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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2).doc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使财务会计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职能,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会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一、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财务负责人在实施财务工中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

重要财务事项财务负责人可直接向董事会或董事长请示汇报。

二、公司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包括公司直属部门和直属业务、下属子公司),由总经理首席全权负责。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子公司实行单列、对各业务部门实行内部指标(考核)核算。

资金收支实行统一调配,分头负责。

三、公司的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实行分级分工负责制。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按照本制度行使各自的职权,承担相应责任。

若上一级领导暂时无法行使职权可书面或公开当面口头授权他人代理。

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

一、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是指企业中所有保持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指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二、资金支付实行计划管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按照权限审批各项支出。

三、各项资金支出的基本审批程序和规定如下:

(一)每月26日前各单位(部门)应提报下月《资金支出计划》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依据该单位(部门)资金收入状况和全公司资金收支情况审核平衡,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资金支付或报销时,各单位(部门)经办人须持完整、合法、正确的发票。

(三)支付凭证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按照审批权限经分管各单位(部门)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再到财务报销或办理支出。

四、现金管理

(一)凡是发生现金收付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

公司有现金收入的单位(部门),在当日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必须把收到的现金交存公司财务部或财务部指定的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

有现金收入的各业务部门一律不准挪用、坐支现金。

(二)现金由现金出纳保管,要建立现金日记账。

每日终了由出纳员按收付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入账,并结出当日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三)财务部要严格控制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情况下每日库存现金余额应保持在10000元,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

不准超库存留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四、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开立帐户,必须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2、不准将帐户的存款转入临时帐户或其他单位帐户,不准以任何理由将公款私存。

3、出纳员应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月末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并制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财务负责人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库存银行存款进行查核,发现账实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盘亏额由出纳员赔付。

五、支票管理

(一)支票出纳员保管,保管人因故(包括临时)更换时,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

(二)领用支票时,严格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出纳员要作好支票领用登记工作。

(三)已领用的支票,中途不得变更用途。

如确需变更,应征得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办理,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领用人对支票要妥善保管,不得将空白支票交收款单位作为抵押或代为签发。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通知财务,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第二章成本、费用报销管理

一、成本、费用:

本规定的成本是指公司工程拨款、材料采购等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各项支出;费用是指公司(各子公司、部门)各经营性支出如差旅费、通讯费用、办公用品、职工培训费、车辆费用、业务招待费等费用。

二、财务部是公司成本、费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具体控制管理和日常的报销、监督工作。

三、报销时取得的外来原始发票必须具有税务机关的发票监制章或财政机关收据监制章和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发票填写内容要齐全,包括日期、客户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内部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购买农副产品取得空白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方可报销。

四、报销时经办人按票据不同性质粘贴在粘贴纸上,粘贴要平整、整齐、规范,呈鱼鳞状排列,一般情况下每张粘贴纸限贴10张以内原始票据,连同费用审批计划一并据以填写费用报销单,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报销。

五、借款、备用金

(一)员工出差、购物或其他公务借款,须由个人填写借款单,注明部门、借款用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经分管该单位(部门)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无资金支出计划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需由总经理签批。

(二)职工出差返回单位或购物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进行结算,不得长期拖欠不还。

出差返回后10日内不进行清理的,超过10日每日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连同借款从工资中一并扣除。

因特殊情况逾期不能按时清理的(如诉讼费等)需由单位(部门)写出书面说明,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门留存。

否则,一律加收滞纳金扣留当事人的工资抵帐。

六、差旅费报销。

员工出差归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到财务报销出差费用。

住宿费、车船费、出差补助标准另行规定。

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行承担,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据实报销。

七、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

每月26日由各单位(部门)提报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签批后,公司综合部统一采购,按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物资采购竟招标制度执行.低值易耗品必须履行领用手续明确具体使用人后方可报销。

八、业务培训费。

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专业证书班的,单位(部门)应事先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经分管该单位(部门)和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培训费。

九、车辆费用

(一)维修:

日常保养和维修在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车辆大中修要事前提报计划,一次更换配件或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由综合部经理审核,分管车辆维修的领导审批后执行,超过2000元的,先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签批后执行。

(二)加油:

由财务部到定点加油站预存油款,各司机持加油本到加油站加油。

财务部定期与加油站对账,根据加油记录和行驶里程考核油耗(考核指标另行确定)。

无特殊情况驾驶员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外埠加油据实报销。

(三)过桥过路费:

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由用车人签字据实报销。

十、业务招待费

(一)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包括:

招待用餐费和烟、茶、水果、饮料、酒水、礼品等。

(二)业务招待费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安排接待用餐履行登记审批制度,各承包部门、驻外办执行各相应的规定。

外地接待用餐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可据实报销。

十一、会务费

(一)会务费一般包括如下费用:

就餐费、住宿费、会议室使用费、礼品费、车辆费等。

(二)公司会议由综合部承办,会议召开前,承办单位(部门)要做出本次会议的预算、安排,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总经理签批后转财务部备案,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会议结束5日内,会议承办单位(部门)要及时进行会议结算。

(三)应邀参加外单位组织的会议,可凭参加会议申请单及会议邀请函据实报销有关会议费用。

十二、业务中介费

(一)承揽的工程项目的业务中介费应在签订合同或作业之前确定好数额或比例以书面形式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达财务备案。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财务不予执行。

(二)在作业过程中或完成作业后申请支付业务中介费时,除履行上述程序外,应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支付中介费的原始凭证应符合税法及会计制度的要求。

十三、工资福利费

(一)员工工资标准原则上应参照公司员工工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应区间确定或调整,并经相应审批程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奖金和各项收入性的补助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制订或编制,报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二)每月《工资发放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承包部门可自行编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工资标准及人员),由财务部对数据计算正确性进行核对,经分管劳动人事的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第三章业务收入管理

一、建设咨询业务收入

(一)各项建设咨询项目作业完工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的依据与应付款单位签定《业务具结单》确定应收款数额,业经确定的应收款数额,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发票开出即确认收入。

(二)开具发票时,业务经办人应严格按公司《印票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项目联系人和作业部门负责人应收款项的回收全程负责。

当年完成的项目,争取当年收款。

对超过两年的“问题帐款”,应向公司汇报,由公司通过法律等其他途径解决。

二、商品房销售收入

(一)销售部门应根据经批准并授权的商品房价目表进行销售。

商品房价目表要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超出授权范围的销售要另行经总经理审批。

(二)财务部凭销售批准单、认购书或购房合同收取定金或房款。

(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的,销售部门应建立应收款台帐按照合同约定日期进行催交。

三、物业收入及代收款项

(一)物业公司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水、电费分配表》,各楼《各用户收费明细表》报财务部一份。

(二)物业公司应建立收费台帐,登记每户应收、已收、欠费情况。

四、呆帐、坏账的确认和处理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消的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帐损失;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作为坏帐损失;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设备、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其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购价在2000元以上者。

二、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帐卡,编号造册,卡随设备走,一项一卡,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平时做好固定资产大修、折旧、使用等情况记录。

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注意保养和维护并尽保管之责,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印票管理

一、印票范围: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银行印鉴专用章等;从税务部门购入的专用发票、收据等;公司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内部结算(出售)单等。

二、票据的领取和使用

(一)各单位所需要的票据均由财务部门统一购买或印制,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印刷或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更不得以白条代替收款收据。

(二)财务部门对所购买或印制的票据要指定专人设台账管理,对票据的来源种类及号码要进行详细的登记。

领用时,领取人签字后方可领出。

各类票据一经领出,出现的短少、丢失或其他问题均由领票人负责。

(三)各单位及业务经办人(部门)开具发票时,应提交能证明该笔业务的下列之一有效凭据,

1、合同及补充协议;

2、业务具结单(格式由各业务部门自定)、业务报告书。

三、印章的管理

(一)财务部保管使用的公司(子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名章应分别由不同的人管理。

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由本人授权他人保管。

(二)印章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三)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及财务部门专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只能按规定的审批程序用于公司的财务会计业务,除此之外一律不得使用。

除正常的支票、发票收支凭证用章外,其他财务会计资料的用章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未经审批一律不得盖章。

第三部分会计管理

第六章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会计基础核算管理工作。

(一)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认真进行会计核算。

(二)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记帐凭证的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以及更正错误凭证的方法等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有关责任人员审核签章,字迹工整,摘要清楚,装订整齐。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编制中长期财务预算。

(二)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汇总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三)财务预算一经批准,由财务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三、负责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目标,负责投资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二)在筹资工作中,采取公司内部挖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并根据筹资成本最低的原则选择筹措方式,制定筹资方案。

(三)按照集中管理、综合平衡、统筹调剂、量入为出、优化投向、讲求效益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管好用好公司的各项资金,并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四、负责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会计核算形式组织会计核算。

(二)按照内部管理需要和对外报告的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及时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企业投资者及有关方面了解财务状况的需要,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信息。

五、负责税收管理

(一)根据国家的税收管理法规和政策,正确计税,依法纳税,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避税,减轻税负。

六、负责公司资产管理

(一)根据资产保值增值要求,制定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施办法,对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分析和考核。

(二)根据资产产权管理的要求,负责作好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和变动的管理及处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执行公司内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二)组织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

八、参与合同管理

(一)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负责作好公司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资产抵押合同、对外财务承诺等资金、资产方面合同的拟定、审查和管理。

(二)参与其他重要经济合同和协议的拟定,加强对经济合同订立、履行的监督。

九、负责财务分析和财务评价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并针对最终影响成果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二)加强公司的财务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财务评价制度。

十、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一)按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有效财务监督,维护投资者权益,用好用足财务自主权。

(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的经济活动应行使否决权,或按有关程序报告和处理。

(三)对公司涉及资金、资产等财务问题的重大经济事项,事前行使审查权,事中行使检查权。

(四)重点加强资产处置、经济担保、资金调度、经营费用、利润和利润分配、物资和设备采购、关联企业经营业务往来等方面的财务监督。

第七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会计工作,开展本单位的经济核算工作和实际经济责任制;

(二)组织制订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三)落实经批复的单位收支计划,合理安排和筹集资金,保障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保证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计划,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保证应交税款等及时上交;

(四)参与编制其它经济计划和业务计划,并监督、考核和分析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

二、现金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 《会计法》及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作到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核定限额,无白条抵库,不坐支、挪用现金。

(三)对审核人员签署的记帐凭证办理现金收付时,发现差错应立即通知审核人员更改,不得自行更改。

现金收、付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并签章。

三、银行出纳岗位职责

(一)熟悉掌握银行结算制度和结算办法,熟练填写各类银行结算凭证。

(二)复核审批手续,对付款业务须复核是否已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三)依据审核人员签署的记帐凭证或收付款凭单办理银行收付。

(四)按时办理银行收、付款凭证,认真逐项查验(日期、单位名称、账号、用途、金额大小写是否相符等等),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

有承付期限的,必须在承付期限内办理承付或者拒付手续。

四、一般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二)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范》所规定的方法记账、结账、对账。

第八章会计核算办法

一、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统一的会计核算。

各子公司及部室是会计核算的配合部门,按分工提供会计核算的有关数据。

二、会计核算依据

(一)法规依据:

公司会计核算执行国家《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三)记帐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记价基础。

(四)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五)固定资产:

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按固定资产类别、原价、估计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残值率为3%)确定折旧率。

三、会计核算程序

(一)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作为会计核算工作中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的依据,并遵循其核算内容,统一设置明细科目,不得随意改变。

(二)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

1、会计凭证的格式。

会计凭证按其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1)原始凭证的内容及要求。

①原始凭证是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

它既有来自单位外部的,也有单位自制的。

②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金额、经济事项名称。

⑵记账凭证的内容及要求

①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用来确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②内容:

包括凭证填制日期和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摘要简明;会计分录正确,严格遵守借贷记账法的规则。

③记账凭证要序时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的,可用分数编号法或注明原始附件所附凭证号;小写合计金额前一格应加人民币“元”符号“¥”,收付款记账凭证合计数必须同时写出大写。

2、会计凭证的审核要求

(1)审核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是否符合企业计划和预算,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填写的项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数字和文字是否清楚、正确,签名和盖章是否齐全等。

(2)审核记账凭证,主要包括审查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必要的原始凭证,摘要内容是否同原始凭证业务内容相符,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是否正确,凭证有关项目的填制是否完备,摘要是否清楚,签名盖章是否齐全,附件张数是否正确。

(3)在审核过程中,对于伪造、涂改空补等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

3、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

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日期和程序及时传递,不得延误和滞留,不得积压。

(1)原始凭证的传递程序:

单位内部有关工资、材料、工程进度等各种月份报表,各有关部门必须按时报送财务部;各种因内部业务填制的自制原始凭证必须在三日内送达财务部门审核;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当月送达会计机构审核。

(2)、收、付款凭证的传递程序:

审核人员受理经济业务时,首先应对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按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交会计人员填制收、付款凭证,编序时号签章后交出纳人员,办理收、付款业务。

4、会计记账方法:

会计法规定,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

遵循借贷记账规则: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要求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借贷两方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有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连续、分类登记。

5、会计账簿:

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用来序时、分类、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账簿。

具体要求是:

(1)按照统一的会计科目设置账簿,账簿主要有总账、日记账、明细账三种,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各种备查账簿,如:

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应收账款清理,租借设备等备查账簿。

(2)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

6、会计报表

⑴会计报表的编制:

根据账簿记录定期编制月份、季度、年度会计报表,表种按照税务及公司要求设置,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⑵会计报表

①会计报表要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以示对报表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②会计报表应当依法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当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会计报表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及报送单位。

第九章内部稽核制度

一、公司财务部门稽核员,必须由财务部经理担任,或由财务部经理经理指定主管会计来担任。

二、稽核人员按照本制度负责对全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指标及其他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稽核。

三、内部稽核的具体内容、要求与方法

(一)会计凭证的稽核

1、原始凭证的稽核:

首先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外来原始凭证(除交通票据和特殊票据)应有税务部门印章,行政事业发票,要有行政事业统一收费章,发票填写单具备:

填制单位,填制人员签章,购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人民币大写,且计算正确无误,一式几联的发票要复写,要有顺序编码。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员签章,金额要计算无误。

(二)会计账簿的稽核

1、首先审查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2、用计算机打印的账簿,启用表内容填写完整,印章齐全,是否依照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数字、摘要是否准确,记账是否准确。

(三)会计报表的稽核

会计报表稽核内容:

账表是否相符,表与表之间勾稽关系是否衔接,补充资料是否填写齐全,年初数与上年同期数是否填列齐全,数字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说明是否清楚,报出的报表、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时限、报出存档的报表是否按次序编号。

第十章会计资料保密管理

一、企业所有财务人员都有对会计资料保密的义务,应具有良好的保密素质。

二、会计资料保密的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及科技产品成本、配方、消耗量、向外提供数据审查审批制度。

三、财务人员对于需保密的会计资料,应做到严格保守企业秘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

第十一章会计交接工作

一、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

(一)移交所经管的账簿,必须经过核对无误后才能连同有关凭证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二)移交后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纪问题,应由移交人员负责。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记账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未登记的记账凭证应登记完毕,并在有关账户记账的最后一笔结出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要有主管会计或单位领导监交。

第十二章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经济合同等重要的会计资料。

二、财务部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定期收集、,在会计年度终了后负责保管一年,期满后,整理立卷,编制清册,全部移交本公司档案部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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