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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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一、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

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成立时间:

2000年09月05日;

注册地址:

柘荣县615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

蔡永钦

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0年09月05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德监管分局批准成立,取得机构编码为E0121S335090001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并取得福建省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9007356873845号,注册资本为5,008.59万元。

经营期限:

2000年09月05日至2050年09月04日。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7号令)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境内机构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境内机构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及本银行股份制改组时评估资产按财政部确认的评估价值入账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

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款项类投资和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此外,银行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实现的损益的份额。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联营企业投资时,将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7、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

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20年4.75%5%

器具设备5年20%

运输设备4年25%

电子设备3年33.33%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对为本公司股份制改革而评估的在建工程,按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9、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为本公司股份制改组而评估的无形资产,按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除此以外的其他无形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自行开发建造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0、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

回收金额孰低计量,当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对抵债资产计提跌价准备。

处置抵债资产时,取得的处置收入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结转。

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11、非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2、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本单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各类贷款、专项央行票据、长期投资、存放同业款项、存放联社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本单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49号)对资产进行五级分类,资产减值提取比例为:

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损失类贷款100%;一般准备提取比例不低于1%。

13、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社会保险费用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5、利息收入和支出

利息收入和支出按照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确认利息收入所使用的利率为计量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进行贴现时使用的利率。

16、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服务提供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17、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本单位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的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基数。

本单位所得税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发办[2004]66号)等有关精神,贵单位本年度按应纳税额25%交纳企业所得税;《关于延续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规定,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利息收入90%计入收入总额。

18、适用的税项及附加的税种与税率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文中规定农村信用社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农户小额利息收入、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和国债、地方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年度税率具体如下:

税种

税率

备注

营业税

3%

2016.1.1-2016.4.30

增值税

3%;5%

2016.5.1起执行

城建税

营业税、增值税的5%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增值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增值税的2%

堤防维护费

利息及手续费收入的万分之五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本公司2016年度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重大或有事项。

六、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现金

23,126,717.60

29,991,798.66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

107,061,647.47

128,500,004.59

合计

130,188,365.07

158,491,803.25

 2、存放同业款项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款项

120,005,318.17

250,059,390.87

存放省联社款项

166,550,670.00

137,957,094.46

存放系统内同业款项

14,000,000.00

1,750,000.00

存出保证金

978,522.00

394,000.00

合 计

301,534,510.17

 3、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年末余额为3,355,216.69元,其中:

应收贷款利息2,362,186.00元,应收存放央行利息45,277.25元,应收存放同业利息592,246.59元,应收债券利息355,506.85元,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应收利息

3,355,216.69

3,675,308.75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

48,160.00

48,160.00

合计

3,307,056.69

3,627,148.75

 4、发放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贷款和垫款

--信用贷款

47,484,341.84

13,928,328.63

--保证贷款

440,383,123.55

336,272,519.74

--抵押贷款

308,372,843.40

324,168,358.16

—质押贷款

2,797,433.11

8,070,000.00

--其他

贷款和垫款总额

799,037,741.90

682,439,206.53

减:

贷款损失准备

62,709,518.98

60,724,224.12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736,328,222.92

621,714,982.41

5、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分布

期末账面余额

比例

期初账面余额

比例

农、林、牧、渔业

384,230,250.64

48.09%

279,394,865.84

40.94%

采矿业

1,250,000.00

0.16%

9,100,000.00

1.33%

制造业

111,322,475.46

13.93%

123,597,490.68

18.1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的供应业

3,529,400.00

0.44%

4,998,888.49

0.73%

建筑业

75,391,184.86

9.44%

49,137,211.97

7.20%

批发和零售业

185,713,246.61

23.24%

189,296,296.51

27.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419,937.46

0.55%

3,606,300.00

0.53%

住宿和餐饮业

16,898,976.97

2.11%

8,169,999.04

1.20%

信息传输、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

90,000.00

0.01%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0,000.00

0.11%

330,000.00

0.0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382,337.76

1.42%

8,786,925.37

1.29%

教育

1,038,287.93

0.13%

960,000.00

0.1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7,499.27

0.0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国际组织

个人贷款

2,784,144.94

0.35%

5,061,228.63

0.74%

买断式转贴现

其他

贷款和垫款总额

799,037,741.90

100.00%

减:

贷款损失准备

62,709,518.98

60,724,224.12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621,714,982.41

 6、贷款损失准备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期初余额

60,724,224.12

60,453,764.50

本期计提

15,500,000.00

13,420,000.00

本期因贷款转为抵债资产转出

本期已减值贷款确认收益转出

本期核销

14,668,851.14

15,433,865.80

本期转回:

1,154,146.00

2,284,302.62

--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1,225,917.60

2,029,935.20

--贷款和垫款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转回

--其他因素导致的转回

-71,771.60

254,367.42

期末余额

62,709,518.98

60,724,224.12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被投资单位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可供出售股权类资产

250,000.00

250,000.00

可供出售其他类资产成本

80,000,000.00

合 计

.00

250,000.00

8、固定资产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一、原值合计

99

10,987,919.77

20

1,068,790.70

1

259,672.00

108

11,797,038.47

其中:

房屋、建筑物

11

5,406,268.84

11

5,406,268.84

器具、工具、家具类

33

443,877.00

11

157,890.70

44

601,767.70

运输工具

3

662,442.00

1

297,100.00

1

259,672.00

3

699,870.00

电子设备

50

4,400,371.89

3

321,980.00

53

4,722,351.89

其他设备

2

74,960.04

5

291,820.00

7

366,780.04

二、累计折旧合计

6,319,586.33

1,090,458.87

246,688.40

7,163,356.80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350,000.00

350,000.00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4,318,333.44

-21,668.17

12,983.60

4,283,681.67

9、其他资产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收款

486,416.14

379,309.9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053,536.00

703,536.00

长期待摊费用

782,584.86

1,393,763.23

清算资金往来

17,148.26

固定资产清理

1,997.50

合计

.00

 10、向中央银行借款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

33,500,000.00

51,000,000.00

合计

33,500,000.00

51,000,000.00

11、吸收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活期存款

390,980,840.33

377,817,830.46

其中:

单位客户

66,669,925.71

104,248,812.40

个人客户

324,310,914.62

273,569,018.06

定期存款

241,220,642.87

247,365,586.11

其中:

单位客户

105,333,770.06

68,170,804.75

个人客户

135,886,872.81

179,194,781.36

结构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

426,281,443.27

362,904,112.79

应解汇款

汇出汇款

合计

1,058,482,926.47

988,087,529.36

12、应付利息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利息

8,632,745.73

11,756,812.26

7,930,196.09

12,459,361.90

合计

8,632,745.73

11,756,812.26

7,930,196.09

12,459,361.90

应付利息的计提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提足以负债形式筹集的各类资金的应付利息,并结合央行专项票据兑付考核标准要求提取应付利息,其计算公式为:

应付利息当年应提数=应付利息本年末应保留余额+应付利息当年实际支付数-应付利息上年末应保留余额。

本年应提取数为:

11,737,890.74元,实际提取数为:

11,756,812.26元,多提取:

18,921.52元。

本年末应保留余额为12,163,081.31元,应付利息充足率为100.16%。

13、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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