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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读书笔记

一、政治秩序和政治衰朽

(一)政治差距

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

有的国家政通人和,具有合法性、组织性、有效性和稳定性,另一些国家在政治上则缺乏这些素质;这两类国家之间的差异比民主国家和独裁国家之间的差异更大。

和经济上一样,发达的政治体制和不发达的政治体制之间,文明政治和腐朽政治之间的差距也已扩大了。

20世纪50和60年代,急剧增加的政治骚扰和暴力事件席卷全球。

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本书对此所持的基本论点是:

在很大程度上,这是社会急剧变革、新的社会集团被迅速动员起来卷入政治,而同时政治体制的发展却又步伐缓慢所造成的。

德·托克维尔认为:

“在统治人类社会的法则中,有一条最明确清晰的法则:

如果人们要想保持其文明或希望变得文明的话,那么,他们必须提高和改善的速度必须和提高地位平等的速度相同。

”亚洲、非洲和拉美国家的政治不稳定的发生正是由于没有满足这一条件:

政治参与的平等提高过快,其速度远远超过了“相互处理关系的艺术”的发展速度。

社会动员和政治参与的扩大日新月异,而政治上的组织化和制度化却步履蹒跚。

结果,必然发生政治动荡和骚乱。

政治上的首要问题就是政治制度化的发展落后于社会和经济变革。

二战结束后的20年,美国对外政策未能抓住这一问题。

在美国制定对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政策时,他们的信念是:

先发展经济,再进行社会改革,这两步成功了,政治稳定便会水到渠成。

美国人脑海里的因果链条是:

经济援助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又促进政治稳定。

实际上,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目标,在二者的进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有些例子证明,经济发展计划能够促进政治稳定,但另一些例子则表明,它反而会破坏这种稳定。

同样,有些形式的政治稳定会促进经济增长,而另一些形式却会阻止经济增长。

社会改革和政治稳定之间的关系,与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之间的关系是相似的。

对于许多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来说,这个公式是无济于事的。

进行有意义选举的前提是要有一定水准的政治组织。

问题不在于选举,而在于建立组织。

在许多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选举只会加强那些闹分裂的并且常常又是反动的社会势力,瓦解公共权威的结构。

必须先存在权威,而后才谈得到限制权威。

(二)政治制度:

共同体和政治秩序

1.社会势力和政治制度

一个社会所达到的政治共同体水平反映着其政治制度和构成这种政治制度的社会势力之间的关系。

所谓的社会势力指的是种族、宗教、地域、经济或者社会地位等方面的集团。

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会引起社会上各种社会势力的集聚化和多样化。

另一方面,某种政治组织或政治程序,也就是对维持秩序、解决争端,选拔领袖从而促进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势力得以形成一共同体的一种安排。

一个社会政治发展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政治活动家隶属和认同各种政治机构的多寡。

在任何一个社会势力复杂且其利害关系纵横交错的社会里,如果不能创设与各派社会势力既有关联又是独立存在的政治机构的话,那么,就没有哪一个社会势力能够单独统治,更不用说形成共同体。

在一个具有任何程序复杂的社会里,各集团的相对力量是变化的,但若要使该社会成为一个共同体的话,每一个集团的权力就是通过政治机构来行使的。

这些机构能柔和、缓解并重新调整这种权力,从而使某一种起支配作用的社会势力与共同体中的其它社会势力相适应。

道德和谐与互利互惠分别是政治共同体的两个方面。

第三个因素就是建立起能包容并能反映道德和谐性和互惠互利性的原则的政治机构。

粗略的讲,复杂社会共同体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其自身政治机构的力量和广度。

这些机构是道德和谐和互惠互利原则的行为性表现。

在复杂的社会里,只有政治行为才能造就共同体,也只有政治机构才能维系它。

历史地说,政治机构是在各种社会势力的相互作用和歧见中,从逐渐发展起来的解决这些歧见的程序和组织中脱颖而出的。

人数很少、性质单纯的统治阶级的解体,社会力量的多样化以及社会力量之间日趋频繁的相互作用,是产生政治组织和程序并从而最终产生政治机构的先决条件。

2.政治之制度化的标准

复杂社会里的政治共同体依赖于该社会政治组织和政治程序的力量。

而这种力量的强弱则又取决于这些组织和程序获得支持的广度及其制度化的程度。

所谓广度,指的是这些政治组织和程序所能包容社会活动的范围。

制度就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

组织和程序与其制度化水平成正比例。

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

任何政治体系的制度化程度都可根据它的那些组织和程序所具备的适应性、复杂性、自治性和内部性来衡量。

同样,任何一个组织或程序的制度化水平也可以用这几个条件来加以衡量。

(1)适应性——刻板性

适应性就是后天获得的组织性;概言之,就是适应环境挑战的能力和存活能力。

只要人们承认环境给政治组织提出挑战是因时而异的,那么,组织的寿命则大致可以用来衡量该组织的适应力。

而组织的寿命又可用三种方法衡量。

第一种就是简单的算年龄,就是说,一个组织或程序存在的年代越久,其制度化程度就越高。

在某些情况下,特殊的经历会取代时间表的作用。

然而这种激烈的经历应属罕见,且即便有这种经历,时间因素仍不可缺少。

第二种方法是以组织领导人换代的次数来衡量。

一个组织越是能够不时地解决和平接班的问题,领导层越是能不断更新,其制度化的程度就越高。

第三,组织适应性可从职能方面来衡量。

一个已适应环境变化并已经历了一次或数次基本职能变化的组织,它的制度化程度比起那些没有经历过这些变化的组织要高出一筹。

(2)复杂性——简单性

一个组织越复杂,其制度化程度就越高。

复杂性具有这两个含义。

其一是,一个组织必须具有数量庞大的下属组织,从上到下,隶属明确,职责不同;其二是,这个组织不同类型的下属组织各自具高度专门化水平。

下属机构数量越大,形式越多,一个组织确保其成员效忠的能力就越强。

此外,一个有众多目的的组织,在其失去某一目的时,调整自己从而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显然较之仅有一个目的的组织的能力要强。

完全仰仗某一个人的政治体制是最简单的政治体制。

同时,这种政治体制也是最不稳定的。

研究稳定问题的经典政治家们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

形式简单的政府最易衷败,而“混合的”政府形式则稳定得多。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最实用的国家政体是融民主体制和寡头体制为一的政体。

(3)自主性——从属性

衡量制度化的第三个办法就是看政治组织和政治程序独立于其他社会团体和行为方式而生存的程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不受其它非政治团体和程序的影响。

而在不发达的政治体制中,它们极易受外界的影响。

凡充当某一特定社会团体——家庭、宗族、阶级——的工具的政治组织便谈不上自主性和制度化。

同样,衡量政治机构的自主性,要看它是否具有有别于其他机构和社会势力的自身利益和价值。

此外,政治机构的自主性也是各社会势力相互竞争的结果,这和司法机关是一样的。

和政治组织一样,政治程序的自主性也是高低不一。

高度发达的政治体系具有自己的一套程序,它能将体系内部的暴力成分降至最低限度——如是不是斩草除根的话,并能通过明确规定的途径限制财富的影响。

易受其社会内部非政治因素影响到的政治组织和政治程序,通常也易受来自社会外部因素的影响。

这些政治组织和程序容易被其他政治体系的代理人、团体和意识形态所渗透。

在所有受社会变革影响的社会里,各种集团纷纷崛起问政。

在那些没有自主性的政治体系中,这些集团不经认同现有政治组织或默认现在政治程序就进入了政坛。

这些政治组织抵挡不了新社会势力的影响。

相反,在发达国家的政治体系中,足以限制和缓解新生集团冲击力的那些机制却能保护住体系的自主性。

(4)内聚力——不团结

一个功效的组织对它的职能范围和解决在此范围内出现的争端所应遵循的程序,最起码应当有实质上的一致看法。

从理论上来讲,不具备内聚力的组织可以是有自主性的组织。

同样,没有自主性的组织也可以是有内聚力的组织。

但实际上,两者是紧密相联的。

自主性是获得内聚力的手段,使组织形成某种独树一帜的精神和风格。

3.政治制度与公共利益

政治制度有道德和结构两个范畴。

政治制度软弱的社会缺乏能力去抑制过分的个人或地区性的欲望。

没有强有力的政治制度,社会便缺乏去确定和实现自己共同利益的手段。

创建政治制度的能力就是创建公共利益的能力。

传统上,探索公共利益问题方法中,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或者有具体性而无普遍性,或者有普遍性而无具体性。

部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从统治机构和程序的社会,能更好地阐明和实现其公共利益。

组织化(即制度化)的政治共同体比非组织化的政治共同体更适应于做出决议和发展政策。

在这个意义上,公共利益既非先天存在于自然法之中或存在于人民意志之中的某种东西,也非政治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一种结果。

相反,它是一切增强统治机构的东西。

公共利益就是公共机构的利益。

它是政府组织制度化创造和带来的东西。

在一个复杂的政治体系中,政府的各种组织和程序代表着公共利益的不同侧面。

(三)政治参与:

现代化与政治衰朽

1.现代化与政治意识

和政治关系最密切的现代化各层面可以广义地概括为两类。

第一用多伊奇的公式,社会动员是一个过程,通过它,“一连串的社会、经济和心理信条全部受到侵蚀或被放弃,人民转而选择新的社交格局和行为方式”。

它意味着人们在态度、价值观和期望方面与传统社会的人们分道扬镳,并向现代社会的人们看齐。

这是扫盲、教育、更大范围的交际、大众媒介和都市化的结果。

第二,经济发展指的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和产品的增长。

社会动员涉及个人、组织和社会渴求的变化;经济发展涉及个人、组织和社会能力的变化。

对现代化来说,这两种变化缺一不可。

政治现代化最关键的方面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三个内容:

第一、政治现代化涉及权威合理化,并以单一的、世俗的、全国的政治权威来取代传统的、宗教的、家庭的和种族的等五花八门的政治权威。

政治现代化的含义还包括,民族国家享有的对外主权不受他国的干扰,中央政府享有的对内主权不被地方或区域性权力所左右。

第二、政治现代化包括划分新的政治职能并创制专业化的结构来执行这些职能。

第三、政治现代化意味着增加社会上所有的集团参政的程度。

因此,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离异化及大众参政化就构成了现代政体和传统政治的分水岭。

然而,假如就此下结论认为现实生活中的现代化就是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离异化和参政的扩大化而已,那就错了。

实践中的现代化总是意味着传统政治体制的变革,还常常意味着它的解体,但它却未必就会朝着现代政治体制的方向作显著的运动。

社会现代化的发生并不意味着政治现代化也一定会发生。

区分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最重要的标志乃是人民通过大规模的政治组合参与政治并受到政治的影响。

政治现代化最基本方面就是要使全社会性的社团得以参政,并且还需形成诸如政党一类的政治机构来组织这种参政,以便使人民参政能超越村落和城镇范围。

社会和经济现代化对政治和政治制度的破坏性影响有许多形式。

社会和经济变革必然分裂传统的社会和政治团体并破坏对传统权威的忠诚。

传统制度的解体可能会导致社会心理上的涣散和沉沦颓废,而这种涣散和沉沦颓废又反过来形成对新的认同和忠诚的要求。

它可能和传统社会中潜在的或实际的集团重新认同,或者和在现代化过程中演变出来的某一套新玩意或新团体挂起钩来。

现代化意味着所有集团(新的和旧的、传统的和现代的)在它们与其他组织发生关系时都意识到自身是作为组织存在的,意识到各自的利益和要求。

现代化最惊人现象之一,就是它能够在许多社会势力中间引起日益增长的意识、内聚力、组织和行动,而这些社会势力在传统社会里只是些相当低级的意识原生体或组织。

2.现代化与暴力

(1)贫穷和现代化的论点

事实上,现代化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

政治秩序混乱的原因,不在于缺乏现代性,而在于为实现现代性所进行的努力。

如果贫穷的国家出现动乱,那并非因为它们贫穷,而是因为它们想致富。

在一国内部,暴力冲突和极端主义的中心集中于处在现代化之中的地区,而非那些仍保持传统方式的地区。

不仅社会和经济现代化产生动乱,而且动乱的程度还与现代化速度有关。

(2)社会动员与动荡

城市化、识字率、教育和接触传播媒介的水平的提高,都在提高人们的愿望和期待,而如果这些愿望和期待不能得以满足,就会刺激个人和集团投身于政治。

在缺少强有力和灵活政治制度的情况下,这种参与的增加便意味着动乱和暴力。

(3)经济发展与动乱

经济发展理应能增加社会满足那些希求的能力,从而趋于缓解社会不满和随之产生的政治动乱。

但是,相反也可以认为经济发展本身就是一个造成不稳定的进程,并且正是这些能够满足希求的变革又趋于扩展那些希求。

在上述关系范围(见P38)之内,经济增长以某种速度促进物质福利提高,但却以另一种更快的速度造成社会的怨恨。

从一种极端的意义上来讲,只有经济有所发展,动乱才能出现。

贫困本身就是动乱的障碍。

必须先有某些经济的发展,才能给动乱提供手段。

从另一种极端意义来说,在取得相结高水平经济发展的国家中,经济增长率高和政治稳定性强是相辅相成的。

经济增长率和政治动乱之间的关系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变化。

经济发展水平低,两者之间成正相关。

反之。

(4)差距假设

较之经济发展,社会动员乃是一个更不稳定的因素。

都市化、扫盲、教育和新闻媒介这些新鲜事物打破了传统文化在认识和观念上的障碍,并提高了新的渴望和需要水准。

然而,过渡型社会满足这些新渴望的能力的增进比这些渴望本身的增进要缓慢得多。

结果,便在渴望和指望之间、需要的形成和需要的满足之间,或者说在渴望程度和生活水平之间造成了差距。

这一差距就造成社会颓丧和不满。

实际上,这种差距的程度就为衡量政治动乱提供了可信的指数。

要弄清社会颓丧和政治动乱之间的关系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很大程度上这一关系的要害在于缺少两个潜在的干预变量,即社会经济变革机会以及灵活适应的政治制度。

在大多数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流动机会的缺乏和政治制度化程度低下导致了两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5)不平等和动乱

经济发展使经济上的不平等越发严重,与此同时,社会动员又在削弱这种不平等的合法性。

现代化的这两个方面合起来便产生了政治动乱。

3.现代化和腐化

大致看来,有理由认为,腐化程度与社会和经济迅速现代化有关。

为什么现代化滋生腐化呢?

首先,现代化涉及社会基本价值观的转变。

判断腐化与否,首先需要基本承认公职与私利之间的区别。

如果某一社会在文化上对国王做为个人和作为国王这两重身份不加以区别,那就无法指控国王动用公款即属腐化行为。

腐化也就是现代化带来的对公共福利和私人利益加以区别的产物。

其次,现代化开辟了新的财富和权力来源,从而进一步助长了腐化行为,因为这些新的财富和权力的来源与政治的关系,在该社会居统治地位的传统规范中没有明确定义,处理这些新旧财富和权力的来的现代规范也没被该社会内部居统治地位的集团所接受。

从这个含义上来说,腐化是握有新资源的新集团的崛起和这些集团为使自己在政治领域内产生影响所做努力的产物。

第三、现代化通过它在政治体制输出方面所造成的变革来加剧腐化。

现代化,特别是处于后期现代化之中国家里的现代化,涉及政府权威的扩大和各种各样受制于政府活动的增加。

在处于过渡阶段的国家里,追随现代价值观念的集团在开创时期常常会走极端。

在一个国家里要肃清腐化常常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要降低衡量公职官员行为的准则;另一方面则要使这些官员的行为大体向此种准则看齐。

对社会公共目标缺乏一致认识时,腐化就成了合法达到私人目标的替代物,而在处理个人或公共利益的冲突时,暴力就成了论战的替代物。

在一个社会里,现代化造成的腐化程度当然是传统社会性质以及现代化进程性质的函数。

相互竞争的价值体系和文化在传统社会中的存在,其本身就会助长这一社会中的腐化行为。

但是,对于相对同质的文化来说,现代化期间有可能滋生起来的腐化量与传统社会中社会层次人分明程度成反比。

腐化的形式大都涉及政治行为和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易。

正如政治参与面的扩大所导致的腐化有助于新兴集团融合于现有政治体系中一样,政府法令的增多所导致的腐化有助于刺激经济的发展。

腐化也许是克服阻碍经济扩展的那些传统法律和官府规定的一种办法。

一个相对不太腐化的社会(例如在传统规范仍然强大有力的传统社会)可能会发现,一定量的腐化不失为一种打通现代化道路的润滑剂。

发达的传统社会能因有少量的腐化而使自身得到改善——至少可以使它现代化;但是在一个腐化已经盛行的社会里,腐化进一步蔓延就于社会无所裨益了。

腐化自然会使政府官员手软,或使他们的手永远软下去。

就此而言,腐化和政治发展是不相容的。

但是某些形式的腐败有时能加强政党的力量,从而促进政治发展。

某一政府机构的腐化有助于另一政府机构的制度化。

只要政府官吏制度的腐化迎合政党利益,它便有助而不是阻碍政治发展。

如果一个官员把加官晋爵作为别人为自己的政党组织效劳或捐款报答方式,那他只不过是将一种公共利益置于另一种更有必要的公共利益之下而已。

腐化与政治组织的程度成反比关系;就腐化有助于建立政党这一点来看,它破坏着自身赖以存在的条件。

混乱、集团之间缺乏稳定的关系、没有公认的权威模式,都是滋生繁衍腐化的温床。

(四)城乡差距:

城市突破和绿色起义

城乡区别就是社会最现代部分和最传统部分的区别。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力量确立子自己的地位,推翻了来自乡村的统治阶层,这样便结束了传统的政治关系。

一条大鸿沟将社会共同体腰斩为二,社会仍然是乡村性质的,但政治已变得城市化了。

城市正在成为政治力量的主要来源,而城市的中产阶级各集团一方面都是已被他们逐出政治舞台的乡村精英的死对头,另一方面,他们相互之间也是对立的。

政治越是变为城市化的政治,它就越加不稳定。

就这一时期而言,重建政治稳定就需要城市一些集团和农村大众能形成某些联合。

在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里,扩大政治参与的一个关键就是将乡村群众引入国家政治。

晚近才搞现代化的国家里,由于现代化的来势凶猛,以致在城市发展和工业化处在襁褓之中时,往往就在乡村播下了政治意识,造成了参与政治活动的广泛可能性。

因此,这些国家政治稳定的关键就看能否在现存政治体系中动员乡村群众参与政治,而不是反对现存体系。

这样,绿色起义的时间、方法和对它的引导就对随后社会的演变有决定性的影响。

(五)政治稳定:

公民政体和普力夺政体

政治体系可以椐其政治制度化程度和政治参与程度不同的高低加以区分。

任何一种给定政体的稳定都依赖于政治参与程度和政治制度化程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从某种来说,现代政体之有别于传统政体就在于它的政治参与水平,而发达政体之有别于不发达政体则在于它的政治制度化的水平。

除了这两个区别之外,现在还有必要加上第三个区别,即政治参与程度与政治制度化程度相对比起来偏高的政体和制度化与参与相对比起来偏高的政体二者之间的区别。

在制度化程度低而参与程度高的政治体制内,社会力量借助它们各自的方式直接在政治领域里进行活动,称这样的体制为普力夺政体。

制度化程度高而参与程度低的政体则可称之为公民政体。

现代政体区别于传统政体的关键乃是在其民众政治意识和政治介入的幅度。

发达的现代政体区别于发达的传统政体的关键乃在于其政治制度的性质。

传统政体和现代政体关键的制度性区别在于组织广大民众的参与政治方面。

现代政体的独具制度就是政党。

现代政治体制中的其他制度都是传统政治体制在新时代的嫁接或延续。

在鲁道夫看来,从以地位论政治到以观点论政治的转变导致了作为政治制度的政党的诞生。

政党的发展与现代政府的发展平行。

传统政治制度越是能够适应现代政治的需要,政党的作用就越不明显。

反过来说,在处于现代化之中的政治体系中,政党在提供合法性和稳定性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传统社会的制度性遗产之间存在着反方向的变化关系。

在那些传统政治制度(君主制和封建议会制等)得以在现代政治体制中延续的地方,政党只在此种现代政治体制里起着第二位的、辅助性的作用,其它制度设施才是连续性和合法性的主要依据。

然而在那些传统政治制度或崩溃或软弱或根本不存在的政体中,政党的作用就完全不同于那些生存于具有传统制度延续性的政体中的政党了。

在这种情况下,强大的政党组织是唯一能最终排除腐化型的或普力夺型的或群众型的社会动乱的选择。

政党就不仅仅是个辅助性组织,而是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源泉。

在缺乏合法性的传统根基的情况下,人们只好在意识形态、领袖魅力和主权在民论中去寻找合法性。

为了能够长期存在下去,意识形态、领袖魅力或主权在民论等各种合法原则又都必须体现在一个政党的身上。

不是政党反映国家意志,而是政党缔造国家。

国家是党的工具。

政党的功能在于组织参与、综合不同利益、充当社会势力和政府之间的桥梁。

在履行这些功能时,政党必然反映政治的逻辑而效率的逻辑。

一个具有分工结构和选贤任能的制度的官僚体制,从效率逻辑来讲是比政党更加现代的制度,因为政党是依庇护、影响和妥协的原则行事的。

因此,现代化的倡导者和传统的卫道士一样,都时常反对和诋毁政党。

他们试图在不建立能保证他们社会政治稳定的制度的情况下使他们的社会现代化。

二、政治现代化:

美国和欧洲之比较

(一)现代化的三种类型

政治现代化涉及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分离和政治参与的扩大等三方面。

就政府机构的现化化而言,可区分三种截然不同的类型:

欧洲大陆性的、英国型的和美国型的。

(二)权威的合理化

现代化首先在于坚信人有能力通过理性行为去改变自然和社会环境。

这种从听天由命到主观能动的根本转变,表现在许多方面,其中法的观念的转变尤为重要。

对传统人来说,法是无法抗拒的外在旨意或约束。

人只能发现法,而不能制定法。

至多他们也只能对亘古不变的基本法做一些修改,使之适合于特定的环境而已。

自不待言,基本法的另一面就是拒绝接受人类主权的概念。

法既是至高无上的,人间的权威便可以多样化的,因为没有哪一种权威是法的唯一本源。

人必须遵从权威,便是权威寓于国王、国会、法院、普通法、习俗、教会以及人民等许多组织系统之中。

基本法至上以及权威的分散与现代化是不相容的。

现代化要求具有变革能力的权威。

社会和政治的根本变革源于人们有目的的行动。

因此,权威必须属于人而不能属于不变的法。

此外,人们必须拥有权力以实施变革。

因此,权威必须集中于某些坚强有力的个人或集团手中。

在16世纪的欧洲大陆和17世纪的英国发轫的现代化运动需要新权威概念,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主权这一简明观念本身。

不论就其宗教意义还是世俗意义来看,不念经是从菲尔默还是从霍布斯的观念出发,新的主权学说的含义都是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国王。

这两种学说都论证了集权和摧毁中世纪多元政治秩序的合法性,从而有助于现代化。

在17世纪,绝对君主的所起的作用就等同于20世纪的一党专政。

(三)结构的分离

当欧洲进行政治机构职能分离和权力集中之时,美国却使职能的混合和权力的分割永久化了。

美国政治机构依然是权力分立,职能交叉。

立法与司法功能、荣誉和效率功能混同于同一机构;立法职能分属众多机构,各不同的军事机构也不完全分立。

(四)都铎制度与大众参与

在西方文明的各民族之中,美国最先实现了广泛的政治参与,但在实现传统政治结构的现代化方面却是最后一家。

而在欧洲,权威的合理化和机构的分离却明显地先于政治参与的扩大。

如何解释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的这种差异?

这些差异多半与欧洲大陆上的战争和社会冲突绵延不绝而美国则相对安定这样一个事实有直接关系。

竞争迫使列国君主建设自已的军事力量,而军事力量的创建则要求国家统一,要求镇压地方和宗教异已,要求扩大军事和官僚机构并大幅度增加收入。

分裂的社会没有集权就不能存在,而和谐的社会有了集权就不能存在。

在美国,社会统一和政府各机构的分权就使政府成了民主化的关键所在。

在欧洲,政治参与的扩大意味着将选举某一机构的权力扩大到一切社会阶级。

而在美国,它却意味着社会一个阶级的选举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或几乎所有)的政府机构。

为什么在美国虽然政治参与的扩大发生得较早、发展得较为迅速,却并未酿成动乱和暴力呢?

其原因至少部分在于美国17、18世纪存在的传统的政治机构是相对复杂、适应性强、相对自主并具有内部凝聚力的。

特别是这些机构在地方、州和联邦一级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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