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383418 上传时间:2023-05-05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6.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docx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根据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部署,我院党组班子在深入学习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各项工作发展中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改进措施,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县人民法院本届党组班子2003年成立以来,在县委的领导、县政府的支持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抓好审判;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回顾过去、开拓未来”、“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以强化内部管理为手段,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以质量建院为根本,提高审判效率;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推行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百姓。

全院干警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

2004年被玉溪中院记集体三等功,2005年取得全市法院系统岗位目标考核一等奖,2006年被玉溪市人民政府表彰为保护抚仙湖先进单位,2007年1月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江川县第五届文明单位,多年被市中院、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先后有先进集体14个、先进个人27人受到省委、省政府、省高院、市委、市政府和市中院表彰。

(一)加强审判工作,促进和谐稳定。

2003年以来至2009年5月共受理各类案件8627件,其中受理各类审判案件5553件,已审结5412件;受理执行案件3074件,已执结2727件。

2009年1-5受理各类案件679件,审结421件;受理执行案件221件,执结82件。

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重视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39件2186人,已审结1122件2134人。

其中2009年1-5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4件186人,审结77件154人。

民事审判工作,坚持服务民生、关注民利,妥善处理涉农案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109件,已审结3987件,诉讼标的总金额达15927万元,其中调解或通过调解撤诉案件1606件,占已结案件的40.25%。

其中2009年1-5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2件,审结261件,诉讼标的441.41万元,其中调解或通过调解撤诉案件87件,占已结案件的33.33%。

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调节行政关系,促进官民和谐,受理行政案件31件,审结31件,结案率100%。

依法审查涉及计划生育、工商、质监、税务、林业、城建、安监、环保等非诉行政案件212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处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依法决定予以赔偿,赔偿金额9730元。

结合案件的审理,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5次。

其中2009年1-5未受理行政案件,依法审查涉及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等非诉行政案件22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

立案工作,实行立案庭统一立案,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立案率100%。

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充实加强接访工作力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对重大申诉案件实行重点督办和跟踪问效,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

共接待非诉案件来访4500余人次,通过诉讼指导、法律解答、教育疏导等方式作了妥善处理。

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对来访案件逐一登记,针对案件不同情况明确对接部门和责任人,由审监庭、纪检组共同督促办理。

建立重大上访案件督办制度,通过复查确有错误的案件,按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防止缠诉和重访案件的发生。

共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53件。

坚持“以人为本”,使司法更加接近群众、方便群众。

强化诉讼领域的人权保障,对139名符合司法援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支付费用2.065万余元。

建立立案大厅,公开立案规定和收费标准,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问题;对老弱病残案件实行“上门立案”、“优先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17件,减缓免诉讼费37.3万余元。

审判监督工作,认真贯彻《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室和审监庭案件质量评查和督查职能,严防司法不公行为。

认真做好再审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工作,做到有错必纠、无错说服息诉。

共受理再审案件16件,审结15件,驳回再审申请8件,维持原判5件,改判2件,未结1件。

执行工作,2003年以来至2009年5月共受理执行案件3074件,已执结2727件。

2009年1-5受理执行案件221件,执结82件。

按照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部署要求,县法院快速反应、周密部署,举全院之力,与相关部门联动,积极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共清理1993年以来中止、执行不能案件892件,未结标的2653万元,已经执结积案886件,累计执结标的2624万元。

(二)加强法院改革,争创一流业绩。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精神,案件流程实现规范化管理。

立案庭作为每个案件的进出“窗口”,负责立案、收费、排期开庭、审限跟踪督办、必要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各审判庭和执行局将案件审结、执结后交回立案庭填报司法统计表和整理归档,从而形成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制衡互补、廉洁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现象。

完善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作用。

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以结案率、上诉率、申诉率、调解率为主要指标进行量化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增强法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依法扩大刑事公诉案件的简易审范围,试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实行控辩式、诉辩式的审理模式,全面提高诉讼效率。

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

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到60%。

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90%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节约诉讼成本。

改革和完善行政审判方式,对部分行政诉讼案件,试行以和解、异地交叉审判方式结案,尽量减少社会对抗。

健全完善回避制度、证据制度、民商事类案研讨和民事行政案件检察联席制度,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以裁判文书为载体,扩大司法审判的社会导向功能;推行“判后答疑制度”,针对当事人的疑问,认真说明裁判的合法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力求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服判息诉。

加强诉讼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力求案结事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

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更新司法理念。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上级法院的相关要求,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

认真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集中学习“十七大”精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解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干警知荣明耻观念和执法为民思想;认真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问题找原因,针对不足找差距,确保公正高效文明执法。

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将大学习、大讨论贯彻教育活动始终,取得了预期的实效。

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各个环节转变了工作作风,庭审纪律作风进一步规范,树立了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司法亲民的法院形象。

加强岗位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技能。

坚持“学习型法院”建设,积极组织法官和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共安排干警450多人次分别到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法官培训中心、市中院进行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岗位业务能力。

积极支持干警提高学历教育,24名干警通过自学和远程教育获得本科学历。

通过落实鼓励措施,有19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效缓解了法官断层问题。

投入专项经费,坚持法警进行军事化训练,提高安全保卫技能。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结合法院实际,建立了贯彻纲要的任务分解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措施,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职责和对队伍的监督管理。

通过正反两面的典型教育,引导干警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2003年来没有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要求,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于2004年2月投入使用,全面改善了办公条件,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前沿阵地,建在乡镇,接近农村,在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按照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庭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法院积极争取省、市、县三级财政支持,国债投资项目之一前卫法庭工程已通过验收,将交付使用。

总的来讲,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院党组近年来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提出了一些好的思路和举措,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班子成员间形成了一致的共识:

第一,要把从严治院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

法院作为执法机关,因其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干警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因此,近年来,结合队伍专题教育等一系列学教活动,我们始终坚守宽是害、严是爱的信条,把从严治院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以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为着力点,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干警队伍建设,七年来,未出现违法违纪人员。

第二,要把制度建院作为内部管理的第一要义。

近年来,我院各项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得益于我们把制度建设院作为法院内部管理的第一要义,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形成了审判流程管理体系、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司法行政管理体系、队伍管理廉政建设体系“四位一体”的内部管理机制,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第三,要把公信立院作为司法为民的不懈追求。

胡锦涛总书记对法院工作作出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示,是法院工作的重要指针,也是树立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形象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把公信立院作为司法为民的不懈追求,以严格的制度措施为依托,以优化司法环境为抓手,改进审判作风,规范审判行为。

第四,要把科技强院作为法院建设的重要基础。

实践证明,法院要推进科学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科技强院作为法院建设的重要基础,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用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去指导和推进工作,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通过开展深入的学习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共征求到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22条,对“法院党组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11条。

在梳理汇总的基础上,院党结组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归纳出了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理论研究抓得不紧,学习方式有待改进。

由于院内外行政事务纷繁复杂,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的学习时间抓得不够紧,学习内容多仅停留在泛泛的文件资料和书籍上,少深层次的探讨和交流。

在工作中,学习力度提高不够,没有将理论学习成果及时运用到实践中,在处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关系上,有时会出现重业务学习,轻理论学习的情况。

虽然院党组制定了规范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定期进行集中学习,但由于班子成员工作头绪多,有时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集中学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效果。

(二)思想工作抓得不深,思想解放有待强化。

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促进发展的认识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新事物、新观念的了解不深,创新和进取精神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安于现状、求稳怕乱的思想。

同时,在思想和工作方法上与时俱进不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够,大胆创新、敢于负责、勇担风险的精神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推进法院科学发展思路上思想不够解放。

(三)制度建设抓得不严,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近年来,院党组在建章立制、狠抓制度落实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但与先进法院相比,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对法院管理的要求还不够高,从整体工作来看,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还缺少适应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有效管理制度,特别是队伍管理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四)科学决策抓得不足,服务意识有待深化。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如何把审判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定位,如何以迁入新审判办公大楼为契机,通过物理位移,实现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及体制机制的成功变革等问题,成为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决策所面临的新课题,但是对此党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不够,深入庭室、乡镇调查研究不够,不利于案件处理的协调和听取基层组织的意见,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待深化,需要抓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契机,作出更加有利于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科学决策,拿出更多有利于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

(五)物质建设抓得不力,装备条件有待改善。

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办案条件和物质装备的改善努力不够,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办案经费依然不足,基建欠款缺口较大;车辆老化严重,需要尽快更新;信息化建设还需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力度要不断加大;法院工作的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到,我院在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除了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等客观原因外,更多的是我们在主观上还存在许多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旧观念、旧思维。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

近年来,院党组采取多种形式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学习,并努力贯彻落实,但在学习过程中还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髓把握上还有欠缺,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还不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尚未完全达到“入耳、入脑、入心”,没有完全做到真懂、真用。

具体表现在:

对如何推进科学发展在理念、模式、路径方面研究得还不够深入透彻,不善于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讨论研究问题、谋划指导工作,统筹兼顾还有缺失,比较关注当前既得利益,谋划工作缺乏长远眼光。

在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有效工作举措方面有一定差距,对司法实践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调查研究得不够深入,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本领不够强,把思路变为部署、部署变为行动的效率不高,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实际工作的落实上还有偏差和不到位的地方,对广大干警目前在想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调查研究的不够深入,了解比较少。

二是干警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还不够科学合理。

长期以来,干警队伍职业道德的培养更多的是以政治思想工作的形式体现出来的,教育灌输的除了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大道理之外,缺少有系统的与审判业务工作实际联系起来的教育内容,而且由于教育培养干警队伍职业道德的工作难度大,见效周期长,成果表现不直接,往往又被认为是属于务虚工作,可抓可不抓,因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多流于形式,不如业务工作抓得牢靠、抓得实在。

同时在具体的教育培训方法上,只是一味地组织学习理论和制度,教育过程中还存在“重他律、轻自律”的问题,试图用监督、强制、处理的方法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干警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还不够科学合理。

三是改革创新的意识还不强力度还不大。

面对法院发展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虽然我们从制度和机制上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看创新成果还不够显著,有时习惯于就事论事解决个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上着眼,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解决共性问题意识不强,对如何发挥制度、机制建设在引导法院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在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干警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大胆改革创新。

四是班子自身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未能自觉地运用党的基本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思想不够解放,手脚放不开,政策运用的不活、不准、不到位,队伍管理不严、不细、不规范,进而出现这样那样的不适应。

缺乏群众观点,未能自觉坚持群众路线,使思路受到局限,认识与实际脱节,从而影响一些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有些班子成员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作怪,研究解决问题考虑个人的利害得失较多,尤其在处理一些敏感问题时,未能从根本上摆脱个人主义,缺乏应有的激情和勇气。

四、今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及措施

通过深入学习和对存在问题的检查分析,进一步增强了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进一步创新科学发展机制,团结带领全院广大干警,抢抓历史机遇、推进法院科学发展。

(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要严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能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服务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的要求,做好“五个加强”,不断增强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我院科学发展的精神战斗堡垒和坚强领导核心。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班子”政治坚定。

确保班子成员在政治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是班子建设的关键之关键、根本之根本。

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努力养成学习理论、钻研理论、坚信理论的习惯,自觉运用理论武装头脑,运用掌握的理论知识来判断是非、解决问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自觉摆正位置,把自己领导的工作、分管的工作、具体负责的工作完全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人大的监督之下、政府的支持之下、上级法院的指导之下,使之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符合党委的决策、符合人大的决定、符合政府和群众的要求,符合改革发展稳定和谐大局的需要。

无论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审案子都要准确把握党委的决策、群众的期盼、时代的脉搏,审时度势,切实发挥院党组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领导能力建设,确保“班子”奋发有为。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领导者,要切实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班子的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形成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

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一把手”与班子成员、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要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当好法院队伍的“领头羊”。

要在改革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方式、手段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探索新办法,研究新措施,尝试建立适应法院工作内在规律、特点的制度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决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法院的工作推动创造新经验、探索新路子。

3、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确保“班子”公正司法。

司法能力不是简单的司法技巧,而是一种综合能力。

要通过科学理论武装、领导能力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增强班子成员分析判断复杂形势、妥善化解尖锐矛盾、处理重大司法事务和谋划决策重大问题的能力。

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带领全院干警更好地服务大局,更好地司法为民,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班子成员要善于从法律、社会、人民多维视角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已能否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来检验办理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真正实现公正高效和谐司法。

4、加强领导作风建设,确保“班子”求真务实。

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说明了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每个班子成员都应该明确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事关班子的凝聚力、感召力、战斗力,事关法院的改革、建设、发展,事关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实践活动等专项活动,按照亲民爱民为民的要求,认真查改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征询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加以改进,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取得群众的信任,用实际行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班子”廉洁自律。

一个让组织放心、群众信服、干部拥护的班子,首先应该是一个廉洁的班子。

一个合格称职的领导干部,首先应该是一个廉洁的干部。

每个班子成员都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关键环节。

目前,社会各界对法院系统存在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执行不力、形象不好等问题非常关注,人民群众反映非常强烈,每个班子成员都应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信心,时时不忘提醒自己要廉洁自律,严守“四个一律”等各项纪律禁令,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确保在政治上经得起考验、在工作上经得起检验、在廉政上经得起检查、在经济上经得起审查。

以清廉公正高效树立司法权威,以严格公正文明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部署谋划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各项工作的发展成果检验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要求,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2、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体现刑罚威慑犯罪和改造罪犯的双重功能;依法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使司法保障更适时、更适度、更有力、更有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官民和谐关系的建立;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减少积案,维护裁判公信力;以关注民生、保障民权为基点,加强立案和涉诉信访工作,解决民众诉讼难问题;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强化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3、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和省高院“二五”改革方案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完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推进审判委员会专业化建设;规范和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使其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建立审判绩效综合考评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参审工作,推进司法民主化。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严惩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扎实推进法院的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法官公正高效的职业形象,赢取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5、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按照上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规划的要求,争取支持,切实抓好江城、路居两个法庭的重建工作;积极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现代化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财会金融考试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