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楼精装修招标文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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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6日
工地现场
投标疑问提出
2009年8月7日
投标疑问答复
2009年8月8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8月11日
开标、评标
2009年8月12至13日
领取中标通知书
2009年8月14日
金星家园II-6A、6B#楼全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合肥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金星家园小区II-6A、6B#楼采用室内全装修。
现将招标事项编制如下,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出现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以及递交缺乏对招标文件诸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的投标失误和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装修规模:
II-6A、6B#楼面积约38000m²
,其中165户室内全装修,160户厨卫全装修;
2、招标内容:
西单元165户全装修和东单元160户厨卫全装修(根据市场需求再确定是否全装修)设计与施工;
3、工程地点:
金星家园II-6A、6B#楼。
二、招标方式及对象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对象
(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三、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与施工一体招标,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筑、结构、水电施工图纸,投标人进行室内装修施工图纸设计;
招标人根据各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纸,选择最佳方案,由一家投标人进行修改设计装修施工图,修改后的最终图纸作为本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图纸。
各投标人依据装饰装修施工图纸,编制投标书,进行施工投标。
(一)设计依据和要求
1.招标人提供的建筑施工平面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
2.本工程卫生间排水均采用同层排水系统,坐便器和洗面盆采用挂式(后排水);
每户均设浴缸(户内有两个卫生间的主卧卫生间设浴缸,公共卫生间配淋浴房),卫生间及卫生器具需进行重新布置,干湿区分开。
(备注:
卫生间结构降板60mm,地漏排水管Φ50,设计时考虑垫层厚度和使用材料(建议采用聚苯颗粒砂浆找平)。
3.厨房进行全装修,包括厨柜、洗菜盆,热水器等位置确定及相应管线设计。
4.每个户型不考虑家具、家电配置,仅在设计图中示意位置,注明业主自理。
5.厨卫间墙面、天棚、地面均为砖或混凝土裸面,设计中如需砖墙改动,图中需说明。
6.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全装修住宅逐套验收导则》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7.设计装饰装修施工图必须对墙面、地面、天棚(或吊顶)、门窗、隔断等注明规格、尺寸、材质等,吊顶、隔断、门或窗套、窗帘盒、墙面装饰等均需设计详图和大样图。
8.设计时合理利用原混凝土中的预埋电管。
9.所涉及的内容在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到使用功能的合理性,注重细节设计,充分体现设计师的水平。
(二)工程发包范围
1.发包范围包括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内容;
2.室内弱电部分管线及箱盒不在发包范围;
3.室内强电部分发包范围为户内配电箱以内的穿线和局部(增加)电管及插座、开关、灯具等;
4.室内给排水工程不包括卫生间排水管和厨房排水管,其余给水管及卫生器具均在发包范围,坐便器和洗面盆为墙排式;
四、工期
1.图纸设计时间安排
(1)装饰装修初步设计时间:
2009年7月18日-7月23日;
(2)装饰装修施工图修改定稿时间:
2009年7月28日-8月3日。
2.装饰装修施工工期
(1)II-6A、6B#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拟定于2009年8月18日进行样板房施工,工期45天;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拟定于10月18日开工,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含春节)。
具体开工时间以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主。
3、保修期
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为5年质保;
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2年质保。
五、物资供应方式
1、所有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施工单位必须对提供的材料质量负责,并要求有材料质保书等质量证明(水泥必须采用大型水泥厂生产的质量达标水泥);
所购装饰材料必须是环保材料,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标准;
如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提供的材料有异议或进行检测时发现质量不达标,有权勒命停止使用,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水泥、中砂按合肥地区2009年7月份市场信息价记入报价,其余材料由建设单位根据答疑时暂定适宜的价格后报价。
3.对甲控材料由招标单位确定品牌和单价,施工单位采购。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装饰装修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必须达到一次性合格,否则给予施工单位合同造价1%的罚款。
2.本工程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联系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类检验及试验报告、产品质保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全装修住宅逐套验收导则》进行验收。
同时执行合肥地区有关工程验收办法进行竣工验收。
七、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凡未达到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均不被接受。
2.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已安排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到场。
如中途更换人员,必须出具相应的书面申请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能进行。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近两年施工过类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必须具备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设备、技术措施及现代化施工设备;
并遵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
4.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并具抗风险能力。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并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投标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和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内容,并严禁转包。
6.投标单位领到招标文件及图纸后,若出于某些方面考虑想放弃投标资格,必须在2009年8月9日9时前派专人前往招标单位澄清、解释并出示书面说明。
否则由于某投标单位中途退出,招标单位将扣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并要求该投标单位赔偿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7.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办理分公司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并以分公司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
八、现场勘察
投标单位应按时参加招标单位组织的现场勘察,对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或索赔要求。
九、承包方式及价款的调整
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本次招标中标价确认的工程造价为合同价,竣工决算将按实际发生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进行调整。
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该工程,不得擅自分包该工程。
十、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自理。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任何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招标单位澄清的,应于2009年8月9日9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单位认为确需答复的内容,将于2009年8月10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单位。
2.在投标截止日期4天前,招标单位可以用修改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为使投标单位有合理的时间按修改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3.招标期间招标单位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所有书面通知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同等有效。
十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填写有关表格。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务标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按户型分别报价)
3.工程计算书
4.投标单位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价款优惠是指在投标报价基础上的优惠)
(二)技术标
1.综合说明(包括对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及响应,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说明、合理化建议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施工组织机构、施工网络计划图、重要工序施工方法说明、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措施、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等)
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包括工程质量标准、质量管理组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
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主要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组织机构,保证体系,管理制度)
5.附件
(1)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
(2)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履历表
(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4)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或法人委托证书(复印件),拟出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7)履约保证书
十三、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工程量计算:
按提供的工程发包范围计算工程量(包括施工设计说明和选用的图集等)。
2.定额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定额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上、下册)。
相关费用、材差调整和计算程序均执行“合造价字(2009)003号文件”
(2)安装工程定额,执行《2009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上、下册)。
十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现金或转入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
3.任何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招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中途退出投标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5天内予以退还(无息)。
5.发生以下情况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单位在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撤回本期投标的。
(2)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的。
(3)在投标过程中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处的。
十五、投标文件编写及封装要求
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整地编制投标文件,字迹要清楚,除投标单位对错误处做出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如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汇总表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应准备一式三份。
其中一份应清楚的标明为“正本”,另两本则标明为“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装袋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注明日期。
“正本”和“副本”及其技术标商务标要分别装袋,封皮注明:
“金星家园II-6A、6B#楼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文件”字样。
十六、投标文件的递送
投标文件须用统一标函信封,密封盖印,由投标单位派专人在规定的时间送到规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投标单位不得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要求撤消,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并取得招标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视为同意其要求。
十七、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
1.本次开标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开标。
2.开标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所有投标单位正本中的“投标单位”、“投标预算价”、“主要材料用量”、“投标报价”、“工期”、“工程质量”、“提供的优惠条件”以及招标单位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3.开标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视为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投标书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3)投标书及投标报价表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
(4)同一标书内有两个投标报价或不填写投标报价的。
(二)评标、定标
1.本次评标采用无标底评标,合理低价者中标。
2.本次评标、定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议。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有疑问的地方,可以约请其投标单位进行澄清。
5.评标委员会根据既定的评标方法综合考虑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文明、工期、企业信誉等因素后进行评标。
6.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项综合考虑前四名为中标备选单位,由建设单位根据备选单位的资质、信誉、项目经理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及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中标单位。
7.开标时如发现大写和小写数字不符,以大写为准;
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中,如有降低造价的应在工程总造价中扣除,作为合同价款。
8.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在三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9.评标和定标工作不约请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单位对评标工作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单位不作答复;
招标单位不对投标单位中标和不中标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十八、承包合同的订立
1.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完成与建设单位洽谈和签订承包合同的工作。
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负责赔偿。
建设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单位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并赔偿中标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
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和投标文件是形成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必须纳入合同。
3.工期、质量保证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
工期每提前一天对施工单位按合同价万分之二进行奖励;
每延误一天对施工单位按合同价万分之二进行处罚,同时承担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延期交房的违约罚款。
凡工期延误超过进度计划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退场,另行安排施工单位,并在退场后进行核算。
4.有关要求
(1)投标书所确定的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且每周至少有80%的时间在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必须在投标书所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阶段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甲方因资金困难未能及时付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停工或拖延工期(甲乙双方可协商付款时间)。
(4)施工中与总包单位以及其他施工单位施工中的协调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给予配合,但不得作为工期拖延的理由。
十九、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建设部有关工程施工监理的规定执行,服从工程监理。
二十、其他
1.未中标单位应及时办理退还图纸及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取回投标保证金的手续,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退回投标保证金。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能将招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情况透露给投标单位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3.本招标文件由合肥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4.施工单位中标后,需及时办理入区手续及建管手续。
二十一、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造价的确定
(1)合同价的确定:
已确定的前四名中标备选单位报价(含优惠条件)中最低者为合同价。
(2)结算价的确定:
合同价+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差价(材料价差按装饰装修施工期间市场信息价的月平均价和甲方签证认可价为依据)。
设计变更及现场经济签证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方可生效。
2、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备料款,按每装饰装修6套支付85%进度款(最后一遍油漆、涂料除外),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总进度款支付90%,余款决算审核后付至95%,剩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无息)。
(2)工程结算时不考虑施工期政策性调整费用。
(3)装饰装修所有材料检验、检测费以及室内环境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3、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与当地劳动力发生的一切劳务费用均按开发区有关文件执行。
4、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内必须服从合肥金星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的统一管理。
工程竣工保修期内接到物业公司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按质保修,否则将由金星物业管理公司自行组织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维修工程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将由物业公司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