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安全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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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安全管理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
编制人:
李玉虎
审核人:
李玉虎
签发人:
李玉虎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依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锅炉房及其辅助设备间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五、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六、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七、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
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八、值班人员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锅炉房内会客、打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十、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十一、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炉型的技术性能,并能掌握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能发现问题并能正确处理。
达到本级别应知应会的要求。
二、司炉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三、切实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会排除本炉型所出现的一切故障。
四、接班前按规定巡逻。
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
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五、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禁止阅读书报,谈笑玩耍,酗酒闹事。
不准脱岗,睡岗,聊岗,不准携带儿童和闲杂人员进入。
七、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密切监视和调整压力、温度、水位及燃烧等情况,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注意填写准确并签字。
八、经常对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认真检查,使设备及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发现异常及紧急情况时采取正确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班组长、有关领导。
九、锅炉房禁止乱堆杂物,经常保持锅炉房卫生区域范围及设备的情节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一、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检查锅炉所有人孔盖和手孔盖是否装好。
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2、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
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度指示准确。
检查完毕即将省煤器的主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烟道挡板,如无旁烟道时,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的阀门。
3、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4、检查安全附件是否良好,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
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完好、清洁,水位计照明良好。
检查合格后,应使水位计、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5、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整无缺,开关灵活,密封盘根充足。
检查合格后,开启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阀门和给水管道上的阀门。
6、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输煤、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
煤闸板升降灵活,煤闸标尺指示正确。
老鹰铁整齐、完好,翻渣板完整,动作灵活。
7、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应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
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不可漏风。
8、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水。
进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水温最高不应超过90℃,冬季水温应在50℃以下。
进水期间,应检查入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
当水进至水位计最低水位时,印停止进水。
此时,水位计内的水位应维持不变。
否则,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
二、锅炉的升火与升压
升火
1、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性气体。
2、装有省煤器的锅炉,应打开旁烟道挡板或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
3、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4、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压,一般情况下,蒸发量为2吨/小时以下的锅炉不得少于l小时;蒸发量为2—4吨/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1.5小时;蒸发量为6.5—10吨/小时的锅炉不得少于3小时。
5、升火后必须密切注意锅炉水化。
升压
1、当空气阀开始大量冒蒸汽时,即可关闭空气阀。
2、当汽压升0.05—O.1MPa时,应冲洗水位计。
水位计冲洗完毕后,应与锅炉的另一只水位计对照,若发现冲洗前后水位计不一致,应再次冲洗。
3、当汽压升到0.1—O.15MPa时,须对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管进行一次冲洗。
冲洗完毕后,应与另一只压力表对照,所指示压力应一致。
4、当汽压升至0.2—O.3MPa时,进行下列工作:
a.试用注水器,蒸汽泵、电动泵等给水设备,向炉内进水,观察其是否好用。
b.顺次进行排污,检查排污阀是否灵活和严密,并通过放炉水,帮助锅炉水循环。
排污时注意观察水位。
c.对新装或检修后的锅炉,再次拧紧入孔和手孔盖。
拧紧时,禁止加长柄,用力不宜过猛。
5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校验安全阀是否灵敏,有效、准确。
三、锅炉的正常运行。
锅炉的正常运行,主要是对锅炉的水位,汽压,燃烧进行调整,以达到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
水位计的保护和水位调整。
1、每班应对水位进行一次冲洗工作(按照冲洗方法进行)。
2、水位计汽、水旋塞应保持洁净,发现漏水、漏汽应及时修理。
3、锅炉装有高低水位警报器时,必须与实际高低水位一致。
4、锅炉在运行中,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并允许在离中水位±25毫米以内波动。
这里特别要指明的,即水位计上划出的高低水位红线,并非是水位波动的范围,而是水位过高或过低的警界线,表示超过此线就进入缺水或满水事故的危险边缘。
压力表的保护及汽压的调整。
1、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
2、一般情况下压力表需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如果发现压力表不准确,不灵敏的要立即更换。
3、压力表应经常保持清洁。
4、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其汽压应保持相对稳定,且不得超过最高压力红线。
锅炉燃烧的调整。
1、锅炉在运行中,主要是通过调整炉排速度、风量和风压来达到稳定负荷的目的。
2、煤在燃烧过程中,燃烧正常时,火焰是金黄色;风量过多时,火焰发白;风量过少时,火焰发红。
3在调节各风室风量的同时,还应调节鼓风总风门,以控制适当的风压,保证燃烧的顺利进行。
锅炉排污
锅炉运行时,随着炉水的不断蒸发,炉水中溶解的盐质和其它混合物的浓度会逐渐增加,为了保持受热面内部的清洁及避免蒸汽品质变坏,必须对锅炉进行有计划的排污。
因此,要求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每个排污点都应顺序进行,不可只排某一处,而长期不排另一处。
正确排污的方法是:
a.排污前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
b.一人监视水位,一人操作排污阀;
c.排污时应充分暖管,避免产生水冲击;
d.严禁用加长柄的方法来开关排污阀。
四、正常停炉
1、降低锅炉蒸发量,停止给煤。
2、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停止炉排转动。
3待煤烧完,停止鼓风、引风、停止供汽,将自动给水变为手动给水。
保持较高的水位。
4将炉排上的煤渣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
5、停炉后,应在蒸汽、给水、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
6停炉后,待炉水温度低于70℃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出。
放水前,应打开锅炉空气阀。
五、紧急停炉
1、遇有下列情况之_时应紧急停炉。
2、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4、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5、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6、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的操作:
1、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2、迅速清除炉排的燃煤,但禁止向炉膛浇水。
3、将锅炉与蒸汽母管隔断,开启空气阀和过热器疏水阀,降低压力。
4、开启旁烟道,关闭主烟道,使空气流通提高冷却速度。
5、如不是冈缺水而紧急停炉,可采取排污和进水(保持锅炉水位)加速降压。
6、如因缺水事故时,严禁向炉内进水。
正常起炉
1、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熟悉锅炉的构造、性能以及各种参数,严格按照锅炉的设计要求操作,自觉做到不违章操作,坚持污染物达标排放。
2、生炉前检查风机、给水设备、管线和各阀门、压力阀、压力表、水位计等附件的技术状况良好,检查锅炉是否正常,打开烟道、挡风门,进行通风。
3、将清洁的软水注入锅炉,开启循环水泵,待液面升至最低水位线时,关闭给水阀门,观察水位有无升降,检查炉膛和各部位有无渗漏。
4、准备就绪,方可升火。
烧煤的锅炉禁止用油作引火物。
冷炉升火时,火势应逐渐加大,使温度缓慢上升,严禁燃烧过猛,引起锅炉膨胀。
5、随着压力的逐步升高,应密切监视压力表和水位的变化,检查各部位有无不正常的声响和其他异常现象。
6、锅炉压力一般在0.4~0.7MPa下运行,最高不超过额定压力,水位计控制在水位中部上下2厘米。
沸腾炉的沸下与沸中温度控制在800~900℃之间。
锅炉运行中,操作恩怨要坚守岗位,经常监视压力表、水位计、不得超过规定的压力好水位高度。
发现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或修理。
7、禁止从看火口加煤、拔火。
8、加煤前用水将煤浸湿、闷透,煤中含水率保持在0.5~10之间。
加煤时要均匀,适时调节风量,根据风箱压力排放底料和调整料层厚度,保持炉膛高温。
9、煤层厚度一般在100~160mm之间,使煤层疏松有良好的透气性,燃烧正常。
新煤离开煤闸板后100~150mm就应开始燃烧,在距挡渣板(俗称去磨铁)前300~400m处燃尽,最大限度节省煤资源。
如有大块焦渣应停止炉排运转,进行排渣。
10、炉排要完整,运行要平稳,所有传动装置要保持润滑,运行无异常情况。
11、风压、风量根据煤层的厚度,颗粒的大小等特性,对其进行调整,降低振动和噪声影响。
应做到:
厚煤层,高风压,跑慢车;薄煤层,低风压,跑快车;中等厚度煤层,取中等的风压和炉排速度。
12、坚持定时排污。
排污要在低负荷状态下运行,排污量一般不超过上水量的5%。
13、锅炉正常运行中,对锅炉的附属设备(包括风机、水泵、上煤机、除尘器等)应仔细检查,检查安全阀是否灵活准确,给水、循环水设备是否正常。
防尘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
各转动部件定期加油,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14、一旦发现锅炉严重缺水,应立即压火,严禁向锅炉内注水。
15、水位表应每班冲洗一次,安全阀每周手动开启一次,防止锈死失灵,压力表半年检一次。
水位表的玻璃管外应装置坚固的护罩,外部应保持清洁。
工作中要定时查看水位表里的水面是否迅速上升或下降。
如在运行时看见水位表里水面的呆滞不跳动,应立即查明原因,防止形成假水位。
16、进行水处理的水箱中要定时加盐,并及时检测锅炉内的水质。
软化水的硬度在0.03以下,锅内水质PH值保持在12左右,存水罐内水量保持在60%以上。
17、(沸腾炉)突然停电时,使用蒸汽泵上水,时刻观察泵的上水情况,如果上水太慢或停止上水,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放出底料,打开炉门,严禁用其他方式上水。
等炉温降下后再上水操作。
18、作业完毕,炉渣应用水浇透再送至指定地点。
要定期清理炉渣及排出的积灰,并监督外协单位运走,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做到环境整洁优美。
19、定时观察烟筒外排烟尘的颜色,发现不是白色时要对操作过程和设备进行检查,分析出现异常的原因,降低锅炉的压力,必要时及时通知车间负责人。
20、停炉不用时,待炉火熄灭,炉温下降后再放空锅炉和水泵里德水,排除污垢,严禁急加冷水或用冷水泼炉。
21、锅炉完全冷却后,清理炉膛及周围,检查锅炉附件,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22、停炉后,要定期对锅炉内的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消除炉内水垢。
二、正常检修停炉
1、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包括鼓风和引风)。
2、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经防冷却水位下降,造成缺水。
3、加快炉排速度,把煤迅速转出去,继续转动炉排。
4、停炉后缓慢冷却锅炉,经4~6小时,逐渐开启烟道挡风板通风。
5、停炉8~10小时后,可进行放水和排水。
如需锅炉冷却加快,可启动引风机,并增大进水和放水。
6、停炉18~24小时后,当泸水温度低于70℃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出;同时打开锅炉放空阀或抬起一个安全阀。
7、锅炉停炉后应在蒸汽,冷却排污管路中装置隔板。
三、发现锅炉有下列情况,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1、锅炉发生罐鸣,气压迅速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虽安全阀已开足,但气压仍在继续上升;
2、看不见水位或水位表全部损坏;水位表内的水位下降很快,虽然加水仍继续下降。
3、压力表,安全阀失灵,超压上升。
4、水泵、水管、清水器损坏,不能向锅炉上水或炉胆或其他管道烧红变形。
5、锅炉发生严重泄露。
6、其他有碍安全检查的故障。
四、紧急停炉程序
1、停止给煤,停止送风,关闭全部通风门,减少引风,打开炉门和放汽阀。
2、将炉排上的燃煤迅速排入灰斗或扒出,链条炉排上的燃煤转入灰斗后,应继续转动炉排,也可用沙土或湿炉灰将燃煤压火,排入灰斗内的煤可通用水浇灭,但禁止向炉膛内浇水灭火。
3、打开各风室小风门,关闭引风机,使锅炉自然通风。
4、继续转动炉排,直至炉排冷却为止。
5、关闭锅炉主蒸汽阀,将锅炉与蒸汽母管隔绝,抬起安全阀或开启放气阀排气。
6、锅炉因严重缺水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进水,防止因缺水而过热的受热面遇水冷却,产生几句的压力变化,造成更大的事故,并不得开启放空阀或提升安全阀等排气措施。
7、不是因严重缺水而紧急停炉的,仍可向锅炉上水,保持锅炉水位。
8、锅炉因满水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并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
同时开启主气管、分气缸和蒸汽母管等处的疏水阀,防止蒸汽大量带水和管内发生水击。
五、除尘器的维修与保养
1、锅炉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要学习掌握除尘方面的各种专业知识,了解除尘器性能。
2、排尘口要保持最大限度的气密性,决不允许漏风。
3、除尘器外壳必须严密,尽量减少漏风。
4、定期定时排尘,决不允许把锥体部分当储尘罐,以防止堵塞。
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
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除尘效果。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铅封;
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不交工日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
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2008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
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
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锅炉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锅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范围
预案适用于用锅炉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锅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一把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三、安全措施
1、采购使用具备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锅炉,请具备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安装锅炉,确保锅炉安装质量。
2、保持锅炉稳负运行,防止负荷严重波动导致超压。
3、按检定周期检验压力表,如运行中发现压力表不准确或不正常,必须及时送检。
4、每年检验一次安全阀,防止安全阀失灵而造成的超压,定期人工排气,做自动排气试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5、经常冲洗水位表,严密监视水位。
6、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具备一定的运行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设备的性能、原理,并能够正确进行日常维护和操作。
7、锅炉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物品,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四、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