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3528475 上传时间:2023-05-0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3.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docx

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促进公司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和6S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公司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等。

凡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以及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公司食堂的环境卫生管理,按照《食品卫生和食堂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会同负责基建规划的工程技术部,共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报公司批准后,纳入公司建设总体规划。

第四条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卫生、医疗、环保等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工作。

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可以在公司主要公共场所设置维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标牌,以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五条负责环境卫生的专职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

各部门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卫生责任区划分

第六条公司的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专人负责、专职管理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是公司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统一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并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原则,并细分责任区,各分区落实责任人,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按照各部门所在区域划分各部门的卫生包干责任区,各部门负责各自卫生包干责任区的清扫与保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办公楼(各办公室除外)内的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负责。

第十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一条厂区内的水域、河道及护坡,由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委托专业环境卫生单位负责保洁。

第十二条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工作。

第三章清扫和保洁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做到:

1、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

2、禁止乱扔瓜(果)皮、果核、烟头、纸屑等及各种废弃物,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

3、在建筑物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摆放或吊挂有碍厂容的物品;

4、不准乱拉电线和绳线;

5、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安静,在中午、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每天上班后应开窗通风;

7、爱护公司花草树木,不攀折树枝;

8、不从楼上或高处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禁止随地大、小便;

9、禁止在门窗、墙壁上乱写、乱画、乱划、乱贴、乱钉和弄脏墙壁。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养成经常整理的习惯,做到:

1、把工作场所不要的东西坚决清理掉,腾出空间防止误用;

2、不再使用的东西处理掉;

3、使用频率很低的东西放在贮存处;

4、经常使用的东西留置工作场所并保证随时可取;

5、几乎每天要用的东西放置在就手处。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养成经常整顿的习惯,做到:

1、工作场所内的物品保持整齐有序,进行必要的标识,杜绝乱堆乱放、物品混淆、该找的东西找不到的现象;

2、对可供放置的场所进行规划;

3、将物品在上述场所摆放整齐;

4、对易混淆、易遗忘的物品进行标识。

第十六条办公室布置规范如下:

1、各部门之间办公室以玻璃隔间。

2、各部门/厂以大办公室集中办公为原则,经理、厂长座位设于大办公室的一端。

3、各员工的座位应采用同一方向,后排为经理,中排为主管,前排为职员。

接洽人员频繁的职员,其座位排在柜台边为原则。

4、办公桌以单独排列为原则,如因场地或工作联系需要,可二桌并排。

5、接洽客人以在柜台外沙发或在接待室接洽为原则。

6、大办公室内如场地允许,可划出一角为更衣室。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有序,做到:

1、办公桌面、工作台面保持整洁、有序、无尘土,文件、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得将书本、报刊、背包、化妆品等个人用品摆放在办公桌面或工作台面上;桌面或台面上不允许有水渍、抹布或肥皂等杂物。

2、办公桌、工作台下面不得存放不用的资料、文件、纸张或个人的鞋子、包装袋等物品。

3、办公电器和设备上无尘土、油渍等污物,电源线连接整齐、不凌乱。

4、文件柜、档案柜、抽屉、办公桌椅、沙发或挂衣架等要保持清洁,无尘土,无损坏破烂的办公家具。

箱、柜顶上及柜台上不得堆置文件。

5、桌面、工作台面或文件柜、档案柜中的书刊、文件、记录等不得肮脏破烂、有积尘,摆放应整齐。

6、水壶、水杯、茶具等禁止胡乱摆放,一次性水杯使用后应及时清理。

7、办公室内地面、过道要保持清洁、无纸屑、无尘、无积水等,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需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8、办公室内门窗、墙面、墙壁棚顶或天花板应无积灰、污迹和蛛网。

玻璃窗应光洁明亮。

9、笤帚、墩布、簸箕、抹布、肥皂、洗涤剂等保洁工具和用品应放在门后或不易看见处。

10、办公室内垃圾应每天清理,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或污垢。

垃圾应放置在规定的场所或桶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第十八条办公楼或其它场所内的楼梯台阶、阶梯、扶手、栏杆以及走廊、通道应保持清洁、畅通、无杂物堆放;墙面、天花板应干净,无污物;保洁设施应定点摆放,垃圾桶、痰盂等应定时清洁。

第十九条洗手间、厕所、洗刷间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厕所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做到:

1、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隔离板上的插销良好,墙面应光洁。

2、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

3、地面应保持整洁,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4、粪槽、便槽(斗)和管道应无破损,墙面应无剥落。

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5、厕所内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

6、必要时应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

第二十条仓库环境卫生应定时打扫,做好防虫、防害、防潮、防霉、防火、防盗工作,保持仓库通风和清洁,做到:

1、仓库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

2、应有仓库场地布置总体规划,并画出规划图。

物料、物品放置应有总体规划,区域划分应有标识,标识应清晰并放在明显的位置。

3、仓库中存放的物料无积尘,物料摆放应整齐、美观,不同物料应有适当的标识来区分。

4、物料架要清洁,物料架应有标识。

5、仓库中应通风要好,保持干燥清爽的环境。

6、通道要空出、不杂乱。

7、作业工具摆放应整齐。

8、装卸或出入库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扫作业区域地面的垃圾和洒落物。

9、应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

鼠药等应定人定点放置,避免接触货物。

第二十一条车间工作环境应始终保持清洁的状态。

设备、仪器、工夹量具、材料等应整齐、整洁、有效。

1、应有车间场地布置总体规划,并画出规划图。

2、车间地面光滑整洁,门窗、玻璃明亮,无灰尘、无油污。

3、车间内光线要充足。

通道要空出、不杂乱。

4、不同的生产线、工序应设牌标识。

5、工作台面要保持清洁。

抹布、手套、安全帽、作业工具等等物品应摆放整齐,定置管理。

6、设备应定期清理润滑,设备无锈蚀、无灰尘。

机器工具和备品备件应定置管理,并应有适当的标识来区分。

7、车间内应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8、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的工作,应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有害物的产生,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有害物的散发。

9、在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应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公司建筑物外墙应无明显污迹,无乱贴、乱挂和过时破损标语。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构筑物、橱窗、指示牌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

第二十三条公司厂区内露天场地、地面应无痰迹,无尘土、石子、土块、纸屑、乱绳头、瓜皮、果壳、烟蒂等散落垃圾。

厂区内露天场地的杂草杂物及其他污染物应及时清理。

第二十四条装卸散落的粮食应及时清理(上午散落的中午12点以前清理完毕,下午散落的下午5点以前清理完毕,夜间散落的第二天上午8点以前清理完毕)。

第二十五条公司厂区内露天仓库(包括粮食、豆粕和机物料仓库)的物品按类别分开堆放,并做相应标识,覆盖在粮食、豆粕上的苫布上应无杂物。

废旧物品必须在指定位置存放,无乱扔、乱放现象。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应定期对厕所、垃圾堆(桶)等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厂区内主要道路,应根据季节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第二十七条进出公司的货运车辆在运输液体、散装货物时,要装载适量、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路泄漏、遗洒;畜力车应当严格按规定做好清洁防护措施;机动车、自行车应停放在停车场(棚),车辆排列要整齐。

第二十八条工程技术部负责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监督,监督施工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临厂内道路施工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进行围挡;

2、施工现场的材料和机具应当堆放整齐;

3、施工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除,不得影响厂容;

4、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严禁施工废水冒溢;

5、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

6、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7、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生活垃圾容器,搭建临时厕所,并搞好管理和保洁,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拆除。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厂区内道路旁或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

第三十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下水口不应堵塞,保持清洁畅通。

绿地、绿化隔离带、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第三十一条公司各部门的生活垃圾,应集中贮存于垃圾桶内,或袋装,统一放在公司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每天由外部单位定时收集和清运。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捡拾垃圾、废弃物,也不得自行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或接收场地。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煤渣由外部单位定时收集和清运。

运输垃圾应密闭,清运车辆出公司时不得沿路有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第三十三条厂区内禁止饲养和带入鸡、鸭、鹅、兔、羊、猪等禽畜和狗、鸟等宠物。

第四章环境卫生设施和用品管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环境卫生设施(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建设,纳入公司工程建设规划,经公司批准后,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或阻碍设置施工。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各类环境卫生设施,按照其所在卫生包干责任区,由负责该卫生包干责任区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环境卫生和保洁用品、材料和工具的管理职责(可参照办公用品管理相关规定),分工如下:

1、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负责环卫和保洁用品的采购计划、采购申请、报审和发放控制以及环境卫生设施的报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使用部门文员负责保洁用品的需求计划、领用申请、领用以及领用后的保管并转发使用人员。

3、采购部负责办理保洁用品的采购询价、采购、入库和报销手续。

4、物流管理部办理保洁用品的出入库和库存管理工作。

5、由财务管理部办理保洁用品的资金提供和报销手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配置给各部门和个人的垃圾桶等由各部门和个人使用并协助管理,不得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不得丢失或人为损坏。

第五章环境卫生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公司成立卫生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公司环境卫生的统一检查和监督工作。

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义务卫生监督员担任。

由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设立若干名义务卫生监督员(自愿报名参加)。

卫生监督检查小组在公司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中的职责是:

1、对公司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验、指导和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2、对员工针对公司环境卫生状况的检举和投诉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3、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和复查,追查责任,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4、负责其它公司环境卫生监督事项。

第四十条由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经理负责召集和组织卫生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开展公司环境卫生的检查和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公司环境卫生的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

日常卫生检查原则上一至两周进行一次,其它时间随机抽查,月度考核时累计得分。

每次检查由组长通知,组员接到通知后到统一集合准备检查。

第四十二条公司环境卫生的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各部门的卫生包干责任区、车间、仓库、办公室、厕所等场所(员工公寓的卫生检查另行规定)。

检查项目主要是地面、墙面、天花板、办公桌面、物品摆放、门窗、玻璃及设施等。

第四十三条卫生监督检查小组成员进行联合检查时,要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填写《环境卫生检查表》,对各部门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打分。

为确保公正,由卫生监督检查小组成员集体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为被考核部门的检查得分数。

第四十四条卫生监督检查小组将检查结果和排名张榜公布并及时报总经理阅知。

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洞、不足以及不合格项目,卫生监督检查小组责令有关部门和个人限期组织整改,并派员复查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四十五条对于在检查中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者,由卫生监督检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罚。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全体员工都有权向卫生监督检查小组成员或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举报和投诉。

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应当对投诉进行登记并认真处理。

投诉人要求答复的,应于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处罚,同时处以50元罚款,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3次(含)以上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1—第7款)的或不听劝阻的;

2、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8、第9款)的;

3、3次(含)以上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第1—第5款)的或不听劝阻的;

4、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6—第9款)的;

5、3次(含)以上违反本规定第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的或不听劝阻的;

6、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的;

7、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限期整改后复查和验收仍不合格的;

8、管理层人员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

9、管理层人员对本部室员工进行环境卫生检查不力的;

10、管理层人员一月内本部室员工有4人次(含)违纪者。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警告处罚,同时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2、损坏公司财物使公司受到的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

3、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限期整改未采取措施或拒绝整改或复查和验收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或降职、撤职(仅限管理层员工)处罚,同时罚款500元,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损坏公司财物使公司受到的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

2、对举报、投诉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开除处罚,同时罚款1,000元,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损坏公司财物使公司受到的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2、对举报、投诉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且情节严重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经

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二条各部门内部相关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可参照本规定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制订,但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宿舍的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使用表格和文件包括:

1、《环境卫生检查表》01090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