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清月结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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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清月结制度
月清月结制度
1目的
通过加强变更签证月清月管理,提高变更签证一单一结审批效率、减少变更签证后补现象、
实现动态成本精准、缩短结算周期。
2术语和定义
2.1变更签证
包含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2.2月清月结
每月厘清已发生、预计发生的变更签证,形成变更签证台账,并按计划办理完成各节点工
作。
2.3月清月结关键节点
月清月结关键节点包括:
事前审批(预估审批)、现场核量、费用申报三个关键节点。
2.4事前审批发起率
用于衡量项目设计/工程/供应商发起变更签证事前审批流程及时性的考核指标。
事前审批发起率=实际已发起变更签证审批份数/应发起变更签证审批份数*100%
应发起变更签证审批份数由设计/工程/供应商最晚在变更签证发生后一个月内进行确认,并由项目设计、项目工程对接人员填写变更签证台账表(可参照附件2),签字报送至项目成本
对接人员,作为事前审批发起率的计算依据。
2.5现场核量完成率
用于衡量项目工程对接人员组织项目监理单位、供应商变更签证现场核量及时性的考核指标。
现场核量完成率=实际已完成核量的变更签证份数/应完成核量的变更签证份数*100%
应完成核量的变更签证份数由设计/工程/供应商最晚在变更签证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进行确认。
2.6费用申报完成率
用于衡量供应商变更签证费用申报及时性的考核指标。
费用申报完成率=已完成费用申报的变更签证份数/应完成费用申报的变更签证份数*100%应完成费用申报的变更签证份数为已完成现场核量且已完成事前审批的变更签证份数(纳入结算办理的设计变更除外)。
2.7费用确认争议率
用于衡量供应商变更签证费用确认及时性及诚信度的考核指标。
费用确认争议率=争议变更签证的预估金额/(争议变更签证的预估金额+已完成费用确认的变更签证金额)*100%
争议变更签证的鉴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成本对接人员确定。
2.8变更签证后补
2.8.1过程变更签证后补:
最晚在变更签证发生后一个月内仍未发起事前审批(预估审批)流程的称为过程变更签证后补。
2.8.2竣工变更签证后补:
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一个月后还发起事前审批(预估审批)流程及其它严重滞后影响施工进度的变更签证称为竣工变更签证后补(不包含缺陷整改变更签证)。
2.9变更签证后补率
2.9.1用于西南区域公司衡量各事业部及项目变更签证后补的问责关键指标。
过程变更签证后补率=过程变更签证后补份数/截止统计当月(含后补)全部变更签证份数
*100%
2.9.2用于总部衡量区域公司及项目变更签证后补的问责关键指标。
竣工变更签证后补率=竣工变更签证后补份数/项目全部变更签证份数*100%
3适用范围
除成本不操盘、变更签证不执行大悦城控股权责手册的合作项目及投资总额小于4000万元的项目外,均须按本指引执行。
4职责划分
4.1西南区域公司职责
4.1.1西南区域公司预算合约部职责
1)根据本指引要求制定变更签证月清月结考核细则。
2)每季度由西南区域各事业部、项目预算合约部,向西南区域预算合约部报送《月清月结季度报告》(详见附件1),再由西南区域预算合约部向总部预算合约部报送。
3)监督、考核变更签证月清月结工作在各项目的执行情况。
4.1.2西南区域公司其他职能部门职责
1)配合西南区域公司预算合约部完善考核细则,并将具体考核指标纳入相关专业人员业绩合同。
4.2项目部职责
4.2.1项目总经理职责
项目总经理对月清月结工作负总责,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月清月结工作。
4.2.2项目设计对接人员职责
1)建立、维护设计变更台账,并及时向项目成本对接人员报送台账内容(可参照附件2台账内容须包含待发生、已发生的设计变更事项)。
2)按计划发起设计变更事前审批流程,并督促各环节审批工作。
3)按时参加月清月结会,协同项目成本对接人员编制本月设计变更事前审批计划(含上月未按计划完成的设计变更事项),并对上月设计变更事前审批发起率进行确认。
4.2.3项目工程对接人员职责
1)建立、维护洽商签证台账,并及时向项目成本对接人员报送台账内容(可参照附件2,台账内容须包含待发生、已发生的洽商签证事项)。
2)按计划发起洽商签证事前审批流程,并督促各环节审批工作。
3)按时参加月清月结会,协同项目成本对接人员编制本月洽商签证事前审批计划(含上月未按计划完成的洽商签证事项),并对上月洽商签证预估审批发起率、现场核量完成率进行确认。
4.2.4项目部成本对接人员职责
1)每月组织项目设计对接人员、工程对接人员、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召开月清月结会,并组织核对各关键节点计划完成情况,确定预估审批发起率、现场核量完成率、费用申报完成率。
2)每月将月清月结台账(详见附件2)随动态成本月报上报各事业部、项目负责人审核后,
再报送西南区域公司预算合约部审核。
5关键活动描述
5.1关键节点活动描述
5.1.1事前审批节点
1)开展月清月结工作的开始节点为合同签订后。
2)对于确定会发生的变更签证事项,发起人应及时完成变更签证台账的更新,并报项目成本对接人员进行金额预估。
2)对于已发起事前审批流程的变更签证,发起人应督促各环节审批工作。
5.1.2现场核量节点
1)对于须现场核量的变更签证,项目工程对接人员应及时组织监理单位、供应商进行现场核量,现场影像记录须报项目成本对接人员备案。
2)对于重大隐蔽性验收、大型拆改的变更签证现场核量时,项目成本对接人员须参与现场记录。
5.1.3费用申报节点
1)变更签证验收合格后7日内,供应商应完成该项变更签证费用申报。
2)供应商在每次进度款申报时,须附月清月结承诺函(详见附件3)。
3)每次进度款的支付,项目成本对接人应根据费用申报完成率、费用确认争议率两项考核指标确定最终的付款比例。
5.2月清月结会议
5.2.1月清月结会议召开前
1)发起人须梳理上月变更签证事前审批完成情况,并编排本月变更签证事前审批计划。
2)项目工程对接人员须梳理上月变更签证现场核量完成情况,并编排本月计划。
3)项目工程对接人员还应向项目成本对接人员报送监理会议纪要、供应商联系函、施工技术方案(涉及商务变化的须特殊标注)。
4)项目成本对接人员须核算事前审批完成率、现场核量完成率、费用申报完成率、费用确认争议率。
5.2.2月清月结会议召开时
1)项目成本对接人员每月组织每月定期组织项目设计对接人员、工程对接人员、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召开月清月结会。
2)项目成本对接人应统筹各对接人员及供应商确定本月关键节点计划,并公示各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
5.2.3月清月结会议召开后
1)项目成本对接人员需编制月清月结会议纪要,并报送项目总经理。
2)将月清月结台账(详见附件2)随动态成本月报上报各事业部、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再报送西南区域公司预算合约部审核。
5.3月清月结考核
5.3.1大悦城控股总部负责对竣工变更签证后补率进行检查及考核。
5.3.2西南区域公司负责对所属各项目变更签证月清月结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
1)洽商签证预估审批发起率、变更签证现场核量完成率两项考核指标纳入项目工程对接人员业绩合同,设计变更预估审批发起率考核指标纳入项目设计对接人员业绩合同。
2)将是否按要求召开月清月结会、四项考核指标的真实性(预估审批发起率、现场核量完成率、费用申报完成率、费用确认争议率)及变更签证后补问题反馈的及时性纳入项目成本对接人员业绩合同。
3)西南区域公司在双周会上公布各项目的预估审批发起率、现场核量完成率、费用审核完成率等指标。
5.3.3外部考核
费用申报完成率纳入供应商的合同条款中,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5.4考核细则
5.4.1考核对象
项目总经理、项目成本对接人、项目工程对接人、项目设计对接人、供应商。
5.4.2考核节点
1)设计变更台账:
项目设计对接人于每月25~28日提交截止累计本月的设计变更事项台账至项目成本对接人;
2)洽商签证台账:
项目工程对接人于每月25~28日提交截止累计本月的洽商签证事项台账至项目成本对接人;
3)现场核量台账:
项目工程对接人于每月25~28日提交截止累计本月的现场核量事项台账至项目成本对接人;
3)费用申报完成台账:
各供应商于每月25~28日提交至项目成本对接人汇总;
4)费用审核台账:
项目成本对接人于每月25~28日统计完成;
5)过程、竣工变更签证后补台账:
项目成本对接人于每月25~28日统计完成;
6)变更洽商月清月结会议:
项目成本对接人于每月定期组织项目各责任对接人召开,会后次日形成会议纪要向项目总经理汇报;
7)每月月清月结台账:
项目成本对接人于每月3~5日随动态成本同步提交区域公司预算合约部汇总后,报总部预算合约部。
8)上述台账及资料各部门应以邮件为主,考核时间节点以邮件时间为准。
5.4.3具体考核细则
1)总部直接对西南区域公司的竣工变更签证率进行考核管理,金额后补率大于20%或份数后补率大于40%的,总部将对项目总经理进行问责考核。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目标值
闸口部门
1
竣工变更签证后补率
竣工变更签证后补金额、份数/项目全部变更签证金额、份数*100%
金额后补率占比超20%或数量后补率大于40%
总部
2)西南区域公司负责对变更签证月清月结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纳入各事业部、项目业绩合同中。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权重
计分方法
考核对象
1
月结月清
洽商签证预估审批发起率、变更签证现场核量完成率、设计变更预估审批发起率
大于等于90%
2.5%(其中签证预估占30%、变更签证现场核量占40%、设计预估占30%)
按12月底预算合约部整理汇总全年比例进行打分,并按各项目算术平均分计算。
完成率大于等于90%得100分
完成率85~90%得90分
完成率80-85%得80分
完成率低于80%不得分
各事业部、项目
由各事业部、项目将以下指标纳入项目工程对接人业绩合同中。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目标值
权重
计分方法
1
洽商签证预估审批发起率
实际已发起变更签证审批份数/应发起变更签证审批份数*100%
大于等于90%
3%
按12月底预算合约部整理汇总全年比例进行打分,并按各项目算术平均分计算。
完成率大于等于90%得100分
完成率85~90%得90分
完成率80-85%得80分
完成率低于80%不得分
2
变更签证现场核量完成率
实际已完成核量的变更签证份数/应完成核量的变更签证份数*100%
大于等于90%
2%
3
过程变更签证后补率
过程变更签证后补份数/截止统计当月(含后补)全部变更签证份数*100%
金额后补率占比超10%或数量后补率大于20%
2%
未超目标值得100分
超目标值不得分
由各事业部、项目将以下指标纳入项目设计对接人业绩合同中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目标值
权重
计分方法
1
设计变更预估审批发起率
实际已发起变更签证审批份数/应发起变更签证审批份数*100%
大于等于90%
5%
按12月底预算合约部整理汇总全年比例进行打分,并按各项目算术平均分计算。
完成率大于等于90%得100分
完成率85~90%得90分
完成率80-85%得80分
完成率低于80%不得分
3)西南区域公司负责对变更签证月清月结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由各事业部、项目将以下指标纳入项目成本对接人业绩合同中。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目标值
权重
计分方法
1
按要求召开月清月结会、四项考核指标的真实性(预估审批发起率、现场核量完成率、费用申报完成率、费用确认争议率)及变更签证后补问题反馈的及时性
准确核算预估审批发起率、现场核量完成率、费用申报完成率、费用确认争议率,每月按时召开月清月结会,并报西南区域预算合约部备案
12次
5%
满分100分,按完成次数进行插入法计算
4)外部供应商考核
外部供应商考核及合同条款落地由西南区域预算合约部牵头执行,工程采购部配合。
A、费用申报完成率纳入供应商的合同条款中,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西南区域施工合同相应条款约定如下:
若承包人在项目月清月结会中,费用申报完成率<80%时,每出现一次,暂扣减当期进度款的3%(直到完成率提升至80%以上后,可返还暂扣进度款),连续出现三次,供应商评价指标月清月结考核项扣60分;费用申报完成率>95%时,已完工费用确认的变更签证付款比例可提升至80%。
费用申报完成率=已完成费用申报的变更签证份数/应完成费用申报的变更签证份数*100%
应完成费用申报的变更签证份数为已完成现场核量且已完成事前审批的变更签证份数(纳入结算办理的设计变更除外)。
B、费用确认争议率纳入供应商评价中,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按照年度统计。
费用确认争议率>80%,供应商评价指标月清月结考核项扣40分;
费用确认争议率60%~80%,供应商评价指标月清月结考核项扣30分;
费用确认争议率40%~60%,供应商评价指标月清月结考核项扣20分;
费用确认争议率20%~40%,供应商评价指标月清月结考核项扣10分;
费用确认争议率<20%,供应商评价指标月清月结考核项不扣分。
5.5执行时间
2019年10月1日起新签订的总、分包合同须根据本指引执行相应条款。
6支持性文件
6.1《设计变更作业指引》
6.2《现场签证及工程洽商作业指引》
7记录和表单
附件1【月清月结承诺函】
承诺函
致:
(公司)
与贵司合作的项目合同,随本次付款申请我司郑重承诺:
本付款周期期限内(年月日至年月日),
当期发生变更签证共单;(编号自:
至号)
累计发生变更签证共 单;(编号自:
至 号)
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此承诺函内容为我司已发生变更洽商之全部,未在此承诺函内部分,承诺将不再追加处理(具体明细详见附件一)。
承诺单位:
(签字盖章)
日 期: