之间的一种合作活动,社会合作是社会生活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2、怎样使社会合作顺利进行?

答: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合作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社会合作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

这就需要有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管理机构来管理,制定合理的制度来保证社会合作的顺利进行。

3、为什么社会合作需要公平?

答:

为了更好地在社会合作中保证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在社会合作中确立和遵循公平的原则。

4、我国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公平保障体系。

它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四个方面。

5、怎样落实社会公平?

答:

(1)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就是公平。

(2)良好的合作一定是公平互惠的,每一个人都能在公平的合作中得到赢得的利益。

(3)公平不可能是绝对的公平。

(4)社会公平还需要帮助与扶持社会弱势阶层和弱势群体。

6、为什么要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答:

(1)有利于个人素质、能力的提高和个人前途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繁荣、稳定;

(2)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幸福。

7、怎样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答:

8.2社会规则与正义(P82-84)

1、做有正义感的人有哪些要求?

答:

(1)正义要求我们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即通常所说的人权;

(2)正义要求我们尊重规则;

(3)正义要求我们尊重自由;

(4)正义要求承担责任。

8.3社会身份与社会责任(P90-91)

1、人在社会中拥有多重身份,是因为社会生活本身是多方面的。

2、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首先是个公民,这是他的基本社会身份。

3、我们的社会身份是会发生变化的,这是因为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或他参与的社会生活会发

生变化。

4、责任是一个人分内应做的事;对责任的承担就叫做负责。

5、在某些情况下,我们还负有道义上的责任。

 

6、我们在家庭、学校、工作岗位、社会中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答:

在家庭中,父母抚育我们成长,我们长大后就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在学校中,我们有做个好学生、努力学习的责任;将来我们走上工作岗位,我们有努力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在社会中,我们有遵纪守法的公民责任。

7、为什么负责任需要承担代价?

答:

(1)学习和工作需要我们付出时间和精力;

(2)负责任需要我们承担某些精神上的代价;(3)负责任还需要我们放弃一些个人的兴趣和利益。

8.4负起我们的社会责任(P97-99)

1、负责任有什么意义?

答:

(1)负责任能建设一外更美好的社会:

①负责任能改善我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环境;

②负责任能铸就我们高尚的民族精神。

(2)负责任促进个人自由和进步:

①负责任能使人获得更多的信任和自由;

②负责任能使人赢得自尊自信;

③负责任能使人增长才干;

④负责任能使人获得实际的利益。

2、不负责任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

答:

(1)不负责任使社会和他人遭受损失;

(2)不负责任使个人利益遭受损失;

(3)不负责任使个人名誉遭受损失。

3、发生责任冲突,进行责任选择时,应着重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答:

(1)时间;

(2)相对重要性;

(3)可能性;

(4)创新的解决办法和途径。

 

第七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7.1维护受教育权

1.所谓受教育权——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2、为什么说,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P51

1)就从我们个人的角度看,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

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权利。

2)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所以,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3、什么叫义务教育?

包括哪两个阶段?

共几年?

P51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小学)和初级中等教育(初中)两阶段。

时间跨越度九年,所以也叫“九年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有哪几个特征?

P52

义务教育有三个特征:

1)免费性;(免除的是我们的学费,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个人和家庭仍需要承担必要的书杂费)

2)普及性;(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及少年入学就学,剥夺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3)强制性;

5、我们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呢?

P52

1)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2)我们要珍惜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①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

②自觉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7.2、维护财产权

1、什么是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

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是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得的财富,包括:

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

2、什么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P60

财产所有权即——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处分——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

3.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

①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

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防害、请求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

②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4、财产继承包括哪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的含义、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原则怎样?

遗嘱继承?

P61

1)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的。

2)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

3)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的原则

①一般均等原则(平均原则).: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均等;

②照顾原则:

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③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④协商原则.:

是指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5.遗嘱继承

1)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赠:

——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我国继承法,遗嘱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第一:

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

任何形式的遗嘱都要保留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子女和无劳动能力人的财产.

第二: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相关概念:

被继承人——是指遗留财产的死者

继承人——指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不包括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

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

方式

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

由被继承人所立

的有效遗嘱获得

继承

顺序

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分配

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平均分配遗产

遗嘱人可指定由法

定继承人中的一人

或数人继承,其他

继承人被排除在外

被继承人的行为能力

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

行为能力,他的遗产

都可被继承;

被继承人一定要

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5、什么叫智力成果权?

包括哪些权?

P61

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智力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7.3维护消费权

1、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叫什么?

P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我国消费者权益包括哪些权利?

P66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有权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3.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哪些途径?

P67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严重的、造成重大伤害的侵权行为,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法律诉讼

第八单元对社会负责

8.1社会合作与公平

1.看完《逃命的野牛》和《合作的蚂蚁》后,回答:

野牛为什么不能抵挡狮子的进攻?

蚂蚁群凭借什么力量逃离火海?

这两个故事给了我们怎样的启迪?

参考:

因为野牛们不团结合作,冷眼旁观,看见自己的同伴遇险只会隔岸观火。

而蚂蚁们抱成一团,靠着集体的通力合作和团结的力量逃离了火海。

启示:

社会生活需要合作,我们要树立合作意识,学会合作。

2.为什么社会生活需要合作?

社会合作是社会生活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我们生活中所需要的物品和服务需要社会合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社会合作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

这就需要有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管理机构来管理,制定合理的制度来保障社会合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现代社会是一个合作的社会,需要人们开展真诚、广泛的合作。

3.为什么社会合作需要公平?

为了更好地在社会合作中保证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在社会合作中确立和遵循公平的原则。

4.在社会合作如何才算公平?

(1)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就是公平;

(2)良好的合作一定是公平互惠的,每个人都能在公平的合作中得到应得的利益;

*(3)公平不等于绝对的平均;享受社会利益较多的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负担;

*(4)维护公平还需扶持社会弱势阶层和弱势群体。

5.为什么要树立公平的合作意识?

(1)有利于个人的提高和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繁荣、稳定

(2)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幸福

6.我们如何树立公平的合作意识?

(课本P76)

(1)保持公平合作的观念去和他人相处,去处理面临的问题,去承担自己的责任;

(2)在家庭••••••在学校中••••••同学之间•••••••

(3)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有权要求得到公平的对待•,我们也要公平地对待他人。

(4)对社会上不公平的现象,我们也要给予关注、思考和批判。

8.2社会规则与正义

1、制度的正义表现在哪里?

P82

制度的正义在于它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它的程序和规则是面向每一个社会成员的。

2、简述道德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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