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行业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作业环境与职业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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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行业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作业环境与职业健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
(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
1、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概述
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是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三大组成部份之一,共9个项目。
1.1基本概念
1.1.1作业环境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作业环境管理最基本的任务是使作业环境保持整洁有序,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因此,其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如何改善作业环境条件,如何预防职业病。
1.1.2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又称职业卫生或工业卫生。
职业健康工作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免受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
首要任务是识别和控制不良的作业环境、强化对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1、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
1.1.3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是对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员工个体因素及产生职业病的作用条件以及对其管理的危险性进行度量和考核评级。
1.2现场管理对安全生产的意义
1.2.1现场是各种生产的集合,是各项管理功能的“聚焦点”,现场管理也是对现场各种生产要素的管理和各项管理功能的验证。
1.2.2在实际意义方面,加强现场管理,能够减少事故发生。
因为事故发生最重要的间接因素就是现场管理因素(环境),由于现场管理存在缺陷,才造成人的行为失控和现场的隐患,从而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或火灾事故的发生。
1.2.3现场管理是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通过对生产作业现场“脏、乱、差”的治理,对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加强,必然极大地优化企业安全生产的大环境。
1.3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生产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可能使作业人员某些器官和系统发生异常改变、形成急性或慢性病变的因素。
不同作业环境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型不完全相同,但可归纳为以下三大类:
化学性因素
⑴生产性粉尘:
矽尘、煤尘、有机粉尘等。
作业人员长期在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条件下作业,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就有可能发生尘肺病。
粉尘中的主要危害化学因素为游离二氧化硅、硅酸盐等。
⑵生产性毒物:
生产性化学毒物可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
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生产性毒物类型很多,取决于实际生产条件。
常见的生产性毒物有:
氮氧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等窒息性气体;氟、氯、溴、二氧化硫等刺激性气体;正己烷、苯、三氯乙烯、二氯乙烷等有机溶剂;铅、汞、砷等金属毒物和类金属毒物。
物理性因素
⑴不良的气象条件:
生产场所的气温、气湿、气流及热幅射构成了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
在强烈热辐射、高气温、气湿等不良气象条件下作业,可能引起中暑。
而在寒冷气候条件下工作,不仅可引起冻伤,还右增高感冒、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的发病率。
⑵电离辐射与非电离辐射:
电磁辐射按其生物学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电离辐射与非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是指引起物质原子电离的射线或微粒子,如αβγ射线和中子等,可引起生物分子结构的破坏。
而非电离辐射引起的伤害是灼效应,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无线电波电磁场等。
高频和无线电波电磁场对人体的作用主要由电磁场能量所转化的热量对人体器官造成伤害。
高频电磁场和短波电磁场主要是引起中枢神经失调,表现为神经衰弱的症候群。
强烈的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可引起职业性眼病。
⑶噪声和振动:
在生产过程中,噪声和振动通常同时存在。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损害听觉,可引起职业性耳聋。
振动也影响人体健康,可以引起振动病,振动的频率和振幅大小是决定振动对人身健康危害大小的主要因素。
噪声和振动还可引起中枢和植物神经系统机能紊乱,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失眠、注意力分散、反应迟钝等神经衰弱症状,常影响人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⑷高气压与低气压:
当人体从正常大气压状态进入气压降低或升高的状态时,由于人体内部压力与周围气压的压差变化或由于周围气压降低导致氧化含量降低,将引起人体生理系统功能的一系列变化,严重时可引起病变,如高山病、潜水病等。
生物性因素
包括各种细菌和病毒,如布氏杆菌、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常见的有害作业工种
矽尘作业
如铸造生产中的配砂(包括筛砂、送砂、混砂、旧砂再生等),造型、浇注、修炉、清砂(包括落砂、拆箱、清理、喷丸、喷砂、滚筒清理)、浇口打磨、炊扫;电瓷生产的原料制作(包括破碎、精碎、球磨、切割、研磨);磨具磨料生产的粉碎、筛分、成型。
非矽粉尘作业
如铸件高速粗车、粗铣、砂轮切割钢材、砂轮打磨、工具磨、平面干磨、板材磨锈、焊缝打磨、粉末冶金制粉;焊接、木加工、煤输送、玻璃纤维编制、石棉制品加工、焊条制作、橡胶混炼、塑料加工等。
有毒作业
如油漆涂覆(调漆、喷漆、刷漆、浸漆、漆包涂覆、矽钢片涂覆、粉末喷涂、电泳涂漆、电机是器绝缘制作)中的苯作业;温度计、气压计等仪器仪表的汞作业;压力容器焊接中的锰作业;蓄电池制作中的铅作业电器制作的三氯联苯作业,聚塑及塑缆制作的氯乙烯作业;表面处理及电缆挤塑的氯化氢作业、电碳及电缆制作的沥青作业,此外还有强酸、强碱及汽油等有机物作业。
物理因素作业
如工业炉窑的高温作业;压缩机(空压、氨压、透平)、鼓风机(罗茨风机、离心及透平高压风机)、柴油机、风动工具、吹扫喷嘴等空气动力噪声源作业,电磁辐身、高频作业等。
2、厂区环境
2.1设置目的
厂区环境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关系十分密切。
厂区环境中的道路、照明、消防等因素直接影响到事故的发生和事故损失的降低,而厂区环境中的厂容和厂貌等因素直接影响到职业健康和职业病的发生。
因此特设置本项目。
2.2适用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企业内非生产车间的作业区域、场所,包括厂区道路、管道、绿化、照明以及消防等,企业内的厂区环境作业一个整体考评单元进行考评。
2.3考评要点
2.3.1厂容厂貌
⑴厂区内实行定置摆放
厂区内有定置图,定置图上应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点、道路及管线等位置,关于定置的类别、原则和要求参见本章第3节“车间环境”。
同时,企业应按图实现了定置摆放,且厂区内无杂物,无图、物不符等状况。
⑵垃圾定点存放,且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并实现定点、定位,垃圾存放点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危险固体废物应有专门存放点,存放点有防渗漏措施,且应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理。
⑶厂区大门开启灵活、方便、迅速,无卡死现象。
2.3.2厂区道路
⑴厂区双向主干道宽度不小于5M,单向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M,且为环形。
A厂区道路要求一览表见表4-2-1。
B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盖板齐全,坡度适当。
⑵厂区门口,危险路段、需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
表4-2-1厂区道路要求一览表(略)
A厂区门口、危险路段、需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厂区门口、危险路段的车速一般为5KM/H。
B交叉路口若有视线盲区则应设反光镜,反光镜无破损,角度和高度应便于观察道路盲区,避免道路盲区和死角。
⑶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
厂区的人行道宽度应大于1M,分流线清晰,且宽度大于10CM。
2.3.3厂区主干道占道率
⑴厂区通道的一般要求
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
利用主干道一边堆放产品或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标志,通行部分宽度必须保持≥5M。
不得在转弯处或通道两侧堆放物品或停置车辆。
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⑵厂区主干道占道率小于5%。
⑶各类主干道的通道线内不得存放任何物资、生产(生活)垃圾、车辆等。
⑷通道内存放物件或车辆,按实际长度计算占道长度,通道若被物件横向全部堵住,则从堵塞处至就近第一个转弯处的长度计算占道长度。
2.3.4厂区照明
⑴照明灯布局合理,无照明盲区,厂区主干道和安全通道的照度不低于30LX。
厂区露天作业场所和交通运输线的照度标准值见表4-2-2
表4-2-2厂区露天作业场所和交通运输线的照度标准值
⑵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
2.3.5厂区消防
⑴室外消火栓应合理配置,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其1M范围内无障碍物
A室外消火栓的配置要点:
①保护半径:
低压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150M。
②布置间距:
低压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超过120M。
③布置要求:
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两侧和十字路口设置;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
B手提式灭火器的设置数量见表4-2-2。
表4-2-2手提式灭火器的设置数量
⑵所有消防器材完好,且灵敏可靠。
⑶消防设施、重要防火部位均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A消防设施、重要防火部位均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B各种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表4-2-3的规定。
3、车间作业环境
3.1设置目的
车间是企业生产的直接现场,其环境状况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关系十分密切,影响较大。
车间环境中的通道、采光、消防、设备布局等因素直接影响到事故的发生和事故损失的降低。
为此,特设置本项目。
3.2适用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直接生产或辅助生产的作业场所,按照企业实际划分的生产车间、分厂等(含露天作业场所,不包含仓库、危险化学品作业点)。
3.3考评要点:
3.3.1定置摆放
(1)车间实行定置摆放
a、定置管理工作的原则是:
①要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②要有利于促进生产、提高工作效率;
③要有利于安全生产;
④要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⑤要有利于充分使用生产场地,发挥生产能力;
⑥要有利于定置物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b.定置摆放,按人与物在生产过程中结合程度分为:
A类:
人与物外部紧密结合状态。
如正在生产加工、装置、调试、交验的产品,以及在用的工量具、模具、设备、仪表等。
B类:
待用或待加工类。
如原材料、元器件、待装配的另、部、整件,模具等。
此类物品可随时转化为A类。
C类:
人与物处于待联系的状态。
如交验完待转运入库的产品,暂时不用的模具、材料等。
D类:
人与物已失去联系的物品。
如报废的产品、废料、垃圾等。
都处于待清理的状态。
按A、B、C、D分类摆放,经常整理A类,及时转运B类,清除C、D类。
(2)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a.根据作业方法、物品性质、特点和使用频率等情况,确定存放位置:
①使用频率高,即经常使用的工具、物品放在附近;
②不常用的东西应整齐地放入箱、柜内,或物品架上;
③很少用的东西应放进公用箱、柜内,由专人妥善保管;
④本着安全、方便的原则确定材料和成品的放置地点;
⑤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质,压缩气体、毒品、腐蚀品等)要有专门的场所存放、保管;
⑥对于推车等简易搬运工具也应明确规定放置地点(包括工作中暂放的地点);
⑦安全通道上,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存放物品。
b.按下列原则确定物品的放置方式:
①物料堆放整齐,重物在下,轻物在上,易损物品要固定,易倒物品要挤压住;长物要放倒。
②立体堆放的材料和物品要限制堆放高度,最高不得超过底边长度的三倍。
③危险化学物品的放置、保管应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④对安全通道和堆放物品的场所要划出明显的界限或架设围栏;堆放物品的场所应悬挂标牌,写明放置物品的名称和要求。
⑤在放置物品时,要确认是否保证了安全。
c.摆放整齐,平稳可靠:
①做到定置定位、分类、分区摆放(如摆放在指定的划线或低护栏内)。
小件产品应有集装箱,加工物品与墙或与机床轴平行摆放。
②钢材的摆放应做到靠通道侧应放置整齐。
③平稳可靠是指堆垛不得有倾斜,不得有晃动。
滑动物件要有支架或稳固措施,园筒产品或工件滚动面不得面向安全通道。
d.I、模、夹具存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①工、模、夹具应放置在固定的架子或工具箱、柜中。
②各种量具等不得放在车床活动面、导轨上。
③钢丝绳要上架,且有明显标识。
④物品的重心应向下摆放,做到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e.物料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对产品坯料加工件要做到限量存放,白班为生产加工量的1.5倍,夜班为生产加工量的2.5倍。
中间库存放的量为一周生产加工件的数量,经常活动地带应留有0.6m的空间。
f.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
①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
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过2m。
例如垛底为lm,垛高不超过2m。
②大砂箱堆垛不超过3.5m,泡沫塑料一类,建议参照大砂箱高度。
③堆垛间距要合理,便于吊装或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3.3.2车间通道
(1)车行道(厂内叉车等)、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且通道线明显清晰
车间通道要求详见表4-3-1。
(2)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
(3)占道率低于5%,
a.车间占道率应低于5%,占道率的计算公式为:
占道率=占道长度(m)/车间通道总长度(m)×100%
b.通道内存放物件,按实际长度计算占道长度,通道若被物件横向全部堵住,则从堵塞处至就近第一个转弯处的长度计算占道长度。
表4-3-1车间通道要求
车间类型
通道要求
宽度(m)
一般机械加工车间
行人通道
≥1.0
电瓶车单向行驶
≥1.8
电瓶车对开
≥3.0
叉车或汽车开进
≥3.5
冲压车间
车间主通道
3.5~5.0
压力机生产线之间的通道:
大型压力机(≥800t单点、≥630t双点)
中型压力机(160~630t单点、160~400t双点)
小型压力机(≤100t)
4
3
2.5
从通道边界到厂房构件的距离
0.2
从通道边界到设备的距离
0.4
工部(工段)之间的通道
2.5~4.0
车间过道
2
铸造车间
非机动车
1.5
叉车、电瓶车
2.0
汽车
3.5
手工造型人行道
0.8~1.5
机器造型人行道
1.5~2.0
锻造车间
走人通道
1.5.
3t以下汽车、电力装运机通道
3.0~4.0
3t以上汽车、电力装运机通道
5.0
铁路线
5.0
⑷车行道、人行道上方悬挂物高度符合标准,且牢固可靠
车行道上方悬挂物的高度不小于4m,人行道上方悬挂物的高度不小于2.5m,悬挂物应牢固可靠。
3.3.3作业区域地面状况
(1)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a.地面平坦指高低差不超过5cm。
绊脚物指埋于地下面,且凸出地面2cm以上的管、线、螺钉等非浮放物品。
b.坑、壕、池的确定
①坑:
指深0.5m、凡脚能踩人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②壕:
深≥0.2m,宽≥0.1m。
③池:
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上述部位均应设置盖板或护栏,且牢固可靠。
(2)地面无积水、积油或垃圾杂物
地面应做到定期清扫,当班生产中所产生的垃圾杂物、积油、积水不得超过1m
(3)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
人行通道和设备设施操作点的脚踏板应齐全完好,牢固可靠,且采取了防滑措施。
3.3.4车间采光
(1)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标准
a.一般生产车间和工作面上的最低照度值见表4-3-2。
表4-3-2一般生产车间和工作面上的最低照度值
序号
车间和工作场所
视觉
工作等级
最低照度(1x)
混合照明
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
一般照明
1
金属机械加工车间:
一般
精密
II乙
I乙
500
1000
30
75
—
2
机电装配车间:
大件装配
精密小件装配
II乙
I乙
500
1000
50
75
—
3
机电装配试车:
地面
试车台
Ⅵ
II乙
—
500
—
50
30
—
4
焊接车间:
弧焊
一般接触焊
一般划线
精密划线
V
V
Ⅳ乙
II甲
—
—
—
750
—
—
—
50
50
50
75
—
5
扳金车间
V
—
—
50
6
冲压剪切车间
Ⅵ乙
300
30
—
7
锻工车间
X
—
—
—
8
热处理车间
Ⅵ
—
—
30
9
铸工车间:
熔化、浇铸
型砂处理、清理
造型
X
Ⅻ
Ⅵ
—
—
30
20
50
10
木工车间:
机床区
锯木间
木模区
III乙
V
Ⅳ甲
300
—
300
30
—
30
—
50
—
11
表面处理车间:
电镀槽间
酸洗间
光抛间
电源(整流器)室
V+
Ⅵ
Ⅲ甲
Ⅶ
—
—
500
—
—
—
30
—
50
30
30
12
喷漆车间
V
—
—
50
13
喷砂车间
Ⅵ
—
—
30
14
电修车间:
一般
精密
Ⅳ甲
III甲
300
500
30
50
—
—
15
理化实验室、计量室
Ⅲ乙
—
—
1OO
16
动力站:
压缩机房
泵房
机房
乙炔发生器房
锅炉房、煤气站的操作层
Ⅵ
Ⅶ
Ⅶ
Ⅶ
Ⅶ
—
—
30
20
20
20
20
17
配、变电所:
变压器室
高低压配电室
Ⅶ
Ⅵ
—
—
20
30
18
控制室:
一般控制室
主控制室
Ⅳ乙
II乙
—
—
75
150
19
热工仪表控制室
IⅡ乙
—
—
1OO
20
电话站:
人工交换台、转接台
蓄电池室
V
Ⅶ
—
—
50
20
21
广播站(室)
Ⅳ乙
—
—
75
22
仓库:
大件贮存
中小件贮存
精细件贮存
工具库
Ⅸ
Ⅷ
Ⅶ
Ⅵ
—
—
5
10
20
30
23
乙炔瓶库、氧气瓶库、电石库
Ⅷ
—
—
10
24
汽车库:
停车间
充电间
检修间
Ⅷ
Ⅶ
Ⅵ
—
—
10
20
30
b.对车间采光也可用采光窗设置来考评
车间采光窗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即满足车间一般照明的规定):
①厂房跨度为大于12m时,本跨厂房的两边应有采光侧窗,窗户的宽度不小于开间长度的一半。
②多跨厂房相连,边跨墙窗设置符合
(1)要求,相连各跨有天窗,但跨与跨之间不得有墙封死。
③跨度小于12m的单跨厂房,若屋架下弦高度低于5m时,应按
(1)执行;若屋架下弦高于5m单侧有窗户,且宽度不小于开间长度一半。
④采光窗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车间通道照明灯应覆盖所有通道。
(2)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
a.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
b为限制直接眩光的作用,室内一般照明器距地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宜低于表4-3-3所规定的数值。
3.3.5车间消防设施
(1)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且灵敏可靠
①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且灵敏可靠,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②应保持车间消防通道畅通,无封死和堵塞现象。
(2)消防器材和防火部位均设置明显消防标志
表4-3-3室内一般照明器距地面的最低悬挂高度
序号
光源种类
照明器型式
照明器保护角
灯泡功率
(w)
最低悬挂高度(m)
1
白织灯
带反射罩
10~30
100及以下
150~2OO
300~500
500以上
2.5
3.O
3.5
4.0
乳白玻璃漫射罩
-
100及以下
150~200
300~500
2.O
2.5
3.O
2
荧光高压汞灯
带反射罩
10~30
250及以下
400及以上
5.O
6.O
3
卤钨灯
带反射罩
30及以上
500
1000~2000
6.O
7.O
4
荧光灯
无罩
-
40及以下
2.O
3.3.6设备设施布局
(1)设备设施与墙、柱间以及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或安全隔离
a.大、中、小型设备划分的规定
①车床按加工直径大小划分:
大型ф≥l000mm、中型ф1000~600mm、小型ф<600mm。
②钻床按钻孔直径大小划分:
大型ф>70mm、中型ф<70~35mm、小型<35mm。
③他设备按占地面积划分:
大型≥12m2、中型12~6m2、小型<6m2。
b.大、中、小型设备间距、墙柱间距和操作空间的规定
① 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的范围计算),大型(各运输线)≥2m、中型≥1m、小型≥0.7m。
大小设备同时存在的设备间距、操作空间,均按大型设备计算,设备间距和操作空间同时一并计算。
② 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最大范围计算),大型≥0.9、中型、小型≥。
与墙柱之间应按最大距离计算,大型、中型、小型。
在不影响操作的前提下允许放工具箱。
③ 操作空间(设备间距除外),大型、中型、小型。
④ 高于2m运输线应有牢固的防护罩(网);低于2M高的运输线的起落段两侧应加设护栏,高1.05m
C作业场所布置原则
①人机工程学原则:
②重要性原则:
③使用频率原则:
④功能原则:
⑤使用顺序原则:
⑵各种操作部位、观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a.操纵控制器与显示器的布置
①选择最佳认读区域和配置方法布置显示器,以提高认读效果,减少巡检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②操纵控制器布置的位置除应考虑各种控制器本身操作特点,将其布置在该种控制的最佳操作区域之内
③显示器与操纵控制器的布置应符合相容性。
④避免操作对显示的干扰。
⑤各种控制器应彼此在形状、大小或颜色上有所区别,以免操作错误
b.防止误操作设计
①将按钮或旋钮设置在凹入的底座之中,或加装栏杆等。
②使操作者的手的运动方向与该控制器的运动方向不一致
③在控制器上加盖或加锁。
④按固定顺序操作的控制器,可以设计成联锁的形式。
⑤增加操作阻力,使较小外力不起作用。
c.工作岗位设计
①材料、工具、操作台等设置部位便于拿放和操作。
②设计制作合适的工具或固定器具代替手工操作。
③工作台高度应能调整‘,以适应操作者的身高,避免过早疲劳。
④坐椅设计要合理,高矮、宽窄及靠背角度应考虑人机工程。
⑤指示灯及开关应按规定着色。
⑥说明标签的字体应易读,位置应准确。
⑦按坐、坐一站、站的顺序考虑人的作业姿势,力求使人能以坐姿操作。
⑧保证适当的机器间距和足够宽度的作业通道。
3.3.7职业危害作业点治理率为100%。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点,判定为已治理点:
a.配置有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备设施,实现了通风、除尘、净化、屏蔽、吸附、过滤等方式,消除、中和、稀释了职业危害因素,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治理有效果。
对于有多个工位的点,设备设施应覆盖其60%以上工位。
b.采用新的无毒或低毒材料或工艺,使职业危害因素产生量或强度有明显降低。
c.对生产设备和工具进行改造,使职业危害因素发生量或强度大幅度降低。
d.改进操作方法,使操作者脱离或减少与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
(2)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点,判定为未治理点:
a.有防护设备,但其损坏严重、效果差,目测时尘毒、烟雾飞扬。
b.未采取对生产工艺、材料、设备、操作方法等减低职业危害因素的改进措施,或采取相应措施而无对比监测资料和鉴定报告可证明效果的作业点。
c.只对厂房整体换气或设置轴流风机换气,没有对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点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