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制度范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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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制度范例
附:
薪酬制度(例)
IT行业薪酬制度…………………………………………………………………………..2
餐饮类薪酬制度.…………………………………………………………………………...11
机械制造业薪酬制度………………………………………………………………………15
IT行业薪酬制度
第一章休假程序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0适用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程序容
4.1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
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
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
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
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待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
否则按旷工处理。
4.2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
12天/年。
·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
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
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4.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要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4.4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4.5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
·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4.6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
8天(64小时)。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
4天(32小时)。
4.7补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补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4.8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节:
一天
·新年:
一天
·春节:
三天
·国庆节:
二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4.9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4.10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
1-3天
(包括3天)3-12天
(包括12天)12天以上
批准人:
直属上级、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4.11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薪资政策
1.0目的
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
2.0适用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容
3.1
新雇佣的员工、公司通过考查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薪级。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薪级。
并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高、低)员工的薪级。
3.2工资构成:
本规定提及的薪资是指基本工资、补贴、月奖金、半年奖、加班费、其它收入等。
月奖金:
是本月对员工的出勤情况、员工的突出表现及员工对公司的贡献而定的表彰方式。
半年奖:
半年奖是对员工半年时间工作业绩的表彰方式。
计算公式如下:
月工资×工作时间比例×工作表现比例。
工作时间比例:
以六个月为标准,至奖金发放日满六个月工作时间比例为1。
加班费计算公式:
工作日:
加班至20:
00以后,50元补助
休息日:
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200%*加班时间(天)
节假日:
加班工资=(基本工资+补贴)/22*300%*加班时间(天)
3.3
员工缺勤、旷工期间的工资计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员工休假规定》,《员工考勤规定》办理。
3.4
新雇员工第一个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以下算式计算:
(实际出勤天数/月规定出勤天数)*月工资总额
3.5
支付方式:
员工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银行账户。
新雇员工的银行卡将于第一次发薪日发给员工。
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期为上月27日至本月27日),如有本月未能计入的加班,将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工资正常支付日为次月3日、10日。
3.51
中途离职:
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和医疗补助费等)将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起核发。
3.6
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大病、住房公积金)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住房公积金为员工自愿参加的社会保险,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声明放弃此项保险。
3.个人负担的工会会费。
4.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5.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6.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3.7
略……
3.10
根据公司政策,工资每年7月调整一次。
3.11
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公司人员结构有较大变化以及其他原因时,公司可对工资做临时调整。
4.0薪酬
1.公司实行薪金制度。
2.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水外,任何员工泄露薪酬秘密,严重者将受到开除的处分。
第三章加班政策
1.0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程序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的(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4.1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表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表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表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
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表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
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将原因email致**(分公司的紧急申请原因说明需另外抄送各地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加班申请时而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4.2加班工资计算
4.2.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4.2.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日标准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日标准工资的300%。
4.2.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四章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1.0就诊医院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应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诊。
被保险人在出差期间患病,应在当地县(区)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
2.0赔付标准
1.医疗保险赔付:
(1)门诊治疗的赔付标准:
A、属于保险责任围的门诊费用,每天只限报一次,每次按85%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付额以人民币300元为限。
B、因意外伤害的门诊治疗费用(不包括药品费)全部赔付,并且每天无最高限额。
C、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治疗的药品费用,按100%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偿额以人民币300元为限。
D、检查费:
除急诊外,单项检查费超过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孕妇围产期检查费:
按实际支出给付,正常妊娠者,以人民币500元为限;异常妊娠者,以人民币800元为限。
E、因疾病门诊的手术费按85%赔付,每天无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2)住院治疗(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需)的赔付标准:
A、药品费:
(按政府医疗主管机关规定的自费药品除外)赔付95%。
B、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输氧费以及敷料费赔付95%。
C、住院床位费:
以每人每天不超过人民币40元为限。
D、检查费:
除急症外,单项检查费超过人民币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E、分娩费:
按实际支出的85%赔付。
正常分娩者以人民币3000元为限;难产者最高以人民币4000元为限。
(3)注意事项:
A、被保险人在门诊或住院期间,如需配合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向医院声明,将自费药在医疗费收据上分别列清。
否则,保险公司会拒付部分或全部医药费。
B、被保险人在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赔,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
C、被保险人申请住院及门诊医疗费赔偿,应在交费之日起90天提出。
2.人身意外伤害赔付:
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的规定,按伤残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3.0例外条款
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可投保。
恶性肿瘤(癌、肉瘤、白血病)、精神癫癞、痴呆、脑血管硬化、心肌梗塞、高血压(II期以上)、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支气管扩、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结核(传染期、慢性纤维空洞形、肺硬变)、肝硬化、慢性肾炎、肾结核、肾病综合症、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性病、爱滋病及其它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
4.0免责条款
对下列费用不负赔付责任
1.挂号费、陪人费、特别看护费、伙食费、营养费、出诊费、奶粉费、婚检费、煎药费、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国家医疗主管机关规定应由个人自负的其它费用以及非保险责任围的费用。
2.镶牙、整容(因意外事故造成畸形者除外)、美容、矫形手术、气功治疗、验眼、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家庭病床、性病、爱滋病、未婚人工流产、个人服务、按摩治疗以及因投保前已患有的慢性病的治疗费用。
3.被保险人自杀、斗殴、犯罪、吸毒、和故意行为所致的所有费用。
4.因第三者造成被保险人伤害,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医疗费用。
5.战争或军事行动、动乱或暴乱、核子辐射、核污染所致的一切费用。
6.在中国境外及、澳门、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7.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8.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死亡或残废。
餐饮类薪酬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加工
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
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或早退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处。
(三)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命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班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出示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的加工令,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让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时,应即报告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拖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
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在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给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先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员工每月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三章工资
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知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四章奖惩
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奋、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止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取奖:
(一)记大功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批准:
(一)在公司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斗殴、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造诬告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除: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煸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殴人致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除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事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
公司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累计,均以同一年度为限。
在同一年度功过相当者,可互相抵消。
第五章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公司应该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的原则下,举办各种讲座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为增加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应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六章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和十六条员工退休,依劳动法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机械制造业薪酬制度
第一章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忠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要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者。
3.协助第
(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害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教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工作场所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办,于工作时间偷闲怠眼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
第二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薪资;2.职务加给;3.特别津贴;4.酬劳金。
第二条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