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江西地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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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A12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XX/XXXXX—XXXX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Indexandmethodsforassessmentofdoingbusines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2019-XX-XX发布
2019-XX-XX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XX/XXXXX—XXXX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指标 1
5 评价方法 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1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指标内涵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的营商环境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277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指南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营商环境doingbusiness
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退出市场等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
3.2
正向指标forwardindex
指标数值越大,指标值越优,对营商环境提升作用越显著。
3.3
逆向指标contraryindex
指标数值越大,指标值越差,对营商环境提升作用越不显著。
3.4
评价调查类指标evaluationandsurveyindex
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法等方式获得数据的指标。
4 评价指标
4.1 评价指标选择原则
a)科学全面
评价指标的选取应能够体现江西省营商环境的内涵与主要内容,反映江西省营商环境的基本现状。
b)层次分明
所选指标既能反映营商环境的总体情况,又能反映各分类指标情况。
c)可操作性
评价指标的设立既要对接国际标准,又要考虑省内现阶段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既要高标准,又要易测、易得、易统计,便于分析操作。
d)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所选指标能定量的均定量,尚无法定量的予以定性描述。
4.2 评价指标分类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包括企业生命周期、投资吸引力、服务监管三个维度,并根据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设置了加减分项,共19个一级指标,82个二级指标。
a)企业生命周期指标,反映企业开办经营和获得生产要素供给情况的主要指标;
b)投资吸引力指标,反映企业在信贷、执行合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的主要指标;
c)服务监管指标,反映政府在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主要指标,开展评价时可参考GB/T37277相关要求;
d)加减分方面指标,反映地方营商环境工作获得通报表彰和通报批评的情况。
4.3 评价指标体系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见附录A。
在开展实际评价过程中,可结合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指标增减。
5 评价方法
5.1 指标属性分类
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按指标属性分为正向指标、逆向指标和评价调查类指标。
5.2 指标数据采集与统计
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为定量指标,应利用各部门和企业现有数据资料;评价调查类指标为定性指标,应采用问卷调查和企业实地调研等方式采集数据指标。
指标数据采集前应规定统一的测算统计周期。
5.3 指标计算方法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得分满分100分,由附录A中所有指标最终得分相加而成。
5.3.1 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计算方法
应根据式
(1),计算出每个指标得分权重,再根据式
(2)用指标分值乘以相应得分权重计算出指标最终得分。
(1)
注:
设区市单独开展评价时,指标数据应进行纵向比较,最优值为统计周期内某一时间段表现最优的指标值,多个设区市开展评价时应进行横向比较,最优值为同一测算统计周期内表现最优的某一设区市的指标值。
指标最终得分=指标分值×指标得分权重
(2)
注:
“指标分值”为附录A中规定的分值。
5.3.2 评价调查类指标计算方法
评价调查类指标应按照附录A有关要求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根据调查和访谈结果,结合评分细则,确定指标最终得分。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分)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指标属性
一、企业生命周期指标
1、开办企业(5分)
1.1开办企业流程
1.5
企业注册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等流程数量
确定流程数量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1.2开办企业时限
1.5
企业注册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等流程办结时限(工作日)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1.3开办企业费用
2
企业注册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等流程办结所需费用
确定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2、办理建筑许可(6分)
2.1办理建筑许可流程
1.5
企业办理建筑许可流程数量
确定流程数量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2.2办理建筑许可时限
1.5
企业办理建筑许所需时限(工作日)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2.3办理建筑许可费用
2
企业办理建筑许所需费用
确定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2.4建筑质量控制指数
1
评价建筑规范易获得性(0.25分)
建筑规范可免费从网上获取的得0.25分,否则得0分
评价调查类
建筑许可办理要求明确程度(0.25分)
建筑许可办理有明确的要求清单得0.25分,否则得0分
审核施工图的专业人员需具备资质(0.25分)
要求审核人员通过建筑相关资格考试的得0.25分,否则得0分
施工监理需具备资质(0.25分)
要求施工监理人员通过相关资格考试的得0.25分,否则得0分
3、获得电力(6分)
3.1获得电力流程
1
企业获得电力所需流程数量
确定流程数量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3.2获得电力时限
1
企业获得电力所需时限(工作日)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3.3获得电力费用
1
企业获得电力所需费用
确定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3.4用电信息透明度
0.5
是否公开电网资源、电费电价、服务流程
公开电网资源、电费电价、服务流程等内容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评价调查类
3.5供电可靠性
1
当地供电部门的可靠性指标(RS)
根据供电部门提供的指标数据,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3.6用电成本
1.5
商业用电单价(元/千瓦时)
确定用电单价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4、获得用水(5分)
4.1获得用水流程
1
企业获得用水所需流程数量
确定流程数量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4.2获得用水时限
1
企业获得用水所需时限(工作日)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4.3获得用水费用
1
企业获得用水所需费用
确定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4.4用水成本
2
当地商业用水单价(元/吨)
用水单价按照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5、获得用气(5分)
5.1获得用气流程
1
企业获得用气所需流程数量
确定流程数量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5.2获得用气时限
1
企业获得用气所需时限(工作日)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5.3获得用气费用
1
企业获得用气所需费用
确定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5.4用气成本
2
商业用气单价(元/立方米)
确定用气单价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6、登记财产(5分)
6.1登记财产流程
1
企业办理登记财产流程数量
确定流程数量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6.2登记财产时限
1
企业登记财产办理时限(工作日)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6.3登记财产费用
2
企业办理登记财产所需费用
确定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6.4土地管理质量指数
1
基础设施可靠性(0.25分)
产权登记信息无纸化保存的得0.25分,否则得0分
评价调查类
信息透明度(0.25分)
土地所有权和产权交易文件清单可从网上查询的得0.25分,否则得0分
地理覆盖范围(0.25分)
所有私人持有的地块都在土地登记机构进行了正式登记的得0.25分,否则得0分
土地争议解决(0.25分)
建立土地争议解决机制的得0.25分,否则得0分
7、纳税(6分)
7.1纳税次数
1.5
企业申报及缴纳主要税款总次数
确定总次数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7.2纳税时间
1.5
企业申报缴纳主要税种所需时间
确定所需时间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7.3总税收和缴费率
1.5
企业实际承担的总税额(包括税款额和强制性缴费额)占企业税前利润的比例
确定总税额占税前利润比例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7.4报税后流程指数
1.5
反映企业在纳税申报之后,因申报错误主动纠错补税所需时间,或者采购大型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超过了企业的销项税,是否允许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及取得退税所需时间。
根据所需时间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8、跨境贸易(5分)
8.1出口边境审核时限
0.5
出口企业进行清关、接受检查及货物在港口或边境进行处理的时限(工作日)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8.2出口边境审核费用
0.5
出口企业进行清关、接受检查及货物在港口或边境进行处理的费用
确定所有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8.3出口单证审核时限
0.5
出口企业或代理人获取、准备和提交与原产地、目的地和任何过境地区的所有政府机构要求文件的报关时限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8.4出口单证审核费用
0.5
出口企业或代理人获取、准备和提交与原产地、目的地和任何过境地区的所有政府机构要求文件的费用
确定所有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8.5进口边境审核时限
0.5
进口企业或代理人遵守海关和其他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清关和检查程序所需时间,及货物在港口或边境进行处理的时限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8.6进口边境审核费用
0.5
进口企业或代理人遵守海关和其他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清关和检查程序所需费用,及货物在港口或边境进行处理的费用
确定所有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8.7进口单证审核时限
0.5
进口企业或代理人获取、准备和提交与原产地、目的地和任何过境地区的所有政府机构要求文件的报关时限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8.8进口单证审核费用
0.5
进口企业或代理人获取、准备和提交与原产地、目的地和任何过境地区的所有政府机构要求文件的费用
确定所有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8.9跨境贸易便利度
1
是否实现无纸化通关
实现无纸化通关的得1分,否则得0分
评价调查类
9、企业注销(3分)
9.1企业注销流程
1
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提交
仅提交《清算报告》等4份必需文件的得1分
评价调查类
企业需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时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5份材料的得0分
9.2企业注销时限
1
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9.3企业注销费用
1
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费用
确定所有费用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二、投资吸引力指标
10、办理破产(4分)
10.1收回债务所需时限
1
债权人收回债务所需时间
根据收回债务时间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10.2债权人回收率
1
债权人收回债务额占债务额的比例
根据比例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0.3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
1
债权人启动程序(0.4分)
启动清算和重组程序,债权人可以启动以上两个程序的得0.4分,启动其中一种的得0.2分,不能启动不得分;
评价调查类
债务人财产管理(0.3分)
债务人可继续履行对债务人生产必需的合同的得0.3分,否则得0分
债权人参与情况(0.3分)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有权获得债务人财务信息的得0.3分,否则得0分
10.4破产工作配套机制完善指数
1
政府法院协作工作机制、破产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和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团队等上述机制完善程度
机制完善的得1分
评价调查类
机制比较完善的得0.8分
机制一般完善的得0.6分
机制不完善的得0.2分
11、获得信贷(6分)
11.1合法权利度指数
1
当地是否实施担保法和破产法支持动产担保信贷交易
担保法和破产法支持动产担保信贷交易的得1分,否则得0分
评价调查类
11.2信用信息深度指数
1
评估当地征信机构是否能够完整、全面的提供企业与个人的信用信息
能够完整、全面提供的得1分,否则得0分
评价调查类
11.3企业融资总量及成本
3
企业融资总量(1.5分)
根据融资总量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企业融资成本(1.5分)
根据融资成本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11.4企业融资便利度
1
企业对“小微快贷”“手机秒贷”“信易贷”信贷产品的满意度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1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0.8分
满意度50%-70%的得0.6分
满意度20%-50%发得0.4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2分
12、执行合同(4分)
12.1解决商业纠纷时限
1
解决商业纠纷平均时限(工作日)
确定当年商业纠纷解决平均时限后,按5.3.1要求计算
逆向指标
12.2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
1
资金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
每存在1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评价调查类
12.3规范适用限高、纳失信措施
1
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是否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
每违反1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评价调查类
12.4禁止非法处置案外人财产
1
执行办案中是否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
正确区分处置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得1分
评价调查类
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得0分
13、政府采购(3分)
13.1互联网+政府采购
1.5
政府采购项目运用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信息、开评标、进行价格谈判占采购项目总数的比重
确定比重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3.2中小微企业参与度
1.5
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地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比重
确定比重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4、招标投标(4分)
14.1互联网+招标
1
通过电子平台开展的招标项目占当年所有招标项目的比重
确定比重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4.2投标担保公平与效率
1
投标保证金退返时限(工作日)
确定时限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14.3市场公平竞争审查
1
评价开展政府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强制要求在当地技资、人员业绩考核等、要求法人到场等行为
每存在1项扣0.2分,最多扣1分
评价调查类
14.4投标人投诉情况
1
投标人投诉次数
确定次数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三、服务监管指标
15、政务服务(7分)
15.1“一网”改革满意度
1.5
反映企业对本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情况的满意度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1.5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1.2分
满意度50%-70%的得0.8分
满意度20%-50%发得0.4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2分
15.2“一门”改革满意度
1
反映企业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等“一门”改革满意度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1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0.8分
满意度50%-70%的得0.6分
满意度20%-50%发得0.4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2分
15.3“一次”改革满意度
1.5
反映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满意度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1.5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1.2分
满意度50%-70%的得0.8分
满意度20%-50%发得0.4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2分
15.4“一窗”改革满意度
1
反映企业对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并行办理满意度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1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0.8分
满意度50%-70%的得0.6分
满意度20%-50%发得0.4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2分
15.5政务服务“好差评”满意度
1
反映企业对政务服务综合满意度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1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0.8分
满意度50%-70%的得0.6分
满意度20%-50%发得0.4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2分
15.6“减证便民”满意度
1
反映对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满意度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1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0.8分
满意度50%-70%的得0.6分
满意度20%-50%发得0.4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2分
16、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4分)
16.1知识产权创造数量
1
专利授权数量
根据全年专利授权数量,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6.2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1
对当地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公众满意程度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1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0.8分
满意度50%-70%的得0.6分
满意度20%-50%发得0.4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2分
16.3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
1
当地非诉纠纷解决机构数量
确定机构数量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6.4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1
反映知识产权融入经济,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和运营效益,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根据贡献度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7、市场监管(6分)
17.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
1
“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覆盖率
确定覆盖率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7.2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1
市场监管执法公开的信息数量占所有执法信息数量的比重
确定比重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7.3政务诚信度
2
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拖欠工程款的现象
每存在1项扣1分,最多扣1分
评价调查类
17.4商务诚信度
1
消费者投诉企业次数
根据投诉次数按照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17.5跨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1
是否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及渠道数量
建立1个信息共享渠道得0.5分,每增加1个渠道加0.2分,最多加1分
评价调查类
18、包容普惠创新(6分)
18.1创新创业活跃度
2
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1分)
确定数量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高新技术合同成交额(1分)
确定成交额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8.2市场开放度
1
外地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占全年招标项目的比重
确定比重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18.3物流成本
2
企业产品在包装、装卸、运输、储存、流通加工等各环节所支出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费用总和
确定费用总和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18.4空气质量及森林覆盖指数
1
空气优良天数(0.3分)
确定天数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森林覆盖率(0.3分)
确定覆盖率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正向指标
企业对空气质量和居住环境满意度(0.4分)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0.4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0.3分
满意度50%-70%的得0.2分
满意度20%-50%发得0.1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分
19、劳动力市场(5分)
19.1用工难易程度
1
针对企业开展招聘普工、高级技工和专业管理人员的难易程度调查
容易得1分
评价调查类
较容易得0.8分
一般得0.6分
较困难得0.4分
困难得0.2分
19.1劳动力成本
2
员工平均工资(元)
确定平均工资后按5.3.1要求进行计算
逆向指标
19.2人才流动便利度
1
人才流动是否因户籍和学历受到限制
每有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评价调查类
19.3劳动力权益保障满意度
1
企业员工对同工同酬、非性别歧视、带薪产假、病假、失业保障等方面的满意度
满意度达90%以上的(含90%)得1分
评价调查类
满意度70%-90%的得0.8分
满意度50%-70%的得0.6分
满意度20%-50%发得0.4分
满意度达20%以下的得0.2分
四、加减分方面
20、加减分项(5分)
20.1加分项
5
营商环境工作通报表彰情况(最多加5分)
获得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彰的加5分
评价调查类
获得中央机关和国家部委通报表彰的,在《人民日报》《求是》单篇刊发的,在央视新闻联播单条专题推介的,每次加2分
20.2减分项
5
营商环境工作通报批评情况(最多扣5分)
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扣5分
评价调查类
被中央机关和国家部委通报批评或者约谈的,每次扣2分
B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
[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GB/T3533.2—2017标准化效益评价第2部分:
社会效益评价通则。
[4]《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