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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索赔案例

【案例1】某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一项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55天,承包人在开工前递交了一份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并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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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交图纸,使A工作延长6天,承包人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6天的要求。

当工程即将完工时,由于业主提供的某种材料质量不合格,需要重新更换,使E工作延长了4天,承包商又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4天的要求。

该工程竣工时,承包人一共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10天。

试分析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案例分析:

(1)从该施工网络计划图分析可知,该网络计划共有三条线路,即:

线路1:

①---②---④---⑥t1=12+15+20=47天

线路2:

①---②---⑤---⑥t2=12+22=34天

线路3:

①---③---⑤---⑥t3=14+19+22=55天

所以,关键线路为线路3,计算工期为55天,与合同工期相同。

(2)迟交图纸属业主责任,使A工作延长6天,但A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延长6天后:

t1=(12+6)+15+20=53天,线路1仍不是关键路线,A工作也不是关键工作,即A工作延长6天并未影响总工期,因此,不能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6天的要求。

(3)完工前由于业主原因使E工作延长4天,此时线路1的计算工期为:

t1=(12+6)+15+20+4=57天。

由于E工作的变化,线路1变成了关键线路,线路2,线路3未变化,所以应给与工期补偿,实际工期为57天,合同工期55天,工期补偿为:

57-55=2天。

即:

该工程竣工时,业主共向承包人补偿工期2天。

(4)该案例未给出费用补偿的相关数据,在此不做讨论。

(3)比例计算法

【案例2】如某工程施工中,业主推迟工程室外楼梯设计图纸的批准,使该楼梯的施工延期5天。

该室外楼梯工程的合同造价为45万元,而整个工程的合同造价为500万元,承包人应提出索赔工期为多少天?

分析:

利用工期索赔计算公式:

=(45/500)×5=0.45天

承包人应提出0.45天的工期索赔。

【案例3】某工程合同造价为1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现业主指令增加额工作90万元,则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为:

=24×90/1000=2.16月

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案例4】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

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

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l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

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d,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3)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3;

   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特大暴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5)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2)问题

   1)上述哪些事件建筑公司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

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

   3)假设人工费单价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

   4)建筑公司应向厂方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

   (3)分析与答案

   1)事件一:

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租赁的挖掘机大修延迟开工,属于承包商的责任。

   事件二:

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地质条件变化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三:

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这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

   事件四:

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大雨迫使停工,需推迟工期。

   事件五:

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雨后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是业主的责任。

   2)事件二:

可索赔工期5d(15日~19日)

   事件三:

可索赔工期2d:

900m3/(4500m3/10d)=2d

   事件四:

可索赔工期3d(20日~22日)

   事件五:

可索赔工期ld(23日)

   小计:

可索赔工期11d(5d+2d+3d+1d=11d)

   3)事件二:

人工费:

15工日×23元/工日×(1+30%)

   机械租赁费:

450元/台班×5d=2250元

   事件三:

(900m3×4.2元/m3)×(1+20%)=4536元

   事件五:

人工费:

30工日×23元/工日×(1+30%)=897元

   机械租赁费:

450元/台班×1d=450元

   可索赔费用总额为:

448.5元+2250元+4536元+897元+450元=8581.5元

4)建筑公司向业主提供的索赔文件有索赔信、索赔报告、详细计算式与证据。

【案例5】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

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

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

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

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7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9日才交给承包商(注:

5月有31天);从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

为什么?

(2)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

请问在上述情况中,哪些属于业主风险,哪些属于承包商风险?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

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为什么?

分析解答:

问题1:

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

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2)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2:

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

原因是:

  1.5月20日至5月26  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4天。

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天×2万/天=28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3.6月10至6月12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3天。

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4.6月13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施工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2天,索赔额为2天×2万/天=4万元。

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案例6】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近。

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

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

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

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

(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

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

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

为什么?

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

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

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

答案:

(1)委托方A单位应向B单位支付定金为:

15×20%=3万元。

(2)A单位和C单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无权要求返回定金。

C单位应维护他人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

(3)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案例7】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

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是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分部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人民币,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使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人民币,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人民币,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人民币,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

工人窝工费3.8万元人民币,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人民币,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

(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应如何处理?

解答:

(1)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①进行调查、取证;

②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

③审核索赔报告,认可合理索赔;

④与施工单位协商补偿,工程师做出索赔处理决定;

⑤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2)按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顺序,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方法分别为:

①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予签证顺延;

②工程修复、重建18万元人民币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③索赔不予认可。

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④索赔不予认可。

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⑤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

⑥清理现场费用2.4万元人民币,业主应予支付。

【案例8】在某国际工程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规定由业主支付海关税。

合同规定索赔有效期为10天。

在承包商投标书中附有建筑材料、设备表,这已被业主被批准。

在工程中承包商进口材料大大超过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数量。

在承包商向业主要求支付海关税时,业主拒绝支付超过部分的材料的海关税。

对此,承包商提出如下问题:

(1)业主有没有理由拒绝支付超过部分材料的海关税?

(2)承包商向业主索取这部分海关税受不受索赔有效期限制?

答:

在工程中材料超量进口可能由于如下原因造成:

(1)建筑材料设备表不准确。

(2)业主指令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由此导致材料用量的增加。

(3)其他原因,如承包商施工失误造成返工、施工中材料浪费,或承包商企图多进口材料,待施工结束后再作处理或用于其他工程,以取得海关税方面的利益等。

对于上述情况,分别分析如下:

(1)与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表中的数字一样,材料、设备表也是一个估计的值,而不是固定的准确的值,所以误差是允许的,对误差业主也不能推卸他的合同责任。

(2)业主所批准增加的工程量是有效的,属于合同内的工程,则对这些材料,合同所规定的由业主支付海关税的条款也是有效的。

所以对工程量增加所需要增加的进口材料,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海关税。

(3)对于由承包商责任引起的其他情况,应由承包商承担。

对于超量采购的材料,承包商最后处理(如变卖、用于其他工程)时,业主有权收回已支付的相应的海关税。

由于要求业主支付超量材料的海关税并不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的,所以这项索赔不受索赔有效期的限制。

【案例9】在我国某工程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若发现施工图中的任何错误和异常应通知业主代表。

在技术规范中规定,从安全的要求出发,消防用水管道必须与电缆分开铺设;而在图纸上,将消防用水管道和电缆放到了一个管道沟中。

承包商按图报价并施工,该项工程完成后,工程师拒绝验收,指令承包商按规范要求施工,重新铺设管道沟,并拒绝给承包商任何补偿,其理由是:

(1)两种管道放一个沟中极不安全,违反工程规范。

在工程中,一般规范(即本工程的说明)是优先于图纸的。

(2)即使施工图上注明两管放在一个管道沟中,这是一个设计错误。

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是应该能够发现这个常识性的错误的。

而且合同中规定,承包商若发现施工图中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时通知业主代表。

承包商没有遵守合同规定。

当然,工程师这种处理是比较苛刻,而且存在推卸责任的行为,因为:

①不管怎么说设计责任应由业主承担,图纸错误应由业主负责。

②施工中,工程师一直在“监理”,他应当能够发现承包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指令纠正。

③在本原则使用时应该注意到承包商承担这个责任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例如必须考虑承包商投标时有无合理的做标期。

如果做标期太短,则这个责任就不应该由承包商负担。

在国外工程中也有不少这样处理的案例。

所以对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错误、不一致,特别是施工图与规范之间的不一致,在投标前应向业主澄清,以获得正确的解释,否则承包商可能处于不利的地位

【案例10】某综合小区在施工阶段,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请逐一回答。

(1)在基础施工过程中遇到障碍物,承包单位向监理方提出对设计更改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同意变更,并提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单位完成后交监理方审核,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以上设计变更程序有无不妥?

为什么?

(2)根据承包合同约定,由监理单位确认资格的桩基工程分包公司进场施工,在工程开始前桩基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桩基施工方案,报监理方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批准。

①该施工方案审核程序是否正确?

②如果不正确,指出不正确之处,为什么?

解答:

1、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文件后交监理方审核不妥,应该为交建设单位签认,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2、①不正确。

②桩基公司为分包单位,开工前桩基公司将施工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审核后,交监理单位审核。

所以监理单位接受桩基公司的施工方案审核要求不正确。

【案例11】背景:

某汽车制造厂建设施工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

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

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

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1:

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

为什么?

问题2:

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哪两方面?

问题3:

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解答:

问题1:

能成立,因为该项索赔产生的原因属于引起索赔的原因中施工条件的变化影响到工期及造价的索赔。

问题2:

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方面

问题3: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

(2)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

(3)施工现场记录;(4)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5)气象记录;

(6)工程照片。

【案例12】在某一国际工程中,工程师向承包商颁发了一份图纸,图纸上有工程师的批准及签字。

但这份图纸的部分内容违反本工程的专用规范(即工程说明),待实施到一半后工程师发现这个问题,要求承包商返工并按规范施工。

承包商就返工问题向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但为工程师否定。

承包商提出了问题:

工程师批准颁布的图纸,如果与合同专用规范内容不同,它能否作为工程师已批准的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

答:

(1)在国际工程中通常专用规范是优先于图纸的,承包商有责任遵守合同规范。

(2)如果双方一致同意,工程变更的图纸是有约束力的。

但这一致同意不仅包括图纸上的批准意见,而且工程师应有变更的意图,即工程师在签发图纸时必须明确知道已经变更,而且承包商也清楚知道。

如果工程师不知道已经变更(仅发布了图纸),则不论出于何种理由,他没有修改的意向,这个对图纸的批准没有合同变更的效力。

(3)承包商在收一个与规范不同的或有明显错误的图纸后,有责任在施工前将问题呈交给工程师(见本节前面的分析)。

如果工程师书面肯定图纸变更,则就形成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

而在本例中承包商没有向工程师核实,则不能构成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

鉴于以上理由,承包商没有索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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