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469180 上传时间:2023-05-05 格式:DOCX 页数:121 大小:156.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21页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121页
亲,该文档总共12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12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docx

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总结笔记完美精简版

限制进口的管理方式:

目录管理下的许可证管理、关税配额管理

1许可证管理:

包括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音像制品、黄金及制品等管理。

2关税配额管理:

限额内外实行差别税率。

这是一种相对数量的限制。

如小麦。

2、技术:

方式——目录管理下的许可证管理。

程序:

合同前递交“技术进口申请”,外贸部门核发“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合同后申请,核发《技

术进口许可证》。

(两次申请、两次核发——技术进口申请、意向书、合同、许可证)

涉及生物、化工、生物化工、石油冶炼、石油化工、造币技术等6个领域的技术。

(二)限制出口

1、货物:

货物限制出口的管理方式

①许可证管理:

非数量限制,包括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敏感物项、军品等直接签发许可证管理。

②配额管理:

数量限制的货物:

分为:

a、配额许可证:

获得配额证明,换发许可证(资格企业,直接分配,有确定总量)。

b、配额招标:

根据招标原则,中标者发放配额证明,换领出口许可证(有确定总量)。

3、技术:

实行目录管理、许可证管理,目录外技术或目录内技术但无许可证,不准出口。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程序:

申请、核发《技术出口许可证》。

三、自由进出口管理:

(结合第四节二、三并以后为主)

除禁限管制的商品、技术外,都属自由进出口管理商品。

但基于检测需要,我对部分货物实行进出口自

动许可管理,对技术进出口则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一)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进口前进行自动许可性质的登记;有关部门一律核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只要是非禁限的、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外贸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登记,并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可持证凭以报关。

第三节其他贸易管制制度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

外贸经营者可是企业、其他单位、个人(个体工商户)

贸易经营者资格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

根据法律法规、商务部特批不许登记的除外。

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国营贸易管理,或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国营贸易管理。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授权企业经营,属国营范畴但国家允许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国营贸易不得受非商业因素影响。

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授权企业的目录,动态发布。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不作为重点,是商检内容)(结合第四节)

1、主管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过颁布《法检目录》实施目录管理。

对于法检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对于目录外商品实施抽检,并可根据贸易当事人要求实施检验检疫并制发相关证书;而对于高价值、高技术、复杂的进出口商品,明令要在合同中签订监造、装运前预检、监装、以及到货后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权利。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包括:

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监督制度三部分

2、进出口商检分为:

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鉴定和委托检验。

施检商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包装。

商检标准有二:

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

3、动植物检疫包括:

进境、出境、过境检验、经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

动植物检疫管理方式:

注册登记、疫情调查、监测和防疫指导。

4、国境卫生监督包括:

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

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是:

外汇管理局

1、外汇管理范围: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人民币汇率的生成机制、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

外汇管理的主要形式:

通过核销单实行外汇核销。

2、出口收汇管理:

目的是防止截留外汇,提高收汇率。

依据是《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是:

外汇管理局发出核销单,发货人或货代填写,海关签注,外管部门凭此和报关单核销联进行收汇核销。

3、进口付汇管理:

目的是防止付汇不进口的逃汇行为。

具体办法是:

出口前申请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时海关签注,进口人凭之与进口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到指定行办法付汇业务。

(基本上与2同)

四、对外贸易救济措施:

01年我成为世贸成员,世贸组织允许成员国特殊情况下实施贸易救济。

类型: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反倾销反补贴针对价格歧视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进口激增的情况。

*反倾销措施:

①临时反倾销措施(在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倾向并调查结束前实施)

a、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商务部决定、公告,海关执行)

b、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商务部建议、税则委员会决定、商务部公告,海关执行)

期限:

4+5月

②最终反倾销措施:

征收反倾销税(程序同临时反倾销税)

*反补贴措施:

①临时反补贴措施4月(初裁补贴成立即实施)

担保形式(现金或者保函)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②最终反补贴措施:

征收反补贴税。

(终裁补贴成立起实施,终裁前要磋商)

(商务部建议、税则委员会决定、商务部公告、海关执行。

*保障措施:

①临时保障措施:

增加关税(惩罚性)。

不超过200天,计入保障总期限。

可不经磋商实施,如事后调查不能确认进口对国内产业形成损害或损害威胁,应退还所征税。

②最终保障措施,可提高关税、纯粹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等形式。

期限:

4+4年。

救济措施对比

措施

适用对象

条件

实施形式

实施期限

反倾销

价格歧视等不公平贸易或竞争

低价倾销

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

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延长至9个月。

反补贴

同上

政府补贴

同上

临时反补贴措施公告起不超过4个月。

保障

公平条件下的数量猛增

数量激增

加征关税、关税配额、数量配额。

临时保障措施不得超过200天,最终保障措施一般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下总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第四节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及报关规范

本章所涉及证件、证明、单,佐证货物合法进出口、具有法律效用,系证明文件:

它们有个共同的要求,不能够改证、转让、买卖、伪造等等,发生错证要交回换发。

一、进、出口许可管理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含义

商务部或会同总署制定“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并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目录商品进行行政许可管理。

分为进口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商务部作为主管机构归口管理许可证,并授权许可证局具体实施。

许可证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为发证机构。

原则上先证后进出口。

(二)商品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进口许可证:

①适用范围:

消耗臭氧层物质,如四氯化碳。

②报关规范:

a、有效期1年,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3月31日。

b、“一证一关”、(原则上)“一批一证”。

如需“非一批一证”,签注“非一批一证”字样,最

多12次。

使用时由海关签注、核减。

12次

c、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5%;“非一批一证”,逐批据实核减并签注许可证“海关验放签注兰”,最后一批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证余量的5%。

(注:

许可证的幅度,非合同幅度或信用证幅度)

2、出口许可证

①使用范围:

实行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许可证、配招标管理的货物

2报关规范:

a、有效期6个月,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次年2月底6+0.2

b、原则是“一证一关”,同时实行“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

“非一批一证”同样使用最多12次。

非一批一证适用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c、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5%;对于实行“非一批一证”的,逐批据实核减,最后一批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批量的5%。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无《自动出口许可证》)

归口管理部门是商务部,商务部独立颁布《自动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但分一般商品、机电产品(包括旧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分别管理。

具体由许可证局指导颁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1、商品范围:

肉鸡、植物油、酒、烟草;化肥、农药、聚酯切片、铁矿砂、钢材、氧化铝、原油、成品油等

▲但下列贸易可免“自动进口许可证”:

(1+5=保税货物进口均免自动进口证)(和第四章结合)

1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复出口的料件(原油、成品油必需:

战略物资)

2

外商投资额内生产自用或者作为投资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除外)(免税免此证、专用进口,进口许可证不免)

3/批≤5000元人民币、进口的货样广告品、试验品(免税免证,少的缘故,如实进口许可证管理范畴,则不免)

4

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品(不在中国使用,免税免证)

5进入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的(视同境外,免税、免此证,进口许可证不免)

3、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使用。

2原则上“一批一证”,部分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但累计使用不超过6次;但,同一合同项下可以申请多份许可证。

6

③装货物溢装在5%内部分免证验放,但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大宗散装短溢装3%;“非一批一证”的大宗散装货物,逐批据实核减,最后一批允许短溢装为剩余部分的允许上限(3%或5%)。

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

商务部归口管理,许可证局具体负责发证管理工作。

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广州、西安负责当地发证工作,此外都到省级商务厅(外经贸委)领证。

*、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管理使用一切贸易监管方式:

一般贸易、易货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补偿贸易、保税工厂、边境小额贸易等。

发证对象主要是服装及衣着附件,不管是否针织或钩编(编码61、62章)

目录有二:

《输欧盟纺织品临管目录》、《对美纺织品品临管目录》;输往别的地区不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二)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仅在本年使用

2、“一批一证”、“一关一证”。

无非一批一证

3、样品不超过50件可免领此证。

四、进口废物管理:

包括原料性废物限制进口管理和自动许可进口管理,不列入二目录的统统为禁入废料。

(一)适用范围:

主管部门:

环保总局,会同商务部颁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对目录内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由环保总局核发《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先申领《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进口;报检;合格持《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不合格,出具检验证书,并以该证书副本形式通知海关和当地环保部门,二者依法处理。

(二)报关规范:

1、“非一批一证”

2、不能转关(废纸除外)。

只能在口岸申报进境。

3、报关时持入境货物通关单和《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一)法律依据:

《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管理部门: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该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并由该办公室根据进出口物种不同签发:

公约证明、非公约证明、非物种证明之一。

(二)适用范围与报关规范

1、非公约证明

1适用我自主规定管理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②一批一证制

2、公约证明

1适用根据《国际公约》应保护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②一批一证制

3、非物种证明:

由濒管办指定机构认定并出具该证明

①适用未列入《目录》的动植物种、列入《目录》中但不属公约管理的植物物种的进口。

②分为“一次性使用”和“当年使用”;“当年使用证明”报关时提交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正本交还企业继续保存使用,仅限于在同关区进出口相同物种。

六、进出口药品管理:

(一)进出口药品管理的含义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以及进口一般药品,会同商务部制定各目录,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

当前公布执行的药品管理目录包括:

《进口药品目录》、《生物制品目录》、《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二)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①《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包括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如咖啡因、去氧麻黄碱及盐。

②、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

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

(样品、展示也需申领)

2、《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①《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涉及鸦片、可卡因、大麻、合成麻醉药类等

②、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

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

(样品、展示也需申领)

3、《进口药品通关单》

①包括:

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指一般药品。

(除了以上药品之外都是一般药品)。

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疫苗类、血液制品类、血源筛查永诊断试剂。

首次在境内销售的药品。

②“授权口岸药品检验所”(口岸药检所)以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形式实行进口限制管理。

“一批一证”,仅限在指定口岸海关使用。

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

法检。

七、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由专门的黄金武警部队,可见其价值)

管理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出口:

《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进口: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加工贸易除外)。

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

包括黄金基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含黄金废渣、废液、废料,包金制品、镶嵌金制品等。

(央行设立上海分支机构)

八、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核、生物、化学技术并有相关管理条例及清单)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管理目录》,商务部颁发《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进口:

“一证一关”制、“非一批一证”制;出口:

“一证一关”和“一批一证”制。

海关有权质疑所有进出口货物,而进出口人则有责任提供商务部门的“不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证明”

任何形式的进出境、过境都要提交。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注意报关时与上述各证同时提供)

管理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实施管理。

出境货物通关单适用:

《法检目录》产品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需检的商品

入境货物通关单适用:

《法检目录》产品、美日韩欧盟货物、外商投资财产、可再利用废物原料、旧机

电、入境运输设备、其他。

“一批一证”制。

十、其他进出口管理

(一)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主管部门:

文化部。

通过颁发《文化部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并指定单位经营实行进口许可管制。

图书馆、音像资料馆、科研机构、学校进口供教研用,须委托进口。

随机器设备进口或复出口的设备说明、专用软件,凭进口合同、发票验放。

(二)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1、主管与发证部门:

环保总局,颁布了《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

2、化学品首次进口:

《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自己未曾登记过即须领证(药品不同)

3、有毒化学品:

《有毒化工品进出口管理放行通知单》

(三)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唯一视用途)

*主管部门:

农业部,会同商务部颁发了《农药目录》,由部农药检定所签发《农药进/出口登记证明》,实施管制

*以工业原料进出口,提交《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审批专用章”)。

*“一批一证”制。

(四)兽药进口管理:

包括兽药和人畜共用的兽药。

通过指定的口岸兽药监察所,在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报验”印章进行管制。

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理解为主、重点、综合实务题)

(本章中所有提到免证,都不包括进口许可证)

第一节报关程序概述

一、监管货物的概述:

(一)监管货物的含义:

(所有)

(二)监管货物的分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

单边进出口不再复出进口

2、报税货物:

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

三定特征。

特定企业(三种外资企业自用货物),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4、暂时进出境货物:

特点是担保和原状出进境

5、其他:

如果通运货物、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租赁货物等

(三)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货物:

申报到放行阶段

2、保税货物:

进境到核销阶段

3、特定减免税货物:

进境到监管期限满或纳税后解除监管阶段

4、暂准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到复运出进境或者转为实际进出境阶段

5、其他:

(略)

总结:

分类是为了区别进出境阶段是否交税交证、以及放行后是否继续监管,与填单无关。

货物:

(实际进出口/进口)(是)实际进出口货物(解除监管)(是)一般进出口货物

(否)

(否)

 

所有非实际进出境货物,一旦转为实际进出境货物,就要交证交税,如果减免税就要交证明并且继续监管,

二、报关程序的概述:

报关程序:

按时间分为前期、进出境、后续阶段。

如果一般进出口则要交税、交证,不继续监管。

(一)前期阶段:

……………………………………………………………………………………非一般进出口货物

1、保税货物中的加工贸易货物:

合同备案,申领手册(电子或纸质)。

2、特定减免税货物:

申领减免税证明。

3、暂准进出口货物中的展览品:

申办“展览品进境备案”。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

申办“出料加工备案”。

(二)进出境阶段[该交税的交税、该交证的交证,否则须海关批准或有许可证明,即前期阶段

海关作业环节:

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报关作业环节:

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基本环节)

特税货物无征税阶段,放行后即进入后续阶段。

(三)后续阶段:

①保税货物:

核销。

②特定减免税货物:

解除监管。

③暂准进出境货物:

销案。

④其他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

销案。

进出境货物类别和报关阶段

报关阶段

货物的类别

前期阶段

(进出境前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

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时需要实际办理的海关基本手续的四个环节)

后续阶段

(进出境后需要继续办理才能结关的海关手续)

一般进出口货物

/

进出口申报

(海关决定是否受理申报)

配合查验(海关决定是否查验、决定查验的形式和查验方法)

缴纳税费

(海关决定征、减、缓、免税费)

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签印放行)

/

保税进出口货物

加工贸易备案和申领手册

核销

特定减免税货物

申领减免税证明

解除海关监管

暂准进出境货物

展览品进境备案

销案

出料加工等其他

“出料加工”备案

销案、

三、电子报关概述

(一)概念

法律效力:

纸质与电子数据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特殊条件下可单独使用纸质单或电子单。

先交电子单,等收到电子报文后,打印纸单交单。

(二)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海关报关自动化简称。

实现监管、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

2、海关2000通关系统:

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外贸企业可在公司办理手续。

海关用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或电子政府。

企业用

第二节、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

一般进出口货物:

纳税、放行后,不再监管的货物(针对监管方式而言)

一般贸易货物:

即货物单边进口或出口的贸易。

一般贸易货物:

正常报关纳税、交证则结关为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时提交减免税证明,则放行后进入监管阶段,此时为减免税货物;

(二)特征:

(交证、纳税、放行即结关)

1、进出境环节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结关,不再监管。

(三)范围:

判断是不是一般进出口货物,关键看是否实际进出口和是否放行后解除监管),而不在于它是否作价和交税

根据这点判断下列▲▲

1不享受特定减免税或不准予保税的一般贸易货物;vc

2转为实际进口的原保税货物

3转为实际出进口的原暂准进出境货物

4实际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⑤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口

⑥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⑦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⑧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

⑨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展卖品;

⑩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货物

11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⑿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

a)外商经贸活动中赠送的;

b)外商经贸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不作价

c)我境外企业、机构向国内赠送的。

二、程序

四个环节:

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一)进出口申报

1、申报步骤:

准备申报单证、进口看货取样、申报

2、申报方式:

终端申报、委托EDI申报、自行EDI申报、网上申报

3、申报地点:

进口→进境地/指运运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出口→出境地/启运地申报(构成转关申报);

保税、特定减免税和暂准进出境转为实际进出口时,在货物所在地申报。

4、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节假日顺延:

11日进境12日算起是26日。

出口货物: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进口集中申报货物: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申报,变卖处理。

不宜长期保存,提前处理。

(三个月的滞报、纳金0.5%。

5、申报日期:

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即申报日期并表示申报成功。

纸质报关,关员报关单上登记处理的日期,即为海关接受申报日期。

遭退单,则为再次申报被接受日;核准改单、退单,为再次申报被接受日

6、申报接受与现场交单:

收到“接受申报”报文或“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

10内打印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现场报关。

7、滞报日期与滞报金:

起征日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的第15天始按天0.5%。

(万分之五)计算。

(1日申报进境,15日之内为申报期限;16日开始计征)

核准撤单重报的,则计征日为撤单第15日开始计征(14天内必须重新申报);现场不交单造成的被撤单重报不在此列。

起征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计算到元;50元起征。

公式:

滞报金=完税价格*0.5%。

*滞报天数

8、申报单证:

分为主要单证、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主要单证:

报关单

基本单证:

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如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特殊单证:

核销单、原产地证、许可证件、加工手册(纸质和电子)、减免税证明、担保文件等。

预备单证:

贸易合同、信用证、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9、进口看货取样问题:

海关核准并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与清单,关员与取样人同时签字确认。

法检货物,尚须取得检验检疫许可证明。

常常因确定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

10、修改或撤销申报情形:

(属海关行政许可)▲

1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原因导致申报错误的

2放行后,由于配载、装运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换船的

3报关员操作或书写失误,但未对管制政策、税费征收、统计指标造成影响的

4按照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定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的

5装载、运输、存储时因短溢装、不可抗力造成的短损而与申报不符的。

注意:

海关已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不得修改。

改单或撤单再重报时需要变更、补办许可证件的,应当补办提交。

(二)配合查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