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3544933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

  第六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七条 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进取,有钻研精神,积极承担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等工作任务,在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八条 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四章 学历资历条件

  第九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4、获得中专学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

  

(二)工程师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获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三)助理工程师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获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四)技术员

  1、获得中专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高中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第五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条 高级工程师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必须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解决本专业领域内重要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工作上取得显著技术成果。

  

(二)业绩条件

  1、获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

  2、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县(区)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造价编制等,下同)、科研和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参与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一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参与完成符合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主持完成1项县(区)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5、主持完成建设各行业县(区)级以上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项,经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显著效果,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7、有1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100万元以上利税(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三)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条和第十条第

(一)款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

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2、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一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主持完成符合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编制,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推广应用或颁布实施。

  5、部级优良工程质量奖鲁班奖、黄山杯等以上质量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省级以上科技示范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

  6、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二)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4篇。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第十二条 工程师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必须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业务问题,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技术经济成果。

  在业绩方面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科研或工程项目,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

  2、参与完成1项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3、参与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参与完成符合三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参与完成建设各行业县(区)以上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项,经县(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有1项以上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专利得到开发实施并取得30万元以上利税。

  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

  第十三条 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条和第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四等奖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

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

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

  2、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主持完成符合三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获市(厅)级以上优良工程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示范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

  5、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以上。

  第十四条 助理工程师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能力业绩条件

  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解决本单位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能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独立完成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

  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第十五条 助理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条和第十四条第

(一)款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获得省(部)、市级科学技术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

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1项。

  2、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获县级以上优良工程奖的重要贡献者。

  4、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政府或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

  第十六条 技术员条件

  申报技术员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九条规定外,还必须具有能完成本岗位一般技术业务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掌握基本的专业技术知识。

能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能在他人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申报人的工作业绩和发表论文著作(或撰写技术报告)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

判定是否具备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或经与原件对比验印认可的复印件、复制件等)。

  第十八条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工程师:

获得博士学位;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二)助理工程师: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

或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三)技术员:

获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

  第十九条 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申报人员工作业绩从取得现任职资格后开始计算。

判定是否具备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

  第二十条 从行政机关辞职到非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凡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不受是否具有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年限的限制,比照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直接申报。

  第二十一条 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得申报;

任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报;

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2年内不得申报。

  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所称的“学历”是指:

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取得非本专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有3个月以上的大、中专学校专业进修经历,并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二)所称的“主持完成”是指:

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包括施工项目中负责技术、质量、安全的主要负责人);

“参加完成”是指:

该项目成果鉴定书(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注明的前5名。

  (三)所称的“科学技术奖”是指: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相当奖励”是指与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等有关的市级以上政府或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综合奖项(包括优秀设计奖、工程质量奖等)。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

  (四)所称的“市”是指:

设区的省辖市。

  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条件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与本标准条件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条件执行。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

2006年 实施日期:

 (地方法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