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购房合同模板合集8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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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
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
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
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
委托人:
受托人: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委托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要明确委托事项,即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购买何处房屋,多少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区间等。
要明确委托费用。
包括受托人的报酬和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所支出的费用,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间。
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受托人应当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人应当按时支付委托费用等。
保管、委托合同类购房合同篇2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房屋状况: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
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20___年__月__日购房合同篇3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淄博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
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本房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年月日乙方:
年月日见证人:
年月日购房合同篇4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首先支付甲方定金元。
余款元于年月日支付完毕。
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同时甲方将其原始收
款收据及购房合同到原购房单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原始收据及原始购房合同转交乙方。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项当日,将房屋清理完毕并交付乙方。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当日,甲方所售房屋的所有权即归属乙方所有。
第五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乙方: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购房合同篇5
1.建筑容积率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
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绿化率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
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
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
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
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
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
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购房合同相关问题注意: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
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
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
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
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
“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
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
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
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
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
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
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
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
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
事实并不如此。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
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
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
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篇6出卖人: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淄博市XXXXXXXXXXX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房屋以人民币XXXXXXX仟XXXXXXX佰XXXXXXX拾XXXXXXX万XXXXXXX仟XXXXXXX佰XXXXXXX拾XXXXXXX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逾期超过XXXXXXX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XXXXX元。
逾期超过XXXXXXX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XXXXXXXXX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XXXXXXXXX种方式解决。
年月日购房合同篇7出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xx年五月修订合同编号:
_______北京市房租租赁合同
出租人:
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居间人:
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购房合同篇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座落:
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用途_____,建筑结构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
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________。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___元,价款为_______元,计_____。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3、其
他
方
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内的,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
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