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承包协议范本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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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承包协议范本Ⅲ
施工分承包协议
Ⅲ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投标中标承接了工程的施工任务。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过甲方考察后,甲方同意将本工程中的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签订本施工承包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与工程量
4承包方式
4.1包工包料总价承包
4.2包工包料单价承包
4.3其它形式
5承包单价
5.1承包项目单价
5.2承包项目单价的组成内容
承包项目单价的组成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税金和规费(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资源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金和规费)等。
6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规程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的质量管理,接受监理和业主质量检查与监督,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文件和相应规程规范及本协书规定的质量要求。
各承包项目的具体质量标准如下:
……
外观质量要求是。
7合同工期
本协议施工承包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为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月或天。
8工程进度
8.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的工期规定,向甲方报施工进度计划;
8.2如果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滞后施工进度计划,甲方除要求乙方尽快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外,还保留追究乙方施工进度滞后责任的权利;但是如果监理与业主不追究乙方施工进度滞后的责任,甲方可以暂时不予追究乙方施工进度滞后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尽快采取加快施工进度措施;
8.3如果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严重滞后施工进度计划,监理与业主又对施工进度提出了新的具体目标要求和进度处罚措施,但是乙方不组织赶工或赶工进度不能满足业主的要求,此时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书或可以组织赶工,甲方组织赶工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工期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9工程量计量
9.1计量方法
9.1.1承包项目的计量方法
承包施工项目完工后,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主管生产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现场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对乙方申请验收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再由甲方派出测量员进行测量收方,并开出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量清单,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量清单须经甲方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和主管生产负责人或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再报项目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作为工程款结算的计量依据。
9.1.2其他施工项目的计量方法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如计时工、计日工或计件工等其他施工项目的计量方法是:
由现场施工技术员或调度安排的计时工、计日工或计件工等施工结束后,乙方应请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或调度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再由现场施工技术员或调度员当日开出计时工、计日工或计件工的计量工票,并按本协议9.1.1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后方可作为工程款结算的计量依据。
9.2变更项目工程量计量方法
变更项目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必须得到监理审核同意与业主同意实施的书面确认,且甲方的变更项目的结算单价也经过了监理的审核与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变更项目工程量计量;完善变更手续后的变更项目工程量计量方法按本协议9.1条的规定执行。
9.3最终支付工程量计量方法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以稽查和工程审计部门审核确定的数据作为最终工程款支付结算计量的依据(稽查和工程审计部门审核核减的工程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工程款结算与工程款支付
10.1工程进度款结算
10.1.1每月5日前进行上月工程进度款结算。
10.1.2变更项目工程款结算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必须得到监理审核同意与业主同意实施的书面确认,且甲方的变更项目的结算单价也经过了监理的审核与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变更项目工程款的结算。
10.1.3最终支付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以稽查和工程审计部门审核确定的数据作为最终工程款支付结算计量的依据,最终工程款支付结算必须报有限公司工程部审查核定后才能生效。
10.2工程款支付
10.2.1业主拨付的工程款进入甲方帐户后,乙方方可向甲方提出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并按甲方工程款支付申请程序进行审批后支付;
10.2.2项目经理根据本协议9条的规定核算应付给乙方的实际工程款数额后,再由项目经理根据乙方实际施工进度和乙方支付工程材料款、劳务工资与设备租赁费等情况分期给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变更项目工程进度款;
10.2.3甲方支付乙方劳务价款的比例为80%,剩余20%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15%,剩余5%的工程质保金按15.1条的规定支付;乙方不得超出实际完成工程量向甲方要求拨款,更不得将所得工程款挪作它用而影响工程进度;
10.2.4乙方应及时缴纳与本工程有关的税金和规费,在向甲方提出拨付工程款申请时,应提供税金和规费的缴费凭据;
10.2.5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拨付工程款申请要求。
1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1甲方指派项目施工管理人员。
11.2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制定现场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检测计划。
11.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11.4甲方负责及时与业主办理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申请,并在业主拨付的工程款进入甲方帐户后,按本协议10条的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11.5甲方负责施工质量指导与检查,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管理,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检查,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管理或不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检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协议6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罚,直至终止本协议。
11.6乙方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按8.2和8.3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11.7甲方负责督促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应承担的税金和规费。
若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应承担的税金和规费,则甲方有权在拨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的税金和规费。
11.8甲方有权核查和监督乙方工程材料款、劳务人员工资和设备租赁费等的实际结算与支付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在申请工程款时提供真实的工程材料款、劳务人员工资和设备租赁费等的实际结算与支付凭据和支付计划。
11.9甲方负责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的填写与收集工作。
11.10在施工中或保修期限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若乙方不及时按要求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甲方有权组织施工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不够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上述费用。
11.1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如果乙方不采取积极的措施及时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对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因处理安全事故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不够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上述费用。
1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2.1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协议。
按施工承包协议规定的工期、质量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规程规范和本协议的质量要求。
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除返工费用及由此发生的其它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的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2.2在签订本施工承包协议后,乙方必须在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的施工履约保证金。
12.3乙方负责实施施工现场技术方案、质量检测计划、施工安全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2.4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技术、质量检测和试验、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工作。
如甲方进行质量检测和试验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和试验,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2.5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事特种和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具,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安全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2.6乙方施工所使用的材料(甲方提供的除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保管,乙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不允许以甲方的名义)采购、运输、保管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
12.7乙方负责工程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的填写与收集工作,乙方必须在每月底向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提供施工原始记录、材料质保书、材料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
如果甲方或甲方委托相关单位对材料进行检测,则由甲方提供材料检测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
12.8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的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2.9乙方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及辅助设施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施工项目承包单价中。
12.10乙方应当承担本工程的所有税金(营业税、教育附加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和规费,每次结算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税金和规费的缴费凭据。
12.11乙方项目负责人和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常住在施工现场,因事离开施工现场应向项目经理请假,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2.12乙方必须配置足够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工人、质量和安全人员,精心组织施工。
开工前乙方必须将上述人员名单报甲方,并及时进驻工地。
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乙方上述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2.1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外购材料等发票,劳务与管理人员工资以工资表的形式发放,并将工资表交项目部做帐。
12.14乙方必须自己组织和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倒买或肢解分包。
12.15乙方人员必须接受和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与指挥,积极配合业主和监理的工作检查,并为业主和监理的工作检查提供方便。
12.16乙方应及时清结当月采购的工程材料款、劳务人员工资和设备租赁费等,在向甲方申请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当月采购的工程材料款、劳务人员工资和设备租赁费等的实际结算与支付凭据和支付计划;如果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当月采购的工程材料款、劳务人员工资和设备租赁费等的实际结算与支付凭据和支付计划,甲方可以预扣乙方一定数额的工程款暂时不予支付。
如果因乙方不及时支付当月采购的工程材料款、劳务人员工资和设备租赁费等而产生经济纠纷和影响施工时,乙方应及时处理,如乙方不及时处理而严重影响正常施工时,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不够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上述费用。
13甲方违约及违约赔偿
甲方未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赔偿金支付给乙方。
14乙方违约及违约赔偿
14.1乙方因施工进度、质量不能满足要求:
引发监理、业主批评时,向甲方赔偿2000元损失费;引发省厅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时,向甲方赔偿2000~20000元损失费;赔偿金在工程款(不够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4.2乙方重复多次违约且不听从甲方劝告、指挥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协议。
本协议中止后,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工程款(不够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4.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再转包或倒买或肢解分包。
乙方如将本工程再转包或倒买或肢解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处罚或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5其他事项
15.1乙方预留的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且未发生遗留问题,在业主支付了工程质保金给甲方后,甲方应及时将预留的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15.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债务清算情况确定退回乙方的数量。
15.3甲方与乙方的最终支付结算必须通过有限公司工程部的审核后才能生效。
15.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5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了施工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待双方协议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15.6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项目部1份、工程部1份、财务部1份、法律顾问1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