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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分管领导

中山市分管领导

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

自评说明

(2009、2010年)

二〇一一年五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办法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教育工作,及时报告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工作,每年为教育办几件实事;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本指标有4个要素共15分:

①出现区域性违反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象的一票否决。

②没能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教育工作,没能及时报告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的扣3分。

③没落实到学校指导工作的扣2分;为教育办实事每缺一年扣1分。

④校园和周边环境安全保障不力的扣5分。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分值

15

自评分

2009年

14

他评分

2009年

2010年

14

2010年

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深刻认识到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的地位。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切实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当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改革和发展教育的参谋助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做到统筹管理,指导教育部门制订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发展规划,全力推进全市教育工作科学发展。

作为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深入到教育主管部门、镇区、学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教育现状、倾听师生心声,收集基层意见,全面分析我市教育的现有优势、存在问题和面临挑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效措施。

及时把我市教育发展中的大事及自己的工作思路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教育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制订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有效地促进了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先后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山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中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

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安工程,结合布局调整,牵头规划和推进市职教园区建设和中山纪念中学、市侨中、市实验高中、市实验小学、石岐中心小学等扩建工作,加快市一职、市二中、龙山中学等重点教育基建项目建设,经常下施工现场检查和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教育基建项目进展顺利。

还多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治安环境、卫生环境、饮食健康、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联合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确保学校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积极为教育办实事,完善扶困助学机制,在全省率先实行外来工子女积分制入学,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积极为广大教师谋利益,确保教师工资足额依时发放,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政策,积极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收入“两相当”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大大调动了全市教师工作积极性。

每年教师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都到学校慰问教师和参加学校的各种庆祝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与校长、老师之间的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

高度重视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着力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负责协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要求中小学强化守土有责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要求综治、工商、公安、教育、文化、卫生、城管、安监、电信等部门协调合作,制定《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联合开展每学期至少一次的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行动,重点清查色情赌博书报刊;开展绿色上网行动、打击网络色情专项行动,清除手机上和网上色情等有害信息;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加强对授权网吧的监管工作,重点打击对未成年人违法经营行为;鼓励学校、图书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设立公益性上网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大力整治电子游戏(游艺)场所,重点整治电子游戏(游艺)场所无证照经营、非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行为。

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园周边娱乐场所

进行摸底排查,取缔距离中小学校周边不足200米的网吧及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等。

目前,市文广新局聘请了60位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德育干部为文化市场监督员,对违规经营的卡拉OK厅、电子游戏机室、网吧、酒吧、溜冰场、桌球室进行及时举报。

校园周边凡发现侵害中小学生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行动迅速,有效处置,维护了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连续四年举办“绿色暑假·缤纷文化”暑期系列活动,内容丰富,趣味性强,活跃了我市青少年学生暑期文化生活,提升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艺术素养,让我市广大青少年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健康、安全的暑假。

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建立校园警务室,派出民警驻校,实现“一校一室一警”,切实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010年11月5日,“中山市校园网上警务室”正式开通,这是全国警校合作的首创之举,是警校共建的新形式,也是在新形势下搭建的一座学校、公安、家庭之间的“连心桥”。

重视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学校在交通、饮食卫生、消防、房舍、防洪、防震、防雷、防溺水、防体育伤害、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防范能力,不断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教育局每年都要与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主任和直属学校校长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分别与辖区内各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校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了安全意识。

目前,全市按照200名师生配备1名保安,已配备校园保安员2862名,并确定了保安最低工资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2010年全市校园监控系统投入6000多万元,报警系统全部接入公安110系统,安装校园视频监控探头3369个,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360支,有效地维护了校园安全稳定。

各学校健全了安全制度,制订了安全工作方案和各种安全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建立了安全应急管理平台。

加强校车管理,在全省率先为全市1300部校车发放了校车标识牌,安装了GPS,强化了对校车行驶安全的监控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每年教育局和各镇区都联合举办多次校园安全、卫生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全市现有“广东省安全文明学校”18所,“中山市安全文明学校”83所,“中山市交通安全文明学校”236所,“消防教育示范学校”4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3所;“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校”1所;17所学校被评为“中山市交通文明学校示范单位”。

2009、2010年,全市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扣分原因:

由于当前社会环境比较复杂,所以尽管教育、公安等部门在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有不够完善之处。

2009、2010年分别扣1分。

佐证材料目录

编号

题目

1—1—1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文件、资料

1—1—2

2009—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

1—2

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1—3—1

市领导到学校调研等有关重视教育活动的报道材料

1—3—2

为教育办实事的典型资料

1—3—3

反映基础教育主要指标的教育统计报表

1—4

德育工作的有关材料

1—5

反映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和落实情况的材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办法

一、领导与管理

2.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制定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招收欠发达地区生源的规划和措施,积极促进区域内各类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管理体制。

本指标有2个要素共8分:

①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实施不到位扣2分;没能制定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招收欠发达地区生源的规划和措施,每项扣1分;没有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扣2分;区域内各类教育发展不协调现状没改进的扣1分。

②教育管理体制不完善的扣2分。

分值

8

自评分

2009年

6

他评分

2009年

2010年

6

2010年

近年来,为实现市委提出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目标,市政府把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进一步加大教育设施设备的投入。

2009年至今,全市加固校舍144660平方米,投资10859万元;重建校舍243144平方米,投资103334万元。

纳入省校安工程的10个重点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

先后投入83129万元用于中山纪念中学、市一中、华侨中学、市实验高中的扩建工程;投资9998万元完成中山中专二期工程;投资12830万元新建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投资9998万元用于五桂山实训基地第一期工程;投资19803万元用于石岐中心小学科艺楼工程、市实验小学体育馆工程、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等建设项目。

每年教育基建投入占全市基建投入资金的25%以上。

市委市政府在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2007年,作出了“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并把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列入全市十大重点民生工程,对未来几年中山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规划:

一是结合我市经济组团发展实施职业教育布局调整,逐步撤并规模小、办学效益不高的职业学校和附设在普通中学的职高班,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建设占地3000亩的职业教育园区;三是组建全市职业教育集团,探索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综合实力,打造中山职业教育品牌。

至2010学年,已完成了上述规划中迁建中山中专(占地500亩)和撤并4所小规模职业中学、停止4所附设在普通中学的职中班的招生、引进广东理工职

业学院中山校区(占地1000亩)和兴建市第一职业学校(占地300亩)、兴建市高级技工学校黄圃分校区(占地300亩)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市职业教育集团已于2009年11月成立,市级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及其他规划项目的实施工作也正抓紧推进中。

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部署,2009年以来,在全市实行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学位紧张,品牌专业“抢手”的情况下,每年安排约30%的中职招生计划招收欠发达地区学生。

2009、2010年安排中山中专等4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和坦洲理工学校等6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负责招收欠发达地区学生共7060人的任务,所提供的均是优质学位和品牌专业,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全日制、工读结合和联合办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培养,各学校均在每年的7月底前就全部落实好接收外地生源各项软、硬件的准备工作。

同时为做好招生工作,每年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带领有招生任务的学校领导前往欠发达地区进行招生宣传,洽谈联系合作办学工作,还接待了3批次东西两翼校长代表团来中山考察接收生源学校。

此外,凡是在中山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欠发达地区学生都享有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其中包括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待遇。

2010年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学年起,对接收对口扶贫地区的汕尾市340名“双转移”学生,免除其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三年学费和补助住宿生活费,我市为此投入的专项资金将达729.3万元。

我市近年来坚持教育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高中教育,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发展均衡,水平不断提高。

在推进城乡之间、镇区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切实加强规划,加大投入。

坚持一手抓规范化学校建设,一手抓学校上等级、创特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办学条件标准化、办学水平优质化。

2010学年,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01所,其中小学212所,初中76所(含9年一贯制学校),另有完全中学13所(含12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345899人,其中小学生237846人,初中生108053人。

全市义务教育段公

办学位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以上标准的比例2009年为95.7%,2010年为100%;近年来我市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快速改善初中办学条件,“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取得良好成效,至2010年,全市达到市一级以上等级学校标准的独立设置的公办初中有39所,占总数的92.86%,市一级初中优质学位覆盖率达96.35%。

我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有公办民办高(职)中37所,达到市一级(市重点)以上等级学校的33所,其中国家级示范性高中6所,省一级学校11所,市一级学校4所,国家重点职中6所,省重点职中6所)。

我市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在坚持流动儿童义务教育“两为主”原则,创新流动儿童积分入学机制,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吸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入学基础上,积极鼓励扶持民办学校发展,为流动儿童提供足够的学位和较好的学习条件。

以创省规范化学校和市一级以上学校为抓手,大力推动民办学校转型升级,指导、扶持有条件的民办学校积极培育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走学校优质化之路,至2010年底,全市有各类民办学校72所,省规范化学校比例达100%,市一级以上优质民办学校16所(其中省一级9所,市一级7所),占民办学校总数22.2%。

我市已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管理体制。

在制订重大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发展规划时,首先充分征求各镇区、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市委常委会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在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决策和规划形成后,交由教育或有关部门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教育重点、难点工作的督办、督查。

作为市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特别注重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以公办为主体、公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建立和完善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督导评价体系、教学评价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导向机制和动力机制,进一步转变教育管理体制、模式、方法、手段,促进教育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提高管理效能。

中山教育督导工作经验曾刊登在《人民教育》和《中国教育报》上,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

扣分原因:

1.虽然我市近年来通过创建教育强市、教育强镇(区)和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了区域内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但以高位均衡发展和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来衡量,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农村学校和低收费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以促进这部分相对后进的学校缩小与优质学校之间的差距。

2009、2010年各扣1分。

2.按照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2009、2010年各扣1分。

佐证材料目录

编号

题目

2—1—1

确立科教兴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有关文件资料

2—1—2

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办法

2—2—1

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招收欠发达地区生源的规划和措施

2—2—2

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发展的有关资料

2—2—3

反映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有关材料

2—2—3

反映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明确各级政府办学责任的有关材料(附教育督导经验材料)

2—2—4

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和等级学校有关统计资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办法

3.按照省定编制及时足额配齐教师,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教师工资福利按时足额发放;重视校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教师数量、结构和素质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适应教育发展规律的人事制度和师资队伍。

本指标有4个要素共7分:

①没按照省定标准核定编制配齐教师、教师有编不进、代课教师没逐年减少扣1分;没能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扣1分。

②没有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福利的扣1分。

③校长、教师培养、培训的规划、措施和资金配套没落实的扣1分;教师配置数量、结构和素质没能满足教育发展的扣2分。

④没有建立适应教育发展规律的人事制度和师资队伍扣1分。

分值

7

自评分

2009年

6

他评分

2009年

2010年

6

2010年

我市非常重视加强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管理。

按照省定编制科学合理配备教师,实行动态管理。

在2008年出台新的《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基础上,按照新编制标准以及当年学校实有学生人数、学校的实际情况逐年核定我市中小学教职员编制,为学校科学合理配备教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省定教职员基本编制标准相比,我市进一步提高了高中教职员基本编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试行小班化教学,并可按基本编制的一定比例增加附加编制。

还要求市直属学校、镇区学校重点从“211工程”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包括研究生),从其他省市引进各学科名教师和骨干教师,按实际需要配足配齐各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科教学人员结构。

2009、2010年先后面向全国招聘优秀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优秀在职教师共1631人,其中:

博士学位6人、硕士学位489人,本科学历1125人;市外调入人员中,高级职称37人,中级职称189人。

高度重视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200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进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时,已着手解决代课教师问题,通过开展党政考核、加强督查、督办,纠正一些镇区有编不进、代课教师过多的问题,使代课教师逐年减少。

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过程中,充分考虑对代课教师的人文关怀,

采取了很多人性化措施,较好地维护了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到2009年10月底,我市已整体解决了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539名代课教师中,40名调入公办中小学,291名符合续聘条件,在市人社局进行专册管理,整体纳入中小学公办教师队伍管理,享受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待遇,即与本校公办教师在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社会保障待遇(社保、医保)及住房福利待遇等方面同工同酬,在人员聘用、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继续教育、考核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受聘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参照本校公办教师退休待遇确定。

为建立防止代课教师问题反弹长效机制,我市印发了《中山市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对用人单位聘请临时专任教师进行规范管理,严禁中小学新聘代课教师。

同时,为保障临聘教师和单位利益,还规定临聘教师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中山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聘用合同》,聘期不得超过一年,受聘期间在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目前,全市教师队伍和谐稳定,未发生上访投诉事件。

全力落实“两相当”,依法保障教师工资福利按时足额发放并逐步增长。

在中山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的精心指导下,中山市人社、财政、教育部门紧密合作,严格按照《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粤府办〔2008〕5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9]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完善2009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了《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人社[2010]10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系列配套政策文件。

《实施办法》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基础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也纳入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使“两相当”真正惠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

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规范后的津补贴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多劳

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其他工

作人员倾斜。

为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还出台了《关于在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教职工

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作用的通知》(中教通[2010]294号),对教代会的组成、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与规范。

绩效工资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后,全市有关部门迅速行动,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

市府办多次召集市人社局、财政局和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推动绩效工资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及时召开政策业务培训会和教育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及特约教育督导员座谈会,并派出调研小组和督查小组分赴24个镇区对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和督查。

市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并亲自作出批示。

各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非常重视,镇区的书记、镇长亲自抓,积极研究制定本镇区实施细则。

学校组织广大教职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并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按程序制定并审议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我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各项工作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一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落实“两相当”资金由市、镇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2010年与2008年相比,全年财政共增加支出3.33亿元,所需经费已全部到位。

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已按政策标准发放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并已完成2010年待遇补发工作,切实保障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各镇区在研究制定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时,大多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各类教育教学质量奖励以及教育管理干部绩效奖励金,妥善解决了教育管理干部的待遇问题,同时也促使学校的分配方案得以顺利通过,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三是全市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畴的公办中小学已100%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审议并通过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按方案发放教师有关待遇。

教师们普遍反映,本轮绩效工资项目简洁、明了,教代会程序合理、规范,真正体现了以师为本、民主决策。

目前,我市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有关制度,教师队伍整体稳定。

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市财政2009-2010年共安排1940万元的专项经费保障校长、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首先,通过实施“中山市名教师名校长工程”,建立健全名教师名校长及其培养对象以及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选拔、管理机制,制定名教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以设立名教师名校长工作室等方式发挥名教师名校长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名教师名校长的梯队建设,形成以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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